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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遏制警权滥用,下一个被羞辱的女孩便正在路上!

2016-06-13 敏敏之音 律事通



 

作者:敏敏之音

来源:律事通

从雷洋事件出来之后,有一个群体一直备受关注,那就是警察。人们不断在讨论权力滥用,警权过大的问题。雷洋之事未平,网上又传出一个事件,深圳警察把两个逛街没有带身份证的女孩强制传唤了!这事一出,网上又炸了,很多人对警察展开了大肆抨击,也有人为警察抱不平。今天我们也为大家推出一篇文章,作者敏敏之音对这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两名女孩出去逛街,被警察检查身份证……因没带身份证后被依法强制传唤。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其中一位女孩偷偷录下了包括以上警察之言在内的音频资料。据网友公布的文字版事发经过,该起事件双方的主要冲突在于,当事警察在街上盘查两名女孩的身份证,对方声称没带并可以回家取但被警方拒绝。最终两名女孩被两名警察强制传唤。期间双方发生了肢体与言语上的冲突,而后女孩在派出所被警方审问一小时左右方被放回。

 

在曝光的视频对话中,“你没有身份证,还不接受调查!”“我怀疑你是个男的,你上女厕所干吗?”“今天就是你自己犯贱。”“我要把你们跟那些小偷、艾滋病、强盗关到一起去,让你们享受去……”这位警察言论激起了民众一致批评和谴责。

 

显然,涉事民警不仅仅是执法不规范问题,而是属于以权力之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有人将此称之为“合法伤害权”。警权滥用,足以让人人自危。有人可能立马要反驳,没犯事,怕警察干啥?那我追问下,深圳这两位女孩犯事了吗?为何他们遭遇了涉事警察这样的羞辱和恐吓?没带身份证不违法,警察随意查验身份证违法。就是看你长得漂亮,所以,警察便可以执法为名查验身份证,而且,还将两位女孩带至派出所,就这样的执法生态,不是滥权,是什么呢?

 

任何一个说辞都掩盖不了涉案警察作恶的秉性。我们真的很难想象,如果缺失了视频佐证,这起事件会是一番怎样的场景。涉案警察极力否认说过那样的话,宝安警方发布通报称,我局某某警察一向公正严明,对于恶意诋毁警察的行为,我局将进行严厉处罚,末了或许还不忘表示,欢迎群众监督警察公正执法。最后,两位女孩很可能因为没有直接证据,空口无凭、恶意污蔑警察被除以行政处罚。

 

基于此,我们如何保证每一个人不再遭遇执法时的恐吓和羞辱呢?当然是约束和遏制警权滥用,让警权滥用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和成本,而不是警权滥用后只是草草停职了事。莫让停职成为带薪休假,莫让停职调查成为应付舆论的惯用伎俩。这明显是一起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侮辱公民人格尊严、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极为恶劣的警权滥用事件,如果仅仅是以停职了结,不仅是对警权滥用的纵容,更是对公民权利保障的漠视。

 

一个明明白白的查验身份证程序正义,我们讨论了很多次,但每一次都得再拿出来阐述基本的常识。原本我天真地以为,这次有视频为证,涉事警察滥权无疑,该不会有人出来洗地了吧?不曾想,我为自己的天真感到羞赧。不出几日,基层警察辛苦、没有了警察社会必乱、你知道警察做了多少工作吗?没有警察的社会,那还有什么安全感;女孩没问题警察抓她干吗?警察盘查你怎么了,你以为你是谁……这类洗地之声便充斥舆论空间。

 

在这典型的偷换概念中,民众和洗地警的对话完全不在一个频道。民众质疑警权滥用,他说警察工作很辛苦;视频表明这位涉事警察羞辱恐吓威胁两位女孩,他说两位女孩不带身份证还不配合调查;民众质疑警察随意查验身份证违法,他说公众不配合警察调查后果很严重;民众质疑警权无限大,他说警察权必须得到尊重,是为每个人着想……总之,民众只要质疑警察滥用执法权,每一次都被洗地警用尊重警察、配合调查、基层警察很辛苦来回应。好像民众一质疑警权滥用,警察制度就立马要取消一样。基层警察的辛苦不容否认,但这却不能成为警权滥用的挡箭牌。

