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优秀县委书记陈行甲怒揭巴东某些官员插手工程敛财

2015-12-26 本土恩施

这两年,巴东县不少干部倒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上,“工程建设”成了某些贪官贪腐的“唐僧肉”。12月25日,在巴东县工程建设领域秩序整治大会上,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在讲话中指出:工程建设领域暴露的问题触目惊心……


讲话稿经该县新闻中心官方微信“长江巴东网”发布后,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因为,里面揭露了太多普通老百姓想不到的官员如何插手工程敛财的内幕——

(掌柜特转如下,供各位品鉴)


县委书记陈行甲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秩序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12月25日)


同志们:

  昨天我们刚召开了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今天上午,我们又开一个工程建设领域秩序整治大会。年底各项工作都十分繁重紧迫,我们是挤时间开这么一个会,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今天这个会议,一方面是总结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治理阶段性成效,但主要是诊断问题,剖析病根,开出方子,创新治疗,动员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秩序的硬仗。


  近几年来,我县对工程建设领域治理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通过深化“五统一”改革,建立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全省“改革创新年”活动组织奖和全州特色创新项目,受到省招投标局表彰。改革管理体制,打造阳光交易环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意见》及8个配套操作办法,探索通过创新制度管住招投标五方责任人。依法严厉打击和惩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四年来,采取“两规”措施15人移送14人,查处串标围标案件7起追究19人,查办职务犯罪85人(正县1人,副县3人,正科9人、副科1人、一般干部17人、村干部7人、企业老板47人),党纪政纪处分县级领导4人、正科级领导10人、副科级领导10人、一般干部16人、村干部31人。


  成绩不容抹杀,但根治效果并不理想,丝毫不可懈怠,工程建设领域仍是我县腐败的重灾区,对干部杀伤力最大。县委原副书记薜某某、原副县长邓某某、县政协原副主席余某某、政法委原副书记吴某某、水利局原局长杨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某、住建局原局长税某某等重要干部,都是因为插手工程,才走上不归路的。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一些普通干部和村干部也向工程伸手,大肆收受钱物,毒化、恶化社会生态,败坏党风政风,群众义愤填膺。巴东一度时期社会心理失衡、仇官仇富仇政府,很大程度也与此有关。这个问题必须解决!虽然是顽疾,是毒瘤,解决起来肯定有困难,但我们身处这个时代,别无选择,只能义无反顾,扛起责任,迎难而上。为此,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工程建设领域暴露的问题触目惊心

详情 ↓


  形势严峻复杂,是对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秩序的基本判断。近些年查出的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些顽疾、毒瘤触目惊心。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一些党员干部插手工程,上梁不正下梁歪

 

 我们都知道,做工程,利润大,来钱快,一般有15-18%的利润,有的甚至更高,所以老板想拿下,干部想分利。民间有两句顺口溜,说得很形象。“工程就是唐僧肉,哪个不想啃一口。”“工程就是臭鸡蛋,无数苍蝇围着转。”工程项目招标前,工程老板千方百计找门路、拉关系,手中有权的干部也乐于暧昧行事,飘飘然、欣欣然,打电话,打招呼,发指示,发威风。从查处的案件来看,插手工程也有“行规”,一般是县级领导插手以千万计的工程,科级领导插手以百万计的工程,办事员插手以十万计的工程。这是典型的“上梁不正下梁歪”。县城区道路黑色化改造工程投资八千万,我和艳平同志为筹集资金做好这个民生工程,想尽了办法,费尽了心思,而在项目落地实施的时候,原县委副书记薛某某毫不客气,欣然揽入怀中。他把项目业主县住建局局长税某某叫到办公室,直接当工作布置,要求操作工程老板谭某某中标。县住建局管理的廉租房项目,就是几百万的工程,局长税某某说了算,分管领导李某某说的也上算,中标的老板基本都是他们的人。县水利局多个数百万元的工程,原水利局长杨某没有漏掉一个,每一个都收了一大笔。大领导搞大的,小干部们就有样学样搞小的。像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每个项目仅19.5万元,机会就落到了一些股长们手中。县农业局办公室原主任黄某某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打招呼,让他的哥哥承包了3个乡镇的工程,有两个工程远没有19.5万元的工程量,却编造验收资料骗取了工程款。一些领导干部的司机,也耍“特权”,打着领导的幌子,或帮人打招呼,或自己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在众目睽睽之下快速致富。一度时期一些乡镇党委书记不想接、不敢接这些司机的电话,苦不堪言。还有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以群众工作难协调来要挟施工单位,要求分包工程,甚至直接索要财物,不答应就怂恿老百姓阻工闹事。官渡口镇西瀼口社区原支部书记、主任胡某,在位17年,只要是涉及该社区的工程,都必须给他做,底气十足,不给他做就让别人也做不成。


