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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讀本書•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这是一本适合在除葬礼以外的任何场合阅读的囧叔吐槽集及《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

2016-08-23 了解更多☞ 每日读本书


这是 每日讀本書 的第72本书

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

豆瓣评分:7.0

8277人评分

我从长辈身上学到了这项技能:将悲惨的事情当笑话轻松地讲出来,把听的人架在火上烤——你要是笑,就成了我的共犯;你要是哭,我便笑你。

  ——囧叔

【读完本文大概需要20分钟】


推    荐


  本书是豆瓣“囧叔”首部文学随笔吐槽集,作者善于观察世情世态,常用嬉笑怒骂,幽默且犀利的文笔来描写身边所见到的人、所发生的事,趣味盎然的人情世态,或叙或议或抒情,生活气息浓厚。全书内容尝试从每一个凡人身上,发掘出不凡的故事……更意在告诉读者“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凡人、庸人,每个人都是一个庞大的故事的主角”。


内容简介


  《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是一本适合在除葬礼以外的任何场合阅读的随笔集。全书包含三个部分,作者从身边所识、心中所想和对世人的观察视角出发,用严肃的世界观和轻松的行文,将一出出正剧和悲剧当成笑话讲出来,以令人哭笑不得为目的,不择手段。作者热爱观察生活,有嘲笑一切的“不良倾向”,并致力于使读者成为此方面的“同谋”。作者正值挥霍吐槽天赋和宣泄表达欲的大好年华,值得共赏、共吐槽、共笑骂之。《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可从任何一页开始读。


作者简介


  囧叔,男,1980年生,北京人。法学背景,现从事互联网行业。读书不多,书卷气不重。大学时开始写作,以随笔和短篇小说为主。热爱观察生活,坚信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时代感,致力于有生活又有时代感的真实的写作。


书评: 专注评书30年


(1)在认识囧叔之前,我就在豆瓣上知道他,经常在广播里看到他插科打诨。也许是因为“囧叔”这个名字的缘故,我凭空构建出一个形象:三十多岁白白胖胖的贫嘴无聊中年男人,眉飞色舞,油腔滑调(且慢!我是在说几年后的自己吗?!)。很显然,我并不喜欢这一形象,因而并未在豆瓣上与他搭讪结交。

