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的能量
1
这起轰动一时的事件,似乎正在被遗忘。
2019年7月1日,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9岁女童案发,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
案发后,各路媒体聚焦追查,成了当时最大热点,民愤汹涌,全国人民恨不得剐了他,都在讨论着要不要先化学阉割了他。
可是,可是……4个月过了,现在谁还记得王振华?
他似乎被有意或无意被遗忘了——
6月29日下午,上海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里,年仅9岁的女童,被一个50多岁的男人猥亵。
事发后,女童打电话给母亲哭诉。母亲于6月30日报案,嫌疑人王振华第二天被采取强制措施。
涉嫌猥亵的男人,不是精神病患者,不是有案底的惯犯,也不是在社会底层讨生活的人,而是坐拥数十家公司、数百亿身家的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
事发前,孩子母亲的一个朋友周某芬,声称要带9岁女童去上海迪士尼玩,另一个女孩也一起去了。
但孩子母亲料想不到,这是周某芬处心积虑设置的陷阱,为了1万块钱,她竟把朋友的女儿主动送进了虎口!
女童被偷偷带到王振华所住的酒店里,猥亵的毒手就这样伸过来了,9岁女孩毫无防备,难以抵抗,失声痛哭,无济于事。
经后来验伤情,女孩“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7月5日,新城控股发表公开信道歉,表示“深感惶恐、震惊与不安”。案发不久,新城控股迅速与王振华划清界限,由王振华儿子王晓松接任董事长。两天时间内,新城旗下三家上市公司市值蒸发近300亿。
7月8日,上海市政协撤销王振华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
7月10日,王振华被批准逮捕,可惜是以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捕,而不是强奸罪。
王振华
这个身价数百亿的精英权贵和行业巨富,本该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捍卫者,却偏偏伤天害理,触碰禁区,顶着一张道貌岸然的面孔,私下干着禽兽不如的恶行。
实在令人发指啊。
电影《熔炉》里有句台词:“现实如水母,看似美好无害,实质总是致命伤人。”
2
当时,《人民日报》评论说:作为一名知名企业家,却将罪恶之手伸向柔弱的孩子,更加触动公众神经。严重背离社会公序良俗,视法律为无物,这样的行径令人发指。
接着还发了三问。
7月24日,最高法发布了四起强奸、威胁儿童的典型案例,随之发布了一段答记者问:
“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
人民微评说:相关负责人的这一表态铿锵而有力,是对舆论呼声最强劲的法治表达,也是对受害家长最入心的情感慰藉,更是对不法分子最严厉的刑罚震慑。不诛恶魔,难佑天使。
说得真好。
如果民众可以投票决定王振华的生死,我想他已经死了亿万遍了。
性侵幼女的男人,触犯了人性底线,一律为人渣,就应该永世不得翻身。
可是如今4个月过去了,警方没有通报任何案情进展,对于案情,人们仍旧一头雾水。
根据《刑事诉讼法》一般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也即是说,一般案件警方可以侦查羁押的上限是3个月。
考虑到王振华案引发了全民关注,倘若警方侦查完毕提交检方,理应有媒体披露这件事,而现在,网上没有查到相关的消息,原因会是什么呢?
真相流浪太久了,值得质疑。
更遗憾的是,公众正在遗忘,媒体也把他遗忘了。猥亵女童事件在舆论中沉寂,要求彻查的声音消失于风中。
现在看来,伸张正义,光喊几句单薄的口号,似乎也无济于事的,哪怕在喊的是《人民日报》。
人们有理由怀疑,警方是否不作为,甚至存在暗箱操作。
之所以怀疑,是因为王振华的特殊身份。
根据福布斯发布的2018年中国富豪榜,王振华排名108位,身家数百亿,在常州排名第三。王振华除了上市公司董事长的身份,他还是现任上海市政协委员、曾任江苏常州市人大代表。另据调查,除了拥有香港居留权,王振华还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王老板妥妥的成功人士。
他搞这么多境外永居居留权,难道想狡兔三窟?
尤其是,当时首先报道他出事的《新民晚报》,第一时间竟然主动删除了原发文章,不能不引发公众的猜测:王振华拥有惊人的能量!
有钱,有地位,有背景。
所以人们担心,担心这样有权有势的人,能够借助于手中的权势,逃脱法律的制裁,继续祸害天使,作恶多端。
富人犯法,应该与庶民同罪!
难道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难道“千金之子、不死于市”?
难道我们只能骂一声“他大爷的”,然后,就没有然后吗?
CA!
难道新闻热点,民愤汹涌,仅仅可以吹水讨论的话题,结果其实没多少人在乎过?
难道猥亵女童案,最终被以影响最小化的方式处理,就这样过去了?
往期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