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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成功签下案件的四个基本要素

2017-02-13 邓楚开 厚启刑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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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作者根据2017年春节后厚启所第一次内训(2月9日晚)的发言整理而成。

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其生存发展的根本就是不断地签下案件,赢得客户,一切不以签约为目的律师接待都是瞎忙乎。接待当事人后怎样才能成功地签下案件,将一个潜在的客户转化成愿意支付对价的真实客户,是每个律师都思考过或者正在思考的问题。


成功与客户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是律师综合素质与客户实际需求相契合的结果,其条件与原因众多,由于本人及所在的律所专业从事刑事法律服务,在这里主要结合自身的经验与教训,以刑事案件为例,谈谈律师在接待环节要成功签下案件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需求把握到位

律师业是一个法律服务行业,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就是法律服务产品的提供与购买关系,律师是法律服务的提给者,客户是法律服务的消费者。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服务才是消费者所需要的,作为服务者的律师,首先就要准确把握消费者的内在需求。


(一)专业度

当事人找律师咨询案件,是寻求法律帮助,希望律师能够帮他解决法律问题。如同病人看医生一样,当事人找律师也希望找一个专业好、经验丰富的律师,案件越重大复杂,当事人支付能力越强,对律师专业度的要求就越高。


律师的专业度体现为外在形象与内在素养两个方面,外在形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律师的内在素养。律师专业知识、技能、经验、思维与气质的提升,是一个渐进的、终生的学习过程,外在的职业形象则立马可控。作为律师,应当有起码的律师范儿,让当事人看到后起码觉得你像个律师。律师不能如同普通市民一般,穿着休闲服就来上班,就来接待客户。上班期间,饱满的精神,笔挺的西装,稳重的领带,铮亮的皮鞋,是律师最底线的形象要求。如果连这一点都无法做到,这样的律师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律师,更不可能成长为一个成功的律师。


(二)可信度

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被忽悠。在诉讼案件中,尤其是刑事案件里,不但要支付很大一笔律师费,案件结果还关系到被告人的生命与自由,当事人更加希望自己的律师稳重可靠,值得信赖。


要为当事人所信赖,律师在接待过程中,举止要端庄,不能给你人以轻佻的印象;语言要真诚,不能像江湖术士一样满嘴跑火车;态度要专注,不能让当事人觉得你漫不经心。


(三)性价比

法律服务与其他服务一样,都是有价的产品。除了极少数土豪之外,绝大多数当事人请律师都希望物美价廉,都追求最高的性价比,他们只会为自认为值得的法律服务买单。价格问题,在很多案件中甚至会成为当事人是否签约的决定性因素。


二、准备认真充分

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律师接待客户,亦当如此。律师虽然是专业法律人,但终究还是人,不是电脑,不可能记住当事人咨询时涉及的所有法律知识。为确保接待客户时对相关法律知识烂熟于胸,事前的准备显得极为必要。事前的准备是否充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律师专业程度的判断。


(一)信息了解

律师接待之前,多数情况下当事人会通过某种方式与律师联系。在与当事人联系时,律师要尽可能获悉案件一些最基本的信息。


对于侦查阶段的案件,要询问对方,犯罪嫌疑人到底是以什么罪名被立案侦查的,如果对方不知道具体罪名,要问清楚到底因为什么事情被刑事拘留的。对于二审与申诉案件,则可以要求对方将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传过来,以了解案件的罪名、刑罚及其基本理由。


(二)知识准备

从当事人电话咨询案件到跑过来律所正式咨询之间,有一个时间间隔,律师要利用好这个间隙,做好充分准备。如果时间间隔过短,不足以对案件进行充分准备,甚至要想办法要当事人推迟过来。


律师要在这个时间段收集并熟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地方规范性文件与典型案例,掌握此类犯罪中的常见辩点,为正式咨询做好知识准备。如果是二审或者申诉案件,则要认真研究法院的判决,从判决中寻找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的辩护方案。


(三)准备可视

律师在正式咨询前不仅要努力准备,而且要让自己的努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表现出来。可以把相关的法律规定、典型案例与初步的辩护方案打印出来,放在专门准备好的档案袋里,既展现自己的工作与努力,也可作咨询备查之用,还是咨询收费的重要依据。


在档案袋里,签署委托合同所需的一整套资料也必不可少,不要在当事人决定要签合同时,才急忙忙地去准备协议与委托书。每个案件在咨询前,我们都要有签下这单业务的充分准备与信心。


三、接待专业可信

无论支付能力如何,当事人都希望能找一个专业可信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要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律师在接待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主导接待过程