直到某次饭局,出现了一位身形消瘦,英气逼人的高帅富。杜边生老师向我介绍:“这位就是囧叔。”我大吃一惊:“你居然不是个胖子!”面前这位高帅富不动声色:“你不是第一个这样想的人。”
初窥囧叔风采,着实令人心折:他风趣健谈,然而语调平和。亲切随和,然而举止沉静。与这样过人的风度气质相比,他英俊的相貌几乎都不是最重要的了。这样一个男人,居然已经结婚多年,最近甚至当了爸爸,正在阅读本文的女友邻可以关闭网页干点别的去了。
回到豆瓣,关注了囧叔,再看他日常那些插科打诨,再也不觉生厌,反而觉得机智可爱。也是从那时开始,我才留心阅读他每篇新发的豆瓣日记,一次次为其才华倾倒。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正确的人设是多么关键啊!
(2)在《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这本书里,囧叔一如既往以屌丝自居,字里行间许多自嘲自讽。明明是个高帅富却这般放低身段,是要逼我等真·屌丝低到尘埃里去吗?写到这里,我突然理解了书名。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囧叔: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
我:你讲。
囧叔:我是屌丝。
我:……%>_<%
(3)囧叔在前言里愤愤的说,总有人读完他的文章,问:“你写的都是真的吗?”——读完这本书,想到他在前言里的愤怒,我不由得心虚。因为……我也好想问:“你写的这些不是编的吧?”
这也不能怪我。因为囧叔这本书里的许多篇目,讲述的都是奇人异事。奇人异事谁都遇到过一些,然而在囧叔笔下,奇人太奇,异事过异,且接二连三。读时瞠目结舌煞是过瘾,读完难免狐疑:“你写的都是真的吗?”
囧叔在前言中愤愤的解释,他写的都是真的,或者至少是半真的。加点夸张渲染,也不过是艺术需要,其人其事总的来说依然是真的……看到他这样恼怒,我不由想到当年拜访合肥吕X冰老师的经历:
我看到吕老师满房间都是书,少说数千册,不由得脱口而出:“这些书你都看过吗?”
吕老师斜了我一眼:“你好歹也是个读书人,居然问出这种问题!”
如今面对囧叔这本书,“你写的都是真的吗?”这个问题甫一闪念,我就迅速斥责自己:“你好歹也是个(有志于)码字的人,居然问出这种问题!”
(4)其实至今为止,我和囧叔依然交往不多,对他了解不深。下面这些话是不久前杜边生老师对我说的(大意):“这些年来,我眼睁睁看着囧叔越写越好。你若把他的豆瓣日记从头到尾翻一遍,会明显看出一个写作者是如何一点点成长起来的。最初他的文章,题材庞杂,文笔也未见纯熟。而如今,他已经形成了自己鲜明、纯熟的风格,俨然是要成名成家。而这个成长过程,又绝非自然而然,这些年来他被各路编辑追杀,一边叫苦不迭一边赶稿不辍,也是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囧叔自己也在前言中说,这本书里的文章,有些是现货,有些是存稿。他自己看几年前的存稿,觉得很是脸红,然而还是硬着头皮放到书里。——书中哪些部分是存稿我并不知道,但确实觉得部分篇目水准有较大差异。我甚至有信心能从中把存稿部分大概齐挑拣出来。
如前文所述,我多少也是个(有志于)码字的人。自知水平有限,十分渴求进步。年轻的时候,因为起点过低,进步倒也容易,每年看去年的文章,都觉得不如今年。然而年岁渐长,这种“我又长高了呢”的感觉越来越罕见。想到自己年近而立,不由惶恐:多少码字的前辈,到了这个年龄,水平基本上也就稳定了。难道我也要在现在这么低的水平上稳定下来了吗?未来几十年我都要反复写这种水平的文章了吗?可是我还完全不满足啊怎么办!
所以,当杜边生老师向我报告了囧叔的先进事迹之后,我倍受鼓舞。囧叔大我4岁,仅从年龄上看,可以是我对自己未来预期的良好参照。囧叔能通过不懈努力,在四年之中大有长进,我未必就不能在四年之后远超现在。即便材质不及,至少努力可以效仿。
(5)囧叔颇有杂学,尤其浸淫于传统曲艺,“专注评书30年”。这一点在他的文章中有明显表现:他笔下的那些精彩场景,无不令人身临其境,现场感极强。有些奇人异事,明明是转述,被他一写,仿佛亲眼所见一般。这和传统曲艺又有什么关系呢?简单的说:囧叔的文章不仅能“看”,而且能“读”。当我阅读这些鲜活生动的描写时,仿佛听到单田芳、田连元在耳边叨逼叨。
倘有行家里手来具体分析,必定不止这么一句话。我既然不是什么行家里手,也只能尽力描摹一二:囧叔善于用说书人的方式讲故事,叙述极有耐心,娓娓道来,缓缓铺陈,必得吊足读者胃口。切入正题之后,笔法依然张弛有度,一时急切,一时徐缓,时不时留个扣子,节奏感绝佳。写到高潮处,心理、环境、各色人等的即时反映,无不照顾周到,令人几欲像金圣叹评《水浒》那样批一句:“百忙之中不忘路人甲!”当囧叔以数件事情写一个人的时候,安排亦极有匠心,由浅入深,层层递进,仿佛金庸笔下长江三叠浪的功夫。囧叔甚至像《三言两拍》那样,讲一个大故事之前,先讲一个有着类似主题的小故事作为铺垫,这一点他自己也忍不住在文中点明了。
写了这么多,也不知说清楚没有。反正就是那句话:读起来像单田芳、田连元在叨逼叨。
既然如此,或许真不妨取其中数篇,当作话本,录个音呢?
(6)囧叔的文章,既有技法娴熟的一面,也有漫无边际的时候。他在前言中自嘲这种脚踩西瓜皮的写法是“意识流”。我觉得自己能理解把文章写成这样的原因:写作者当时未必不知道自己已经离题太远,但话到了嘴边,为了一时爽快,也就不管劳什子行文章法了。每当如此小小放肆时,只怕还带有报复语文老师的快意。漫无边际不要紧,只要笔力hold得住:东扯西拉要扯得好看,扯完了还能兜回来。囧叔能够做到这一点。纵然对文章整体略有损害,却也别有一番情趣。
大概就是因为扯淡太多,这本书的宣传文案将其堂而皇之定性为“吐槽集”。此举在我看来更多是噱头,或许有助于宣传,却并非真相。所谓“吐槽”,纯是宣泄,以犀利畅快为能。而囧叔这本书再怎么扯淡,其整体文风始终还是含蓄温和,对人间世怀有同情悲悯。
(7)读囧叔这本书,你会怀疑这个人终日游手好闲,究竟在干些什么。三教九流,贩夫走卒,他无不搭讪。去面馆吃几顿面,回来能写两篇服务员和刷碗工。去咖啡馆喝个咖啡,能一边目视笔记本做专注状,一边竖着耳朵偷听邻桌说话。古有蒲松龄请人喝茶换故事,今有囧叔自饮咖啡偷故事。
也许正是这样的处处留心,才让他见识到更多的奇人异事。当我读他的书,我读到的是当代蒲松龄,是人文关怀的冯梦龙,是用笔不用嘴的单田芳。专注评书30年的囧叔,当然不仅仅从评书中学到了讲故事的技巧。他对身边的人和事怀有好奇,更饱含同情。前文对书名的解读,自然是开玩笑。我个人对书名真正的理解是:讲着笑话让人哭,正是古往今来说书人的传统之一。
这当然也是文学的传统之一。 (文/专注评书30年)


