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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搭建开放的新药竞争平台 | 三月法规观察

2017-04-27 叁柒零期 研发客



摄影 | 张彦涛 研发客摄影群


编者按


细数3月国内医药行业密集的政策动态,引起业界关注和讨论最热的当属调整进口药品注册事项的征求意见稿。从原进口药注册法规来看,我国药监部门对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IMCT)和进口药所持的态度从初步试水到谨慎放开,针对国内临床需求,国际产品极大解决了我国缺医少药得局面,但由于政策放开的尺度谨小慎微,国外新药在国内上市延迟的时间差长达3-4年,许多国内患者面临“有药而不得”的窘境。


意见稿的内容包括放开IMCT在国内的开展时间限制;由三报三批改为二报二批;认可使用IMCT数据来支持进口新药的上市申请,同时取消对国外GCP的要求。这不仅是法规层面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也反映了国家药监部门支持新药发展的决心和审评自信。有业内人士称此举是除了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外另一个震动医药研发领域的改革,将成为创新药物研发的一个新起点。


这一新政的直接影响是缩短进口新药的药滞(在境外上市与在中国上市的时间差),从而让新药更快进入国内市场使患者受益。业内人士预计新政实施后,进口新药的药滞将缩短3~4年。而国内外审评待遇差异的打破,意味着外企在制定全球研发策略时把中国纳入同步开发的一环将成为可能,未来国内IMCT的数量有望成倍增加。


哪些类型的进口药品最先搭上新政的快车,也是业内颇为关注的话题。预计有两大类药会成为重点引入的对象:一是国内急需的特药,如抗肿瘤药物、代谢类药物、儿童用药、抗体药物等;另一种则是国内研发水平与国际差距较大的药物,包括精神类药物、高端制剂等。


另外,新政的实施对于罕见病患者的利好也是明显的。由于市场需求少而研发成本高,大多数治疗罕见病的药物都是孤儿药,缺乏替代药物。据统计,在全球已知的7000多种罕见病中只有不超过500种有对应治疗的药物,其中只有不到20%的药物在国内上市。


因此,罕见病患者对于进口药的依赖远远高于常见病患者,尤其是对于危及生命的罕见病患者而言,无药可用意味着生命受威胁。限制孤儿药在中国上市的原因有很多,原有的审评审批政策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时间成本,而新政实施意味着这一关卡正在被解除,更多的孤儿药将会以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本进入国内。在临床试验的操作上,对于孤儿药审评的步子也不妨迈的再大一些。


与此同时,国内临床资源能否满足跨国企业的需求,临床试验机构、CRO是否具备承接高水平国际多中心临床业务和应对市场增加的能力,这些都需要打上大大的问号。对于药监部门而言,则要求具备更强的临床试验监管能力和对试验结果的审评能力,尤其是在那些没有其他国家批准上市作为参考的新药项目,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允许进口新药从国外进入I期临床时就开始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意味着研究者能够在新药临床开发的早期参与其中,同时面对的也将是没有任何可借鉴试验方案或数据的状况,真正全过程的参与同步研发,因此在创新药临床开发经验的学习和积累上,尤其是I期临床经验,将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对于国内企业而言,意味着将在同样的舞台上与跨国企业竞争,也意味着优胜劣汰的自然生存法则。临床资源的争夺只是一方面,产品开发策略的调整更是关系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点,以往靠打时间差来获益的仿制药企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不过,对于以国际市场为目标的企业而言,新政的变革尤其是认可IMCT数据对于其国际合作是有利的。


虽然新政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可以设想的利好已让医药行业振奋不已。然而,政策的落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的规章细则,比如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医保报销目录更新、审评审批人员和能力建设等。从以行政程序化为主导到以科学论证为导向的审评,包括此次新政在内的一系列药审改革措施体现了国内药监部门的新药审评理念在最近几年取得的进步。



一、进口药品注册


总局公开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7年03月17日

部门:CFDA


二、新药Ⅰ期临床试验


关于再次征求《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7年03月29日

部门:CFDA药品审评中心


小娟点评:该指南在继去年9月之后二度对外征求意见,这一版明确了指南的适用对象为在中国申请I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而没有按进口、本土加以区分,可见未来对于新药的管理将趋于统一。回顾化药新分类、进口药注册调整等新政策,一个面对国内外新药所构建的共同竞争平台正在由一条条法规支撑起来。


第二版与第一版征求意见稿相比删除了较多内容,包括IND过程和审评过程,申请人的其他责任,撤回、终止、暂停或者重新启动IND等。删除的内容是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后做出的适当调整,还是以另一种形式纳入到后续制定的某个指导细则中,业界对此说法不一。也有业内人士评价,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显示出CDE越来越职业和专业,既给出了相关的套路,又不把具体问题规定死。



三、一致性评价


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二批)的通告(2017年第46号)

日期:2017年03月20日

部门:CFDA


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批)的通告(2017年第45号)

