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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应该结婚吗?

2016-04-18 李秀辉 周国平



威尔都兰在《古今大哲学家之生活与思想》中断言:“凡有心于最高的哲学思维而又结婚的人,都是可疑的。”哲学家应该结婚吗?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西方哲学史上许多有建树的大家,如笛卡儿、霍布斯、莱布尼茨、洛克、休谟、康德、叔本华和尼采等都没有结婚。 关于哲学家应不应该结婚这个问题,已有不少学者讨论过,一般看法是从苏格拉底开始,哲学家们似乎就一直与美满婚姻无缘。这一简单现象背后隐藏的是精神与世俗关系的处理、事业与家庭次序的摆放等的抉择不同的角度和层次会带来不同的理解方式。


哲学家的婚姻观点




提到哲学,言必称希腊,希腊三贤之首的苏格拉底对婚姻可谓深有见地。苏格拉底认为,无论如何都应该结婚,因为如果你娶到一个好妻子,你会很幸福:如果娶到一个糟糕的悍妇,你会成为哲学家。 现实中他比较“不幸”,娶到了一位悍妇克珊西普,这位第二任妻子不仅是雅典城有名的撒泼夫人,而且名留青史成为泼妇的代名词。她的事迹包括大庭广众扯下苏格拉底的袍子和一顿激烈的谩骂之后一盆水浇在苏格拉底的头上。 这位先哲定力过人,总能以幽默化解争吵,“我知道,打雷之后必然下雨”就是明证。有看不下去的朋友和学生都对苏格拉底的行为很不解,没想到他俏皮地释疑:“驯马师总要挑最暴烈的马骑,骑惯了烈马驾驭其它的马就不在话下。 同样,我的抱负是说服各种各样的人,如果我能说服克珊西普,就没有我不能说服的人了。”事实证明,苏格拉底的观点与行为是一致的,婚姻成就了他的哲学事业。 “苏格拉底式婚姻”至少该获得与“柏拉图式爱情”同等的地位。


苏格拉底毕竟只有一位,能处理好婚姻、家庭与事业关系的哲学家凤毛麟角,他们中不少人对婚姻持排斥看法。 日本学者加藤将之1938年写的《哲学家的气质》专门列举了史上21个终身未婚的著名哲学家。根据书中的统计,一般男性的结婚率为90%,而大思想家中结婚人数仅占50%。 越到现代这种情况越加明显,成云雷在《趣味哲学》里称有人对22个近现代著名西方哲学家进行研究,发现其中只有8位结过婚。




其实在苏格拉底之前,西方有史记载的第一位哲学家是泰勒斯,他对娶妻生子完全漠不关心。 他的好朋友,当时的政治改革家梭伦问他为什么不结婚,泰勒斯玩了个花招告诉梭伦,他不愿意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婚姻会使他的意志不再坚强。




康德是最有名的终身未婚的哲学家之一,据说他曾两次准备走向婚姻的方向,但都毁于他的犹豫再三。 第一次 是他计算了自己的收入和支出以后,犹豫要不要向一位温柔漂亮的寡妇求婚的时候,这位妇人已经与别人进入了教堂;另一次在他思前想后的时候,那位小姐已经离开了康德居住的哥尼斯堡。康德只得在其晚年的时候哀叹:当我需要女人的时候,我却无力供养她,而当我能够供养时,我却不需要她了。




叔本华认为自己的性格来自父亲,智慧得自母亲。在与母亲的争吵相处中,叔本华获得了对于女人的片面认识,所以他没有妻子、儿女和家庭。 叔本华认为他的生活是理想而智慧的,真正的哲学家是完全献身于哲学的,婚姻的枷锁会妨碍他的哲学创造。他的信条是只有哲学家的婚姻才能幸福,而真正的哲学家是不需要婚姻的。 他有非常充分的理由:如果一个人不快乐,多一个人也不会快乐。



大哲学家尼采一生中只有一次堕入情网,当时准备结婚,他热烈地爱上了比他小18岁的莎乐美。 因为种种误会莎乐美断绝了与他的往来,致使尼采终生过着独身生活。在他的传世之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一书中,尼采如是说:“你到女人那里去吗?不要忘了带你的鞭子。 ”



莱布尼茨认为他与他的思维已经生活了这么久,不希望任何人打扰他与思维的这种亲密关系,所以决定终身不婚。他的一个著名观点是每一件容易的事对他来说都是困难的,而每一件困难的事对他又是容易的。 这或许是哲学家与一般男人最大的不同,所以绝大多数男人都会选择的婚姻对哲学家来说却是非常难以理解的。