精彩书摘


  / 档案与灭绝师太 /

  来说说档案的事儿。我长这么大,头一回见着自己的档案,这是一份多么神秘的东西啊。沉甸甸的,很厚实,贴着封条的牛皮纸信封的手感让人想起中学课文《一面》里那个买不起书一个劲拿手摩挲封面的屌丝。封条也很威武,绕信封一圈有余,上面还有两个圆圈,活像个符,能驱鬼的样子。

  当然了,你再怎么摩挲,也不会有人随便把档案给你。要拿到这份神秘的东西,简直太费周折了,其费周折的程度简直到了我都懒得写出来的地步。我们知道,档案这东西分为个人的和集体的,个人的又根据你的身份分为毕业生、教职工、工人农民解放军什么的。这是我胡扯的。我不知道解放军有没有档案。就我个人而言,我的档案一直存放在一个叫什么中心的绝密所在,而这是我毕业九年以后才知道的。

  我从学校摸起,挨个打电话。就像--就像我一时想不起名字的一些冷硬派小说里,或是村上春树的什么作品里那样--“我打了几个电话” ,就这样子找到了这个绝密机构。实际上电话非常难打,每次拨通都觉得对面就是上帝,说话不但得谨小慎微,还必须抓紧时间,因为电话随时可能断掉,或被挂掉。

  然后我开车去找这个机构。从地址看,它在一个大学里。我把车停在路边,谦恭有礼地问保安大哥,答:“穿过去,往东!”我遂依言前往。这是一个着实小得令人咋舌的大学,比我的母校还小。比我母校还小的大学也敢叫大学吗?也许是因为院子里有这么个牛×机构?这么想着,我不觉已经穿过校园出了东校门。神秘机构位于我的左手边,根本不在学校里。它在一个超市和一个垃圾站中间。

  神秘机构有一拉溜五间门脸,办档案的在最南边一间,但五扇大门里唯一没锁的是最北边那扇门。绕进去后,竟然是一个会场,大概是刚开完招聘会什么的。地上全是可疑的纸片,无数个展会上常见的标准摊位,一排排一列列地把场地分成了无数格。从格局上看,分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其间遍布翻板转板连环板,脏坑净坑梅花坑,且四下里一个人都没有,所有指示牌看上去也一点都不可信的样子(这一点后来得到了验证)。

  我从休门进,绕了八道弯,从生门出来,终于看见办档案的柜台时都快哭了。不过,办档案的姑娘还挺漂亮的,就是一脸严肃,面沉似水,给人一种随时会抽出一根拂尘的感觉。我说明来意,姑娘也不答话,劈头盖脸地甩出一沓表格让我填。表格有三页,纷繁复杂,写着写着我感觉简直在写片假名,眼睛都睁不开了。

  好容易填完,姑娘略略看了一遍,问我:“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派遣证、档案接收单位证明都带了吗?”声音如湖心投石,让人感觉是用胸口而不是用耳朵听到的。我心里一沉:回师太的话,这么多东西,我哪知道呀?“没带全。”姑娘急了:“没带全填什么表?早说啊!”然后“啪”地把表格往旁边的一个浅筐一摔,闭目念道德经去了。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我到底错在哪啦?

  第二天我又去了。绕过八门金锁阵,重新跟年轻的师太领了表,开始填。一边填一边想昨天填完被她扔了的那张表的下落。这次我有备而来,东西带得绝对齐全。只见师太用铅笔在我填完的表上画了几个圈,拿着进了带铁窗的里屋;片刻之功,出来抄起柜台上的若干证件又去了隔壁的房间;已而复出,又去了我背后的一个看起来煞是怕人的黑屋子。回到原位时,她手上已经有了大大小小几十张单子、证书、复印件、证明、介绍信、表格。她把这些纸竖起来一戳,一端戳齐,一种神圣之感立即从纸里散发出来。我觉得“一份”这个单位绝对是给档案这种东西设计的。一份。啧啧。师太又拿起两张表格,用铅笔画了两个圈,丢给我。“签字!”她干脆地说,然后又一次进了那个有铁窗的小屋子。