(二)少数项目业主玩弄招标,虚以管理



  在工程建设上,项目业主理所当然地处于主导地位,勘察、设计、施工、代理等企业都要围着业主开展工作。权力大了,小动作就多了。一是在工程规模上做文章。达到需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项目,业主进行肢解,将附属工程不纳入工程招标范围,用附属工程与老板私下作交易。或将工程“化整为零”,力求将工程投资控制在50万元内,从而逃避招标。二是在招标文件上动手脚。在投标人资格上,有意设立门槛,规定只有哪些企业可以投标,如必须在巴东境内有从业经历,从而排除潜在投标人;在评标办法上,有意设立加分或扣分条件,让自己中意的企业得高分;在投标保证金上,要求投标企业提供巨额保证金,以此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在标书的细节上设置陷阱,如特别要求法定代表人盖章并签字,稍不注意就成为废标;在投标时间上,打着时间紧的幌子,只按照法定最低期限来,不充分考虑项目的复杂性,让外地企业来不及准备。通过这些手段,加上业主评委的倾向性意见,业主就可以让自己预定的企业中标,从而实现“萝卜”招标。三是在开标评标上耍手段。一些项目业主收受工程老板的好处,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不惜亲自操作让“心仪”的企业中标。如原副县长邓某某在任东瀼口镇党委书记期间,收了工程老板田某某的巨额好处费,为了让他的企业中得移土培肥项目,指示分管领导操作到位,分管领导要求业主评委给田某某的企业打高分,压低其他企业的评分,田某某的企业如愿中标。四是在合同签订上玩猫腻。按照规定,合同实质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但业主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的不将招标文件中的附属工程纳入,为将附属工程转给他人做准备,有的将附属工程纳入了招投标范围,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与中标企业谈条件。县住建局一项目,在中标大王陈某某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将附属工程纳入合同范围,陈某某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高某指点,玩所谓的“依法维权”,得利不少,高某由此得到了2万元的好处费。有的增加“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物资材料价格等实施时再协商”等条款,为签订补充合同牟取非分之利留下伏笔。如县水保局一项目就是签订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县水保局串通施工企业套取了27万元资金,用于支付其他工程欠款。 五是在管理上“放神船”。项目业主理应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但一些项目业主或是不管理,放任自流,或是发现问题不理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者管理人员随意变更。特别是管理人员随意变更的问题,明显到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见,但项目业主却视而不见。一些企业因为是借用资质投标,中标后很难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遣施工管理人员。有的只是在开工时让管理人员露露脸,过几天就偷偷走个精光;有的找一些辞职、生病等借口,要求换人,今天换一个,明天换两个,一来二去就换完了,留下一个乱摊子。而接手的人员或者资质不够,或者没有资质,给工程质量造成很大的隐患。县纪委、县公管办有一次组成专班,抽查了9个在建项目,现场只有2名项目经理在岗,有7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出现了变更,占投标承诺的77.78%。其中有一个在岗的,还是施工企业听说要来检查,连夜从武汉将项目管理人员接到施工现场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是最根本的制度,但问题最大的也是项目法人负责制。从调研和查处情况来看,有的项目没有组建项目法人,有的组建了项目法人而没有指定负责人。业主单位对此是清楚的,具体做项目工作的同志也是清楚的,但他们都不提醒政府发文明确。为什么?我想主要可能是因为业主单位的一把手不想放权,分管领导不想多事,工作人员事不关己,才使得法人的责任落不到实处。明确了项目法人的,也习惯于用所谓的“行政方式”凌空蹈虚管理项目,而不是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来管理,有的甚至认为项目管理是主管部门的事,没有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偷梁换柱,业主现场代表难道不清楚吗?在出了问题后,大多以不懂业务来敷衍搪塞,推卸责任。有的业主现场代表现场管理只管签字,甚至被施工企业收买,与施工企业、监理狼狈为奸,弄虚作假。如官渡口镇南荒岭村生态组级路整修及硬化工程,承包人刘某某将现场施工作业承包给业主代表赵某某的儿子,赵某某知道儿子负责施工后,不制止不报告,欣然笑纳。这样的工程建设质量怎么可能保证?通过检验检测,该工程质量确实不合格。


