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电视问政、大数据监督检查发现了一批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问题, 并进行了严肃查处。近日,州纪委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州纪委再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今年查处力度空前
1.利川市沙溪乡黄泥村党支部书记王光红、原党支部副书记周云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问题。
利川市沙溪乡黄泥村党支部副书记周云祥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在明知其堂兄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将其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未如实上报其堂兄家庭收入情况。党支部书记王光红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1月,利川市纪委给予周云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王光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建始县业州镇茶园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齐正松,党支部副书记王建军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问题。
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12月,建始县业州镇茶园沟村在落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齐正松,党支部副书记王建军未按规定对评定贫困户名单进行公示公开即直接上报,且经过精准甄别后,仍有部分上报的贫困户不符合政策。2015年8-11月,齐正松利用职务之便,与农户合伙虚报套取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分散供水工程补贴共计15600元,其中齐正松获得1600元。2017年3月,建始县纪委给予齐正松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王建军党内警告处分。
3.宣恩县高罗镇水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英雨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问题。
2014年9月,时任宣恩县高罗镇水塘村党支部书记田应雨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摸底调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未经过认真核查的情况下,将已故多年村民黎某某、田某某纳入精准扶贫对象,直至2016年4月仍未将其剔除。2017年3月,宣恩县高罗镇纪委给予田应雨党内警告处分。
前不久恩施州纪委刚发布过类似消息:
2017年6月2日至9日,湖北省运用大数据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第三巡查督导组对恩施州进行了全面巡查督导,对恩施州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巡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
现将反馈问题中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宣恩县万寨乡党委书记谭华军、党委副书记詹德永,椒园镇党委书记袁永灿、组织委员瞿尚坤对精准扶贫等相关政策不清楚问题。
省第三巡查督导组在巡查督导中发现,宣恩县万寨乡党委书记谭华军、党委副书记詹德永,椒园镇党委书记袁永灿、组织委员瞿尚坤,对12项精准扶贫政策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路径、政策内容不清楚,答非所问。宣恩县纪委责成谭华军、詹德永、袁永灿、瞿尚坤等4名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2.宣恩县椒园镇红岩卡村村支部书记覃礼军在精准扶贫户识别及危房改造申报验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椒园镇党委原书记黄敏,原镇长袁永灿,党委原副书记、原人大专职副主席廖锋,椒园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原副主任陈祥红,对精准扶贫户识别把关不严;椒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石伟,椒园镇村镇服务中心主任胡勇,对危房改造申报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
宣恩县椒园镇红岩卡村村支部书记覃礼军在对该村村民张某某贫困户精准识别及危房改造申报、验收等环节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将超过贫困线标准的张某某纳入本村精准扶贫户和危房改造户,并篡改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公示资料及花名册。
时任宣恩县椒园镇党委书记黄敏(现任宣恩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时任椒园镇镇长袁永灿(现任椒园镇党委书记),时任椒园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专职副主席廖锋(分管领导,现任县工业园区党委委员、副主任),时任椒园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陈祥红(现任恩施州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在对张某某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把关不严,未认真审核就签字上报。
椒园镇村镇服务中心主任胡勇,对将红岩卡村村民张某某纳入2016年第二批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资料审核不严,现场核查时底数不清,验收时不严格执行标准,椒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石伟作为分管领导把关不严。
宣恩县纪委对覃礼军、胡勇予以党纪立案,对廖锋、石伟等进行警示谈话,对黄敏、袁永灿进行工作约谈。
省第三巡查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表明,我州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中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党员干部没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工作不实,把关不严,履职不力。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一、思想之弦要紧而又紧。
精准扶贫工作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是党中央向世界和全国人民作出的庄重承诺。恩施州是全省唯一的全域贫困地区,是全省脱贫攻坚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坚中之坚。恩施能不能打好、打赢这场战役,事关全省、全国,责任重大。各地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公平公正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坚决防止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违纪行为发生。
二、工作作风要实而又实。
各地各部门要狠抓责任落实和作风建设,严肃执行扶贫领域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防止和克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表格脱贫等问题。广大扶贫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坚持一线工作,沉下身子,真干事干实事,为确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三、监督检查要严而又严。
各地各单位党委要把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动落实。要坚持务实重行,对精准扶贫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和优化,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决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瞪眼黑脸,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更早的4月份查处情况:
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有关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督办和查处了一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责不力、落实不到位等典型问题,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问责。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宣恩县高罗镇车道湖村党支部书记马彪生精准扶贫失职问题。
2014年9月,宣恩县高罗镇车道湖村党支部书记马彪生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将已故多年村民张某纳入精准扶贫对象,而符合条件的村民杨某未被纳入,至2016年4月省公安厅进行户籍人口数据比对期间仍未将张某剔除对象名单,也未将杨某纳入精准扶贫对象。2017年3月,高罗镇纪委给予马彪生党内警告处分。
2.来凤县大河镇芭蕉溪村驻村干部曾培生、村支部书记覃庆材不熟悉本村贫困情况问题。
来凤县大河镇芭蕉溪村驻村干部曾培生和村支部书记覃庆材在省脱贫督查组对我州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时对全村贫困情况不了解,被州扶贫办勒令整改。来凤县纪委对曾培生予以工作约谈,责令大河镇纪委对覃庆材予以工作约谈,对芭蕉溪村支两委予以通报批评。
3.鹤峰县太保寿险公司等4个单位不按要求驻村帮扶问题。
鹤峰县委、县政府在2017年2月13日、3月20日先后召开脱贫攻坚“整县摘帽”决战决胜誓师大会、工作推进会,提出精准扶贫相关纪律要求。但是,截止3月16日、3月23日,结对帮扶中营镇锅厂湾村的太保寿险公司、结对帮扶走马镇北镇村的中国人寿鹤峰支公司还没有进村开展工作,也没有成立工作队,“一对一”帮扶机制也未建立;截止3月23日,联系走马镇杨坪村的人保财险公司虽然工作队进村开了会,但未入户与贫困户对接,而且2016年帮扶工作中存在增加村级接待负担现象,就餐不结账,帮扶不投入;截止3月23日,联系五里乡中坪村的太保财险公司才第一次进村入户。鹤峰县纪委对上述4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处理。
4.鹤峰县中营镇铁牛坪村(茅坪集镇)集中安置房质量监理不到位问题。
2017年3月20日,鹤峰县纪委监督检查组对中营镇铁牛坪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查访,发现安置房顶板多处出现渗水现象,存在质量隐患。在询问施工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是否到安置点进行过质量监督时,施工人员反映监理需要打电话才会到场。集中安置点监理人员被动监理,集中安置点质量隐患没得到及时纠正和排除。鹤峰县纪委责成县住建局对该安置点工程质量问题及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问责处理;责成中营镇党委对此安置点包片干部进行约谈。
精准扶贫是件大事,既是政治责任,也是行善积德,决不能“雨过地皮湿”,要用心、用情、用力,学学“种茶书记”,多给群众谋福祉。
来源:综合清风恩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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