  回来时她拿着一个大牛皮纸信封。我看着那个信封,活像一个被派出所通知来认领失散九年的儿子的老头,额头微微渗出汗来。就像我在好多篇文章里写过的,我这个表情如果要拍成电影,必须由宋康昊来演,还原度绝对高。

  师太头也不抬,“啪”地从柜台上扯走了我签过字的表格,往手里的那摞纸里一插;接着打开装档案的信封--那么随意地就打开了--抽出更厚的一摞纸来,一张一张地看着。我瞟了一眼,上面有小学、初中、高中什么的。每一张看起来都是我人生的一部分糟心的内容,但师太看得极快,刷刷刷,刷刷刷,也不知道是看格式还是看内容,抑或是走形式。看罢一遍,她不假思索地抽出几张,跟新到手的那一叠放在一起,抄起订书器啪啪啪地打了几个钉,欻欻地走出屋子,花了四十二秒带了一份复印件回来。这里有阿姆斯特朗蒸汽回旋复印机吗?我正想着,又一沓表格丢在我面前,上面需要签字的地方依然画着圈。

  看起来,只要柜台外面的人智商不算太低--例如我--师太办完整个流程根本不需要说一句话。她跟你交流的唯一手段就是扔,跟你沟通的唯一工具就是铅笔画的圈。就连最后交费都是一样:扔给我一张交费单子,上面清清楚楚写着金额,画了个圈。然后她敲了敲窗子,那里贴着一张纸,纸上画了一个箭头写着“交费处”,下面有行小字:“不能刷卡。”我按箭头去找,顺利地进入了锅炉房。正在喝茶的保安大叔笑呵呵地、熟练地指了指斜对面。这儿的人都不太爱说话。

  末了一个工序是贴封条。师太从一捆封条上气吭吭地薅下一截,撕下背贴,啪地按在纸袋上。这个动作表示她根本不需要确认袋子里的东西对不对--绝不可能出错,用毕生修为担保。砰砰砸上两个红章,神圣的仪式感油然而生!我颤巍巍地接过一看,上面写着“档、案”。当然没有中间那个顿号,但你脑袋里就是会顿一下。档、案。没有这东西,你生不了孩子,买不了房子,退不了休,说不定还不能随便死。档、案。一份。

  我翻开单位人事部门给我的档案接收表格,发现上面还有一个章没盖。“请问,”我极尽谦卑,“这个章您是不是给盖一下?”

  师太白了我一眼。“不用盖!”她说。

  墙上的秒针嗒嗒地响着。时间不准。不过也不差几分钟,反正已经快到吃饭的时间了。师太总是生气大概就是因为这个。

  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人说话了。我有点胆怯,但最终还是鼓起勇气又问了一次:“这上面写着,原存档单位……”

  “不用盖!”这次师太用了三成内力,我的耳膜有点发痛。

  这个章很关键,没有就不能接收档案。我实在想弄清楚到底是谁错了,反正肯定不是我。但是师太的气势实在太足了,吓得我汗如雨下。我浑身颤抖着,鬓角不断渗出汗水,手里的档案袋也拿不稳了。嘴里又干又涩,耳畔轰轰作响。我觉得我再敢问一句,很可能头盖骨上就会多出五个血洞。想至此处我忍不住看了看柜台上的隔断,只有铁栅栏,没有玻璃,太危险了。怎么办呢?我抖着双腿站了半天,嘴里咕哝着想说的话,又不敢太大声地说出来。最后我鼓起毕生的勇气,用平时说话一半的音量和速度,尽量缓慢而谦恭地说:

  “你他妈有病啊?我问你用不用盖了吗?不用盖我后面的事儿怎么办啊?你是不知道,还是不愿意说,还是不会说人话啊?你后头墙上那张红纸上头第二行那个'服务热情表达清晰'你认识吗?”

  你知道,人受了极大的惊吓之后,精神多少都有点不正常。这个状态持续得有长有短,我大概持续了二十分钟之久。到后来我拿着盖了章的证明(确实不是在表上,而是单独一张证明)开车上路的时候,我的汗还没干呢,简直像只滑溜溜的水獭。也不知道我最后的话是不是太不低调了,总之出来一个师太的师父一样的老师太,及时挡在年轻师太前面,救了我一命,说了些客气话,还给了我这张证明。我摸摸没有五个血洞的天灵盖,死里逃生,惊魂未定。这个机构我以后再也不敢来了,大家引以为戒。

  ……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

推荐  

  贴近生活,写身边小人物,亲和力极强,读者有代入感。

  机智幽默,文风诙谐,笑中有泪,引人深思。

  在豆瓣拥有数万名粉丝的囧叔,处女作《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在2013年售出十余万册,位列豆瓣读书2013年度最受关注图书榜第二名。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内容简介