日期:2017年03月17日

部门:CFDA 


小娟点评:继民间版橙皮书与美、日版橙皮书译文相继登场之后,两批参比制剂目录千呼万唤始出来。根据参比制剂首选于原研药品的遴选原则,两批共涉及44个品种的84种产品的目录中,来源于原研进口产品的居多(53个),其次19个来源于美国橙皮书,11个来自欧盟上市,另外还有1个来自日本橙皮书。对比中检院公布的企业备案信息可知,CFDA最先公布的这两批参比制剂涵盖了企业备案较为集中的几个热门产品,如辛伐他汀、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富马酸喹硫平片等均在其中。


制剂目录的公布被业界叫好,承接一致性评价服务的企业也开始欢呼,相信后续还将陆续发布更多的目录来解决参比制剂的争议。但是对于部分已经完成参比制剂一次性进口的企业而言,在遵循遴选原则下产地来源与目录备注不一致的情况应该如何评判,也让企业开始头疼。另外,目录的发布可能会引起部分参比制剂的市场需求暴增,随之而来的价格上涨也不能忽视。



四、专家咨询委员会


总局关于发布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27号)

日期:2017年03月09日

部门:CFDA


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36号)

日期:2017年03月28日

部门:CFDA


小娟点评:历时7个月,药品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试行稿酝酿良久后正式公布。以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为主要职责的委员会成员,将通过个人自荐与CDE邀请相结合的方式聘任。与意见稿不同的是,试行稿将通用专家咨询委员会从原来的6个扩大到12个,在16个原有的化药和生物制品治疗领域咨询委员会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10个中药治疗领域的委员会。可见,审评体系的重构过程中,重点把握领域逐渐由化药和生物制品领域扩大到包含中药的范畴。


委员应履行的义务在试行稿中更为明确,增加了利益评估表和保密承诺书来保证科学、公正的工作原则。与委员相关的利益回避贯穿全篇,工作形式严谨而不失灵活,显然,此番改革在政策制定中对审评科学性的考量更加全面。紧随其后,针对医疗器械的委员会管理办法也出台,内容基本上与药品的试行稿相同,但在具体细则上仍需完善。



五、医疗器械相关


总局关于成立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专业组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7〕27号)

日期:2017年03月31日

部门:CFDA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结果公示(2017年第2号)

日期:2017年03月07日

部门:CFDA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请审核结果公示(2017年第2号)

日期:2017年03月07日

部门:CFDA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小娟点评:推荐工作历时一年半,由16个专业组共计288位来自医院、大学、药监部门的专业人士组成的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专业组在3月份正式成立。此举是CFDA推进医疗器械分类改革的重要举措,成立后的委员会将进一步为医疗器械分类及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参与本组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评估、分类界定、分类目录维护等。


另外,本月器审中心公布了11个创新医疗器械项目进入特别审批程序,1个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进入优先审批程序,同时还陆续发布了15个品种的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十三五”规划将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列为主要任务之一,具体细分为创新型医疗器械、优先审评审批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改革这三项内容。从近期医疗器械方面的政策动态来看,法规层面的建设正在朝“十三五”规划的方向迈进。



六、儿科用药


关于征求《儿科用药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7年03月03日

部门:CFDA药品审评中心


小娟点评:以往预测儿科人群非临床研究安全性的模型大多数是考虑成人研究资料,这就默认为儿童与成人之间疾病的进展是类似的。但实际上,儿科人群是临床用药风险评估中的特殊人群,并非简单的通过降低剂量治疗小型男性、女性,也不是治疗小身体的同类疾病。儿科人群有其独立的范畴,甚至不同年龄段都有可能存在显著差异。成年动物与成人之间药物毒性预测的一致性,以及幼龄动物与相关年龄儿童相似的发育特点,提示开展幼龄动物非临床安评来识别、评估或预测与年龄相关的儿童毒性是有价值的。


类似的法规在欧美地区实施已久,如美国FDA在2006年发布的《儿科药品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南》,2008年欧洲EMA颁布的《利用幼龄动物开展治疗儿科适应症人用药品非临床试验指南》。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再一次给国内广大儿科人群带来了福音,而欧美地区的先行经验也为药监部门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相信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构建下,儿童用药成为下一个金矿的日子不远了。




感谢李静怡对本文的指导

责编 | 毛冬蕾

Mao.Donglei@PharmaDJ.com


陈小娟

Xiaojuan.Chen@PharmaDJ.com

研发客 记者




往期《月度法规观察》回顾

二月法规观察|民间版橙皮书、参比制剂目录竞相登场

一月法规观察|GCP大调整,临床试验机构去从引热议

年度法规总结 |2016,政策没有突如其来的单枪匹马

十一月法规观察|CFDA与中检院齐发力参比制剂遴选推荐



编后: 欢迎各位读者提供法规相关信息给栏目主编Xiaojuan.Chen@PharmaDJ.com或者转发到《研发客》微信群,《研发客》每月定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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