哲学家未婚的原因或出于无奈,或出于骄傲,但他们都将其归因于思维的乐趣和自我提升。 在追寻真理、探求本质的历程中体会一个人的孤独:思考,让女人走开。但这只能呈现哲学家当事人的一面之词,要获得全景式的鲜活案例分析,需要到对生活加以提炼的作品中去寻找,在许多哲理小说中我们可以发现所需的线索。


世俗哲人的婚姻案例


哲学家们固然星光熠熠,但毕竟难以企及,凡夫俗子中的精神追求者更具有普遍性,这些世俗哲人以思想本身为目的,是真正的求道者。这一点经常被忽略,人们会惊异于路边修鞋匠空余时拿出康德的书,体力劳动者往往对生活有着更深刻的认知。以这类人物为中心的文学作品佳作不断,在其中我们可以一窥求道者们的感情生活。


近年的畅销书中,赫拉巴尔在《过于喧嚣的孤独》中塑造的废纸打包工汉嘉在臭气熏天的地下室处理废纸的间隙,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咀嚼着书中的美丽字句:芭贝里的《刺猬的优雅》里外表丑陋的门房勒妮则会用黄香李测试一部作品的好坏。 遗憾的是,他们的感情生活都不圆满,汉嘉始终孤身一人,只有一段邂逅;而勒妮在寡居之后自我封闭,直到小津先生成为她的知己,却未能成为她的恋人。不知作者是否刻意而为,因为婚姻问题似乎不是这两部作品关注的重点。 在已成经典的两部小说《刀锋》和《悉达多》中我们能够得到更为直接的解答。


毛姆在《刀锋》里以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塑造的主要人物拉里是一个典型的求道者,他对人生意义的疑问和寻找源于对死亡的不解。 因在战争中目睹好友身亡而心生迷惑,所以拉里战后复员回家也不急于工作和结婚,这引起了未婚妻伊莎贝尔的不满。在此,求道者的精神追求和婚姻生活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最深入的展现。 阻碍他们获得美满婚姻的主要因素有两个。首先是他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与一般女人的理解不同。 虽然他们彼此深爱,也都愿意成婚,但伊莎贝尔认为拉里应该找一份体面高薪的工作然后结婚,俩人可以过上层社会的优裕生活;拉里则把心头对人生意义的困惑放在第一位,赚钱和享乐都可以排在后面。拉里自己有三千块一年的收入,打算在巴黎租个公寓请个女佣,大部分时间花在自己想做的事情上。 但伊莎贝尔想要的完全不同,“我年轻。我要找乐子。 我要做别人家都做的事情。我要参加宴会、舞会,我要打高尔夫球和赛马。 我要穿好衣服……我要生活,拉里。”。伊莎贝尔追求的生活是一种与别人一样的时尚社会生活,它是现实的、物质的和及时行乐的;拉里所要的生活是一种追寻内心诉求的自由个人生活,它是理想的、精神的和我行我素的。“我真想能够使你懂得,我向你建议的生活要比你想象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实得多。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经验多么丰富。 它是没有止境的。它是极端幸福的生活。”对伊莎贝尔来说,按照拉里的方式结婚等于放弃生活,而对拉里来说伊莎贝尔的生活方式等于出卖灵魂。在彼此眼中,对方的生活方式都是毫无意义的,结果只有一个:解除婚约。


其次,在生活观念以外,情欲是维持婚姻必不可少的因素,却是世俗哲人追求纯粹精神和人格独立道路上的障碍。情欲是爱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是由于满足而是由于阻挠变得更加强烈。 越是得不到手,越是逃脱掌控,情欲也越加激烈。情欲是毁灭性的,“如果它不毁掉人,它就死掉”。 在婚姻中情欲往往表现为对彼此的占有欲望,特别是女人对男人的改造,而求道者以精神自由和人格独立为目标,所以拉里坚决地拒绝了伊莎贝尔的最后通牒,逃脱了这种掌握企图。情欲在此没有起作用,只能自我毁灭,婚姻随之消逝。


