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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今 | 秦强国扩张的重要政策:“收周余民而有之”

人文杂志 人文杂志 2022-04-25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
            
秦“东略之世”在“土地”和“民人”两个方面行积极扩张。“东略之世”早期有对“岐以西”“岐以东”地方的占有以及“收周余民而有之”政策的成功。秦文公“收周余民有之”,很可能是秦人较早收纳秦部族以外“民人”的历史记录。秦史进程中,“收周余民”对于全面地学习周人农耕生产经验以及选择性继承周人礼乐文明传统,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秦“收周余民有之”,是向东方进取的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步骤,既是明智的历史表现,也显现了秦文化的开放胸怀、实用原则与科学精神。
关键词
            

秦 岐以西 岐以东 周余民 土地 民人

  秦最初的经营空间,曾经在长江流域的西汉水上游及黄河流域的渭水上游徘徊选择,在初步形成了经济、文化、军事根基之后,一方面致力于西北方向民族关系的协调,另一方面向东发展。随着秦国力的增强,秦控制的领土和户口规模逐渐扩张,秦人向东方进取的历程,节奏急烈且有显著成效。王国维考察秦史,称这一历史阶段为“东略之世”。所谓“东略”,《史记》卷五《秦本纪》又称“东征”,或曰“东伐”。《史记》卷二九《河渠书》载:“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罢之,毋令东伐。”也说“东伐”。秦“东伐”的记载,又见于《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东伐郑,三置晋国之君”,《史记》卷七 《张仪列传》 “秦下甲士而东伐”,《史记》卷七七《魏公子列传》“东伐魏”,《史记》卷七九《范雎蔡泽列传》“东伐韩、魏”“东伐韩”。

秦积极向东方进取的历史进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力争国土与国民的增益。司马迁在《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中介绍“三河”地方的地理形势:“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建国各数百千岁,土地小狭,民人众,都国诸侯所聚会,故其俗纤俭习事。”其说涉及自然地理、政治地理以及民俗地理。其中所谓“土地”“民人”既介绍了经济地理的格局,也体现了行政条件的特殊。可以说,“土地”和“民人”是国家行政的基本要素。《史记》卷五《秦本纪》记载:“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秦文公“收周余民有之”,很可能是秦人较早收纳秦部族以外“民人”的历史记录。“收周余民”是秦“东略之世”起始时的重要政策,对于借取周人农耕生产经验以及继承周人礼乐文明传统,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历史作用在于有效地促进了秦强国扩张的成功。一、关于“余民”在西周史记忆中,有关于殷商“余民”的事迹。《史记》卷四《周本纪》记载:周武王克商,“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又写道:“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开代殷后,国于宋。颇收殷余民,以封武王少弟封为卫康叔。”《史记》卷三三《鲁周公世家》:“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作大诰。遂诛管叔,杀武庚,放蔡叔。收殷余民,以封康叔于卫,封微子于宋,以奉殷祀。宁淮夷东土,二年而毕定。诸侯咸服宗周。”