 

在这起事件中,查验两位女孩的身份证毫无依据和根据,连基本的查验程序都不符合,更何况强行将两位女孩带至派出所。而且,一路上对两位女孩的羞辱、恐吓和威胁尽显这位警察的法治意识缺失,对权力的膜拜登峰造极。怪不得有人说,脱下了这套制服,你也只是一介草民,为何穿上制服就变成了作恶者?

 

咱们再来看涉事警察的回应:自己是把两个女孩当孩子对待,一方面是要向两人讲为什么要查身份证,另一方面也是要她们敬畏法律,但举例不恰当声音大。老百姓误解我在耍威,但我的出发点绝不是为了耍威……

 

首先,执法者不能把公民当孩子看,本案中,两位女孩反倒比涉案警察法律意识更强,谁有资格教育谁,一目了然。警察说要她们敬畏法律,但民众却分明看到是涉事警察眼里压根没有法律,连丝毫的法治观念都没有,还好意思教育他人敬畏法律?我倒想问问,莫非敬畏法律在警察眼里就是对警察违法和作恶的顺从与配合?

 

涉事警察对两位女孩说的话,任凭谁听了都觉得气愤,怎么到了涉事警察这里就不是耍威。“我要把你们跟那些小偷、艾滋病、强盗关到一起去,让你们享受去……”,这样的威风,没权的人能耍吗、敢耍吗?查验公民身份证不出示警官证,公民还有权配合吗?没有正当理由查验公民身份证,不配合严查就抓人去派出所。就这样的执法,哪里是执法,分明是作恶。

 

那么,遇到警察核查身份证,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有胆就要求警察出示证件,并说明查验的理由,没胆,那就乖乖顺从。在一个警权毫无边界的社会,有胆无胆,关键还看你遇见了什么样的警察。遇见了警权不容顶撞、权威不可质疑、查验必须配合的警察,说不定你要求他出示证件便是冲突的导火线,接下来,要么遭遇深圳这两位女孩式的羞辱、恐吓和威胁,更有甚者,要么成为下一个雷洋。

 

如果遇见讲理讲法可敬的警察,他便会向你说明,你好,我们是在执行某某任务,需要查验你的身份证,这是我的证件,请你过目,完事,你也掏出自己的身份证,或是没携带时曝出身份证号码待查验后即可。这样的场景,或许很遥远,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出现,毕竟,警察队伍中绝对不全是深圳那样的警察。

 

最后,对于深圳这位涉事警察,公众一直追问,为何不直接开除或是引咎辞职?我觉得,有这种想法的人或许不了解我们的干部培养制度。我们培养一个干部多不容易呀,从熟悉业务到知晓内部潜规则,从看人下菜到见风使舵,从严格执法到创收执法,从效忠权力到服从领导,好不容易将干部层层从基层“选拔”上来,哪怕执法不当,也情有可原,哪怕羞辱恐吓他人,也属言语不当,这怎么能随便开除呢?只要干部没有涉嫌犯罪,任何干部都是可以原谅的,所以,深圳这位涉事警察只是被停职(类似于带薪休假),没有被开除。

 

那么,什么情况下干部才会被开除呢?除非他明显犯罪了,而且还被追究刑事责任了,如果只是涉嫌犯罪,没有被追责,他依然可以逍遥法外,依然是我们的好干部,依然会被组织细心呵护,精心庇护!


所以说,在一个警权无限大、警权约束太少、警权滥用无度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遭遇两位女孩式的羞辱和恐吓,和雷洋相比,两位女孩是幸运的。但我们却不能庆幸,更不能侥幸,毕竟,没将警权关进笼子,没有遏制住警权滥用,下一个被羞辱、被恐吓、被威胁的公民,便是你我,便正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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