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暨“两行动、两措施”工作推进会
日前,我院召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暨“两行动、两措施”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柱军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梳理总结工作成果,安排今后重点任务。第二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办公室分别通报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及“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会议指出
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市区委和省市检察院重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三个年”活动,全面落实“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聚力实现“五个新提升”,为未央国家中心城市首善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
强化政治自觉,聚焦专项行动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聚焦七大领域,以能动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检察之力全方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
强化法治自觉,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多举措落实“检察护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做细做实“检护民生”,聚焦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保障劳动者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在“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取得实效上发力,全力服务保障区域重点工作。
强化检察自觉,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三个善于”为引领,持续聚焦“三个结构比”,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探索创新轻罪治理工作体系,搭建“3+N”工作机制,促进轻罪治理效能提升。
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坚持检察一体化建设,推动横向一体化紧密衔接,纵向一体化顺畅贯通。各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在推进工作中既要注重沟通协调、团结协作,也要敢于行使督办催办职责,通过明晰权责、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细。
撰稿:许雪瑶 编辑:魏心眉
校对:杨芸 初审:苏丹
终审: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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