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部公布「I-94白卡豁免」實施細則
王君宇(右)與萬火勝分析,擴大後的I-601A, 是一項為華人度身訂造,由非法移民變成合法綠卡身分的移民法。
本報記者陳裕光紐約報道: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昨(29日)公布奧巴馬總統於2014年11月頒布暫緩無證移民遣返行政令,其中與在美無證華人有密切關係的擴大 I-601A「I-94白卡豁免」實施細則,這項經過兩年時間商討後的細則,與申請人現時規定需要先除遞解令才能申請,擴大到包括所有因為種種原因成為非法居留,本身有遞解令,無法順利申辦移民的外籍人士,只要申請人有綠卡或公民身分的配偶或父母, 必須證明親人分離,將會造成家庭或個人陷入十分困難境地(extreme hardship),就符合擴大後的I-601A。
法拉盛執業律師王君宇與萬火勝律師均用「擴大後的I-601A, 是一項為華人度身訂造,由非法移民變成合法綠卡身分的移民法,王君宇估計,全美國有數以百萬計非法移民受惠,其中華人有很多是親屬關係,將是最大受益者。
王君宇又說,過去移民局對申請I-601A者有懷疑,會以書面reason to believe拒絕申請,但不解釋理由,擴大的I-601A將使過去因這項原因失敗者重燃希望。
王君宇以過去在美國本土申請I-601A,在美國境外領事館面談,以及海外申請,被拒絕關鍵原因是,辦理時沒有說真話而引起移民官懷疑,或者申請人談話與原來提出申請理由不同,移民官質疑而拒絕批准。
王君宇指擴大的I-601A,與已封殺的奧巴馬行政命令焦點所在的「年輕無證移民暫緩遣返」計劃(簡稱DACA)及「美國公民父母暫緩遣返」(DAPA)計劃更重要,同時讓更多無證移民取得合法身分。
萬火勝表示,申請擴大的I-601A,如果本身有遞解令,必須申請去除遞解令的I-212,同時申請「I-94白卡豁免」的I-601A,每項申請費用均為580元,另加I-601A指模費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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