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究证据,骗子却拥有完美的证据链!
来源丨终结诈骗、检察日报 作者丨二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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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平时一定看到过“无需抵押、无论资质、快速放贷”的小广告或者接到过推销贷款的电话,作为业内人士,我要告诉你的是,目前贷款公司鱼目混杂,很多小贷款公司为了创业绩,搞起了”套路贷“,也就是在正常的贷款过程中设置重重套路,一旦你从他们那里借款,轻则需要高额还款,重则倾家荡产、声名狼藉,更可怕的是:骗子手中有完美的证据链条,你们想走法律渠道成功维权几乎不可能。套路贷公司的套路主要有这几步:
寻找肉鸡
每一个搞“套路贷”的公司,都是合法注册的正规公司,而且一般有炫酷的网站和APP,有一批西装革履的员工,我们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吸引“肉鸡”。
谁是“肉鸡”呢?急需资金周转的小老板、想超前消费的大学生或者是输急眼的赌徒,是我们的首选对象。因为他们的征信、资质基本都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想用钱,必须要找我们这些小额贷款公司。
所以,必须要有一些能触动他们贷款欲望的广告词,针对大学生或者征信有问题的人,我们就告诉他“无需资质、无论黑白户、无需抵押”、针对有房、有车的小老板但是又不想走银行繁杂程序的,我们就告诉他“有车秒贷50万、有房秒贷100万”,这些广告词通过我们业务员日夜不停的电话和小卡片散出去,张网以待,只待有人上钩。
你们也许会问,这些人没有抵押物、资质也不好,你们就不怕他们还不起吗?说实话,坏账率还是有一点的,毕竟有些下三滥死猪不怕开水烫,但是与高额的回报率比起来,我们几乎没有任何风险。
只要有人上钩。
固定“合法证据”
找小额公司贷款的人,一般都很需要这笔钱。再加上很多人不明白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模式,所以,他们大部分都会听从我们的指令。我们的套路也正式开始。
最主流的做法是“签订阴阳合同”和“伪造银行流水”。
所谓签订阴阳合同,就是实际贷款的额度和借条上写的额度不一样。比如他要贷10万块,我们在借条上写“他欠我们15万块”,肉鸡如果提出疑问,我们一般会说这有5万是违约金,只要到期还就没事。大部分人以为这是行规,所以会愉快的签字。这个合同的内容我们也是用了很大心思的,还款日期一般精确到几月几号几点几分,而且,我们一般会让公司员工以个人名义和肉鸡签订借款合同。至于这些是为了什么用,一会再告诉你。
签完合同还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我们要做的是在法庭上让法官挑不出毛病,所以还要伪造银行流水。我们会先把肉鸡借到的15万块打到他银行卡中,然后让他去银行把钱取出来,留下银行取款的流水。随后,再让他把5万块现金给我们。他给现金是留不下什么证据的,所以即便闹到了法庭,他欠我们的也是15万,由合同和银行流水互相印证,谁也无法推翻。
除了“签订阴阳合同”和“伪造银行流水”这两种主流的做法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做法。比如针对有房产的肉鸡,我们就会让他把房子“网签”,因为这样房子就无法交易,主动权就在我们手里了。而对于没有任何抵押物的大学生,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大学女生,就只能牺牲自己的色相了,所以“裸条借贷”一度非常流行。这样做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后续套路做准备。
故意违约
说实话,大部分需要短期资金的人,其实还是能按期换上贷款的。但是,做“套路贷”的公司是不满足于这些利息的,我们更大的目的,是让你无法还款。
怎么办呢?不接受你的还款呗。比如要求你必须现金还款,但是到时间的时候就是不给你见面。因为你是和员工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以只能还给这个员工。而且合同的还款日期一般写的是截止到几点几分,罚息也很高,所以只要保证在这个时刻钱你还不上钱,我们就赢了,那意味着你至少要再多还一倍的本金。
而一旦你违约,我们就要开始“平账”了。
醉翁之意不在酒
“平账”是我们要盈利的主要手段。一般有这么几种:
对于没有什么抵押物的,我们就忽悠他再去另外一个小额公司贷款,来还我们公司的贷款。其实另一家贷款公司也是我们开的,我们只是让他再重复一次签订阴阳合同、伪造银行流水的步骤,进入另外一个坑。有的人不知道利滚利的可怕之处,往往是以更高的利息借更多的钱,曾经有个借五万的年轻女子到最后要还款170多万。
对于有抵押物的,就更好办了。有房子,我么就把房子据为己有了,因为之前会让你“网签”,你根本卖不出去,这个时候,我们会逼迫你签一个长达20年的租约,以低价把房子租给我们。我们再以高价转租给别人牟利,这样即使你还得起贷款,这个房子的使用权也不归你所有了。有车的,就把车给你拿走,再放到租车公司那里赚钱,又是一台印钞机。
而你呢,除了利滚利的天价利息,一无所有。
成功的保障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如果你认为靠以上几个合同就能搞“套路贷”,走上人生巅峰,那你想得也太简单了。兔子急了也咬人,哪个人愿意做砧板上的鱼肉任你宰割呢?他们势必要挣扎,要反抗,要起诉你,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和“暴力”团队做保障了。
如果你选择到法院起诉,我么一点都不怕。
前面你和员工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条,以及银行货真价实的流水,都是我么最有力的证据。你要明白,就是法官再同情你,他也只能相信证据,而不是你的眼泪。
如果你选择死猪不怕开水烫,那么我们也不客气。
专门的坏账追踪小组24小时运作,我们招聘一片凶神恶煞、面目狰狞的人,每天跟着你上班、逛街,陪你回家、睡觉。他们一不偷、二不抢,就是盯着你,即使你报警也没有办法,因为我们这是民间借贷纠纷,警方不能随意介入,否则我们可以投诉。
爱面子、珍惜前途的大学生就更好办了。给他的班主任、父母、亲人挨个打电话、发信息,一般不出两轮,他的父母就会乖乖还钱,要不然自己辛辛苦苦培养十几年的孩子名声全都毁了。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些大学生借款的原因可能就是为了买一个新潮的手机或者几盒化妆品。
真正遇到刺头不要命的,我们也就真不客气。在你家房门上刷红漆、路上制造些麻烦,就够你受的了。实在不行,就把你拉到一个小黑屋关起来,用各种手段羞辱你,直到你屈服。
