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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聚在一起开会:有趣还是无聊?丨律事趣谈

2017-07-31 梁枫 律事通

作者▷梁枫

来源▷京华枫云


正如律师们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委托人如果聚在一起,在谈论起各自的律师时,会谈论些什么一样,各个案件的委托人们,也无法知道律师们如果聚在一起,会讨论些什么,会怎么说起和评价自己的委托人?


和其他行业似乎有些不同,律师们聚在一起开会的机会还是非常多的。细细总结下来,不管是主持会议,还是参加会议,律师聚在一起开会,在律师执业过程中,还是非常普遍的。比如——


律师经常参加的“五种会议”

1律师事务所会议

从规模上,小到一个项目团队、一个部门,大到一个律师事务所,内部会议是经常要开的;从内容上,可能是纯业务方面的专业研讨、论证会议,也可能是有关行政、所务管理方面的工作会议。从参加人员的类别上,有合伙人会议,也有普通律师参加的学习、培训会议。


在这其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是最具有戏剧性的。因为合伙人开会要么关系到事务所的现状管理或者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会议”,要么是和律师费分配或者事务所支出有关的“经济工作会议”。当然,还有可能是合伙人之间为了沟通感情、促进合作的交流会。不过,通常情况下,最后一种情况下的合伙人会议往往后半部分是在酒店里、饭桌上进行的。


2当事人会议

由律师参加或主持的最常见的外部会议,是和委托人、当事人、客户们一起召开的会议。这类会议,通常是就正在进行的案件和项目进行情况通报或者研究分析。当然,有时候,律师也要和尚未建立委托关系的准委托人,或者委托事项已经结束的前委托人,一起召开会议,对某些事项进行讨论。这些会议,实际上已经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


3司法会议

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有时候基于案情审理的需要,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时常会召集律师在一起召开会议。需要说明的是,这类会议,明显不是开庭,但你绝对又不能当成可有可无的聊天。如在刑事案件审理中的“庭前会议”,已经是诉讼程序的一部分。这类会议,也是律师必须参加而且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会议,因为会议的召开和结果直接影响着案件审理走向、进程,甚至结果。


4行业会议

由于律师行业的特殊性,每一名执业律师必须是律师协会的当然会员。因此,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律师协会,基于对行业管理的需要,时常组织律师召集举行会议,提高律师执业技能和水平,加强业务学习,促进业务开展,也是律师执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5社会会议

为了促进律师业务技能提升,加强和社会有关方面的交流和学习,律师也会时常参加一些第三方机构举行的各种学术、交流会议。比如各级法学组织,有关学术机构、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种专业会议。很多律师在作为执业律师的同时,也通常在各级人大、政协以及各级学术组织、社团担任社会职务。因此,参加这类会议是律师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的主要表现形式。


那么,律师参加上面所说的各种会议,是真正有趣还是超级无聊呢?


法学论坛会议上的“战争”

律师作为一种现实的存在,有人褒之有人贬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对于律师们在一起开会,有人会认为这样由专业人士参加的专业会议一定是“群英荟萃”,不过也有人基于对律师职业群体的认识,认为不过是一群“萝卜开会”。


和任何一个职业一样,律师作为一个职业的现实存在,可见它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律师们在一起开会,自然也会有它的“有趣”,也有它的“无聊”。


比如,笔者下面讲述一次参加开会的亲身经历。


记这是一次由律师、学者、法官、仲裁员等各种法律人共同参加的法学论坛。


由于前面的发言者严格超时,加上主持人在时间把控方面无所作为,导致临近会议结束时,最后一名发言者原定20分钟只剩下5分钟。面对这种情况,也许有很多人也许就忍了,自认倒霉的“识大体顾大局”讲5分钟就算了。然而,这位发言人亮声说道:“由于前面发言者不遵守规则,主持人失责而不制止,导致后面的发言时间遭受侵占,后面的发言人就活该倒霉吗?身为法律人,我们用自己的行为践踏规则,谁该感到羞耻?”发言人的一席话,整个会场一时间鸦雀无声,包括那位身为某大学法学院院长的会议主持人。


发言人接下来说:“作为法律人如果连自己的发言权利都维护不好,就别奢谈维护这个世界上的公平正义了。下面,我开始为时20分钟的发言”。


万万没想到的是,发言人话音刚落,坐在第二排的一名学生模样的参会者站起来说:“我想请问,如果您坚持发言20分钟,将会造成整个会议结束时间向后拖延20分钟。作为一名法律人,如果仅仅为了自己的发言,而让整个会场的200名观众无法在规定时间结束会议,算不算是一种自私呢?如果连这200人的公平待遇都得不到保障,又何谈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呢?如果您坚持行使自己发言20分钟的权利,那作为观众我们也有在既定结束时间离开会场的权利!”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学生一番话下来,整个会场竟然又是短暂的静寂沉默。在那短短几秒钟的时间,整个会场的空气似乎都凝滞了。那一刻,所有的人都觉得好尴尬、好漫长、好不和谐。


谁也没想到,一次司空见惯的拖延,竟然会产生这样严重的后果!


最后,在发言人和学生对峙两三秒后,智慧的主持人终于充分行使了一把大会主持权利,他拿起话筒朗声说道:“按照会议议程12点结束,现在时间到,散会!”


——不愧是法学院院长,英明、智慧、果断!关键时刻,法学院院长临危不乱,用最简洁的两个字,以最快的时间平息了一场舌战,化解了一场尴尬。漂亮!




当然,有关律师开会的更多轶(ba)事(gua),限于篇幅,今天先说到这里。未来如果还有更加有趣的,且留给未来的“京华枫云”,届时再来记录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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