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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归来,跨省抓人后背发冷

余远环 南方找北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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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了63天,周博终于自由了。


辽宁盘山县检方决定对聂敏、周筱赟、滕若寒不批准逮捕。


10月1日,周筱赟律师等人被无罪释放。


详情见之前我写的《律师周筱赟编造了啥,要被跨省带走?》。


在辽宁盘锦至沈阳桃仙机场中途中,周筱赟在微博上表示:


前天他发了致谢信

                                                致谢人:周筱赟                                                2021年10月6日


这是社会各界的关注,包括媒体自媒体的关注、呼吁的结果。


当然,决定走向的,也许是最高检检察监督的东风。


如果没有最高检对当地的检察监督,仅仅靠盘锦地方的检察力量,我是不敢想象,不敢期待他们能够有勇气做出这样的决定。


周筱赟律师是幸运的,最起码他被纠错了。


问心无愧。


希望归来的他,还是那个充满勇气的少年。


2


作为一个刑辩律师,最心酸也最具讽刺莫过于:案子做着做着,还没结束,然后自己进去了。


周筱赟案一开始就是侦查机关违法抓辩护律师,从立案就出现了明显的违法现象,因此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知名网友“十年砍柴”发朋友圈说:这件事示范效应令人担忧。地方警方一旦厌恶哪个律师,先抓起来,然后找证据,实在找不到可以入罪的证据,那就放人呗。有什么大不了的?顺手替税务、司法行政机关把活干了,材料移交给这些行政执法部门,由他们去处罚。


是呀,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警方因为看律师不爽而抓律师,实际上是破坏了整个辩护环境,既中断了被抓律师的辩护活动,也让别的律师不敢充分辩护,致使辩护作用都被削弱和抵消。


想想,警方如果认为谁发布对自己不利的信息,不管情节轻重,就以寻衅滋事罪跨省抓捕,立案侦查,然后无休止的讯问、禁止律师会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查你个底朝天,你说谁受得了?


一句话错,都可能进去,想想都后背一阵阵发冷。


这不仅仅是个案。


在这片土地上的任何一场不公,都和你我有关。在这法律的天空下的任何一滴眼泪,都和你我有联。 


盘锦警方这是任性而为,跨省抓人,影响更是恶劣。


非常的恐怖,非常的恶劣。


如今周筱赟无罪释放,盘锦警方难道不需要问责?


王才亮律师在微博上说: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是滕某荣案的侦查机关,其出手抓滕某荣案的辩护律师,立案是违法的,跨省抓人也是违法的,尤其是在社会关注该案,辩护律师介入之后仍然设置障碍、不主动纠正的做法加重了违法后果。


我担心的今后若是各地公安机关无论抓了谁,谁要是请律师辩护提出不同意见,公安机关都可以抓辩护律师的局面是中国社会不可能承受的。所以,盘锦公安跨省抓辩护律师一案如果不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对责任人员加以问责,一旦蔓延开来,公民的人身权利将失去保障,公安机关的权力将失去监督与制约,刑事诉讼制度将毁于一旦,依法治国将是一句空话。


必须问责。


田克明先生说:有错就该追责,法律容不得讨价还价。不要以为不批捕就能掩盖公安局的错误,或者想着各退一步的讨价还价想法,一码归一码,并且最好的应该是上级监察纪委机关甚至最高检介入,作为典型案例全国通报,杜绝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一个社会有没有底线,很大程度上归咎于公民的抵抗精神是否丧失。


因此,律师们应该针对盘锦警方的做法,依法提起检察监督申请,要求严肃处理有关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唯有如此,才能警告那些任性行使权力的人,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治的建设。


写到这里,我内心依然战战兢兢,真的,生怕说错什么被跨省。


但就像周博说的“期待每一个人以微小的力量,推动社会些许的进步”,尽力而为,心怀坦荡。


只愿你我问心无愧,做好自己,相信中国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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