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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这四种谬误,受益一生

2016-11-21 周国平 周国平



四种大谬误



混淆因果的谬误。——再也没有比倒果为因更危险的谬误了,我称之为理性的真正堕落。尽管如此,这个谬误却属于人类万古常新的习惯,它甚至在我们之中被神圣化,它冒着“宗教”、“道德”的美名。宗教和道德所建立的每个命题都包含着它;教士和道德立法者是那理性之堕落的始作俑者。——我举个例子:人人知道著名的柯纳罗的书,他在这本书里把他的节食推荐为活得长寿、幸福——以及有德——的良方。很少有一本书能够如此多地被人阅读,直到现在,在英国每年还要印好几千册。我毫不怀疑,几乎没有一本书(当然《圣经》除外)像这个如此好心肠的怪物这样,造成这么多的祸害,缩短这么多的生命。其源盖出于:把结果混同为原因了。这个厚道的意大利人把他的节食看作他长寿的原因;其实,长寿的前提,即新陈代谢的极其缓慢,微乎其微的消耗,才是他节食的原因。对于他来说,吃多还是吃少并非任意的,他的节俭并非一种“自由意志”,他吃多就会生病。但是,倘若不是这种鲤鱼之躯,一个人就不仅最好、而且必须适量进食。我们时代的学者,神经力之消耗如此迅速,使用柯纳罗养生法只会致自己死命。Crede experto(请相信检验过的事实)。




虚假因果关系的谬误。——人们始终相信自己知道何为原因,然而,我们从何处获得我们的这种知识,确切地说,获得我们拥有这种知识的信念的呢?从著名的“内心事实”领域,而迄今这类“事实”中没有一个已经证明是事实。我们相信,自己在意志的行为中是原因;我们认为,至少在这一场合当场捕获了因果关系。人们也不怀疑一个行为的所有antecedentia(起作用的原因),它的原因,可以在意识中寻找,并且只要去找,就总能找到——作为“动机”,否则就不能自由地作此行为,也不能对之负责。最后,谁会否认一个想法是有原因的,而“自我”就是想法的原因?……在这三个似乎作为因果关系的保障的“内心事实”中,第一个且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是意志即原因;意识(“精神”)即原因的观念以及更后面的自我(“主体”)即原因的观念纯粹是派生的,是在意志把因果关系确定为既定事实、经验之后产生的……在此期间我们已经更善于思考了,我们今天不再相信所有这些说法。“内心世界”充满着幻影虚光,意志便是其中之一。意志不再推动什么,所以也不再说明什么——它仅仅伴随着过程,它也可以缺席。所谓“动机”是另一个谬误。它纯属意识的表面现象,行为的伴随物;与其说它体现、不如说它掩盖了一个行为的前项。至于自我,它已经变成了寓言、虚构、文字游戏,它完完全全停止了思考、感觉、愿望!……结论是什么?根本没有什么精神的原因!这方面的全部所谓经验都见鬼去了!这就是结论!——而我们业已有教养地滥用了所谓“经验”,于是我们创造了一个作为原因世界、意志世界、精灵世界的世界。最古老悠久的心理在这里起作用,它别无所为,对它来说,每个事件都是一个行为的结果,每个行为都是一个意志的结果,世界化身为许多行为者,有一个行为者(一个“主体”)悄悄潜伏在每个事件背后。人从自身投射出他最坚信不疑的三个“内心事实”,即意志、精神、自我,——他由“自我”概念才得出“存在”(Sein)概念,他按照他的形象、按照他的自我即原因的概念来设定“物”的存在。然后他在物之中始终只是重新找到他塞入其中的东西,这有何奇怪呢?——再说一遍,物本身,物的概念,仅是自我即原因的信念的一个反映罢了……甚至连你们的原子,我的机械论者和物理学家先生们,有多少谬误、多少退化的心理尚残存在你们的原子里!——更不必说“物自体”,形而上学家们的这个horrendum pudendum(可怕可耻的东西)了!精神即原因的谬误被冒充为实在!被立为实在的尺度!被称为上帝!




幻想原因的谬误。——从梦谈起:例如,由于远处的一声炮击而产生的感觉,却给这感觉追加一个原因(常常是一整部小型长篇小说,正是这梦者在其中担任主角)。期间感觉以一种回响的方式延续着,它仿佛在等待,直到原因冲动准许它进入前景,——从此不再是偶然的东西,而是“意义”。炮击在一种因果关系的方式中、在一种时间的表面逆转中出现。后来的动机解释被首先感受到,还伴随着仿佛在电光中一闪而过的成千细节,随后才是炮击……发生了什么?某一状态所造成的想象被误解成了这个状态的原因。——事实上,我们在醒时也这么做。我们大部分通常的感觉——器官在活动或受阻时的种种抑制、压力、紧张、爆发,就像在nervus sympathicus(交感神经系统)的特殊状态中那样——都激起我们的原因冲动:我们希望有一个理由,来解释我们何以处于某某状态——我们何以处于好的状态或处于坏的状态。只是简单地确认我们处于某某状态的事实,这从来不能使我们感到满足。只有当我们给这一事实提供一种动机说明之时,我们才容忍它,——即意识到它。记忆在这种场合无需我们知道就自动工作,唤来相似的既往状态以及与它们连合并生的因果解释,——不是它们的因果联系。当然,认为观念、伴随着的意识过程是原因,这种信念也是记忆造成的。某种因果解释的习惯由此形成,它实际上阻碍甚至杜绝了原因的探究。




自由意志的谬误。——我们对“自由意志”概念不再同情,我们太知道它是什么了——它是神学家们所拥有的最臭名昭著的手腕,其目的是使人类按照他们的意思来“承担责任”,也就是使人类依赖于他们……我在这里只谈谈一切要人承担责任的做法的心理实质。——无论何处,凡有要人承担责任的意图,往往可以发现那里有惩罚欲和审判欲的本能。如果某某状况被追溯到意志、目的、承担责任的行为,人就被剥夺了他的无罪的生成:意志学说实质上是为了惩罚、即为了寻找罪恶的愿望而被发明的。整个古代心理学,即意志心理学,其前提是它的创始人即古代社会上层的僧侣想要给自己造成一种予人以惩罚的权利——或者说想要给上帝造成这种权利……人被认为是“自由”的,以便可以加以判决和惩罚,——以便可以成为有罪的。结果,每件行为必须被看作自愿的,每件行为的根源必须被看作有意识的(心理学中最基本的伪币制造藉此而被树为心理学原则本身……)今天,我们投入了相反的运动,我们非道德主义者尤其竭尽全力从世上清除罪与罚的概念,力求使心理、历史、自然、社会机构及其制裁纯洁化,当此之时,我们没有见到比神学家们的反抗更激烈的反抗了,他们继续倚仗“世界道德秩序”的概念,用“惩罚”和“罪过”来玷污生成的无罪。基督教是刽子手的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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