(三)部分工程老板围标串标,蚕食公平




  围标串标,是工程招投标中的巨毒。一些“包工头”为了阴谋中标,首先想到的是给项目业主打点。为了和业主搞好关系,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自施展伎俩。有的放长线,钓大鱼平时请吃饭,请打牌,过节送礼,年底拜年,生病看望,潜移默化建立起利益关系,关键时刻好排得上用场。工程老板胡某某与杨某很早就认识,到杨某当上水利局长后迅速升温交往密切,自然也得到了杨某的特殊照顾。有的聘请党员干部,专业“攻关”,专找退休或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作“公关经理”,专门负责牵线搭桥,打点关系。如谭某某以每年10万元的高价,聘请了原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吴某某,专门负责与州、县领导联络感情,送钱送物,好让州、县领导为其打招呼,有的州、县领导也确实打了招呼,逼良为娼,以致于县住建局原局长税某某甚至认为让谭某某中标是“政治任务”。有的单刀直入,定点“轰炸”,工程老板“临时抱佛脚”,瞄准一个说了能算数又有钱财嗜好的领导,直接拿钱去砸,而且一招制胜,对方应声倒下。如谭某为了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高某拉近关系,先是给他送金碗一只,后来为了中得平阳坝河道治理工程,又给他送了5万元,把高某当成高人,请求指点,尽施江湖邪道。


  搞定了项目业主,接着就是去借施工企业资质。资质借少了不保险,起码要三四家,六七家更稳当,如果一个人包揽所有的投标,那就十拿九稳了。多借一些资质的目的,就是为了围标,工程老板按照公布的评标办法“科学”设立几个投标价,确保投标报价的评标得分最高。出借资质的企业,有的就是一具“空壳”,没有场所、没有人员、没有施工队,就靠出卖资质为生。他们借一次可得到1万元到5万元的“租借费”,中标后还可以收取中标价2%到5%的“管理费”。甚至一些国营建设领域大企业,大牌子,为追逐蝇头小利,也出卖资质,节操掉了一地。即使是受到了处罚,相对获利来讲,也是不疼不痒,而且可以转嫁给借资质的人。目前,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中标无效”的处罚尚以经济处罚为主,且最高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10‰,一个千万工程才罚款10万,与其高额的收益相比,违法成本太低,使得工程老板前仆后继,铤而走险。


  还有一环是给专家评委打点。我县县级评标专家库虽有200多人,但专业评委和专业结构有限,涉及到每个具体的专业类别时,可供抽取的评委人数只有三四十人,很难完全满足实际评标中的要求,且有的素质不高,容易出现人情标、关系标现象。这些情况,工程老板也清楚。如果业主不派评委,那就要联系专家评委。有的是平常加强联系,加深感情;有的是临时出击,定点突破。由于专家评委数量相对有限,加之一些评委经不起“糖衣炮弹”的攻击,“瞎猫碰着死耗子”的机率不小。


  一些工程老板为了中标真是使出了十八般武艺,可谓刀枪剑戟拳打脚踢一起上。工程的前期投入这么多,他还要赚钱,工程老板们为了找回损失,纷纷在工程质量上动起了歪脑筋。一是隐蔽工程造假。施工企业不按施工图纸要求严格施工,有的20米的桩基只挖10米,有的2米宽的培坎只建1米,业主单位不尽责任,监管部门又难以发现。二是降低材料规格。如钢材小上一号、混凝土降一个标号,装饰材料降一个档次,等等。如平阳坝河堤工程,要求在河堤中间夯填石块,而施工企业却用挖机将碎土、碎石、杂物填充进去,洪水一来,自然就垮掉了。三是不顾施工规范,随意减少施工环节,压缩施工工序,缩短施工时间,降低人力成本。如在混凝土浇筑时,粗糙施工,以致混凝土不密实,构造柱出现蜂窝眼。施工企业的成本是降下来了,但工程质量也降下来了。