当然,精神追求与婚姻生活并非水火不容,二者其实也存在着调和的可能,有两个事例值得研究。第一个是拉里无果而终的第二次婚约经历,他打算与一个堕落的童年好友索菲结婚,并非出于爱,而是出于“自我牺牲而拯救一个他过去认识的清白女孩子而现在已经成为荡妇的人的灵魂”。拉里已经获得内心平静并且具有圣徒气息,他在用行动践行自己的哲学和信仰。由于种种原因,苏菲没有做抹大拉的玛利亚来成就拉里做耶稣基督。即使二人能够成婚,这种婚姻也只是拉里自我修炼的一种工具,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调和。拉里在“得道”后总结了自己的生活准则,其中一条就是“不近女色”,因为“根据我个人的经验,印度的那些哲人主张不近女色可以大大增强精神的力量,这话说得再确当没有了”。说到底,在拉里的案例中,婚姻和哲思有着本质的冲突。


黑塞的《悉达多》提供了修行与婚姻相互融合的另一种可能。在书的上部里悉达多通过成为沙门和对话佛陀最终觉醒,意识到学习教义并不能发现自我的意义和本质,只有摆脱各种社会联系才能成为纯粹的自我,这与拉里的自我修行有异曲同工之妙。下部内容里,悉达多投入了世俗之中:跟名妓伽摩拉学习情爱之乐,与富商伽摩湿瓦弥探讨经商之术。但他把这一切都仅仅看作一种游戏,没有全身心融入其中,却羡慕世俗人们对生活所持的重大感,羡慕那永恒推动他们去爱的力量带来的焦虑而甜美的幸福。“这些人永远爱着他们自己,爱着女人们,爱着他们的孩子。”最终,悉达多发现只有经历各种身份角色的死亡才能体会形态无常,才能发现无所遁形的自我,才能体会世界自身即遍于我之内外。由此才能理解、热爱甚至尊敬尘俗中人们的虚荣、欲望以及平凡琐事,并学会接受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热爱它,以归属于它而心存欣喜。“我感觉爱是世上最重要的。研究这个世界,解释它或是鄙弃它,对于大思想家或许很重要;但我以为唯一重要的就是去爱这个世界,而不是去鄙弃它。”理解并爱世俗的世界和人们,在他们的欲望和希求中看到生命、活力和永恒不灭的梵天。


从自我觉醒到证得圆成,从追寻自我到融入大千,其实悉达多修行的关键是获得爱的能力。“他的确从未对一个人爱到完全投入自我以至于忘却自我的程度;他还从未做到这一点,而在他看来,这似乎是他与世人之间的最大差异。”名妓伽摩拉虽然教给了他情爱之术,但由于她本身也是缺乏爱的能力,故而无法帮助悉达多,所幸的是她为他生 了一个儿子。从痛苦于儿子的乖张不驯到放手让他经历自己的生活,血缘之亲、本性之爱使得悉达多忘却自我,融于世俗,并能爱这个世界。从这一角度而言,婚姻所象征的世俗之爱,爱女人、爱孩子,对于追求生命意义的求道者而言是一条必由之路。


世俗哲人们在寻得内心宁静过程中也试图回归婚姻,只是这婚姻已经可以安放男人躁动的内心。如果从婚姻角度看这一问题,那么婚姻稳定的重要条件就是让个人的生命意义能在其中得到体现。现代社会中的两个原子式个人由婚姻结合在一起,最重要的是有共同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如果其中一人的价值观发生变化,婚姻的稳定势必会受到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价值观处于形成期的年轻人,还有就是哲学家,往往是不适于结婚的,因为他们难以构建一个稳固的二人世界。已婚人士价值观的成长最好是二人携手共进,否则有婚姻不稳之虞。感情生活美满的哲学家往往分为两类:一类是如苏格拉底和悉达多,通过俗世生活修行自身;另一类则是将伴侣打造成半个哲学家,如海德格尔与阿伦特,萨特与波伏娃等。可见,价值观还未成型,仍然在寻找自身意义的哲学家是不适宜结婚的,但是要获得完整的生命价值就必须进入婚姻之城。




哲学迷途与回归爱情



婚姻总是相似的,哲学家的哲学却各有不同,哲学家的婚姻问题不在婚姻而在于他们从事的哲学。为什么越到现代,西方哲学家单身的比例越高?为什么毛姆笔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精神空虚的西方青年的代表拉里在追寻了西方哲学、神秘主义、天主教之后,皈依的却是印度吠陀经哲学?西方哲学的关注重心越来越远离现实生活难辞其咎。


