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的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及风电、光伏发电发展情况,12398能源监管热线第二季度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解读《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和《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司长 袁民
国家能源局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中下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固定发布上一季度的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和光伏发电的情况;能源监管热线的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同时动态发布解读新出台的能源领域的重要政策规划、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梁昌新先生、发展规划司副司长李福龙先生、石油天然气司副司长李英华先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先生、市场监管司副司长赵国宏先生。首先,发布会将向大家介绍上半年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及风电、光伏发电发展情况,然后介绍12398能源监管热线第二季度的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还将就近期发布的《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和《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两个文件进行政策解读。首先请发展规划司副司长李福龙介绍今年上半年的能源形势。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李福龙
上半年,我国经济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能源消费增速比去年同期明显回升,增长动力持续转换,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转型步伐加快,发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
第一、能源消费总体回暖
据行业初步统计,上半年,全国能源消费回暖,分品种的情况是: 煤炭消费转为正增长。上半年,全国煤炭消费量约为18.3亿吨,同比增长1%左右,除了建材行业外,电力、钢铁、化工行业用煤同比均为正增长。石油消费平稳。上半年,全国石油表观消费量约为3亿吨,同比增长约5%。其中,柴油消费降幅收窄,汽油消费增速减缓,航空煤油和化工原料油品保持较快增长。天然气消费大幅增长。上半年,天然气消费量约为1140亿立方米左右,同比增长约11.7%。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发电用气均保持较快增长。用电增速大幅回升。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为2.9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3.6%。分产业看,二产用电增长6.1%,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5.6%;三产用电增长9.3%,增速提高0.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增长4.5%,增速降低3.2%。
第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煤炭消费比重下降。今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收官之年,各地煤改电、煤改气持续推进。上半年,煤炭消费比重大约为59.8%,比去年同期下降0.6%。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合计为20%,比去年底提高0.3%。
第三、能源需求增长的新旧动能持续转换
二产用电比重下降,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比重上升。上半年,二产用电大约比重为71%,比去年末下降0.1%;三产和居民用电比重合计为27.3%,比去年末提高0.2%。新兴产业及与居民消费升级相关的行业对用电增长的拉动作用增强。6月份,二产中的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三产中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用电增速已经持续14 - 43个月高于全社会用电增速,对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从今年1-2月的10.5%,提高至6月份的17%。传统耗能行业对用电增长的拉动作用减弱。去年三季度开始,钢铁、有色、建材和化工等四大耗能行业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回升,今年前2个月合计上拉全社会用电增长3.3%,之后逐步下降,6月份回落至1.3%。这一增强一减弱,说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效果正在逐步呈现。
第四、能源供给不断改善
煤炭去产能、煤电防范化解产能过剩风险取得新进展。全国煤炭退出产能已完成今年全年任务的74%,同时,我们按照减量置换原则,有序推进先进煤矿产能建设。发布了2020年煤电建设风险预警,引导各地合理安排煤电项目建设。初步完成了对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的目标任务分解,督促各省(区、市)落实调控目标、明确实施细则。成品油质量升级顺利推进。全国炼厂国五油品升级改造基本完成,从年初开始,全国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以来,油品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7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含硫量不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能源投资进一步向公用基础设施领域集中。电源项目、煤矿和油气开采项目投资增速回落,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投资力度加大。上半年,全国电源投资同比下降13.5%,煤炭采选业和油气开采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0.2%和6.4%,电网投资同比增长10%,说明能源投资结构在不断优化。电源结构不断优化,到6月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5.6亿千瓦,占发电总装机的比重为34.7%,比去年同期提高1.6%。
第五、能源供需总体宽松
今年以来,能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平稳有序。初步测算,上半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大约16.9亿吨标准煤。其中,原煤产量17.1亿吨,同比增长5%;原油产量9645万吨,同比下降5.1%;天然气产量741亿立方米(含页岩气、煤层气),同比增长8%。国际能源价格处于相对低位,能源进口增加。上半年,能源累计净进口约4.3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1.2亿吨,同比增长25.7%;石油2亿吨,同比增长12.1%;天然气41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6.2%。全社会能源供应相对于需求来讲仍显宽松。6月底,全国重点电厂煤炭库存比较充足,最近这几天受高温天气影响,电厂库存略有下降,成品油库存处于近年来较高水平。上半年,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数1790小时,比去年同期减少7小时,其中,火电利用小时数2010小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6小时,但是整体上看仍处于偏低水平。
第六、能源行业效益分化
由于价格回升,煤炭上下游行业效益出现分化。1-5月,全国煤炭开采洗选业盈利1233亿元,企业经营效益改善,煤电行业因成本上涨出现亏损。国内油气开采业前5个月盈利213亿元,炼化行业盈利937亿元。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走势和去年同期基数较高等因素,预计下半年,与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传统耗能行业能源需求较温和增长。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和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制造业用能预计将保持增长。在消费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下,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与居民消费相关的行业用能仍将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下半年能源走势预计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能源消费总体保持增长态势。分品种看,煤炭、石油需求平稳,天然气需求增长较快,电力继续保持增长。二是清洁低碳能源比重上升。在各地加快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加快发展清洁低碳能源等措施推动下,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能源供应平稳有序,供需总体平衡且偏宽松。全年计划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淘汰停建缓建煤电机组5000万千瓦。综合考虑现有产能产量、国际能源价格和进口等因素,预计下半年能源供应仍较宽松。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 朱明