(四)有的中介、评委阴暗操作,助纣为虐



一是代理公司两面讨好,两面得利。一些招标代理公司,一方面不讲规矩,一切按招标人说的办,有的还帮忙出谋划策,为虎作伥;另一方面自己参与围标、串标,为个体包工头代办围标、串标事宜。有的为了帮别人中标,在投标书上作记号。如武汉江河招投标代理公司恩施负责人谭某对标书做折叠记号,好让评委知道是关系户的标书。二是专家评委翻江倒海,左右局面。除了我前面讲的少数专家评委被打点利用,参与串标围标的问题外。在评分时,有的专家评委单凭印象,对关系好的企业打高分,压低不熟悉企业的分数;在询标时,有的对关系户只提优点,不提缺点,对其他竞争对手只提缺点;在决定废标时,有的实行两套标准,关系户有问题不提出来,对其他企业则小题大做;在评标过程中,有的发表有倾向性的意见,暗示和引导其他评委给关系户打高分。使用这些手段,有关系的企业中标机率大大提高。而对于专家评委不负责任,甚至滥用职权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只是取消其专家评委的资格,很轻很轻,而且也很难查实,很难约束他们不敢妄为。所以,专家评委的评标完全靠他们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良知,这完全是“酒醉了靠帐子”,靠得住才是笑话。三是代理人员“借壳上市”。 有些人通过各种关系挂靠一个资质高的中介公司,揽接业务,根本没有能力也无责任心做好招标或监理业务。


打防结合,铁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乱象

详情 ↓


  刚才,我列举了工程领域存在的四大突出问题,也分析了原因,主要目的是为了因病施治。要解决好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必须拿出“出手一刀,例无虚发”的武艺,出重拳,下狠招,零容忍,点准穴位,打在痛处。主要从三个方面出手:

(一)立起制度铁墙,扎紧权力笼子


  制度二字,听起来已是陈词滥调,但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我县很多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也是出在制度不健全上,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和制度,一方面是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参建各方的行为,另一方面是限制业主单位的权利。为了规范行为和限制权力,必须编织更加紧密的笼子。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办法,即将印发实施,请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切实遵照执行。这里我只强调几项制度。一是项目法人负责制。建设单位在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时,要明确项目负责人,或者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在项目招标前组建到位,未确定项目法人的项目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组织招投标。项目法人应切实履行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对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运行全程负责,主要管好项目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廉洁等方面。业主现场代表要跟班监督,必须要做到:对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监理实行签到管理,确保现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监理与投标时投标单位的承诺一致;隐蔽工程要拍照录像存档。这两条要形成制度,县公管办要制定全县统一执行的制度,并要加强监督检查。业主现场代表在监管中,发现一般问题应现场纠正,较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业主单位负责人要对项目建设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安全等问题的,要求施工企业停工整顿。要加大对法人履职不到位的惩处力度,对项目前期工作不细致、招标制度不落实、合同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从严追责。二是律师介入制。设立项目法人的建设单位要聘请律师当法律顾问,对项目法人负责,应全程参与有关工程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依法处理工程建设事宜。律师要参与招标文件的讨论,对特别条款提出专业意见;要对合同文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未经律师把关的合同不得签订;合同执行中,要抓住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价款三个核心问题,配合项目业主严格合同管理,对勘察不负责任导致重大设计失误的,对设计出现重大变更的,对工程质量、进度出现问题的,要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按合同约定严格维权。三是招标文件会审制。凡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都要组织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招标文件会审小组包括项目法人代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及法律顾问等,实行招标代理的还要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必要时可以邀请专家参与。会审小组要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正性、非歧视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招标文件提出的特殊要求、设立的特别条款,招标人应作必要说明,审查小组要详细审查,看是否排除了潜在投标人,评标办法是否合理公正,没有充足理由的特别条款予以删除。经过会审的招标文件要向县公管办备案,县公管办应对备案文件认真审查,对于一般性的问题或文字上的瑕疵,可以向招标人提出改进意见;发现较严重的问题或者接到投诉经核实存在问题的,必须依法处理。四是“黑名单、红名单”制。由县公管办牵头,从行贿记录、弄虚作假、违法转包分包、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问题等多方面考量,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失信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公安机关提供查处的违法企业和人员名单,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并吸纳省、州的相关黑名单,建立全县统一的黑名单制度。被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从业人员不得在本县承接业务或承担管理业务,并在巴东廉政网上向全社会公开。因商业贿赂、失职渎职等行为构成工程建设领域犯罪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终生不得在本县承接业务或执业。对于那些诚信度高,常做良心工程的企业,作出信誉评价,选优建立“红名单库”, 在网上公开,在项目招投标中实行信誉加分,使他们有更多机会参与巴东工程建设。五是廉洁保证金制。研究用经济手段降低廉政风险的办法,设立廉洁保证金,包括两块。在招投标环节,招标文件中设置投标廉洁承诺约束条款,将投标保证金的50%作为廉洁保证金。在廉洁合同中也要约定,将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廉洁保证金。廉洁保证金与投标人在投标活动和中标后的履行廉洁承诺的情况挂钩。若查实投标企业有送礼行贿、串标围标等行为的,廉政保证金一律不退。六是推行自证清白制。经监督检查,或群众举报,发现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主管部门等单位或个人认为自己没有问题的,可以陈述理由、提供证据,以此自证清白。我们要让他们说,说得越详细越好,说得越清楚越好,直到真相大白。但是对那些无法提供证据,或者陈述理由不成立的,要深挖细究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理。


