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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的三种境界 | 律事文艺

2017-01-23 陈伟 律事通



 

作者丨陈伟【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来源 | 陈伟律师


我是一个律师,在深圳执业已有十余年。前段时间与助理谈及文学,自然讲到清末著名文学理论家王国维先生讲的三种境界,王先生曾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


我想,这三种境界不仅适用于文学创作与研究,也同样适用于律师执业经历。


第一种境界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殊《蝶恋花》)

在跨入律师门槛之前,我们总是对这一神秘职业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和期待,认为如若进入了这一行业,迎来的必将是锦绣前程。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笔者刚领执业证时,亦是如此地充满自信和幻想,大有唐代大诗人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那一份自负和踌躇满志!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初期的信心百倍过后,随之而来的是长时间的业务冷清和无人问津,甚至面临生存问题,让我对这一理想职业的美好想象大打折扣。



执业初期的律师首先面临的生计问题。


我之前曾经在《你是未来的中国的大律师吗》一文中讲到,每一个行业都摆脱不了“二八定律”的魔咒,律师行业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在律师行业中有20%的律师,承揽了律师业80%的业务和案源,而余下的20%的业务,则由80%的律师来分享和竞争。80%的业务已经被20%的律师分食完毕以后,那么其他律师要生存,就只能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了。用律师同行的话来说,就是“先死而后生”。刚入行的年轻执业律师总是为案源而焦头烂额、费尽心机。因为执业经历、资历名气、人脉资源等无法与大律师们相比,刚执业的律师只能在20%的业务中争食,其处境之艰难可以想象。


中国老百姓是不喜欢打官司的,有的人甚至一辈子都不会打一场官司,既便碰到一个官司,也可能会成为人生中唯一的一次官司,因此打官司成为了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一辈子才一次的如此重要的事情,人家怎能放心将其交给一个年青律师来做“实验田”呢?因此,对于年轻律师,知道你的不会请你打官司,不知道你的更不会请你打官司。


为了生计,很多青年选择当授薪律师,拿着极少的薪水,却干着最累的工作。


还有就是青年律师通常抹不开面子,具体到谈律师费时没有底气,怕开价高了吓跑当事人,开价低了自己亏本。外出办事也不敢与当事人大胆沟通和交流。在法庭上,对哪怕是书记员的大呼小叫也表现得战战兢兢,不敢据理力争。有时甚至被老板训得大气都不敢出。说到底,还是不够自信和老练,还没有摆正自己的心态和位置。我甚至听一个律师讲在与当事人沟通时,称要虚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我说你是律师是专业人士,应是律师给出专业意见,如当事人懂法律还找你律师干什么。


刚执业的律师还有好多问题,无案源、生计困难、不够自信是最主要的。为此,有的律师在历经两三年之后,选择了转身离去。


这一阶段的律师只能是“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内心充满了鲁迅笔下的彷徨,不知道明天的早餐在哪里!


第二种境界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蝶恋花》)

到达第二种境界通常是执业三、五年以后。通过背水一战、先死而后生的努力后,律师业务逐渐稳定,也有了自己的专业方向和相对固定的客户群。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这时律师的业务呈上升期,各种业务如雪花般飘飘洒洒,律师开始忙于守住自己的战斗成果,不断地应付各种案子、各种当事人、各种社会关系。


律师的内心和处境总是很矛盾的,没有案子的时候总是期盼有案子上门,但当你被案子压得抬不起头时,又希望能缓缓神。这种矛盾与纠结通常会成为律师的工作常态,并且摧残律师强大的内心,让律师身心疲惫。


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当事人,律师们总是在律师事务所、法院、当事人单位之间,与家人相处的时间被压缩到了极致。有律师的小孩就抱怨总是见不到那个当律师的爸爸或者妈妈,说当律师的小孩一点儿也不幸福。



这时各种问题就来了,比如:

一是与当事人的关系处理很多当事人一与律师交流,就说案子肯定能赢,还动不动就指挥律师。我曾办一起刑事案子,当事人就给我买了一大堆的书,包括张明楷的《刑法概论》(大学教材)等,还在书上划出了好多重点,除非以外,还隔三差五就给我送一大堆资料过来,与我沟通和讨论,让我一看到当事人家属或者接到电话就头皮发麻。如官司赢了,当事人就开始谈少交律师费;如官司输了,就迁怒于律师。


二是执业风险问题。律师是高风险职业,与公、检、法公权机关打交道,律师是一介草民。由于律师的特殊地位,法官、检察官、警官们总是对律师充满职业歧视,他们视律师为眼中钉,更有甚者在法庭上将律师赶出去。赶出法庭是小事,很多律师因办刑案,最终锒铛入狱。广州的马克东律师,北京的李庄律师,就是办刑案而获罪。刑法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专门给律师量身定制的罪名,像一把中天悬剑,随时可将律师关进监狱。


三是健康问题。很多律师加班加点的工作,有一篇文章是《律师从不加班,因为律师从不下班》讲的就是这种情况。很多当事人二十四小时找律师,律师加班加点成为常态。激烈的市场竞争,繁重的精神压力,无奈的起居恶习,工作与生活难以截然开分的不规则活动方式,严重摧残着律师们的健康,甚至让律师们英年早逝。1993年,广州律师黄惠莲女士在法庭辩论时猝死殉职;2003年,辽宁律师金锡盛在开庭前猝然倒下;2004年,黑龙江律师安东风在法庭代理中脑部出血而猝然离世;2005年11月16日, 2005年北京国浩集团合伙人张涌涛律师,积劳成疾而英年早逝,年仅43岁;于宁律师因突发心脏病于2016年6月1日19时许在北京逝世,享年62岁;还有江西律师王润根因胃癌不治而辞世、北京律师杨文杰因肾衰竭医治无效而离世等……无不令人为之扼腕、为之痛心疾首!


“衣带渐宽终不悔”不仅是一种对律师职业的热爱和信仰坚守,也透出了律师执业的艰难。这时的“为伊消得人憔悴”也就自然而然了。


第三种境界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辛弃疾《青玉案》)

通过长时间的磨练与坚守,律师们无论是在执业经验,专业水准,还是在人脉资源都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这个境界的律师,已走了第一种境界的阵痛与困惑,也走过了第二个境界的忙碌与煎熬,业务与客户已经趋于稳定和成熟,自己也开始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已完全不为案源和生存发愁,并开始有时间频频在社会公众面前亮相。对于一般事务性的工作,开始让助理打理,而自己只做决策或者指引。当然,很多专业性的问题还是要自己去研究和解决。律师也开始有选择性地接一些自己感兴趣的案子。对于一些小案子则让其他律师处理,或者干脆不接。


这时的律师,通常也是忙碌的。但忙碌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往往是到处授课、布道,大有得道高僧的感觉。这时律师的内心是这么想的:原来忙来忙去,律师职业除了心酸,还有是有快乐的。这时,律师不由得再次仰天长叹:当初选律师选正确了!当初做律师时,“众里寻他千百度”,想尽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走遍千山万水、历尽千辛万苦,飘洋过海,翻山越岭,一路追寻,这种做律师成功和快乐的感觉,原来就在“灯火阑珊处”!



做律师的三种境界说完了。每一种境界,都会有不少的律师选择转身离去。


三种境界中,第一种境界和第二种境界的律师居多,目前能达到第三种境界的律师是少之又少,可谓“剩”者为王。绝大多数律师是在第一种境界和第一种境界反反复复、孤枕难眠,而真正的第三种境界,如境花水月般迷人但遥不可及。尽管如此,我们仍要向第三种境界出发,并力争达到这一境界。


最后,律师是一种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刘桂明老师曾说过,“从来没有一种职业让我如此向往,从来没有一个行业让我如此动情,从来没有一个群体让我如此牵挂”。尽管前途可能充满泥泞和坎坷,以及未知的艰辛,但是我依然对律师前程充满憧憬和希望,任你虐我千百遍,我仍待你如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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