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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县城里的黑社会江湖

南方找北 2021-03-27
本文最早刊发于《南风窗》,作者:吕德文,来源: 知灼 
黑社会生存的基础当然是暴力,但是,纯粹以暴力为生的黑社会,则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黑社会的终极目的仍然是获取利益,而暴力获利的成本实在是太高。
县里有头有脸的那些人
一个县域社会有几十万人口,但真正有权有势或许只是几百个人。
这几百个人里面大概有两三百个科级以上干部,然后有几十个较有影响的各行各业的老板,再有就是几个有头有脸的江湖人士。
笔者在县城调研,感触非常深的是,这几百人实际上构成了一个熟人社会网络,相互之间即便不熟悉,也大致了解各自的底细。
身处网络中的一个人,如果碰到什么事需要找到网络内的任何一个人,一定可以不费力地找到对方。
事实上,我们的调研之所以较为顺利,恰恰是因为获得了这个圈子里的几个关键人物的支持,以至于可以不用过于费力地找到想要访谈的对象。
公安局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它是权力的交汇点,也是信息集散地。
说它是权力的交汇点,这很好理解,因为它是县城里面唯一合法掌握并可施展权力的机构。
县政府如果要强力推行某项工作,就必定需要借重公安局的力量;而社会中的各方势力如果要顺利活动,也必须有公安局的保驾护航。
说它是信息集散地,是因为公安局是唯一可以毫无阻力地接触社会各个角落的机构,它本身就是一个情报中心。
在这个意义上,黑社会的一些情况不可能不被公安局知道。
我们访谈了多个公安局的中层干部,在掌握信息上绝对是专业的。关键在于,信息要呈现为无可辩驳的证据。事情就复杂在这里——怎么明确的界定黑社会的犯罪事实。
一般情况下,黑社会老大不会以犯罪分子头目的脸面示人,他们都注册有公司,或从事一些正当职业,许多老大都是跨行业经营。
也因此,这些老板交游甚广,他们肯定可以进入这个县的经济经营的圈子,和正经生意人相熟;他们也会因为从事经济活动的缘故,和地方政府领导、公安部门相熟。事实上,仅仅从生意的角度上说,黑社会老大也必须嵌入到地方权力精英网络中。
游走于垄断产业之间
黑社会生存的基础当然是暴力,但是,纯粹以暴力为生的黑社会,则几乎是不存在的。
因为,黑社会的终极目的仍然是获取利益,而暴力获利的成本实在是太高。黑社会要长期存在,必须有赖于产业支撑,只不过,其产业利润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由暴力威胁所维持的垄断市场。
从我们的调研来看,在地方社会中,黑社会从事的产业具有一定特点。
黑社会基本上都是草根出身,不太可能出自大资本,也没有多少文化知识,这就注定了这些黑社会组织只能从事一些低端产业,比如经营宾馆、娱乐场所,从事建筑等行业。
这些产业基本上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也需要和各方打交道,黑社会因此具有一定优势。
比如,宾馆、娱乐场所往往是黄赌毒等黑色产业的聚集地,一般生意人不愿意冒风险。
排除干扰的最好办法是,和那些有势力的地方力量合股经营。
再如,这些年城市资本开始大举下乡,各个县城都在搞房地产、工业园区,实力雄厚的老板们做一些资本运作,进行产品营销即可,也不在乎低端产业的一点小利益。但这些高端行业要在地方社会顺利进行,又少不得低端产业的配套。
典型如碰到征地拆迁问题,大企业当然不愿意碰这个矛盾,而将相关业务“转包”给那些具有黑社会势力的“拆迁公司”是最保险的做法。
我们调研的这个县还没有星级宾馆,但有名的一家宾馆就是一个有名气的混混开的。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必定有黑社会主动或被动地介入其中。
黑社会从事的产业大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这个垄断产业或者是由于地域闭塞造成的,或者是由于产业单一性造成的,抑或是由资源稀缺性所形成的。
总之,只要稍微耍点暴力威胁之类的手段,黑社会便可以方便快捷地控制这个产业。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黑社会要长期生存、“发展”下去,需要解决几个问题:一是来自黑社会内部的斗争,团伙之间、老大之间,如果竞争失序,就有可能两败俱伤;二是来自精英网络内的变化,一个老大过于嚣张,或其保护伞意外落马,都有可能招来灭顶之灾;三是来自产业经营的能力,如果经营不善,也可能导致黑社会团伙难以为继。
