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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街头“卖妻救女” 妻子身穿婚纱为娃求救命钱!

2017-05-10 保代人充电站


一、街头上演“卖妻救女”的悲剧


5月8日上午,一个阜阳人在合肥的行为引起安徽网友热议。事情发生在合肥百大购物中心天桥下、新华书店门前,过往市民纷纷驻足围观:


啥?“卖妻救女”?看到这四个字,让人不禁心头一紧。


此消息被发布到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迅速引起转发评论。


为了弄清真相,记者与“卖妻”男子取得联系。


据了解:男子名叫张坤,90后,阜阳颍上县人,一直靠在外打工养家。女儿(张梦琪)4岁,去年10月份生病,辗转多家医院求医,确诊为(PNET)原始神经性肿瘤(又称尤文肉瘤)。孩子病发严重的时候,下半身就无法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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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女儿的治疗费用已高达20多万元。花光了小两口所有的积蓄,还向亲朋好友借了一些钱。张坤说,现在女儿还需要继续做化疗,每次都要几万元,但他们实在拿不出钱了。


无奈之下,张坤想到一个“办法”——卖妻救女!张坤承认,目的就一个:吸引更多关注!争取为女儿募集一些救命善款。


那么问题来了,救女心情可以理解,只是这个方法可取吗?我国法律规定:人身关系不同于财产,不能随意处置。如果“卖妻救女”真的付诸实施,不管用意如何,都涉嫌违法。即使是用来吸引关注,这样炒作也很难达到募集善款的目的。


经过沟通,张坤也认识到自己做法不妥,同时道出了自己的苦衷:



我真的拿不出钱了,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我想过去大街上乞讨,但是怕别人说是骗子。真的是走投无路了!我和妻子都是农村的,打工存不了多少钱,后续如果无感染的情况下还需要三十四万元治疗费。因为孩子太小,需要两个人共同照顾,导致我们都不能正常出去打工,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张坤主动声明:“卖妻救女”也是想引起关注,希望社会好心人,帮帮我们,救救我们的女儿。


为人父母的都明白,儿女连心,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更何况是年仅4岁、弱不禁风的幼童?


看着女童腹部、脊椎两个十公分之长的刀口,小编好生心疼,不管其父母此举是否合法合理,但孩子的病情是更应该关注的,目前小梦琪刚刚完成了骨髓移植,后续治疗大概还需要三十四万元。


二、科学规划儿童保险,给孩子一个确定的未来


孩子的未来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是面临风险最大的人。父母都在想方设法为孩子规划人生,为其提供各种保障和资源,这就是风险管理。


怎样才能科学地为孩子规划人生,让风险管理更有效呢?为孩子做一份保险规划,已经得到不少家长的认可。


1、小病医疗保险


(1)意外保险



宝宝天生好动、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意外医疗一般涵盖意外门诊的责任,免赔额低(有些险种没有免赔额)报销比例较高。在社保范围内补充社保报销不到的部分。


(2)住院医疗


宝宝抵抗力差,感冒发烧都容易住院,住个院也是经常的事情,在一个感冒就有可能花费一两千的今天,可以减轻些医疗费用的负担。在社保范围内补充社保报销不到的部分。


以上险种在大多数公司是以附加险的形式来投保的,即必须购买长期险种(比如重大疾病保险)才能附加投保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


社保与意外医疗、住院医疗解决的都是社保范围用药,好药自费药是不给报销的,也就是解决的是小病小灾,出现大的问题则需要重大疾病的保障。


2、重疾保障金


大病的发病逐渐趋向于年轻化,儿童常发的血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花费较多,且自费药较多,自费药社保一般不予报销,重疾险只要确诊或进行了相应的手术一次性给付一笔医疗金。相对需拿发票报销的小病医疗来说,重疾病保障金是给付性质的,即发生重大疾病了,不管实际花了多少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保险就赔一笔钱,保几十万就赔几十万,这笔钱怎么用保险公司没有限制,而同时社保、住院医疗该怎么报销还怎么报销。


重疾险建议最好是购买终身型大病险。假如是购买定期大病险,比如只保到30岁,您就得考虑两个问题:


(1)年龄越大保费越贵。孩子到时30岁,再接着买大病险,保费就会很贵了。


(2)身体还能买吗。孩子到30岁时,身体各项指标是否还能投保?


所以,建议最好买终身型的大病保险,在孩子年龄很小时,就锁定一个高额长期的大病保障。

正文完

来源 | 阜阳广播电台、好险啊

配图 | 网络


小贴士 | 中国品牌日

“中国品牌日”是国 务 院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讲好中国品牌故事。


2017年4月24日,国 务 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的批复,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首次以官 方身份而且是国 务 院级别提出设立“中国品牌日”,标志着“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国 务 院 办 公 厅2016年6月10日发〔2016〕44号文《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4]  。提出设立“中国品牌日”的倡议最为振奋人心,这也是国 务 院站在国 家 层 面首次正式提出。同时,《意见》强调,大力宣传知名自主品牌,讲好中国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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