  无论你是产品狗、程序猿、攻城狮, 还是实习生、 失婚妇女、 城乡结合部汽车修理工, 都可以坦荡荡做一个侠客。

  我们或许只有一技之长——买彩票、养狗、打架、地铁卖唱、喝酒、零度角投篮、修捷达, 但我们一样有尊严和侠义。 这是一部属于小人物的纪传体通史。一部专写市井小人物的短篇小说集。大时代总有小人物,小人物却可以有属于自己的故事。我们的主人公不外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但他们都有一技之长和一颗赤子之心。每个主角都似曾相识,每段故事都让你心潮澎湃。你在其中看得到自己,也看得到你身边的张三李四,作者善于观察世情世态,嬉笑怒骂间写尽人间冷暖,从每一个凡人身上,发掘出不凡的故事。


精彩书摘

  狗王周骐圣

  狗王周骐圣的诊所在东郊的一个村儿里,三间门脸儿平房,门窄得像狗舌头一样,地上连地砖都没铺。门厅摆着前台和一排食堂用的那种连体塑料椅,正对街门的墙上挂着面锦旗,上绣“狗王”两个斗大的金字,不知什么人送的。注册医师仅有三人,其他都是村里的年轻人——任何人披上白大褂都跟真的一样。此前,周骐圣据说服务于北京较大的动物医院之一,乃该院王牌医师,后被开除。被开除的原因,我听不同的护士和病人说过不同的版本。比较合理的是他喜欢在诊室里抽烟,因为他现在依然这么干,此外还有长期迟到早退、违规用药、对病患家属进行人身攻击、治死名犬、以上皆是等选项。

  关于“狗王”这个称号,狗王本人表示早忘了是怎么来的了。但我当然知道,这是后话,暂且不表。现在先说说我是怎么认识周骐圣的。几年前他的诊所在村儿里开张的时候,我的狗正好得了病,一摸就吱吱叫,叫声奇特而凄惨。于是就近去诊所看了看。周骐圣摸了摸,见狗又吱吱叫了起来,便诊断道:腰椎间盘突出!我大惊,心说狗还有这病吗?再看这位大夫,粗枝大叶,跟山大王一样,一看就绝非善类,而且连白大褂都没穿,看起来十分不可信。我问他,如果是骨骼的病不是应该照个片子吗?他头也不抬地答道:“没机器,有也不用照。”我一听,觉得这家诊所太不靠谱了,抱起狗就走,狗又吱吱叫了起来。他在我身后坐着,也不回头,平静地补充道:“如果不是腰椎间盘突出,就是脑部被细菌感染,让它错以为自己是老鼠。”我愤愤而去。

  结果辗转跑了三家县城的诊所,片子也照了三次,诊断都是这个病,且都说需要住院治疗。我一想要天天跑县城来看它,太不方便,我连看我亲爹都没这么勤快,就回了周骐圣的诊所。一进门,我拿出一张X 光片给他看,他瞄了一眼就放在一边,提起笔来刷刷点点开了张方子,让我去交费住院。这么着,我跟他连续见了十几次面,每次来都几乎碰见狗主人在骂他,这使我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周骐圣的相貌体格实在不适合当医生。一般来说,医生应该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给人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他不但达到这一标准,而且超过太多。此人身材过高,肩膀过宽,且面目凶狠,相貌粗豪;两道浓眉斜插入鬓,一对环眼皂白分明突出眶外,连鬓络腮短钢髯,压耳毫毛好像抓笔一般——每当我给别人讲周骐圣的时候这样开脸儿,听的人总是很生气,因为他们觉得我在抄袭。然后我也很生气,凭什么说书的说姚期、胡大海、程咬金总是用这套词儿,我就说一个人却不行?何况周骐圣确实就长这样。

  有个奇怪的现象:饶是他如此体格魁伟面目凶恶,狗主人们还是每天都跟他发生摩擦,尽管其中大部分假如动起手来,胜率恒为零。狗住院的那些天,我就目睹了不下十起医患纠纷,大部分是嫌周大夫手太重,或诊疗手段太粗鲁,或怪他在诊室里抽烟。有一位妇女怒道:“你们院长呢?我要投诉你!”周骐圣说:“好,请稍等。”然后拉门出去,关上门,又打开门进来,对妇女说:“你好,我是院长,什么事?”妇女气得半死,大叫道:“你不能在病人面前抽烟!”周骐圣说:“你又没病,是狗病了。”