朱明分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了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及风电、光伏发电发展情况。
一、可再生能源发展整体情况
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整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局面,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6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达到3.38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1.5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330万千瓦。上半年,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700万千瓦,约占全部电力新增装机的70%左右,这说明了我国能源结构调整速度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已经进入了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目前,我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已稳居全球首位。
二是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得到明显好转。缓解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是列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将解决该问题作为能源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会同相关地区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取得明显好转,上半年弃风率、弃光率分别下降了7%点和4.5%。
三是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有序推进。金沙江乌东德、叶巴滩、澜沧江托巴等标志性水电站正在加紧施工,锡盟、晋北、张家口等大型风电基地以及光伏领跑者基地正在积极推进,目前首批领跑者基地中的大同基地已建成投运。此外,各类微电网、光伏+特色产业等新业态正在蓬勃发展。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的有序推进,为加快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风电发展情况
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601万千瓦,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超过50%,体现了风电布局进一步优化的趋势。新增装机较多的省份是青海、河北、河南和江西,分别新增64万千瓦、58万千瓦、58万千瓦和52万千瓦。到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1.54亿千瓦,其中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上升至24%,“三北”地区占比下降至76%,这表明近年来国家能源局调整布局的措施已初见成效。
上半年,全国风电发电量14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平均利用小时数984小时,同比增加67小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是云南、四川、福建和天津,分别是1592小时、1498小时、1225小时和1208小时。上半年,风电弃风电量23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91亿千瓦时,大部分弃风限电严重地区的形势均有所好转,其中新疆、甘肃、辽宁、吉林、宁夏弃风率下降超过10%,黑龙江、内蒙古弃风率下降超过5%。
三、光伏发电发展情况
受电价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上半年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新增光伏发电装机244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729万千瓦,同比减少16%;分布式光伏711万千瓦,同比增长2.9倍。到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2亿千瓦,其中,光伏电站843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743万千瓦。
从新增装机布局看,由西北地区向中东部地区转移的趋势更加明显。华东地区新增装机为825万千瓦,同比增加1.5倍,占全国的34%。华中地区新增装机为423万千瓦,同比增长37%,占全国的17.3%。西北地区新增装机为416万千瓦,同比下降50%。分布式光伏发展继续提速,上半年浙江、山东、安徽三省新增装机均超过100万千瓦,同比增长均在2倍以上,三省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占全国的54.2%。
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量5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全国弃光电量37亿千瓦时,弃光率同比下降4.5%,弃光主要集中在新疆和甘肃,其中:新疆弃光电量17亿千瓦时,弃光率26%,同比下降6%;甘肃弃光电量9.7亿千瓦时,弃光率22%,同比下降近10%。
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赵国宏
赵国宏就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2017年二季度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理情况进行发布。
一、基本情况
(一)收到有效信息情况。2017年二季度,国家能源局12398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16216件,环比增加24.17%。按诉求性质分类,投诉1438件,占有效信息的8.87%;举报71件,占有效信息的0.44%;咨询13024件,占有效信息的80.32%;表扬、求助、建议等其他方面1683件,占有效信息的10.38%。按反映渠道分类,12398电话16021件,传真1件,电子邮件181件,其他13件。
(二)分类情况。2017年二季度收到的有效信息中,电力行业类12393件,占76.4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1641件,占10.12%;石油天然气行业类112件,占0.69%;煤炭行业类11件,占0.07%;其他事项2059件,占12.70%。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共1344件。从业务分类情况看,规划和政策方面1件,占0.07%;项目建设方面1件,占0.07%;电力交易方面2件,占0.15%;电力安全方面95件,占7.07%;市场准入方面12件,占0.89%;供电服务方面1126件,占83.78%;成本价格和收费方面73件,占5.43%;其他方面34件,占2.53%。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其次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电力行业在供电服务、成本价格及收费、电力安全等方面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一是部分地区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水平依然较低;二是部分地区停电时间较长、抢修不及时;三是部分地区停电通知不到位、限电程序不规范;四是个别电力设施设备保护层破损、架空线路垂落等,存在安全隐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主要反映了部分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费用结算不及时等问题。
(二)原因分析。经分析,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供电企业配电线路及配网设施建设改造滞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二是部分供电企业故障抢修能力不足,发生停电故障后修复周期长;三是部分供电企业服务观念薄弱、业务水平不高;四是个别供电企业未对电力设施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五是个别供电企业未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费用结算流程,个别业主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业务办理流程不熟悉等。
三、处理结果
