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核 |施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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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专栏】关于暑假校外培训的郑重提醒
尊敬的各位家长:
暑假来临,为切实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助力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在此郑重提醒:
暑假期间,不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理性对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01 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制造或传播教育焦虑。目前,我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平稳退出,请大家自觉抵制各类“隐形变异”的违规培训,科学合理安排暑期学习、锻炼时间,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02 理性选择培训项目
一要看证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同时具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意见书》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要看师资。从事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并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
三要看收费。收费项目、标准等应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APP内的培训机构名单可供参考(安卓、苹果系统均可在手机“应用商店”内搜索下载)。
请抵制“折扣”“赠课”等促销行为,不要一次性缴纳(或拆分合同缴纳)超过3个月、超60课时、超5000元总额的培训费。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缴费后须向培训机构索要正式缴费凭证,且缴费凭证必须和培训机构名称一致。
04 主动监督违规行为
如发现机构或者个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违规收费和安全隐患等问题,请来电反映,监督电话:0572-12345。凡经核实的信息,我们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湖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
来 源 |市"双减"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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