  当然我不是要歌颂他在医院里抽烟。他这人是个实打实的浑蛋,一如我的许多其他朋友,这些方面并不值得歌颂。但其医术确实高明,诊断简单清晰,治疗精确有效,跳过了很多昂贵且麻烦的检测。经他手医治的狗大部分都能起死回生,十分神奇。他一生只看狗,猫啊鸟啊乌龟之类的动物一概不管,问其原因,他说这样可以少记很多症状、药方和寄生虫。而真实的原因肯定是村里的狗多。总之,他的恶名和他高明的手段同时传播开去,诊所很快就风生水起门庭若市了。但这不能改变他总是惹恼狗主人的事实,终于爆发出第一场动起手来的医患矛盾。

  这事儿说起来在我目睹和听说的“周骐圣事件”中也只能排第六或第七,在讲排第一的事件之前,权当开胃小菜:有一回,一个剃光头戴金链的胖子带着一条斗牛来看病,说是斗牛吃了只鸽子,三天不拉屎,总是呕出恶臭的膏样物体和血。周骐圣摸了摸,又让主人掰开斗牛的嘴,捏着鼻子看了看,然后对主人说:“不拉屎太正常了,因为它把屎吐出来了。”据我观察,到此为止主人并没有想揍他,但接下来他对狗实施了惨无人道的直肠指检,这下把主人给惹毛了(如果医学上有相对于“指检”的“拳检”概念就更合适了)。主人当时抱着狗脖子不敢撒手,因为此时撒手谁被咬还说不定,只好回头怒骂:“它吐东西,你他妈抠它屁眼干什么?”周骐圣也不抬头,一边继续把狗弄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一边悠悠问道:“吐屎的是它,又不是你,不抠它难道抠你吗?”说着抠出一大块带皮带肉的禽类骨头,鲜血淋漓,十分骇人;往盘里一扔,说声:“一百,前台结账。”摘下手套扬长而去。狗主人大怒,撒开狗抄起一瓶酒精奔向周骐圣,抡胳膊撒手,啪嚓一声砸在后心上,听得人心惊肉跳。周骐圣缓缓转过身来,双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里,低头看了半晌,摇摇头说:“一百零五,前台结账。”

  这件事没什么下文,因为那个胖子气焰顿消,结了账带着狗走了。这大概是由于狗在他们打架时自己窜下台子拉了泡带血的稀屎,然后发出健康的吭哧吭哧的声音。这也是该事件只能排第六的原因之一。现在来说说排第三的事件,其实这样的事有好几件,常常发生,“狗王”称号的由来也跟此事有关。事发当天,我的狗正要出院,我以为我将是最后一次来了,没想到发生了这事儿,让我对这个诊所兴趣大增。

  当时来了个愁眉不展的老头,六十来岁,带着一条愁眉不展的金毛,怯生生地问:“能做安乐死吗?”周骐圣撇撇嘴,拉过狗来上下摸了一番,用听诊器听了听,抬头道:“什么病啊,癌症?”老头使劲点点头,说已经在别的医院确诊了。周骐圣问那为什么不直接在那医院做?老头说那医院太贵,觉得村里的应该便宜点儿。周大夫双手往兜里一插,歪头看了看狗,狗也歪头看他,眼里全是眼泪。他说:“我看不像癌症,像是结膜炎,不过结膜炎也很痛苦,你看它都哭了。可以实施犬安乐术,还顺便提供毁尸灭迹服务,宠物火化,处理骨灰,不单收钱,要吗?”老头又使劲点点头,周骐圣就开了单子,让老头签了字,拉着狗进后堂了。走着走着,他回头看了看,又继续往前走去,头也不回地说:“做完就装车拉走,不带出来啦。你交完钱就走吧。”

  我来了兴趣,一时不打算走了,就坐在门厅看着。这倒不是对狗有兴趣,虽然那狗看上去还挺健康的,除了一只耳朵上缺一大块,可能是被别的狗咬的。但癌症这东西谁看得见呢,我主要是对这个老头有兴趣,因为他一不哭二不闹,只是踮着脚尖往里看着,像一只拉长了脖子的鸭,尽管明知什么也看不见。安乐死手术很快,我拿出手机听了一回《隋唐》,周骐圣就出来了。老头如蒙大赦地迎上前去问:“死了吗?”周骐圣答:“交钱了吗?”给老头噎得够呛,呆了半晌,转身交钱走了。等他走远,我问周骐圣金毛是不是真死了,他看了我的狗一眼道:“我这儿还剩12 毫升氯化钾,不用也糟践了”——后话我没听完就抱起狗跑了。

