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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税务总局一纸公文废了崔永元一抽屉阴阳合同

法律讲坛 2019-04-29


作者丨程坦   来源丨娱乐串串烧

提示丨观点经供参考,不作为法律意见



  由崔永元登高一呼向明星偷逃税发出的冲击,以前几天范冰冰被追缴和处罚总计8亿多税款,崔永元先生拿到了10万元举报奖励,达到了全民狂欢的高潮。虽然我对崔永元先生一直以来在反转基因中诸多说谎,特别是私藏那个足以毁灭全人类的来自转基因作物的超级病毒,相当不以为然,但对崔永元先生这次举报娱乐圈人士偷逃税款的壮举,我表示由衷的敬佩与赞赏。


  按照崔永元前天微博上发的那个文章,虽然拿到了十万元举报奖励,也面对许多威胁利诱,但父亲托梦给他“坚决不能退”,已经将其掌握的一抽屉阴阳合同分散藏于各处,准备再接再厉,一鼓作气,誓将奋起追穷寇,不为十万就低头。这篇壮怀激烈,大义凛然的文章,几个小时就获得了几百万个点击,十几万留言鼓励。吃瓜群众本来还指望掀起一场更大的痛打明星大腕的好戏,可惜今天(10月9日)公开的国家税务总局一纸公文,将崔永元的一抽屉阴阳合同变成了一堆废纸。


  这份文号为“税总发〔2018〕153号”的文件,全称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核心内容原文照录如下:


  “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的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企业及影视行业高收入从业人员,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凡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并加强咨询辅导工作。对经税务机关提醒后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这文件可不是我伪造的哟,二小时前刚刚挂上中央人民政府的官网呢。截图给大家看看:



  小朋友们,看懂了没有?按照这个新出台的文件规定,除了已经被处罚的范冰冰女士会对崔永元恨之入骨,其他所有人都会对崔永元先生感激不尽!如果这些人稍微有点良心,应该按照偷逃税款金额的至少1倍金额给予崔永元感激费,并且应当把崔永元先生永远尊为娱乐圈的老大!


  因为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凡是今年底以前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不但免于行政处罚,而且不予罚款!什么意思呢?免予行政处罚,意味着下次他们偷逃税再被人举报或被税务机关查获,仍然没有坐牢的风险——因为刑法规定逃税行为只有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二次以上或者责令补缴税款却拒不缴纳,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罚款,意味着他们只需要把偷逃的税款和滞纳金缴上,不必像范冰冰一样被处以4倍的罚款。


  即使自查自纠没有发现而被税务机关查获的,这次还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除了崔永元先生,谁有能力让税务总局专门发一个文件,然后对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企业及影视行业高收入从业人员,来一个这么干净彻底的既往不咎,法外施恩?!


  这个文件一出,正式宣布崔永元一抽屉的阴阳合同成了一堆废纸!前段时间急匆匆远走海外避难的明星大腕们,可以放心回国了;明星大腕们手中的房产和金融产品也不必打折贱卖,不顾一切地将资产转移海外了;买了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机构和股民们,也不必惊慌失措地抛售手中的股票了。


  崔永元先生收获了无数赞誉和10万元奖励,明星大腕们免了偷逃税款的处罚,吃瓜群众看了一场娱乐圈内讧的大戏,这样一个各方共赢的结局,大家任何人都想不到!


  准备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就全都散了吧。



  作者简介:程坦,网名感悟生活,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中央国家机关,央企二级公司一把手;后任多家外企、民企、上市公司高管;现为锐见传媒创始人、董事长兼CEO,自由撰稿人,民间慈善人士。在国家级报刊、出版社发表过财经和法律方面论文、论著约百万字;近十年发表时政、财经网评超过千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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