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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检察”上“陕台”啦?!这次是因为…

未央检察 未央检察 2020-10-18


今天天气好晴朗

处处好风光~~

小编今天心情格外的好

你要问为什么??

嘘,先保个密

请接着往下看

12月26日,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都市热线》等栏目以《男子持“仿真枪”ATM机处抢劫 被抢者沉着应对机智脱身》为题,专题播报了一条特殊的抢劫案,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

视频在这里

↓↓

REC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w1330x4m5kc&width=500&height=375&auto=0


看到这里

大家有没有觉得很眼熟呢

没错!

其实今年12月6号

我们“未央检察”

就用漫画的形式报道过这起案件


漫画by:兜兜里的糖

回顾:平安建设·以案说法 |“不许动,打劫……”




有图有真相:手枪顶住了头

今年7月18日晚上7点多,西安市民余先生去银行ATM机处给别人转账,刚刚操作完,就感觉后面有人用一个冰冷的东西顶着他。余先生发现这是一把枪,一名男子让他把钱交出来。



之后,余先生便开始和对方周旋,他告诉对方,卡里已经没有钱了,但车就在门口停着,可以去车上去取钱。



这名男子思考之后,就同余先生一起走出了银行。余先生在马路边大声呼救,男子见状逃跑。





法网难逃,被告获刑两年

西安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杨炳超向记者讲述:“犯罪嫌疑人来西安之后,工作不如意,挣得比较少,同时个人的开销也比较大,就供述想抢一笔。在网上购买了一把仿真枪,这把枪到案之后,对枪支予以了鉴定,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枪支,所以该案没有以持枪抢劫来对其予以定罪,而是以普通的抢劫罪。”



这起案件也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在庭审中,被告人胡某也当庭表示认罪。考虑到胡某犯罪未遂,再加上主动投案,最终判处胡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一本正经的”未央检察“小编

每个人都向往更好的生活,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劳而获的贪婪、一夜暴富的诱惑,容易让人走歧途、陷囹圄。取本分之财,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是生活在当下经济高速发展环境中的我们的一堂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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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公诉部

漫画:兜兜里的糖

编辑:旺财|校对: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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