  第二天早上我爸遛狗回来,无意中提到村里贴了好多寻狗启事。出门一看,电线杆子上真有几张,上写:寻找走失的金毛犬,家里老人遛狗时未拴绳丢失,特征是左耳缺一块云云;下头是一张照片,一只金毛歪着脑袋看镜头,看起来蠢极了。我看了以后十分眩晕,一天都没缓过劲儿来。下了班我就直奔狗王的诊所,结果撞见一男一女正在破口大骂,而周骐圣则锁着诊室的玻璃门在里面抽烟,一边抽还一边玩儿一个狗骨骼模型。那男的骂着骂着看见了我,大概是见我没带狗,以为我是诊所的人,劈手抓住我袖子就问:“你说,是不是你们把我家豆豆安乐死了!”我打掉他的手,问豆豆是什么狗。他说:“是金毛,耳朵缺一块,很健康的!很健康的!”那女的也转过头来对着我连喊“很健康的”。我问他们是怎么知道豆豆死在医院了。那女的说,有个男人打了寻狗启事上的电话告诉他们,说一位老人带着金毛来做安乐死。女的说完,男的又劈手揪住我领子,冲我喷唾沫星子:“你们这是草菅人命!我告你们!你们为什么不检查就动手术!”话音未落,玻璃门“砰”地开了,周骐圣巨大的身躯从里面挤了出来,抓住男子的手腕往旁边一甩,把我们俩都甩了个趔趄,总算分开了。

  “安乐死是我做的,”他说,“这人不是我们这儿的人。你可以告我,或者选择别的撒气解恨的方式。”

  因为个子太高,他说话时几乎是把胸口顶在那男的鼻尖上;尽管眼睛往下看,却不低头,声音又粗又沉,十分吓人。“但是不能退钱。”他补充道。

  后来夫妻俩闹了一番,哭哭啼啼地走了,也没什么结果。据说是女的怀了孕,公公怕金毛太闹腾,撞了媳妇的肚子,遛狗时几次偷偷故意放生,结果狗就是不走,一气之下才出此下策。等有人打电话告诉他们,狗已经死了,这些都是接到电话以后对公公突击审讯得到的口供。后来,等了好久也没人告周骐圣,让我觉得有些不平,我甚至想找几个大学同学(他们中很多是律师),上门帮他们打这场官司。

  周骐圣在这起事件中第一次跟狗主人发生了肢体接触,不过这也是为了给我解围。我这人没原则没立场,时间长了,回想起来确实是老头说谎在先,严格来说,周骐圣在其中有多少过错,实在很难说清。渐渐我不再计较这事儿了,有时狗有个头疼脑热小三灾儿,我还是带着去诊所看看。一晃四五年,狗虽老了却越来越硬棒,很少生病。有一天去打疫苗,去的时候天光大好,甫一进门,突然间“黑云密布遮天日,一阵暴雨似过瓢泼”。打完针,我因为没带伞,就跟周骐圣聊起天来。诊所里除我之外只有两口子带着一只巨大的白熊在输液,非常安静。我们听着雨,喝着茶,聊着聊着难免聊到那只死去的金毛,我忍不住又数落了他几句。周骐圣想了想,慢慢地说:“那狗呼吸有问题,我一听就知道了,就算当时不死,早晚也得死。我是不会故意杀狗的。”我听了,隐约觉得哪里有问题,但一时又说上来,只得作罢。接着我们聊到杀狗的话题,我问他是不是医生做的安乐死多了,也跟打过狗的人一样,身上带杀气,结果他还没回答我,就出事了。

  起先是输液室里吵了起来,接着一阵哗啦作响,有人摔门出去了。等我俩追出来,两口子和大白狗已经都在外面了。大雨像摄影棚里拿管子喷的一样气势汹汹,两口子非常配合,情绪到位,表情逼真,吵个不休。大白熊虚弱地缩在屋檐底下喘着气。两人吵的内容似乎是治病太贵,男的不想治了,女的不干。大白熊这种狗体形巨大,而狗输液用药都是按体重计算剂量的,当然比吉娃娃贵多了。我正琢磨着,谁也没想到那男的突然大步走到屋檐下,左手抓脖子,右手揪尾巴,两膀一晃,“嗨”的一声把大白熊举起来,往东墙上“砰”地一摔。这一下事发突然,又快又狠,谁也没防备。狗弹在墙上,“吱”了一声,落在地上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姿势,不动了。

  这回女的也不哭了,两眼圆睁,双手虚捧着脸,像是要捂眼睛却定在半途一样,呆呆不语。我也吃惊非小,甚至没想起来过去看看狗。那男的啐了口痰,阴阳怪气地叫道:“还治吗?还治不治了?我看你——”一句话喊到一半,突然拐了弯,变成一个奇怪的气嗓。我转头一看,周骐圣不知道什么时候闯过去,双手掐着脖子把这小子提了起来。屋里几个护士和医生都出来了,拉腿的拉腿,抱腰的抱腰,好容易把周骐圣拉开了。周骐圣抖了抖手腕子,回头怒道:“看我干什么!看狗去!”于是两个医生把大白熊抬进屋里去了。此时雨势逾猛,周骐圣全身都湿透了,头发却根根直立,连胡子都挲起来了。挨揍那小子也不示弱,大口喘着气,在两口气之余巧妙地插入一句句台词:

  “姓、姓周的,我、我、我告诉你,我、我们家的事儿,你、你他妈管不着!你、你、你敢打我,你、你也不打听打听,你、你知道我谁吗?”

