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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被告人宁传入室抢劫、绑架一案一审宣判
2020年12月29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2020年6月6日被告人宁传入室抢劫、绑架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开庭现场(资料图)
作者丨卢根生
图片丨甘银银
编辑丨林小雨
·END·
2020年12月29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2020年6月6日被告人宁传入室抢劫、绑架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开庭现场(资料图)
作者丨卢根生
图片丨甘银银
编辑丨林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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