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同情那些肆意伤害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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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门前,发生了一起人质劫持案。
56岁的王某侠手持20公分的长刀,冲进学生堆中,无差别攻击,伤害每一个他碰到的学生。
在一片混乱和哭喊之中,7名孩子被捅伤,还有一名孩子成为他的人质。
这是惊心动魄的一幕。
王某侠劫持人质后,还随着携带扬声器,为的是向所有人喊话,痛陈命运的不公。
谁生活容易?生活的不易,命运的不公,就是犯罪的理由吗?
最后的结局大家都知道了,王某侠被一枪爆头,结束了他懦弱、无能、且愤怒的一生。
此人死不足惜,只是可怜了那些被他伤害的孩子。
警方在通报中说,歹徒一共造成8人受袭,其中7人受伤,1个孩子死亡。
太让人痛心了。
枪声响起,一枪爆头,暴徒倒下,一切似乎归于平静。
我们总说,冤有头,债有主,该找谁找谁去。
为了一己私利就伤害无辜的人,我们不要试图找任何理由为其脱罪,他就只值一颗子弹而已。
鲁迅先生说过:“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他就是懦夫,更是一个暴徒人渣。
无独有偶,2015年5月14日,在昆明发生的另一起人质劫持事件,歹徒劫持了一辆公交车,在公交上挂出了“为村民讨说法”字样的条幅。
这个歹徒,不是这世界上最讽刺的“勇者”吗?你连死都不怕,还怕你村里的那个芝麻官都称不上的村长?
真正的勇者是什么?
是对强权说“不”,是对不公命运的不屈服,是对欺负自己的人予以反击。
劫持公交车算是什么回事?
挥刀向路人,挟持无辜学生,蓄意报复社会的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这都是个暴徒人渣,他们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是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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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每当这样的悲剧发生,总有人为他辩解:“你可能并不理解他的处境”“你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似乎这些反社会行为的出现,不应该怪罪犯,是社会、是政府让他们变成这样的。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们同情施暴者,认为他们是迫不得已,那谁来同情受害者?他们受到暴力的伤害,有人甚至因此失去生命,他们就活该?
什么歪理嘛?
谁会去同情那些肆意伤害无辜的人渣?
即使命运再残酷,也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理由,对犯罪者的一点点同情抑或理解,都是对受害者和家庭莫大的伤害和不尊重。
同时,我也反对有人呼吁的:媒体不要通过报道还原施暴者的人生,不要去挖掘他施暴背后的动机。比如有人说:他就是懦夫,没有人有兴趣听他的任何事。
追问歹徒的杀人动机和同情他的犯罪心理,这绝对是两码事。
追问歹徒的杀人动机,找到杀人的原因,也是为了避免下一次的社会悲剧发生。
因为很多时候,除开一眼可见的恶,还有模糊的灰度地带,还有被强力定性的恶,我们需要的仅仅是多一些视角,多一些事实。
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先要正视这个问题。询问他为什么杀人,寻找把人变成魔的动因,即便是警察办案、律师辩护、法官审判的时候,也都会追问犯罪动机是什么,这没有毛病。
谁也没有说不要枪毙他们。
这些暴徒人渣,就该一枪爆头,就该交法庭审判枪毙。
而枪毙他们的意义,也不是所谓他们多么多么可恨,而是为了威慑社会上其它有同样丑陋人性的人。
如果直接枪毙,而不深究背后的原因,不过是情绪蒙蔽了双眼。
一句话,质询杀人的原因,这是法律的意义,同情他杀人的理由,这才是人性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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