《史记》卷三五《管蔡世家》也写道:“而分殷余民为二:其一封微子启于宋,以续殷祀;其一封康叔为卫君,是为卫康叔。”《史记》卷三七《卫康叔世家》:“武王已克殷纣,复以殷余民封纣子武庚禄父,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史记》卷三八《宋微子世家》:“微子故能仁贤,乃代武庚,故殷之余民甚戴爱之。”《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地余民,民俗懁急,仰机利而食。丈夫相聚游戏,悲歌忼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冶,多美物,为倡优。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贵富,入后宫,徧诸侯。”《史记》卷一三 《太史公自序》可见关于《卫世家》的总结:“收殷余民,叔封始邑,申以商乱,《酒》《材》是告,及朔之生,卫顷不宁。”也说到“收殷余民”。这里说的都是“殷余民”。但是秦文公“收周余民”与周公“收殷余民”句式完全相同。“余民”名谓,似乎通常是指灭国之后或者说亡国之后的民众。而秦文公事迹所见“周余民”,只是脱离了周王朝直接的行政控制,散落于原本为周重心区域关中地方的民众。《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回述其家族渊源:“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适晋。晋中军随会奔秦,而司马氏入少梁。”看来,“司马氏”家族虽早先“世典周史”,却似乎与关中西部的“周余民”没有什么直接关系。“自司马氏去周适晋,分散,或在卫,或在赵,或在秦。其在卫者,相中山。在赵者,以传剑论显,蒯聩其后也。在秦者名错,与张仪争论,于是惠王使错将伐蜀,遂拔,因而守之。”“司马氏”虽称“分散”,亦多有成功得“显”者。而秦文公“收周余民”这一行政动作所“收”致的对象,可能主要是社会下层的劳动民众。二、“周余民”的处置方式周王朝处置“殷余民”,据前引《史记》卷四《周本纪》说,起初“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又《史记》卷三七《卫康叔世家》记载:“武王已克殷纣,复以殷余民封纣子武庚禄父,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管蔡“与武庚作乱”后,重新处置“殷余民”,《史记》卷四《周本纪》说:“以微子开代殷后,国于宋。颇收殷余民,以封武王少弟封为卫康叔。”《史记》卷三三《鲁周公世家》记载:“收殷余民,以封康叔于卫,封微子于宋,以奉殷祀。”《史记》卷三五《管蔡世家》也说一分为二:“而分殷余民为二:其一封微子启于宋,以续殷祀;其一封康叔为卫君,是为卫康叔。”《史记》卷三七《卫康叔世家》和《史记》卷三八《宋微子世家》则只说各自一支:“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微子故能仁贤,乃代武庚,故殷之余民甚戴爱之。”其记述史事,“封……殷之余民”,“以殷余民封……”,“颇收殷余民,以封……”,以及“以奉殷祀”,“以续殷祀”,“以奉其先祀勿绝”的做法值得重视。就是说,“殷祀”未“绝”,而殷贵族依然是“殷余民”的领袖,所谓“殷之余民甚戴爱之”,指出原有的族群关系、宗法秩序和社会结构依然得以维持保留。而秦人接纳“周余民”,其方式应当与周人“颇收殷余民”有所不同:1.似乎没有保留“周余民”原有宗族组织的迹象。2.似乎没有容许“周余民”“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的迹象。3.似乎没有“分”“为二”或者更多群体,依然保留周人原有社会结构单元的迹象。4.似乎也没有为“周余民”安排旧有周人居地,如同周人安置“殷余民”“居河、淇间故商墟”的迹象。也就是说,秦国执政集团很可能令“周余民”完全散乱,彻底融入秦人社会之中。这样,不仅“周余民”后来没有任何政治表现的记录,其文化传统应当也被改造,完全没有出现前引《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所说“沙丘纣淫地余民”至西汉时代仍然保留原有民俗的现象:“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地余民,民俗懁急,仰机利而食。