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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互动】群众举报农用车闯红灯,漳平交警迅速布控查处
2021年4月21日上午,漳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一热心群众举报,称2021年4月14日0时00分到02分,一辆闽08:7XXX0绿牌农用车沿林隆南路消防大队往漳平市疾控中心方向行驶至市医院“红绿灯”路口时,未按信号灯指示,实施“闯红灯”违法行为。接报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核查举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警温馨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