对了,我就是为了搞定一个不听话的“肉鸡”,才铤而走险拘禁了他20多个小时,后来被抓的……
听二弟说今年国家“扫黑除恶”把打击套路贷也纳入其中了,搞得我心里怕怕的,不知道以后国家会不会加强这方面的打击。但就以前的情况来看,只要我们不搞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这些事,国家的法律对于我们还真是无可奈何,毕竟法律讲究证据,我们拥有了完美的证据链,你们能奈我何?
延伸阅读:检察官总结“套路贷”犯罪五大特征(来源:检察日报)
“套路贷”犯罪的五个主要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不法分子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或通过中介,寻找急需用钱或征信存在问题的被害人,以无需抵押即可提供贷款为名,降低贷款门槛。
二是诱骗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之后再以“考察红包”“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与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三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向被害人发放一部分贷款,以分期支付借款的形式,要求被害人反复签订合同,却并不告知被害人还款方式、时间等,以此造成被害人违约。
四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然后层层“平账”“再借款”,使债务“滚雪球”。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以实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
日前,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捕该市首例“套路贷”案件17名犯罪嫌疑人。据悉,该案被害人有20余人,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2017年2月,重庆市民马先生因需要贷款,找到位于两江新区的某汽车抵押贷款公司。该公司声称“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这让马先生尤为心动,他向对方约定借款90万元。双方签订了一系列的借款合同,该公司分两次向马先生支付款项,同时收取风险担保金、GPS安装费、利息、手续费等共计20余万元。
随后,该公司违反“不扣车”的承诺,以安装GPS为由控制了马先生的奔驰汽车并拒绝返还。马先生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得的贷款并取回车辆,遭到拒绝,对方还以马先生违约为由要求返还90万元。马先生被迫返还贷款,在短短4天内损失20余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17年,当地公安机关不断接到群众举报,称这家汽车抵押贷款公司存在不法行为。经过认真、细致、缜密的侦查,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景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犯罪嫌疑人成立所谓汽车抵押贷款公司,对外宣称“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以此吸引被害人前来办理贷款。在被害人办理汽车抵押贷款业务时,该团伙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被害人签订一系列合同,并以收取贷款资质考察费、风险担保金、后期管理费、GPS安装费、资料管理费等名义扣减贷款,被害人最后只能领取到约定贷款金额的大约70%。同时,该团伙以给被害人汽车安装GPS方便公司定位的名义,借机控制被害人汽车,然后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短短数月内,犯罪嫌疑人就以同样的手法,诈骗20余名被害人,涉案资金近百万元。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涉及人数众多、群众损失较大,在侦查阶段,渝北区检察院就派出精干力量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同时,由于“套路贷”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案件,为有效打击犯罪,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查阅了大量资料和生效判决,使案件得以顺利办理。
“近年来,‘套路贷’一词频繁出现在大众视野,贷款人应尽量通过合法平台借贷,正确评估自身还款能力,提升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承办检察官提醒贷款人,如果遭受不法侵害,要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与此同时,为帮助普通民众识别“套路贷”,承办检察官还总结了“套路贷”犯罪的五个主要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不法分子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或通过中介,寻找急需用钱或征信存在问题的被害人,以无需抵押即可提供贷款为名,降低贷款门槛。二是诱骗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之后再以“考察红包”“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与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三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向被害人发放一部分贷款,以分期支付借款的形式,要求被害人反复签订合同,却并不告知被害人还款方式、时间等,以此造成被害人违约。四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然后层层“平账”“再借款”,使债务“滚雪球”。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以实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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