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汕头市检察机关举行员额内检察官集体宣誓仪式

2016-10-11 汕头检察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10月11日下午,市检察院隆重举行员额内检察官集体宣誓仪式,全市174名入额检察官面对国旗、举起右拳,庄严承诺遵守宪法、尊崇法治、坚守职责、忠诚为民。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光辉出席活动并监誓,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领誓。



《汕头日报》/供图


  此次集体宣誓在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安排下进行,活动旨在增强员额内检察官职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过硬检察队伍建设。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市检察院全体干警职工共同见证了宣誓仪式。参加宣誓的检察官表示,检察官入额是荣誉,更是责任担当和使命追求,他们将牢记誓言,不忘初心,坚定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悉,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我市检察机关遵循改革精神和司法规律,坚持以类定额、以案定额、以需定额,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分两批选任174名入额检察官并得到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确认。去年以来,市检察院分类组建符合检察权运行规律的办案组织,建立明晰统一的权责清单和完备的监督制约体系,选任出来的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并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现,真正实现了“检察官亲自办案,办案检察官承担责任”的改革目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