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招报考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高职扩招要求,继续推进高职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多样化选拔机制,结合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2020年单招章程规定,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
办学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4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招生(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01
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02
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我院门户网站(www.scac.edu.cn),填报专业志愿。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1)填报选项:考生须在特长类、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符合自身考生类别填报专业志愿,特长类考生选择特长项目填报专业志愿。(2)志愿设置: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类别中公布的专业中的一个专业,特长类考生可填所属普高类、中职类中的一个专业和公布任选专业中的一个专业。03
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生登记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特长类(200名):
(二)普高类(1475名):
(三)中职类(1475名):
考试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地点
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德阳校区)。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测试原始(含素质测试、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满分200分。
1.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特长测试;2.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素质测试;3.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测试。(四)综合测试分数计算方式
提高综合测试分数的权重,即:综合测试分数=测试原始分数×1.5。
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中职类、普通类、特长类“文化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线上考生按照录取成绩构成原则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录取。
(二)录取规则
1.采用“分类划线、分类录取”原则,在类别中按单列计划录取,互不交叉。
(1)特长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在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数学、英语、语文分数顺序规则排序。
(2)普高类和中职类:分别划定文化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在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数学、语文)、其他专业(数学、英语、语文)分数顺序规则排序。
2.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3.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情况,由学院招生(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调剂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时间待定),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时间待定)到学院德阳校区招生就业指导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
6.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放弃的名额不再替补。
7.免试。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政考、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复核,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三)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转专业,也不转入其它学校”。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1.招生就业指导处:0838-2651788,2653789,2652947(传真)2.基础教学部(体育类):0838-26576793.学院团委(声乐、舞蹈):0838-2652754,26506554.科技处(科技创新):0838-2652159(二)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监审处):0838-2653977,2651960(三)监督举报信箱(纪委办公室、监审处):jijian@scac.edu.cn(四)学院地址(德阳校区):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邮政编码:618000(五)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scac.edu.cn长按上方二维码,浏览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