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2021年上海市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采购公告
长宁区积极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2021年上海市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采购公告
一、工作宗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上海市贯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公共文化配送中心,以下简称市配送中心)启动2021年市级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采购工作。“采购工作”遵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的宗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持续优化公共文化内容供给平台,以遵循公益性、公平性,融合志愿服务和市场机制为“定价原则”,采购多元社会主体丰富质优的文化产品,面向社区、基层进行服务,不断满足社区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着力提升市民大众的文化素养,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
二、采购方式
(一)公开征集
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主体,依据社区群众需求,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公开征集、采购各类符合要求的供给项目,按点单情况,进行服务。
(二)定向采购
面向国有院团、行业协会、优秀民营院团等各类社会主体,结合重要节庆、重大节点,采用定向订制的方式,采购各类符合要求的专题活动项目,进行服务。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具有参与本市各级公共文化服务1年以上经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无行业不良记录及影响的各类社会主体,可参与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申报。其中,申报文艺演出的社会主体,须持有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二)内容要求
1.公共文化内容供给产品分为文艺演出、艺术导赏、展览展示、特色活动等,在内容上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国梦”为主题的各类原创文化产品。
(2)结合党和国家重要节庆、重大活动创编的各类文化产品。
(3)获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褒奖的各类文化产品。
(4)歌颂上海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新面貌,反映社会新风尚、真善美的各类文化产品。
(5)其它健康向上、贴近生活,为大众喜闻乐见并具有较高艺术质量的各类文化产品。
2.文艺指导项目的辅导内容包括音乐(合唱与民乐指挥、钢琴伴奏、民乐表演等),舞蹈(民族舞、广场舞、健身舞等),戏曲(京剧、昆剧、越剧、沪剧、淮剧等),时装表演等。
四、采购内容
根据市民需求调研情况拟采购以下内容项目及数量场次,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 | 类别 | 采购单价(/元) | 备注 |
文艺演出 | A类 | 20000 | 仅用于专题活动 |
B类 | 15000 | ||
C类 | 10000 | ||
D类 | 5000 | ||
JC类 | 5000 | 仅用于面向村的专题活动 | |
艺术导赏 | A类 | 7000 | |
展览展示 | A类 | 10000 | 仅用于专题活动 |
B类 | 5000 | ||
C类 | 3000 | ||
特色活动 | A类 | 5000 | |
JC类 | 3000 | 仅用于面向村的专题活动 |
五、分类标准
(一)文艺演出
1.申报演出的剧(节目),须有3场以上公演记录。原创新编剧(节目),须有著作权人身份证明或授权文书,无著作权纠纷。剧(节目)内容无违法查处记录。
2.适用于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或基层综合文化活动室进行的戏曲曲艺、音乐舞蹈、舞台戏剧、魔术杂技等艺术门类的文艺演出。
3.每场价格5000-20000元。
4.分类条件
(1)A类:(采购价格20000元/每场,用于专题供给)
①配合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全市性重要宣传演出活动、全民节日欢庆活动新编排或复排的剧(节目),并有国家一级演员参与演出。
②具备大型露天广场搭台演出的舞美装台能力,或具备在120平方的社区活动场(厅)舞台上装置和使用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并能产生良好的艺术效果。
③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其中综艺演出节目不少于8档。
④演员全部彩妆出演,并配有伴奏。
(2)B类:(采购价格15000元/每场)
①配合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全市性重要宣传演出活动、全民节日欢庆活动新编排或复排的剧(节目)。
②具备大型露天广场搭台演出的舞美装台能力,或具备在100平方的社区活动场(厅)舞台上装置和使用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并能产生良好的艺术效果。
③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其中综艺演出节目不少于6档。
④演员全部彩妆出演,并配有伴奏。
(3)C类:(采购价格10000元/每场)
①以沪剧、滑稽戏、独脚戏和评弹为重点的吴语地域的地方戏,兼顾京、越、淮及其他有代表性和观赏性的戏曲,以及民族、民间、民俗文艺表演节目。
②具备在100平方的社区活动场(厅)舞台上装置和使用必要的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有良好的艺术效果。
③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其中综艺演出节目不少于6档。
④演员全部彩妆出演,并配有伴奏(可以使用录音)。
(4)D类:(采购价格5000元/每场)
①折子戏、小品、歌舞类中小型剧(节目)为主,包括优秀的、接地气的、有市区获奖经历的群文创作节目表演;民间绝活、民间杂耍、可供表演的非遗传承项目。
②具有演出自带、自装灯光音响等设备的能力,并有良好效果。
③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
④演员彩妆出演,并配有伴奏(可以使用录音)。
(5)JC类:(采购价格5000元/每场,用于面向村的专题活动)
①以折子戏、小品、歌舞类中小型剧(节目)为主,包括优秀的、接地气的、有市区获奖经历的群文创作节目表演;民间绝活、民间杂耍、可供表演的非遗传承项目。
