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无人驾驶”有法规导航
月晕而风,础润而雨。
立法,就是现实生活的风向标。
上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没摸过方向盘,也能开车上路?未来,这就是日常。
如果说,马车变汽车,是第一次汽车革命——动力系统革命;那么,有人驾驶变无人驾驶,就是第二次汽车革命——控制方式革命,而且,势不可挡。
2018年3月,上汽集团在沪拿到国内首张无人驾驶上路测试牌。当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当天,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在人民大会堂中央大厅代表通道上,发布无人驾驶最新进展,备受关注。
无论喜欢与否,技术总是不肯停步。当初,《封神演义》天马行空时,土遁、飞天,都仅仅是神话想象;但当人类进入20世纪,飞机、地铁、航天、登月,让那些曾经的想象,都变成了现实。无人驾驶,也是如此。智能化、互联化、共享化、国际化,让无人驾驶技术研发风靡全球。
无论有人驾驶,还是无人驾驶,上路都要依法行驶。
2017年12月,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确立了95项无人驾驶标准。2018年3月,《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发布。但无论细则也好,办法也罢,都面临着与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不兼容”。
创新发展,制度保障,少不了。这个使命,由浦东新区法规扛起来。
去年6月23日,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决定,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一个新名词——浦东新区法规,进入公众视野。由此,上海拥有两类不同性质的地方立法,一类适用于全上海,一类专门为浦东制定,在浦东新区实施。
浦东新区法规,让三十而立的浦东,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得到最有力的法治保障,更是城市软实力的鲜明见证。那么,浦东新区法规对无人驾驶,作出了哪些关键制度规范?
无人驾驶上路,有两个技术必备:一个是车,一个是路。
先说车。法规明确,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车辆应当具备最小风险运行模式,配备处于无驾驶人状态的显示装置以及故障或事故后的警示装置,经过有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并达到规定里程或时间。
同时,开展创新应用期间,一旦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企业应当立即暂停车辆运行、开启危险警示装置,报警并视情派员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两小时内,应当将事故发生前九十秒的视频信息上传至指定的数据平台,确保可追溯、可追责。
再说路。无疑,无人驾驶的技术研发,需要通过封闭环境、半封闭半开放环境,以及地面道路、高架道路及高速公路的各种测试,才能真正推广应用到整车。
为此,法规明确,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的路段、区域由市交通部门会同公安、经济信息化、通信管理等部门根据道路基础条件和实际需要划定并组织开展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当向社会公示,并在该路段、区域及周边设置相应标识和安全提示。
总归,浦东新区法规之于无人驾驶,态度是——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循序渐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从低风险场景到高风险场景、从简单类型到复杂类型的要求,确保安全有序、风险可控。
问题来了:无人驾驶在浦东先行先试,究竟还要等多久?
来自市经信委的消息是:推动浦东新区和临港管委会根据场景需求、风险评估与道路情况,划定上海首批无人驾驶开放道路。
无论如何,无人驾驶开进了浦东新区法规——未来,来了!
摄影:张龙
稿件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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