 前苏格拉底的自然哲学家们热衷于探求宇宙万物变化的最初本原,忽略了对人类自身的省察,泰勒斯就曾因此掉入水坑而被其婢女嘲笑。苏格拉底认为变化无常的感觉世界得来的知识是不确定的,要求得永恒的真理不能求诸自然,应该反求诸己,研究自我。苏格拉底将哲学从天上拉回了人间,但却矫枉过正,注重灵魂修炼,忽视社会生活。这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与自然关系方面,苏格拉底将自我取代自然成为哲学探究的中心,自我开始区别于自然,成为不同于自然的另一独特实体。这意味着人不再与自然和谐一致,并预示了后来的主体性哲学。


2、与群体关系方面,苏格拉底主张关注自身灵魂,退出城市政治生活。这与当时雅典人认为个人只有在社会群体中与其他人交往才能好好生活的观念相反,其结果是生活缺乏激情,对他人的生死祸福无动于衷,就像生活在阿里斯托芬所写的《云》中。


3、个人生活理念方面,苏格拉底的名言是“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最好地生活的人是那些努力研究如何懂得生活得最好的人,其悖论是这些人的生活全被这种研究占居而从未真正开始生活。凡此种种致使他所开启的西方哲学研究越来越不能指导人们该如何生活:从柏拉图“洞穴比喻”开启的古代本体论哲学到笛卡儿“我思故我在”引发的近代认识论转向,再到海德格尔“语言是存在的家”标志的现代语言学转向,哲学演变为少数专业人士的思维游戏,与普通民众的生活关注渐行渐远。人与世界的关系不再是同属自然秩序,一起被上帝所造,而是脱离自然将万物看作待认知的对象,需要理性分析加以认识。在这种主客二分的哲学指引下,个人是自成一体的原子,以分裂为代价的自由优于处于束缚中的联系,社会地位的平等胜过天然形成的等级秩序。其后果之一是哲学家们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爱无能”,成为一种“赢者的诅咒”。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指出,西方主流思想相信在正确的思想中会找到最终真理,所以把主要的重点放在了思想上,这产生了很大的问题。“思想只能使我们认识到思想不能使我们作出最终回答,思想的世界囿于悖理之中。最终把握世界的唯一可能性不在思想,而在体验统一。


”在东方宗教中,如婆罗门教、佛教和道教表现得尤为明显,也解释了为什么拉里的追寻之旅结束于印度。当然,现代西方的斯宾诺莎、马克思和弗洛伊德也提出了同样的原则,特别是马克思所说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种体验统一,进而改变世界的根本方式不是别的,正是爱情的力量。虽然都推崇德尔斐箴言“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选择了自我审视,弗洛姆则提出了另一种可能:“在爱情中,在献身中,在深入对方中,我找到了自己,发现了自己,发现了我们双方,发现了人。”周国平在谈到情感和体验时提出“我爱故我在”这并不是一种修辞,而是在笛卡儿“我思故我在”的本体意义上的阐发。笛卡儿的“思”毕竟仍然以”我”的存在为预设前提,故而他的质疑并非彻底。“我”的存在应以“我”之对照物出现为前提,其后才会有“自我”意识,才会“我思”,“我”与“我”的对照物之间的关系就是爱情,是爱的最原始形式。所以,圣母大学教授奥·康纳将爱称作“光着脚的哲学”,“哲学是一剂爱情魔药”。正是有了夏娃之后亚当才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就如有了2才有1出现的必要。从这一意义上讲,先有2才有1, 先有夏娃后有亚当。“正是通过亲情、性爱、友爱等等这些最具体的爱,我们才不断地建立和丰富了与世界的联系。”在与所爱之人的关系中确立与世界的联系,并定义我们本身真正是谁。这种存在才是充实与丰富的存在,不会陷入哲思玄想词与物纠葛的虚无。从这一视角我们不难理解为何弗洛姆明确提出“爱情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爱情赋予人第二次生命,即从肉体的存在上升为精神的存在。故而,“我思故我在”似乎应以“我爱故我在”为前提。


哲学家的婚姻问题似乎既出在哲学发展方向本身,又出在婚姻能否容纳爱情,二者能够共处的结合点在于爱情和爱。哲学应该回归“爱智慧”的本义,哲学家们应该更相信爱情,爱这个世界,这样才可能拥有更美满的婚姻。




摘自《宁夏社会科学》期刊2015年05期 

作者:李秀辉

文章原名《哲学、婚姻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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