2017年二季度共收到投诉举报信息1502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对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1033件进行了受理,占投诉举报量的68.77%;其他不属于能源监管职责范围的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及时转办。针对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事项,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了处理:一是通过解释说明,澄清事实,使当事人消除了误解;二是通过协调督促,加快了停电、缴交电费、报装用电等问题的解决,保障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三是通过监管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及时纠正了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截止到2017年二季度,已办结投诉举报2227件,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93.81%;完成回访1969件,回访率为88.41%,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满意的达到85.27%。
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 梁昌新
梁昌新就《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相关情况作介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战略思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构建能源革命框架体系,近日联合印发《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国能源体制革命的战略背景、战略思路、战略任务,并提出十大重点行动。
《行动计划》总结了我国能源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从市场结构、市场体系、政府职能、法律体系等4个方面,分析当前能源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展望了2030年我国能源体制革命面临的新形势。 《行动计划》明确能源体制革命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创新能源科学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体制保障。
《行动计划》明确能源体制革命的总目标是: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推进国家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能源领域的活力、创造力,提高能源生产力,让能源发展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为确保总目标的实现,提出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三是要坚持系统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四是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保障民生相结合的原则。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提出的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创新能源科学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的战略思想,《行动计划》布局了四大类共14项主要任务。
一是构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重点提出5项任务:⑴健全能源市场结构,发挥国有经济在能源领域的主导作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能源企业,培育新型市场主体;⑵推进垄断环节改革,推进油气管网与销售业务分离、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实行能源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公平开放;⑶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培育功能完善、规范运营的能源市场交易机构,加快建立和完善能源市场交易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⑷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废除妨碍能源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推广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确定能源项目投资经营主体;⑸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是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重点提出2项任务:⑴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⑵科学核定自然垄断环节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电网、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
三是创新能源科学管理模式,重点提出5项任务:⑴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加强能源重大问题战略谋划,做好能源规划、年度计划及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⑵完善宏观政策配套机制,完善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投融资机制,健全能源矿业资源管理机制,完善政府对能源科研的支持机制,完善国际合作协调服务机制;⑶创新能源监管体系,统筹能源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能源监管职责,建立现代能源监管框架;⑷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能源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能源市场主体行为的动态监管,加强监管能力建设;⑸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和完善能源行业协会自律、协调、监督、服务的功能,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化服务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重点提出2项任务:⑴健全能源法律体系,建立以能源法为基础和统领,以煤炭法、电力法、石油天然气法等为主干,以能源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为配套和补充,以标准和规范为技术支撑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不同层级能源管理和监管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公布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履行职能。
以上是四大类主要任务。为抓好《行动计划》任务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明确了第一阶段(2017-2018年)十大重点行动:一是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二是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三是完善煤炭市场体系,四是健全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五是推进核电体制改革,六是加快“互联网+”智慧能源体制创新试点示范,七是构建新时期能源技术装备创新发展机制,八是加快电能替代体制机制创新,九是创新能源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十是完善能源法律体系。
第一阶段后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及时评估总结,提出第二阶段(2019-2020年)重点行动,滚动实施,直至完成2030年战略目标。
石油天然气司副司长 李英华
李英华介绍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意见》出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能源革命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能源发展战略和“十三五”规划的具体举措。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2013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增速约16%。但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际油价大幅下跌、气价机制尚未理顺等因素影响,天然气消费增速出现阶段性放缓,2013-2015年年均增速仅7%左右。出现上述情况既有外部发展环境问题,也是天然气产业尤其是天然气利用领域存在结构性矛盾的集中体现,主要包括:发展定位不明确、体制机制不完善、鼓励政策不配套、基础设施存在短板等诸多问题。这些结构性矛盾已经在一定时期内制约天然气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和行业改革的市场化进程,成为影响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的重要因素,亟需尽快解决和完善。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13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