不少资深律师往往将认真倾听作为接待的第一要求,但我们不能忽略一个重要前提,过来律所咨询的当事人多数对法律与诉讼并不懂行,如果任由其倾诉表达,接待过程将非常冗长,与常人聊天诉苦无异。而律师是专业人士,更重要的是,律师每年的时间有限,不能在无意义的闲聊中浪费宝贵时间。因此,在接待咨询时,虽然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讲述非常重要,却绝不能只是一个认真的倾听者,律师接待的首要要求,是要能主动掌控接待进程,倾听的范围应当主要限于当事人对有价值问题的回答。律师主动且自如地掌控咨询过程,不仅能节约时间,而且能让当事人对律师的专业能力产生信赖感。


(二)针对性地提问

律师掌控接待过程,并在接待时以最高的效率获取所需信息的主要方法,就是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让对方的陈述主要在围绕我们所需要的信息展开。而最能体现律师专业能力的问题,就是那些可能使案件无罪或者罪轻的辩点所在之处。


在接待时,有经验的律师,除了常规性地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案件进程以及咨询者所掌握的案件基本情况外,其高明之处就在于能够根据当事人的陈述,适时提出一些与案件无罪或者罪轻相关的关键问题。这些提问及对这些关键问题的法律分析,是当事人最感兴趣的部分,很多时候也是当事人决定是否签单的决定性因素。


(三)提出专业方案

当事人来咨询,最关心的是律师能够采取什么方法让自己的亲人取保候审、无罪释放或者获得从轻处罚。对于律师而言,无法承诺办案结果,也不能保证具体结果的实现概率,而只能提出自己的辩护方案。


在了解案件信息之后,律师需提出体现自身专业性的辩护方案。要知道,你对面那个向你咨询问题的当事人,此前可能已经去过好几家律所,此后可能还要咨询好几个律师,在不同律师之间进行比较是他们的惯常做法,对专业要求高的当事人更是如此。要成功签单,律师提出的辩护方案需切实可行,足以打动当事人。方案不仅应有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更应有实现目标的主要着力点,让当事人看到可能的希望。


同时,需要特别提示当事人,我们接待时所提方案是完全基于其所提供的信息而定的初步方案,此时我们并没有看到案卷,案件发展尚存在很多变数,后期需要根据案件的进展与变化适时修正辩护方案。


四、价格合理灵活

多数当事人不仅对律师的专业素养有要求,对价格同样敏感,只有当律师的报价符合其心理预期,更准确地说,只有当律师服务的性价比在其可接受范围内时,才会决定签单。因此,在谈完案件之后,律师如何根据自身的价格定位、案件的复杂程度与客户的支付能力及法律需求,报出合理而又灵活的价格方案,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找准自身的市场价位

无论承认与否,每个律师因其资历、专业能力、社会资源与性格特征的不同,其法律服务在一定时期内都有着大致的市场价格。律师在接待与服务过程中,要通过总结与分析,确定最能体现自身服务价值的价位,并随着自身的成长及时调整,不宜漫天开价,也不宜把价位压得过低。


(二)判断案件的复杂程度

严格来讲,律师服务的价位,是单位时间的法律服务价格,而不是单个案件的价格。虽然国内律师按时收费的制度与操作还不完善,多数案件是以件计价,但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每个律师都希望能确保办案的劳动付出与收益相当。为此,在咨询过程中,我们需要通过案件类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人数多少的了解,来评估案件可能的复杂程度与案卷材料的多寡,为报出合适的价格,确定劳动量前提。


(三)提出灵活的价格方案

在接待咨询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当事人基于自身的支付能力与法律需求,要么难以接受律师提出的价格,要么对律师的业务能力缺乏信心。在律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及自身的价格定位报出基础价位后,


要根据当事人的反应,敏锐地把握其对于价格及自身能力的态度,并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所在律所的人才结构,及时提出灵活的替代方案:如果当事人只是暂时周转困难,可以分期付款或者分阶段签订协议;如果当事人无力支付所报价格,可推荐本所价位较低而又可靠的青年律师;如果当事人对律师有更高的要求, 可推荐律所更为资深的律师。


由于不少当事人在决定聘请律师之前会货比三家,还有的当事人原本就无意聘请律师只是过来向律师咨询而已,这就决定了接待当事人后必然会有相当比例的案件最后不能签单。这是每个律师都会遇到的情况,大可不必懊恼。


然而,律师对于当事人咨询的案件,在接待前已经花了不少时间进行准备,在接待时根据案件情况,动用自身多年的知识与经验积累,花时间解答了当事人的法律疑问,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法律方案。有劳动,就应有报酬,何况是高含金量的法律咨询服务。在未签订委托合同的案件中,如何尊重律师的劳动,如何收取咨询费,是当前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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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邓楚开

邓楚开,行政法学博士,刑法学博士后,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浙江分中心主任。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浙江省法理法史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曾在省级人民检察院从事法律政策研究和公诉工作12年,因业务突出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第一批“全省检察系统专家型人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第一批“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以来,主要办理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领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所办案件不乏再审改判无罪、绝对不起诉、定罪免刑、重罪改轻罪、缓刑等成功案例,办案效果良好。

在《法学家》、《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重要法律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60余篇,撰写调研报告20余篇,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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