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的战争——法律说了算?
作者:徐徐君
来源:律事通、徐徐道来
这几天,我所在的城市每天清晨都沉浸在一片雾霾当中,空气中尽是儿时闻到的那种熟悉的味道,一有能见度高的日子,朋友圈便大片大片的晒天气。而今天,北京的雾霾爆表了,pm2.5达到了2000多啊。
为什么污染会这么大呢?肯定是有人排污呗。北方因为供暖,需要大量烧煤,小伙伴告诉我,铁岭夜里已经到了零下十几度。而随着热企燃煤,加上尾气排放,空气质量也随之爆表,城市被雾霾所笼罩。但,我这里不供暖,空气还是很糟。
北京的小伙伴告诉我,在25度的房间里还是很舒服的。在这种言辞里,仿佛雾霾与供暖是一对矛盾体,二者你只能选一个,要么呼吸洁净的空气同时冷得要死,要么开启空气净化器躲在家里过着享受夏日的温暖。我们真的只能选一个吗?
一个让人迷糊的解读
法律、政治和道德
一提到雾霾治理,我们看到的以及脑子里涌现得最多的词,组合在一起便是:党委大能、政府主导、法律先行。
惯常的手法主要是进行倡导,而这种倡导,又主要是从道义上进行宣讲,比如“我们都有一个家,名字叫地球”,好点的会说“我们不是地球的主人而是保姆和护林人”,狠一点会吓你说“你想让后世子孙都死翘翘么”。
接下来,便是定排污指标。比如大城市污染指数不能超过多少,小城市污染指数不能超过多少,污染排名XX位的书记去背书,等等。结果呢,我们会看到,为了“去污”这一单一目标,各地会形成“绿色政绩”、“低碳考核”等等围绕环保展开的一系列区域军备竞赛。这大概和GDP考核差不多,无非又是一场巨大的数字竞争和不计成本的措施和补贴。
定指标呢,有个前提,就是有人知道什么叫做好的、未来是啥样的。但他是如何知道的,我就不知道了。当然,我也不知道绩效竞赛和补贴行为到底有没有用。对了,主要是因为我笨。也许,某一些人在一屋子里坐下来进行讨论,就真能想出某个标准和措施,而且这个标准和措施恰好是对咱们最好的、完美的。
但实事求是地说,我们是否可以保证每次计划出来的措施和标准都没错。假设,如果,错了可咋整……在历史书里,我们经常看到国外一些国家为了某件事,举国之力去做,结果办砸了,然后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代价……如果有小伙伴想写论文,我可以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近10年,环境治理投资4万亿以上。结果呢,仍然是重金属污染、水资源污染越来越严重,同时还跑出来个雾霾。
再接下来呢,就是法律。在法律人这边,说得最多的,是英国的《清洁空气法案》和美国的《清洁空气法》。但哪怕是英国经历1952大雾霾的惨剧后于1956年出台了法案,但就在1957年、1962年,伦敦又连续发生了12次严重的雾霾事件。再说美国的法案,那和法律有多大关系呢?
回到我们这里,是一样的,历史就摆在那里,不增不减。我们1979年就通过了《环境保护法(试行)》,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30多部,又咋样了?在我看来,这怎么看都有点像这么一个场景:家里有了米奇,你不是自己想办法,而是去找隔壁的邻居老王。老王真的有那么好么?
你的厨房和你的清洁成本
徐徐君来打一个非常简单的比方——厨房。
你一定有过呆在没有抽油烟机的厨房的经历。一屋的油烟不说,这油烟还要乱窜,跑进客厅、卧室,并给每个房间带去浓浓的“生活”气息。
好了,假设你家就是个立法委员会,你会说我们来立个法——《厨房空气清洁法案》,来解决这满屋油烟的问题么?不会,因为你没傻到那样的程度。
在没有抽油烟机的时候,你会找到替代方案,要么忍受满屋的油烟,要么尽量少做产生大量油烟的菜品,要么到外面吃——彻底杜绝油烟,但你杜绝不了隔壁窜门的油烟——我最近就老是闻到隔壁飘来的炒辣椒的味道。
在出现抽油烟机的时候,你会考虑购置抽油烟机以及使用抽油烟机的成本,与前述替代方案之间哪个更划算。比如,你一直在外面吃,那么就没有必要购置抽油烟机;又比如,你习惯做爆炒、烧烤,那么你还得考虑抽油烟机的功率以及后续的成本。
因此,成本告诉了我们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你要无油烟,要环保,你究竟需要到什么程度,油烟究竟控制到什么程度才是你能够接受的,只有你自己以及对价能够告诉你。
看来,解决厨房的油烟问题,并不是你家的“立法委员会”可以解决的,而是根本在于你拥有了可替代的方案,比如前面说到的控制油烟的做菜方案、购置抽油烟机、到外面吃,等等。而在执行方案的过程中,你会在现有的客观物质现实和经济能力之间去考虑你获取清洁空气的成本。
这种权衡看似不经意的,却是你实实在在在私人的空间里执行过的。而为什么到了公共空间,我们就忘了呢?反而我们更倾向于去寻找道义和政治上的帮助,忘了社会客观现实和经济成本本身,不是很奇怪么?
