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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备案不构成认可?厦门金融办再发“免责声明”!

2017-11-23 文茵 网贷天下

11月22日,厦门金融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贷机构管理工作的公告》(下简称《公告》)。


《公告》强调:


一、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期间,除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核准外,暂缓对名称或经营范围含“网贷”“网络借贷”“P2P”等字样的企业进行注册登记等工商登记事项。


二、对恶意炒卖企业名称、违规变更股权、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我办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目前已完成整改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按程序和要求申请备案登记,依法合规经营。金融监管部门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点击查看大图)


在P2P平台备案筹备工作方面,厦门一直积极响应,此次公告可以看做是是对之前已有监管和网贷备案通知的补充和重申。


不过有投资人反映这更像是一则“免责声明”。


厦门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网贷机构备案公示的通知》,对5家拟备案的企业予以公示,包括京东金融子公司—京东旭航(厦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目前5家拟备案的企业正处于公示期,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5日,最终能否完成备案还需等待公示期结束才能确定。


京东金融方面也曾对媒体表示,今年2月,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全国首个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从备案登记流程上,厦门有政策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企查查最新数据显示,截止11月23日,厦门地区工商备案信息中出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的企业多达488家,而全国工商备案信息中出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的企业为993家。


其中,以法人统计数据显示,一个名为“欧春哲”的法人至少注册了13家网贷公司,此外,还有陈丽英、董诗立、方博、冯毅、顾骅、郭芳芳、胡静、黄亚伟、李远远、刘大宽、刘亚萍、丘有昇、沈鑫鑫、徐慧娟、颜增隆、杨斌、余清海、袁明、张攀慧和周佳红等20名法人,每人注册至少2家或2家以上P2P公司。


而在厦门金融办官网的互动平台板块中,最新11月1日的消息显示,厦门金融办对P2P备案信息的咨询回复为:目前无通过备案P2P企业。



事实上,在厦门公布备案名单之前,广西曾经发生过一次“备案乌龙”。

 

今年8月18日,广西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官网称,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通知》要求,经金融办审核,同意对广西臻信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西雅庭集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予以备案。


然而当天,贵港市金融办又发表声明,撤销两家P2P备案,称备案不符合申请条件,属于无效备案,原因则是“原负责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同志已休病假,新接手的同志不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错误地给两家公司出具了予以备案的通知。”

 

无论如何,厦门对5家拟备案企业的公示期还有2天到期,5家备案企业是否能最终通过公示,取得真正意义上的备案认可,还有2天答案就将揭晓,网贷天下将持续为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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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天下   作者:文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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