丈夫相聚游戏,悲歌忼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冶,多美物,为倡优。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贵富,入后宫,徧诸侯。”秦人“收周余民有之”的人口管理政策和人口控制方式,应当是充分利用了这部分劳动力资源,同时采取令其完全与秦人社会相融合的策略。在秦史中另一出现“余民”字样的记录,已经在秦王朝即将崩溃的末叶。赵高对秦二世说:“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贵人也,积功劳世以相传久矣。今高素小贱,陛下幸称举,令在上位,管中事。大臣鞅鞅,特以貌从臣,其心实不服。今上出,不因此时案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时不师文而决于武力,愿陛下遂从时毋疑,即群臣不及谋。明主收举余民,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则上下集而国安矣。”赵高说到的“明主收举余民,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则上下集而国安矣”,体现对“余民”的复杂的政策。这是秦统一进程中对于所击灭诸国其民众的“收举”措施,似乎其设计理念,有相当深刻的思考。所谓“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应当就是打乱原有的等级层次,破坏原有的高低秩序,从而构成新的“上下”关系,新的政治格局,以求得“国安”,即社会稳定。秦文公时代“收周余民有之”,未必切实推行了这样的政策。但是“周余民”原有的社会结构遗存应该确实被打破,从而接近了“明主”以为理想的“上下集而国安”的形势。三、人口增益的直接意义东周时期列国竞争,户口控制数量直接体现着国力强弱。《国语·越语上》记载,勾践谋求越国复兴,即积极采取了奖励人口增殖的政策:“……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四方之民归之,若水之归下也。今寡人不能,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对于“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之所谓“蕃”,韦昭注:“蕃,息也。”又解释惩罚“女子十七不嫁”“丈夫二十不娶”的规定:“礼,三十而娶,二十而嫁。 今不待礼者,务育民也。”这种促进民人之“蕃”,“务育民”的政策,是可以积极增强国家实力的。秦史记录中“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无疑是国家直接实现人口增益的有益的政治决策。有的学者认为,秦的国力至此达到了空前充实的境地:“(秦文公)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至是,秦地西至今天水地区,中跨宝鸡,东至岐山,初具规模。”有的学者也指出,“文公十六年(前750年)又对戎进行讨伐,戎战败退走。于是文公将秦国的土地扩展至岐。原留在这里的周的余民也归属于秦。至此秦才真正有了一块稳定的国土。”以“收周余民”而充益国民户口事,明代学者张自烈《明文学梅伯献传》有这样的评说:“当是时,天下自寇狄而外,强国齐、秦、晋、楚凡四。秦以收周余民而大晋。”指出秦通过“收周余民”,国家实力已经超越了长期占据优胜地位的晋国。所谓“晋之强,秦之忧也”的情形得以改变,真正具备了能够“东服强晋”的国力条件。战国以来的“户口”争夺史事,可以通过楚汉之际大规模战争杀伤之后的历史迹象理解其意义。汉初,刘邦集团成功建国。作为新王朝的执政者盘点所控制的人口数量,则并不乐观:“天下初定,故大城名都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者十二三,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后数世,民咸归乡里,户益息……”关于“十二三”,司马贞《索隐》:“言十分才二、三在耳。”