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进博会专章!首部会展业地方性法规今表决通过
今天(19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会展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次创制性立法,是全国首个会展业地方性法规,对本市会展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市“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上海要建设“国际会展之都”,上海的会展数量、场馆面积等逐步跻身世界前列,但在本市会展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明显。
近年来,市人大代表钱翊樑、黄晨、吕奕昊等陆续领衔提出了多个关于会展业立法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视,2017年起将制定《上海市会展业条例》作为立法预备项目,2019年作为立法正式项目。
《条例》共七章五十五条,分为总则、促进与发展、服务与保障、规范与管理、进博会服务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要求,坚持发展导向、问题导向,将固化提升成功举办进博会的成熟经验和创新突破相结合,对本市会展业优化营商环境、赋能行业发展、加强服务保障、办好进博会等方面进行了科学规范设计。
明确定义
现场零售为主的展销会算不算“会展”?
在前两次审议中,均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会展的定义提出意见,认为定义不够明确,“以现场零售为主的展销活动、网上会展等是否纳入《条例》规范”?
针对委员们的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零售是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行为,以现场零售为主的展销活动与会展活动存在较大差异。相关法律规范也不同,为此,不宜将其纳入本《条例》规范。而考虑到网上会展是一种新兴业态,从积极探索和实践的角度,作出倡导性规范是合适的,于是《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相关内容。
增设专章
进博会溢出效应如何持续放大?
在第三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前,《条例》草案修改稿增加了一个专章——进博会服务保障。这是为了更好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之举。
《条例》草案修改稿在第三章“服务与保障”已有的一般性规定基础上,增加第五章“进博会服务保障”作为特别规定,从总体要求、服务保障机制、通关便利措施、溢出带动效应、长三角联动共5个方面分别作出规范。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和行业组织的职责,固化通关便利措施等成熟经验,强调要加强与长三角其他省市间的合作联动,促进长三角会展业与其他产业联动发展,推动上海成为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进出口商品集散地。
落到实处
如何落实《条例》提振信心?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本市会展业发展产生了阶段性影响,《条例》出台时机关键,有利于进一步提振行业发展信心。
如何做好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工作?市商务委表示,将做好各项衔接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抓紧做好举办会展活动相关的许可、备案等行政事务对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制定会展活动信息备案的具体管理办法,推出会展活动相关合同示范文本;落实各项赋能措施,把促进会展业发展的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吸引境内外各类会展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并给予相应支持;进一步优化会展业营商环境,配合海关把为首届进博会度身定制的便利化措施推广至所有符合规定的会展活动;全力服务保障进博会,继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扩大对外开放、推动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做好进博会长三角联动等工作;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会同行业协会、促进机构等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行业会议等途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做到应知尽知,最大限度发挥《条例》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供稿:上海人大全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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