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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向内发力,打好检察护企“组合拳”

未央检察 未央检察
2024-10-24

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开展以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创新,从严从实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全面提升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质效。


建章立制,夯实涉企案件内部监督基础

出台《涉案企业内部监督办法》,明确监督的形式、内容和模式,并根据涉企案件特点,通过书面查、当面问、见面谈三种方式,开展全阶段、全链条、全方位内部监督,探索查建议、查质量、听证会、座谈会、问办案人、问企业的“两查、两会、两问”未央检察模式。细化工作方案,针对企业反映的有案不立、违规立案、压案不查、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执法司法规范化问题,以业务部门自查+案件管理部门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涉企案件问题自查台账,规范涉企案件办理。


紧盯质量,强化涉企案件监督检查力度

强化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双重监督,开展涉企案件核查。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对2021年以来的4693件案件开展自查核查,对92件涉企案件的执法司法规范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涉企案件全流程管理,组织对20件涉企案件开展涉企案件质量评查,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释法说理等方面全面评价办理质效。针对涉企案件办理过程中制发检察建议的,案件管理部门在检察建议回复时限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严格审查文书要素、格式规范、可行性、办复情况等,1个月内严格审查办复实效和整改结果。检务督察部门在涉企案件办理结束后,通过及时询问涉案企业,落实办案人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要求和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行为,对涉企案件进行专项督察。


开门纳谏,提升涉企案件办案三个效果

引入外部监督机制提升涉企案件内部监督质效,充分发挥听证会把关作用,对11件符合听证条件的涉企案件,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与听证的方式,监督检察办案,规范司法行为。针对涉企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金融、税务、知识产权等专业性问题,充分借助“外脑”力量,邀请法学专家、行业专家等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座谈会。先后聘任市场监管等领域的5名行政机关业务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并与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组织法学专家、行业专家举行座谈会近10场次,以专业化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效,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撰稿:续艳龙、吴佳星   编辑:魏心眉

校对:杨芸   初审:苏丹

终审: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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