同一文句,《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写作“时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什二三,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关于陈平之封,甚至有这样的故事:“高帝南过曲逆,上其城,望見其屋室甚大,曰:‘壮哉县!吾行天下,独见洛阳与是耳。’顾问御史曰:‘曲逆户口几何?’对曰:‘始秦时三万余户,间者兵数起,多亡匿,今见五千户。’于是乃诏御史,更以陈平为曲逆侯,尽食之,除前所食户牖。”曲逆“秦时三万余户”,汉初“见五千户”,还达不到 “户口可得而数者十二三”的情形,只有1666%。这一情形引起执政者的忧虑,说明“民人”“户口”控制对于政治权力和经济实力的重要意义。四、“《终南》戒襄公”说及“襄公所得”《诗·秦风·终南》有歌颂“君子”的诗句:“终南何有?有条有梅。君子至止,锦衣狐裘。颜如渥丹,其君也哉。终南何有?有纪有堂。君子至止,黻衣绣裳。佩玉将将,寿考不忘。”毛亨序:“《终南》,戒襄公也。能取周地,始为诸侯受显服。大夫美之,故作是诗,以戒劝之。”郑玄注:“《终南》二章,章六句。至劝之。”言“劝”不言“戒”。《正义》曰:“‘美之’者,美以功德受显服。‘戒劝之’者,‘戒’令修德无倦;‘劝’其务立功业也。既见受得显服,恐其惰于为政,故戒之美之。‘戒劝之’者,章首二句是也。‘美之’者,下四句是也。”朱熹《诗集传》说:“‘君子’,指其君也。‘至止’,至终南之下也。‘锦衣狐裘’,诸侯之服也。”“言容貌衣服称其为君也。此秦人美其君之词,亦《车邻》《驷驖》之意也。”宋人范处义《诗补传》则突出强调《终南》“戒劝之”诗意,并明确指出与“收周余民”的关系:“《序》有能取周地之言。案《史记》:平王封襄公为诸侯,曰:戎无道,夺我岐、丰。秦能攻杀戎,即有其地。十二年,伐戎至岐而卒。文公立十六年,以兵伐戎,戎败走,遂收周余民而有之。然则襄公虽未能自取周地,既有王命矣。秦之大夫以王命为重,故并受显服而美之,以为秦自襄公已得周地,且受侯服。不曰‘美’而曰‘戒劝’,正以周地虽有王命,尚为戎有,戒其无负天子之托,而劝其必取也。以为秦得周地既有王命矣而具备合理性与合法性。收周余民而有之,应当也是如此。《终南》之诗透露有关秦国土扩张和国民增益的重要信息。宋人魏了翁《毛诗要义》卷六(下)《〈秦·车邻〉至〈权舆〉》襄公固封秦东西《纪》谓献岐东非条写道:“‘遂横有周西都宗周畿内八百里之地。《正义》曰:《地理志》:初洛邑与宗周通封畿,东西长而南北短,短长相覆为千里。则周之二都相接为畿,其地东西横长西都方八百里也。《本纪》云:赐襄公岐以西之地,襄公生文公,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如《本纪》之言,则襄公所得,自岐以西。如以郑言,横有西都八百里之地。则是全得西畿。言与《本纪》异者。案:终南之山,在岐之东南。大夫之戒襄公,已引《终南》为喻。则襄公亦得岐东,非唯自岐以西也。即如《本纪》之言,文公收周余民,又献岐东于周,则秦之东境终不过岐。而春秋之时,秦境东至于河。襄公以后,更无功德之君,复是何世得之也?明襄公救周即得之矣。《本纪》之言,不可信也。”《困学纪闻》卷一一《史记正误》“《秦本纪》”条也说:“‘赐襄公岐以西之地。襄公生文公,于是文公遂取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诗正义》曰:《郑氏诗谱》言:‘横有周西都宗周畿内八百里之地。’则是全得西畿。与《本纪》异。”王应麟写道:“案:终南之山在岐之东南。大夫之戒襄公,已引《终南》为喻,则襄公亦得岐东,非唯自岐以西也。如《本纪》之言,文公献岐东于周,则秦之东境终不过岐。而春秋之时,秦境东至于河,明襄公救周即得之矣。”王应麟于是认为:“《本纪》之言,不可信也。”王应麟《诗地理考》卷二“《终南》”条又写道:“孔氏曰:《本纪》云赐襄公岐以西之地,文公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则襄公所得,自岐以西。