(二)堵死技术漏洞,筑牢招投标“防火墙”



  利用互联网平台,采用科技手段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是大势所趋,也切实可行。一是推进网上投标评标。我县已实现在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提交保证金,在开标前招标人不知道有多少家企业报名投标,提高了业主暗箱操作和投标企业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难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继续推进电子招投标建设,围绕全省“一网一库一规”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开发电子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等技术模块,堵住人为操作的漏洞。二是建立实时监管平台。较大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抓紧建立卫星定位和人脸识别系统,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业主单位驻场代表、监理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县纪委、县公管办要发挥再监督职能,对工程主管部门的监管行为进行检查督办。


(三)实行重奖举报,全视角围堵不轨行为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要把这场战争作为群众战争来打。除了责任部门要主动出击,加大检查的力度、频度、广度和深度外,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视角监督工程建设项目,让不轨行为无处遁形。在网上设立举报窗口,在社区建立举报信箱,利用好书记、县长、纪委书记、分管县领导电子信箱,民调热线电话也要利用起来,还可以通过微信等方式举报,信访口关于工程建设的举报都要经过县主要领导签批督办。对群众或者企业举报的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相关部门都要及时慎重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实行重奖。提供有效线索,举报违法违规中标经查实的,一律奖励10万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经查实的,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奖励1万元;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奖励5千元。奖励资金从廉洁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支付。如果是业主单位失职渎职的,在业主单位行政经费中扣除。在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对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问题。要让举报人大胆举报,放心举报,除了重奖外,更为关键的是要保证他们的信息不被泄露,要让他们有真正的安全感。各项保密纪律我们都有,要严格执行。凡是举报人信息被泄露的,要坚决追查泄密者,从重处理,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凡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



  另外,对党员干部、企业老板,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要让党员干部打心眼儿里相信,别人给你送钱送物,虽然也假借“感情、朋友”之名,实则看中的是你手中的权力,要拉你下水,给你下毒,把你这个“公仆”变成他个人的“奴仆”,当面送钱送物,点头哈腰,转身就会在心里骂娘,觉得自己是被逼无奈,恨不得吃你的肉,一旦被调查他自身尚且难保,是绝对不会为你挡子弹的,糖衣炮弹就是这样打死人的。同时,也要让老板们明白,凭实力和诚信挣钱才有人格和尊严,才有长久的出路,成天点头哈腰勾结无良干部搞工程,就算挣到再多的钱,难道你不觉得活得憋屈吗?这次出台的《办法》中不是有鼓励举报的内容吗,今后凡是遇上工程领域找你们敲钱的干部,请大胆举报,在贪官污吏名下挣不了的钱可以在正规渠道挣,宁愿少挣几个钱,也不养贪官污吏。请相信,今后挣钱的机会等的就是你这样的干净老板。


  宣传教育工作要做,但不能立竿见影,这只是先礼后兵之策。现阶段最主要的任务是严查、严惩。只有做到了 “ 不能”、“不敢”,才可能实现“不想”。


  同志们,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是毒瘤顽疾,但还不是绝症,能否根治关键看我们的决心和信心,最好的药方是综合施治,我们要调动一切能够调动的力量、智慧和手段,来一场真正的较量。这场硬仗,关乎社会风气,关乎干部安全,关乎民心向背,关乎巴东未来的健康发展,是历史和现实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我们必须勇敢地扛起来,坚定地走下去。司职工程建设领域的领导要以铁一般的担当,冲锋在前,所有干部要听从指挥,敢于陷阵。我们有理由相信,全县上下一起努力,工程建设领域的乱象一定会得到纠正,风清气正的建设环境一定会形成,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们必胜!


来源:长江巴东网(ID:cjbdnews)


来源:本内容转自掌上恩施

最近火爆推文

恩施的气质,不是你用言语就能形容的

恩施:狂奔的野猪、猎人和特警

快过年了,恩施人,小心街头骗子佘钱财

爆笑恩施来袭,本土方言搞笑其乐无穷

方言搞笑:张莽子骑着母猪切7酒,航是弯哒

快过年了,恩施人注意啦,最近在严查酒驾开车千万莫喝酒

恩施土家让人目瞪口呆的绝活,你晓得有几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