二、天然气利用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到2030年,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350亿立方米以上。
《意见》主要立足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四大领域,提出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重点任务。城镇燃气领域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快速提高城镇居民燃气供应水平。集中打通天然气利用“最后一公里”,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全面提高天然气通达能力。天然气发电领域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探索互联网+、能源智能微网等新模式。鼓励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开展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结合的多能互补项目示范。有序、适度发展热电联产燃气电站。在工业燃料升级领域,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开展20蒸吨及以下燃煤燃油工业锅炉、窑炉的天然气替代。支持用户对管道气、CNG、LNG等气源做市场化选择。在交通燃料升级领域,重点发展公交出租、长途重卡、环卫、场区、港区、景点等作业和摆渡车辆,以及内河、沿海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和作业船舶,完善加气站、加注站布局规划,加快建设。
三、《意见》配套的保障措施。
为推进天然气在上述四大领域的利用,13部委密切协作,系统完善了推进天然气利用的配套政策。具体来说,政策的发力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环境保护硬约束。划定并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控交通领域污染排放,切实落实环保“党政同责”,将民用和工业燃料“煤改气”等纳入考核内容。深化气价改革。推进非民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气定价机制。加强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推行成本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促进天然气市场体系建设。压缩天然气供应中间环节,减少供气层级。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和用户,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增设供气输配环节,提高供气成本。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加价,要立即取消。各地在项目核准时,对省内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要认真充分论证,对增设不必要中间环节的管道项目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新建管道“拦截收费”现象。建立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的机制,用户自主选择资源方和供气路径的,应当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天然气和燃气发展等专项规划,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统筹协调并给予支持。
完善产业政策。加快清理和修改不适合新形势和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天然气计量、天然气车船制造规范、LNG陆路内河储配、加气(注)站安全防护和安全距离等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强化天然气设施用地保障,各省(区、市)应将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加气(注)站项目布局纳入能源及相关行业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规划的衔接。推进试点示范。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试点,探索推进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包括天然气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LNG接收站第三方开放试点、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等。
此外,我们还从强化财政和投融资支持、加大科技创新等领域配套了相关的支持政策。扩大天然气利用的基础是要加强资源供应保障,我们进一步从加强勘探开发和投资多元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网的互联互通、建立综合储气调峰和应急保障体系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任务和要求。
记者提问环节
[新华社记者]我想问的是近几年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一直是新闻媒体和能源行业关注的焦点,刚才发布说今年上半年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已经得到缓解,我想请问,对此国家能源局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 朱明]
谢谢新华社的记者。这个问题非常关键,也是我们今年重要的能源工作之一。弃水弃风弃光是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能源结构调整、能源优化布局、电力调度运行、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建设,以及绿色能源发展的落实等诸多方面,所以还是必须要采用系统化的方法来解决。今年以来,为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优化新能源开发建设布局。严格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的风电和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尤其是在新疆、甘肃等三北地区。避免加重了存量项目运行困难,适当把发展的重心转移到不弃风和不弃光的中东部和南方地区。
二是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西南地区弃水问题。利用贵州送广东减送临时腾出的空间以及通过水火置换、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组织云南增送广东电量;加快四川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上半年川电外送500千伏第三通道已经投运,第四通道也在进一步推进中。今年上半年,西南地区弃水情况有所好转。
三是优化可再生能源系统调度运行。国家电网公司加大调控力度,充分发挥调度作用,实施全网统一调度,充分发挥大电网的作用,跨区域安排旋转备用容量和火电开机方式,深度挖掘系统调峰能力。南方电网公司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及时开展流域梯级、跨流域协调调度,这个也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内蒙古电力公司也积极研究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技术特性,强化实时调度。
四是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监测评价制度。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明确了各地区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另外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各地没有达到保障收购小时数要求的,在规模上要加以控制。
五是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机制。指导内蒙古等地区扩大本地就近消纳,提高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并扩大直接交易。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扩大风电清洁取暖规模,目前已安排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我们也在做一个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另外,在河北、吉林等地区开展风电制氢示范工程。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展,通过市场化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的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想问一下《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的出台将对天然气市场产生哪些积极的影响?