如《郑谱》则是全得西畿。案:终南山在岐之东南。大夫之戒襄公引《终南》为喻。则襄公亦得岐东,非唯自岐以西也。《地理志》:秦地濒南山,近夏阳,多险阻轻薄。李氏曰:终南西距凤翔、武功,北距万年、长安。”如果说“襄公亦得岐东”,甚至“秦境东至于河”,则秦文公“收周余民有之”或如王应麟所谓“取周余民有之”,应当包括“东至于河”的“周余民”。但是,也有学者用《史记》卷五《秦本纪》说。如宋人欧阳修《诗本义》卷四《蒹葭》写道:“十二年,伐戎至岐而卒。子文公立,居西垂宫。十六年,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严粲《诗缉》卷一二《国风》引“欧阳曰”字句略异:“襄公十二年,伐戎至岐而卒,子文公立十六年,以兵伐戎,戎败走,遂取周余民而有之,地至岐。盖自戎侵夺岐丰,周遂东迁,虽以岐丰赐秦,使自攻取。而终襄公之世,不能取之,但尝以一兵至岐。至文公始逐戎而取岐丰之地。”《诗渖》卷九《终南》:“史称秦襄伐戎至岐而卒,子文公立十六年,始伐戎,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如所言,则自《小戎》以下皆文公之诗也。孔氏以《史》不足具,襄公救周即得之,当如序说。”又说:“欧阳氏及《纲目》前编皆宗《史记》,不知《史记》本《鲁诗》耳。”不过,我们读《史记》卷一五《六国年表》,其中明确说“文公踰陇,攘夷狄,尊陈宝,营岐雍之间”,又强调原始资料来自秦国官修史书:“太史公读《秦记》,……”而秦文公执政时正当秦国史官正式启动历史记载的时代。《史记》卷五《秦本纪》:“(秦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秦记》开篇第三年的记录,应当郑重可信。《诗·秦风·小戎》毛亨序:“《小戎》,美襄公也。备其兵甲以讨西戎。西戎方强,而征伐不休,国人则矜其车甲,妇人能闵其君子焉。”宋人李樗《毛诗集解》就此讨论,说到“文公十六年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其地”,没有论及“岐以西”“岐以东”地分。这样“周余民”及其“地”的指向不能明朗。但是所论关于周秦文化基本品质和风格的比较是很有意思的:“观周自后稷以农事开国,故其民有恺悌和易之心,而其风俗卒归于忠厚。……观《国风》之诗,其言多于耕耨播种之事,则可见矣。周文武所以能成周家之治者,以其后稷有以遗之也。始皇所以能混一海内者,亦秦襄公有以遗之也。观后稷之稼穑,可以知周家卜世卜年之过历,观襄公之使民矜车甲,则可以知秦之传祚二世而不及其期,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有渐矣。”从“上农”与“矜武”的比较看周秦文化,则可以体会秦“收周余民”的人口政策的文化深意。指出秦始皇实现统一同“亦秦襄公有以遗之也”,也是值得重视的历史认识。五、“收周余民有之”与农耕生产水准的提升秦文公“收周余民有之”,具有非常明显的积极意义。此后秦国力的迅速提升说明了这一点。考古资料表明,“(秦人)东周初的青铜器,显然继承了西周青铜器的风格”,这当然与“周余民”中手工业工匠转而服务于秦有关。战国前期秦墓“开始出现陶车、陶牛、陶 之类的陶模型,为汉墓普遍存在的各种陶模型的先声”。其中“陶牛”象征耕作动力,“陶车、陶牛”共同反映农田运输能力受到重视。而最早以陶牛牵引的双辕车模型,就出土在凤翔战国初期秦墓。BM103出土2件牛车模型,牛一牡一牝,两车车辆形制相同,出土时陶车轮置于牛身后两侧,其间有木质车辕及轴、舆等车具朽痕,可以看到车辕为两根。这是中国发现最早的双辕车模型,也是世界最早的标志双辕车产生的实物资料。两件牛车模型出土于同一座小型墓葬中,且牛为一牡一牝,可以说明秦国民间运输生产资料的普及程度。李学勤指出,“至今为止,年代最早的一件东周铁器,应推1978年在甘肃省灵台县景家庄1号墓出土的一把短剑。”这座墓的年代为“春秋前期”,发现地点在周人早期开发后来为秦作为东进根据地的地方。“剑的国别无疑属于秦国。”雷从云统计春秋战国铁器的发现,“其国别当分属秦、齐、吴、楚、郑等国”,秦国列居第一。“器物的种类,以手工业工具和农具为多”。“年代估计为春秋中或晚期”的“凤翔南指挥1号墓出土的铁铲”“系铸成,形制和汉代同类器颇相近似”,体现出制作工艺的成熟。