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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24〕1号)精神,切实规范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在我市的招生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强化招生工作要求
2024年我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中考报名、志愿填报、网上录取等程序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统一填报志愿。招生工作做到“六个统一”“十个严禁”。
六个统一
十个严禁
02
规范外省(市)中职学校在我市招生行为
凡在我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外省(市)中职学校须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跨省(市)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册(含各类视频、纸质宣传文案)到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计划招生、宣传。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扣减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或限制招生,并列入年度招生黑名单,通报批评。
(一)未经审核报备,私自向学校、家长和学生发放招生简章,或通过各类媒体开展招生宣传等行为。
(二)委托招生代理、中介或社会人员开展招生,有偿招生、虚假招生等行为。
(三)在中考前,通过在仙桃设立招生点或进入初中学校,以面试、咨询等名义违规提前开展招生或宣传等行为。
(四)在中考前,组织初中学生到学校参观、学习等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向未录取学生提前发放(预)录取通知书,用预收费等方式提前向学生收取学费变相违规提前储备生源的行为。
(五)违反国家、湖北省和仙桃市有关招生规定的行为。
联系电话:0728-3319361
来源:仙桃市教育局编辑:张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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