说白了,在生产和生活之间进行平衡,以此获取清洁空气,本质上不是一个法律的问题,也不是一个政治问题,更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经济的问题、市场的问题。
公地悲剧与污染的成本
1968年,美国一个叫哈迪的学者,写了一篇过于英国的文章,他说过去英国有一些贵族,他们拥有很多的土地,同时内心的责任感呢,促使他们从自家的土地里划出一片土地来,让穷人在那个上头去放牧。于是,谁都可以在这块地上去放牧了。
当然,对于放牧的人而言,他们都希望自己放在这块地上的羊的数量多一些再多一些。羊越多,他赚的钱自然就会越多。但他们都知道,这么大块地上牲口太多的话,最终是要废掉的——没有草,牲口会全部饿死。但每个人都会想:我多养一、两头羊有什么关系呢?
这种情形在很多霸道的游客身上也能见到,比如看到美丽舒服的沙滩就想捧几把沙子回家,又比如在河里撒泡尿——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当每一个人都这么想的时候,就会不停地追加数量。最后,这个公共牧场的草就全没了,所有的羊和牛都饿死了。
面对这种情况,经济学家给出了他们的认识:你看以前没这种问题,是因为地是有主的,后来出现这种围抢公共资源的情形,是因为无“主”了。所以,核心在于产权要明晰。那种公有的,即既不是你的又不是我的,就会导致掠夺性的利用或壁垒式隔绝。
回到公地悲剧上来看,当然是贵族们又把土地回收了,并有条件的开放给牧民利用,比如放牧时间、数量或者草地使用面积,并以此收取不同比例的费用。那么,现在的问题是,这片草地变成了空气,我们该如何划定产权呢?
当然是你用得越多,成本也就应该负担得越多。比如尾气排放,可以根据你每公里的排污量来征收运行成本,又比如工厂排污——尤其是冬天的供暖,可以根据工厂的排污量来征收费用。当然,最终的成本会摊到每一个具体的使用人头上。而每一个人最终会根据成本决定是否购买这种消费。
如果一味地补贴这种市场,那结局是什么呢?当然是污染越来越重,补贴行为将空气变成了公地。如果你参与到了这种补贴的消费中,那么你也是污染受益的一份子,你抱怨啥呢?反倒是真正因为穷而无法消费的人——因为他们没钱买车和买暖,也没钱去购买空气净化器,但也纳税的他们最终成为了补贴行为导致的污染的真正受害者。
但假如是市场机制,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排污付费,那么当市场的价格机制反馈到用车的人、排污的工厂那里时,他们便会清晰地知道自己的运营成本——比如是继续用车还是坐公交,比如继续在城市周边租地开场还是搬到地租价格更低的地方,是继续经营下去还是停产歇业。
结语
也许市场是治污的根本途径。但话虽这样说,我们最后又会陷入无比撕裂的现实。比如北京,东南西北——华能(成都金堂的电厂就在其旗下)、京能、东南热电(原高碑店)、西北热电(原石景山、高井合并)、东北热电(原国华)等,全是国营热力发电厂。
热力发电厂的污染是相当厉害的,锅炉从烟囱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什么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烟尘、重金属、碳氧化物,同时呢,还要排放大量的冷却水——凝汽器排放和废水——油污水、输煤系统排水、锅炉酸洗废水、酸碱废水、脱硫废水等等(徐徐君不懂,从专业论文里看来的)。
当然,还有那些柴油车、造纸厂、炼钢厂、大型建筑公司,我不知道里面有多少是属于国营的。然而面对这污染天王,该如何处理?是继续国营还是交给市场?继续国营,是补贴还是不补贴?——即使我们知道了真正的受害者。而另一方面,不补贴供电供暖行业又能不能向市场开放?
一边是尾大不掉和行政准入壁垒以及错位的行政补贴,而一边是市场想进而不能的“未遂”……说来说去,为什么这么难?还不是因为这是块巨大的公地,它到底是谁的?“公有”这个词从来都是暧昧。面对这样的暧昧,我们又能苛责法律做点什么呢?
好了,让我们结束今天的徐徐道来。历史上,那些经历过严重雾霾的国家和人民究竟和雾霾打了怎样一场战争?雾霾真的治理好的么?当治污以市场的方式来玩,又会有怎样的惊喜?在产权明晰的地方,法律在治霾上又可以有怎样的表现?下次,让徐徐君回到历史中去寻找商业大佬们在市场化的治污中精彩的表现——无法“治理”的雾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