铁制农具用于农田作用,创造了当时最先进的生产条件。“周余民”加入秦国农耕生产的意义,受到史家重视。钱穆说:“周幽王被犬戎攻击,秦襄公派兵援周,力战有功。等到平王东迁,襄公又派兵送周平王。因此周平王将岐周以西的地方封给秦襄公,从此秦国就列为诸侯。秦国再渐渐地翦灭泾渭平原的游牧部族,并且收容了周室的遗民。于是关中平原也都归入了秦国之手。”林剑鸣在《秦史稿》中强调了“收周余民有之”对于秦史的特殊意义,以为“‘收周余民’初步奠定国基”。他写道:“秦文公率兵至岐以后,虽然在五十年内领地没有显著扩大,但这个时期却是秦国发展史上的关键时期。因为,正是在这个时期,秦国取得了发展经济的两个重要条件——优越的自然环境和充足的劳动力。”“这里是我国农业生产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这在客观上为秦国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这是从国土的角度分析了秦国发展的新条件。而且是相当重要的条件,表现为国民的增益,保障了“充足的劳动力”。林剑鸣在论说秦人占据“农业生产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的意义之后,又写道:“但是,还不仅如此。秦至岐后,就将原来在这里而没有随平王东迁的‘周余民’接受过来。这些‘周余民’的加入,对秦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发生重要的影响。”“秦在这个农业发达的地区建国,又将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周人接收过来,就很快地放弃了原来的以游牧为主的生活方式,而接受较高文明,这是十分自然的事。”对于这一历史现象的意义,林剑鸣进行了如下总结:“这样,秦至岐的五十年,正是他们由游牧经济最后完全转入农业经济的关键时期,也是秦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历史阶段,它为秦国以后的发展奠定了最初的基础。”当然,秦人在“至岐”之前是否经营“游牧经济”以及坚持“以游牧为主的生活方式”的判断,还可以深入讨论。秦人在“西垂”地方应以畜牧业和林业为经济形式的重心。进入渭河平原之后,农耕经济的比重应当已经上升。而“收周余民有之”的历史变化,一定显著提升了农业耕作的技术水准。有的论著写道,秦文公扩地至岐,“原留在这里的周的余民也归属于秦。至此秦才真正有了一块稳定的国土。这里位于汧渭之间的河谷地区,土地肥美,水草丰盛,宜于畜牧,而且是周文化的发祥地,有着较先进的农业、手工业。秦人承袭周文化的遗产,大大促进了秦人经济、文化的发展,为秦在西方的兴起奠定了基础。”以为“岐”地“位于汧渭之间的河谷地区”的认识是错误的。“岐”地在“汧渭之间的河谷地区”以东。而以为这里“土地肥美,水草丰盛,宜于畜牧”,其次才“是周文化的发祥地,有着较先进的农业、手工业”的表述,以为“宜于畜牧”的条件在农耕生产之先,也是需要斟酌的。不过,指出秦人在国土与国民两个方面全面“承袭周文化的遗产,大大促进了秦人经济、文化的发展”的判断,是准确的。“周余民”的融入,在精神生活方面也有利于秦人对周人的礼乐文明传统的继承。有学者认为,春秋时期“秦人对周文化的吸收只限于物质的层面,而对文化的深层,即制度、价值层面则没有触及”。刘军社以为这样的认识“是不尽全面的”。他从考古资料出发,指出秦人在“宗庙与宗法制度”“埋葬制度”“礼乐制度”诸方面都对周文化有所“承袭”。可以说“春秋时期周礼通行于秦国”。秦穆公问由余:“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由余肯定“戎夷”之“治”:“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秦穆公于是称 “由余贤”,以为 “邻国有圣人”。前引李学勤说,秦墓出土“东周初的青铜器,显然继承了西周青铜器的风格”,所谓“显然继承了西周青铜器的风格”的文物实证,或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周余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作用。