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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23年度第4次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暨落实“三有”争创活动和“先行示范”工作推进会
近日,我院召开2023年度第4次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暨落实“三有”争创活动和“先行示范”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柱军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全体中层干部参加。
会议通报了我院今年以来主要办案数据和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情况,各业务部门对照各自指标进行了分析研判。随后,各部门分别汇报本部门“三有”争创活动和“先行示范”工作情况,总结成绩,分析不足,各分管领导进行点评。
会议指出
今年以来,全院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果显著,获得20项集体荣誉表彰,13项个人荣誉表彰。下一步要再接再厉,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会议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要求。深入学习最高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充分理解最高检下发的46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及重要意义。科学运用评价指标,有效发挥评价指标体系引导高质量检察履职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树牢责任意识,提升办案质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设置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基本价值追求。要紧紧围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更新理念,层层压实责任,提升办案质效,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全面推动我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总结提升,打造特色品牌。要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深入思考、总结提升,提炼未央检察经验,形成未央检察模式。各业务条线要积极将工作经验作为信息、宣传、调研的有效素材进行融合提升,自觉融入市检察院“一个平台十个中心”建设,形成亮点项目,打造特色品牌。
撰稿:刘莹 编辑:魏心眉
校对:许娟娟 摄影:寇珍
初审:惠凡 审核: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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