一般而言,一个地方社会中,总会有几个相互竞争的团伙势力,他们之间呈现出不同的关系。
如果只有一个老大,则老大需要处理其内部不同势力之間的关系,也需要审慎处理代际交替危机。如有几个势力相当的老大,他们很可能划界而治,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产业由不同的人马控制。
在我们调研期间,这个县的娱乐行业极为萧条,县城中心广场的几家娱乐场所都因生意不好而关门歇业。
客观原因是,这两年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对于这个内陆县城的娱乐业而言,这无异于釜底抽薪。
直接原因是,当地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黄、赌、毒,使得这个行业的风险极高。
但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是,当地黑社会势力在前两年元气大伤,势力最大的团伙老大被抓,他们所控制的娱乐行业当然也再难成气候。
一般情况下,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局长、政委)都必须是异地任职,这会对黑社会势力的生存网络造成冲击。
如果新局长实力雄厚,且很想有一番作为,当地黑社会团伙要么屈就,稍微收敛一些;要么就想尽各种办法,尽量与其勾连上关系。
在我们的调研中,负责治安的干警和派出所所长就直言,他们刚上任的时候,都有团伙头目通过各种熟人关系前来套近乎,请吃饭。
甚至有头目明确请求,每年自愿缴纳一定费用,但让其经营的色情场所少受检查。
一个管理得当的黑社会团伙,马仔们犯事一定不会供出其小头目,而小头目犯事也不会供出老大,大多数老大被抓进去了,也会尽力保护其保护伞。
为什么?这得益于黑社会内部的组织保障机制。
有经验的团伙成员都知道,供出其同伙很难减轻其刑罚,严守秘密却会得到“组织”的奖励:不仅其家人会受到团伙的优待,出来后本人也会受到重用。
前两年,该县最大的黑社会势力被端掉,某种意义上并不是团伙组织失败所致,而是黑社会生存网络巨变所致。
这个团伙被端掉的导火索,是团伙的一个小角色犯了命案,公安局掌握的证据无法指向团伙老大,但从逻辑上看,这个命案肯定是团伙的 “组织”意图。
命案发生之时,刚好新市委书记到任,很快将此案件作为典型,掀起了打黑除恶的运动。
市局和县公安局联合破案,花了很大精力将这个团伙所有犯过的案子整理出来,先以开设赌场的治安处罚为名将“老大”抓起来,然后放出风说这个老大因命案被抓起来了。
被抓凶犯信以为真,终于招供了。至此,该黑社会团伙被连锅端掉。
不过,这个团伙的覆灭虽然不是组织失败的结果,却是技术失败的典型,因为他们破了这一行的两条“底线”:一是不要犯命案,二是不要影响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
只要发生了命案,地方政府很可能将之从普通的刑事案件上升为政治案件来处理。而只要没有命案,就很难有这个可能性。
从公安局破案的内部视角看,案件的不同类型决定了破案力度的不同。
治安案件和较轻的刑事案件,一般由派出所和治安大队管辖,他们办案的技术条件有限,不可能深入追踪普通案件的背景。
而如果让刑侦大队来主办案件,则可以非常方便地使用各种刑侦技术(如调取犯罪嫌疑人的所有信息,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很容易掌握案件背景,并挖掘出案中案。理论上,只要刑侦大队不计成本地投入,绝大多数案件是可以侦破的。
因此,老道的黑社会团伙,一般都会尽力避免采用非法手段。即便不得已采用暴力,也会有效规制暴力程度,尽量不发生刑事案件。
在我们调研期间,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正下决心把该县的一个黑社会团伙打掉。
因为他们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干预征地拆迁工作,一方面怂恿村民做钉子户,另一方面又和乡镇政府接触,要求承包园区土石方工程,试图“吃了政府吃村民”。
几个月后,这个黑社会团伙被端掉的消息不胫而走,传遍当地每一个角落。
那些嚣张的黑社会团伙命数往往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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