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直通车】有才是你,创意由你!长宁区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口号征集中……
长宁区积极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在长宁,感受文化生活
在长宁,领悟艺术芬芳
在长宁,享受文化便利
……
这样的长宁
遇到这样的你
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正式发起宣传口号有奖征集
从你的视角
用言简意赅~创意十足~的语言
助力长宁区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示范区
有才是你 创意由你
优秀宣传口号将有机会亮相
示范区创建各宣传平台
更有定制礼品等你赢!
活动名称
长宁区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口号征集
活动宗旨
助推长宁区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扩大创建工作的公众知晓率,调动全区人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聚民智、汇民意,展示长宁区积极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整体形象。
活动时间
投稿及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
作品要求
1、围绕活动宗旨,突出长宁区积极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主题。
2、主题鲜明、文字精炼,响亮有力、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便于宣传和推广,一般不超过20字。
3、宣传口号应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它权利。
参与方式
方式一:微信留言方式参与征集活动。在本条微信后直接留言,格式为“口号+手机尾号末4位”。
方式二:电子邮件方式参与征集活动。来稿邮件名请注明“长宁创建口号征集+口号+姓名+手机号码”,投稿邮箱:susn@shcn.gov.cn
奖项设置
1、一等奖(1个作品):获价值800元的奖品、纪念证书
2、二等奖(3个作品):获价值500元的奖品、纪念证书
3、三等奖(5个作品):获价值300元的奖品、纪念证书
4、纪念奖(20个作品):获纪念证书、文创纪念品
注:每位参与者可上传的口号数量不限,但每位参与者最多只占有一个获奖名额。获奖情况将在“上海长宁文旅”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活动须知
已发表和未发表作品均可参与征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参与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拥有提供给媒体进行刊播、展览、网络推广等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以下简称“示范区(项目)”]建设,是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决策部署开展的一项创评工作,旨在把示范区打造成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先行区、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实践区,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为全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2018年4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的通知》(文旅公共函〔2018〕77号),明确了27个示范区和47个示范项目的创建资格名单,上海市长宁区成功获得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资格。创建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2019年年中迎接中期评估,2020年年中迎接终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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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长宁文旅
编辑:张丽
责编:黄剑铮
终审:叶笑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