  周骐圣此时已经调匀呼吸,抱着肩膀看着他。那小子又说:“老、老、老子在咱们村儿,还没、没他妈的、没他妈的人敢动老子,你、你给我记着,我、我是豹、豹、豹子,你打听打听,谁、谁不知道豹、豹、豹子?”

  周骐圣也不示弱,淡淡地答道:“我叫235,你也打听打听。想找碴儿随时来,我周末不上班,你可以上家找我,就在铁道边那独院儿,你打听着来,带多少人都行。”

  那人骂了几句,揪着媳妇走了,狗也不要了。我把周骐圣拉进屋,劝他别惹事。这个豹子确实不好惹,倒不是说他多能打,主要是因为他有一群黑恶势力,大多是村南头工厂区的子弟,全都游手好闲,到处惹事,很成了些气候。周骐圣倒是满不在乎,问我大概有多少人。我想了想,可能有十来个,没准儿还有我没见过的。周骐圣一笑:“没事,你甭操心。我看他敢不敢来。”俄而又轻声补充道,“跟病狗牛×,算他妈什么东西!”说完接过其他医生递来的X 光片,大步进手术室去了。

  ……


前言/序言

  这本书的第一篇《狗王周骐圣》发表之后,很多人找我问,你说的这是真事儿吗?我一开始说是。后来我发现不成。因为来问的大多是姑娘,当我回答“是”之后,她们准会接着问,这个狗王在哪儿啊?真想见见他!纠缠不休。后来我干脆回答“不是”了。没想到还是不行,这回姑娘们不追问了,而是转而生起气来:“原来我只是爱上了一个幻想中的男人,还是一个男人幻想中的男人!”然后将我拉黑。反正怎么着都不行。

  这种询问接连不断,我想了很久,最后在我儿子身上找到了解决方法。我儿子哭闹时,只要转移他的注意力,当即止啼——比如说,递给他一个玩具,或把他高高举起,还有很多写出来就会有读者报警的方法,就不赘述了。总之,我明白了一件事,要想停止姑娘们寻找狗王,就得制造出另一个王。于是我制造了鸟王白泰昆。

  你知道,用一个故事去终结关于另一个故事的追问和探寻,这是扬汤止沸,跟白泰昆对自己做出的蠢事差不多。我的朋友都说,这很合乎逻辑,一个蠢作者,怎么会塑造出不蠢的角色?现在我对这个问题有了个好解释,一会儿再说。总之,那以后我就陷入了讲故事的循环。有的故事讲得不好,人家听完了并不想认识故事里的人,这样的故事我没有收录。你肯定听过“这样的锅我们不卖”那个笑话。没听过可以私下找我,我给你讲。

  一来二去,除了发表过的几个故事之外,我又有了好多个故事。由于这件事肇始于狗王,生发于鸟王,所以后来讲故事时如果不讲个什么王,就对不起听众。我看再不赶快把这本书写完,我很快就要讲到亚瑟王、征服王和英雄王了。好在我现在讲的都是普通人,并不是什么王室贵族。其实这些王都生活在我周围,平常得不能再平常,别说贵族,连有钱人都没几个。但是既然被称作某某之王,想必在某个方面是值得称道的吧。你仔细想想,身边的每个人说不定都能成为某某之王呢。比如我就可以当平庸之王。

  关于朋友们问的蠢作者如何创造不蠢的角色,我是这么想的。只要足够不要脸,这件事谁都能干。就好比你写一个军师,说完一段蠢话之后,主公右拳一砸左手心:“端的妙计!”不过我的解释更合逻辑。我说,这些角色不是我创造的,而是活生生的人,可以吗?活生生的人比我聪明,有什么稀奇的?我说的这都真事儿!听者往往呸之。听故事的时候,听得挺带劲,听完却呸我,这都什么人呀。

  这本书里当然有一些故事的主角是我认识的人,我尊敬的人,和我想要纪念的人。本书要献给谁,谁自然知道,就不写出来了。接下来我们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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