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开学季 | 是检察官,也是法治副校长!
未 央 检 察
元 气 开 学 季
是检察官
也是法治副校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规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实际,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和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指导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协助帮扶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学生,协调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等多元综合救助。
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助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或者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教育惩戒、管理教育或者矫治教育。
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联合司法社工等对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学生实施精准帮教,根据需要对涉罪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协助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及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社会秩序。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凝聚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等各方保护力量,引导青少年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守护“少年的你”,为平安校园建设再添活力,我们一直在前行。
来源:政治部 编辑:魏心眉
校对:杨芸 初审:苏丹
终审:刘瑜
未央检察
宣传检察工作|传递法治信息
长按二维码关注“未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