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辅导员!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学校简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7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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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生源或省内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应于2020年9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
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02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03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相关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否则酌情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初试安排
初试包括笔试和岗位素质测评,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岗位素质测评成绩占70%。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详见准考证)。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岗位素质测评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岗位素质测评的应聘人员请按候考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具体材料另行通知)至指定地点参加岗位素质测评;逾时未候考者视同放弃测评资格。
(2)测评方式:以用人部门面试为主,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技能的了解与掌握程度,以及对高职教育教学、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的理解与认识。岗位素质测评由专门成立的专家测评小组,针对应聘人员在岗位工作理解、语言表达、内容组织、职业形象、时间掌握、综合评价等6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总分100分。
02复试安排
1.时间和候考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同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查询网站相关信息。入围复试的应聘人员请按候考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指定地点参加复试;逾时未候考者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由学校安排,以面试为主。
3.复试满分为100分,未达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初试、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果即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
03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04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05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www.zfc.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7月25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二、“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二)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浙江省人事考试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739268(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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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编辑 | 黄韦凌
责任编辑 | 郑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