但是总体说来,秦人对周文化的宗法制度和礼乐制度的继承是片断的、局部的、有所选择的。收纳“周余民”的直接意义,是对周人“较先进的农业”的学习,从而实现了农耕生产能力方面的进步。秦“收周余民有之”,是向东方进取的历程中意义重要的步骤,既是明智的历史表现,也显现了秦文化的开放精神、实用原则与科学精神。对比秦占领三晋地方曾经“出其民”“出其人”的政策,可知对“周余民”文化资质与技术能力的明显看重。六、对于“周余民”的文化追忆有学者提出这样的历史假设,以为“周余民”有相当强的实力,甚至可以支撑周王朝坚持“不迁”,以避免“东迁之谬”。宋人王应麟《诗地理考》卷二“取周地”条写道:“吕氏曰:苏氏谓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谬。使平王定不迁之计,收丰镐之遗民,以形势临诸侯,齐晋虽大,未敢贰也。”王应麟已经予以辩驳:“此论失于考之不精。岐丰之地,自犬戎盘据,旧都非周所有,故平王遂以赐襄公,使之自取。其势非可以不迁也。”以为当时“旧都非周所有”,据当时情势判断,“不迁”,显然是不可能的。《史记》及《史记》解读者所谓“周人承之以文”,“周人既纤”,“后稷稼穑”,世为传统,“公刘适邠,大王、王季在岐,文王作丰,武王治镐,故其民犹有先王之遗风,好稼穑,殖五谷,地重,重为邪”,都反映了“周人”“其民”的文化风格。《吕氏 春秋·上农》写道:“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后稷曰:‘所以务耕织者,以为本教也。’”《吕氏春秋·任地》亦引“后稷曰”。可知“为儿时”“其游戏,好种树麻、菽,麻、菽美。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的周人先祖“后稷”,是被成书于秦地的《吕氏春秋》看作“古先圣王”的。有学者指出,周人重视农业,郊天祀典以“后稷”为配享神。秦人“‘ 郊上帝’仪式中的神癨也具有农业神性”。其神学继承关系或许与“周余民”有关。“上农”成为秦基本国策,执政者“务耕织”,极力引导鼓励百姓“力农工”,很可能确实受到“周余民”社会文化表现的影响。他们自秦建国初期就开始参与起先为周地,后来为秦地的农耕生产经营,成为秦农业成就的功臣。秦人可能受到“周余民”影响生成的尊崇具有“农业神性”“神癨”的文化基因,在遥远的新征服地区也有表现。里耶秦简和周家台秦简“祠先农”简文的内容,可以作为出土文献的证明。“周余民”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后世人民往往借相关追忆,以为多种思绪的寄托。宋人真德秀《送王子文宰昭武》诗写道:“樵川古乐国,谁遣生榛菅。往事忍复言,念之辄长叹。子往字其人,寄任良亦艰。伤哉周余民,十室九孤鳏。深心察苛痒,摩手苏痍瘢。愿加百倍功,勿作常时观。”又宋人冯时行《龙鹤祷雨》诗:“青曦弄骄晖,绍兴丙辰年。嗷嗷周余民,生理谅难全。令尹谢不敏,来上天公笺。一念如丝芒,已斡造化权。夜半雷绕山,雨出山之巅。凌晨眺四郊,草木亦欣然。”诗句中,“周余民”以“十室九孤鳏”“生理谅难全”境遇,成为“长叹”“伤哉”的对象。文天祥《葬无主墓碑》:“借问葬者谁,承平百世祖。亦有周余民,战骨委黄土。”诗人所谓“雨衣淋漓,字画漫灭”,潇潇“风雨”,匆匆“道傍”,也是一派哀伤气象。清诗又可见查慎行《重阳前四日沿海堤入邑城道中感赋》:“有如经战地,颠倒横僵尸。果然周余民,惨惨靡孑遗。赴死聚百族,偷生无一机。”诗人言“战地”“颠倒”,“赴死”而“无”“生”“机”。这里“周余民”名号在“惨惨”的历史场景和文化氛围之中,体现出一种悲壮的精神。又有文献可见以“保周余民,还夏旧物”作为“大德”之政、“恢复之功”之象征的情形。所谓“周余民”与“夏旧物”形成对应关系。其身份,成为遭遇冲击、摧毁的古文化的代表性符号。后世人们的“周余民”咏叹,多含同情意味。但是秦文公时代融入秦人社会的“周余民”,也许并没有特别深切的苦痛。他们作为农耕生产的技术骨干很可能曾经受到一定的尊重。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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