[石油天然气司副司长 李英华]
非常感谢你的提问。《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是13部委联合下发,这在整个天然气政策领域还是首次,过去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等制定一些行业发展政策。这一次我们是联合13部委联合下发,在前面也进行了充分的调研梳理和沟通,应该说这个《意见》下发之后,得到了比较积极的响应。《意见》在天然气的发展定位和加快推进的路径上,以及重点任务和措施上都有了非常明确的体现,特别是有一些具体的举措,在业内应该说得到了广泛的积极响应。针对天然气利用的四个重点领域,相关的配套政策各个部委也都达成了高度的共识,这个为我们下一步落实好意见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接下来,我们将积极抓好落实,跟各部委密切的配合,推进配套政策的落地实施。相信这些措施的出台,将为加快天然气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谢谢。
[中国电力报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想问的是,为什么在不同地区间的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有效信息量差异较大?
[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赵国宏]
造成地区间差异的原因很多。通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不同地区的能源基础设施水平存在差异。比如以电力为例,由于各地区电网建设水平和基础设施状况不同,造成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存在差异。比如,部分一线城市居民用电为双电源供电,停电问题相对就会少,而部分偏远农牧区、山区,电力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相对薄弱,停电问题发生的概率相对高一些。
二是不同地区人口数量(即用能人数)相差较大。总体看来,投诉举报数量与人口数量成正比例关系。比如,人口基数较大的广东、河南的投诉举报数量相对较多,而人口基数较小的宁夏、青海的投诉举报数量就相对较少。
当然,不同地区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存在差异;能源企业服务水平、服务意识等也不尽相同。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有专家称过去三年煤炭消费量持续下降,表明我国煤炭消费已经达到峰值。然而去年下半年以来煤价再度上涨,今年上半年消费增速转为正增长,这是否意味着新一轮煤炭需求回升,请问您对此怎么看?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李福龙]
谢谢您的问题,这个问题很重要,说明大家对煤炭的供需变化、价格涨跌非常关心,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看。
首先,煤炭消费逐步下降,这是一个长期趋势。“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咱们国家的能源消费增长较快,煤炭消费量年均增长2-3亿吨左右。近年来,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能源需求增速逐步放缓。随着高耗能行业去产能深入推进、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大,传统耗煤行业已经或将陆续达峰。
从中长期看,我国煤炭消费逐步进入了峰值平台期,这个平台期可能持续较长时间,在此期间,每年的年度煤炭消费量由于经济、气候等相关的影响因素可能出现一些波动。这是第一个方面。
其次,去年下半年以来煤炭需求回升,价格上涨,这是一个正常的短期波动。我们分析一下拉动煤炭需求回升、价格上涨的动力主要是两个短期性因素:第一,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两年下跌后,去年下半年开始反弹,企业库存回补周期开启,主要用能行业需求回升。第二,大家都知道,去年迎峰度夏期间极端高温天气致使火电增发。在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下,煤炭消费降幅收窄。今年上半年这个回暖态势继续延续,再加上水电由于来水原因减发4.2%,火电机组发电量大幅增长,煤炭消费由负转正。同时也要看到一些波动变化,进入二季度,钢铁、建材等主要用煤行业需求又有所回落。对此,我们将加强跟踪监测。下半年随着一系列防风险措施的落地,再加上去年同期偏高的基数影响,煤炭消费预计将趋于平稳。
第三,从整个能源结构看,在各地加快煤改气煤改电、扩大天然气利用、非化石能源发展步伐加快等措施的作用下,煤炭消费短期回暖是正常的,从长期看煤炭消费比重仍呈下降趋势。2016年全国煤炭消费比重为62%,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等清洁能源比重为19.7%;今年上半年,煤炭消费比重约为60%左右,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等清洁能源比重约为20%左右。
最后一点要强调的是,我国资源禀赋决定了煤炭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我国的主体能源,但随着清洁能源的加快发展,以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进步,长期看,煤炭消费比重下降的整体趋势不会改变。我刚才介绍的几个方面供大家参考,谢谢。
[《中国电业》杂志记者]请问出台《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有何意义?这个行动计划将解决现行能源体制机制中的哪些问题?
[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 梁昌新]
谢谢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能源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台《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出台《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能源革命战略思想的具体措施。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广泛深入调研,结合我国能源发展实际,研究能源革命战略思想的落实措施。《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国能源体制革命的战略背景、战略思路、战略任务。
二是出台《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是系统破解影响能源发展体制机制问题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能源发展面临市场结构不合理、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法律体系不健全等体制机制问题。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有助于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
三是出台《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是推动我国能源转型的客观要求。按照《行动计划》统筹推进能源体制革命重点任务,有利于提高能源生产和利用效率、激发能源技术创新活力、深化能源国际合作,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四是出台《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是统筹抓好能源体制革命任务落地见效的重要手段。为抓好《行动计划》任务落实,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明确了第一阶段2017-2018年十大重点行动,重点突破,滚动实施,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战略任务的有效落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