②具备在基层综合文化活动室等小型场地或室外进行演出的能力,演出时必须自带效果良好的音响设备。
③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60分钟。
④演员彩妆出演,并配有伴奏(可以使用录音)。
(二)艺术导赏
1.申报主体须拥有稳定师资来源,以及相配合的展示展演资源。
2.内容以普及文化艺术知识为主,包含民族、西洋,古典、现代等文化艺术领域。要求专业性强、话题新鲜、形式活泼、有互动性。
3.每场价格7000元。
4.分类条件:
(1)A类:(采购价格7000元/每场)
①适用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小剧场、报告厅、多功能厅等场地。
②每场时间不少于90分钟。
③主讲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良好演讲才能和丰富讲座授课经验。配合导赏主讲的助理、助教、演员等,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演示能力,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演出经历及经验。
④形式活泼生动,主讲人讲授与现场示范或表演等直观形式相结合。除主讲人外,须另行配备专业演员配合讲演内容进行彩妆表演,体现展示形式的丰富性。“讲”“演”的编排比例,一般以1:1为宜。
(三)展览展示
1.申报主体须有文化艺术类展览资源与办展经验,具备专业策展、布展和撤展能力。
2.内容包含文化艺术、文物收藏及形势宣传、法制教育等主题的展品。
3.每场价格3000-10000元。
4.分类条件:
(1)A类:(采购价格10000元/每场,用于专题配送)
①适用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展厅或其他开阔区域。
②展出时间不少于10天(不包含布、撤展)。
③展品或展板数量不少于50件,并能提供展览所需的展板等必要设备。
④展览形式以展示文化产品为主,同时须结合展览策划1场相关的宣教活动。
(2)B类:(采购价格5000元/每场)
①适用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展厅或其他开阔区域。
②展出时间不少于7天(不包含布、撤展)。
③展品或展板数量不少于30件,并能提供展览所需的展板等必要设备。
(3)C类:(采购价格3000元/每场)
①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通过各种电子设备或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展出。
②展出时间不少于7天。展览方式由承接主体运用展览电子档源文件结合场地实际情况自行呈现展出。
③展品内容不少于30件,须提供展览所需的电子档源文件。(源文件精度4K含以上)
(四)特色活动
1.申报主体须具备活动专业策划经验及组织能力,能为参与者提供必要的活动器具或体验耗材。
2.内容可涉及富有特色的都市文化、乡土文化、“非遗”文化、亲子文化、创新艺术等,能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
3.活动形式新颖多样,体现参与性、体验性、互动性。如涉及文艺演出内容的,申报主体须持有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符合上述有关文艺演出申报的其他相关要求。如涉及导赏、展览等内容的,则参照上述相应内容所属要求。
4.每场价格3000—5000元。
5.分类条件:
(1)A类(采购价格5000元/每场)
①适用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厅、舞蹈房、活动室等场地。
②每场活动时间不少于90分钟。
③每场活动不少于20人(组)参与。
④活动主导及辅助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能力与活动组织能力。
(2)JC类:(采购价格3000元/每场,用于面向村的专题活动)
①适用于基层综合文化活动室等小型场地。
②每场活动时间不少于90分钟。
③每场活动不少于15人(组)参与。
④活动主导及辅助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能力与活动组织能力。
(五)文艺指导
1.申报主体须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符合相关条件的稳定师资来源,能承担文艺指导员日常管理工作。
2.所申报的文艺指导员原则上不能挂靠两家单位。
3.所申报文艺指导员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及文化艺术素养,高度责任感,热爱并有志于从事文艺指导员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每周有相对固定时间下社区或基层指导文艺团队和文艺骨干,全年45次(90课时),每次2小时。
(3)具备所辅导专业中等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获得省市级以上相关专业个人奖项。
(4)能根据社区或基层的具体需求,承担协助策划和指导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培训和辅导社区文艺团队,培养和指导业余文艺骨干等岗位职责。
4.采购价格
每次辅导2小时,补贴为350元/每次。
六、其他说明
(一)结算原则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由市配送中心正式启动供给工作,按社区、基层需求情况,对各签约项目的意向供给场次进行统筹协调,并根据社区、基层点单情况,组织各供给主体根据点单情况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经供给主体、承接主体、各区配送中心三方网上确认,综合市民以及社区评价,结合各区配送中心巡视、第三方机构巡查、市配送中心督查结果,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除文艺指导项目为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余均由市配送中心统一进行费用结算。如供给主体违反合作协议或达不到协议约定的内容及质量要求,将根据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二)替补说明
若遇当年度合格主体、项目放弃参与供给,或因申报单位原因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取消供给资格。市配送中心根据社区或基层实际情况,将供给服务任务交由服务满意度高的其他供给主体完成。
(三)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等详见《2021年上海市公共文化内容供给统一采购平台申报操作指南》
特此公告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2020年8月
倒计时1天——2021年上海市、区两级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采购工作马上启动啦!
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延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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