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赖?没那么容易!看执行法官们如何“见招拆招”……
“老赖”赖账怎么办?进“黑名单”,限制出行,强制执行......老赖们“奇招”百出,执行法官们“见招拆招”,以确保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履行到位,维护司法权威。
更名改姓,机关算尽亦枉然
“真没有想到,博白法院的法官那么厉害,我改名换姓往外躲了,却还是被你们找到,我服了!”被执行人蓝某感慨道。近日,博白法院执结了一起妄图通过改名换姓躲避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次性履行了所欠的债务。
2012年8月,蓝某以经营轮胎生意为由向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到期后,蓝某并未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2016年1月,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博白法院起诉。案经博白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蓝某返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蓝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规定的义务。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博白法院申请执行。
博白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庆兰接手该执行案件后,马上对蓝某进行司法查控但是一无所获,蓝某的信息几乎为零。经过查阅审理卷宗发现,原来,蓝某在获得信用社的贷款后已经改名换姓,现名为兰某,还把家搬到了来宾市,并在来宾市经营了一家汽车美容中心。
为防止蓝某逃脱,刘庆兰当即带领执行干警赶往来宾市,最终在其经营的汽车美容中心找到了蓝某。面对突然出现的法官,蓝某感慨真是想逃也逃不掉。蓝某当场偿还本金一万元,并承诺余下欠款每个月归还一万元一年内还清。
但接下来的三个月,蓝某并没有如期归还欠款。刘庆兰再次率领执行干警来到来宾市。面对蓝某的无动于衷,刘庆兰当即宣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返回博白法院的路上,法官严肃批评了蓝某妄想改名换姓躲避债务的错误做法,并告诫其一味地逃避法院的执行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从一个商家必须秉承诚信的品质等方面对蓝某进行了教育。最终,蓝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一次性给付了所欠的债务。
上黑榜,“老赖”被限出境后主动还钱
拖欠房租被告上法庭,判决生效之后仍不还钱。“老赖”李某以为她真能赖,最终在准备出境时被拦下了。日前,她主动还清了2万余元的欠款。
李某多年来租用邓某的厂房做玩具厂。2012年经结算达成协议李某却仍不愿补上租金,无奈,邓某来到北流市人民法院起诉。经北流法院一审玉林中院二审最终判决李某还清25000元租金给邓某。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为所动,邓某不得不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结果,李某拒接法官的电话,下落不明。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其名下暂无资产可供执行。
针对这样的情况,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李某嫁给了台湾人,一定会去台湾,于是决定将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制其出境。
果不其然。2017年5月,李某托其妹妹主动来到北流法院为李某结清了2万余元的欠款,希望法院尽快将李某从“黑名单”撤下来好让她能去台湾夫妻团聚。
限制出境措施对被执行人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据统计,自2013年至今,北流市人民法院利用“全区法院司法查控系统”的边控业务端口,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42人次,其中16名被执行人得知被限制出境,就主动和解或清偿债务。
重拳出击啃下执行“骨头案”
5月10日,兴业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6月,李某等四人声称某供销社所有的收购部内空地的土地使用权为其四人所有,并在空地上搭建木棚居住。李某四人行为的严重影响该供销社的正常经营,该供销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四人拆除搭建的木棚并搬走搭建的所有材料,恢复原状,停止侵权;赔偿某供销社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李某四人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某供销社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执行人员再次不厌其烦地对被执行人李某等进行法律宣传和解释说服工作,劝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度情绪失控,冲击执行现场,执行干警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在执行人员的耐心疏导下,被执行人态度开始转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人员。经过近四个小时的清理,现场得到恢复,并与某供销社完成确认手续,该案得以成功执结,打击了老赖嚣张气焰,树立了法律威严,当地群众对此称赞不绝。
来源:博白法院、北流法院、兴业法院
图片:博白法院、兴业法院、网络
编辑:梁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