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市交警大队发布了关于大桥路红江桥——水印郦都——土司路清汤苑路段禁止停放车辆禁停通告,也许是有些人没注意,也许是有些人没看到:
交通警察大队通告
关于大桥路红江桥——水印郦都——土司路清汤苑路段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为改善城区交通环境,缓解交通压力,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从2017年2月13日起红江桥——水印郦都——土司路路段禁止占道停放车辆。违反本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38 条规定给予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合理安排规划出行方式。
特此通告
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七年二月八日
不管是没注意也好,还是没看见通告不知道也好,反正这些车辆在这个路段停车就是着哒:
▲城管、交警、办事处联合整治违停现场
为改善城区交通环境,缓解交通压力,提高通行效率。2月13日,恩施市小渡船办事处、城管、交警部门采取现场劝导、违停贴条和拖移长期停放在此路段的僵尸车的方式,对该路段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共劝离违停车辆100多台次,违停贴条告知72辆,拖移2辆僵尸车,督促整改4家店外经营摩托车行为。
▲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禁止停放车辆的路段示意图
公告发了,该提醒的也提醒了,该贴条的也贴条了,就别任性了!如果你还不自觉,那就在跟钱赌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