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巍|伦敦蝴蝶与帝国鹰:从达西到罗切斯特
编者按:本文原载于《外国文学评论》2001年第1期,感谢程巍老师授权“人文共和”公众号推送。
Hugh Thomson插图本《傲慢与偏见》(1894)
在追寻达西和罗切斯特这两个男性文学形象分别在1813和1847 年的对应的历史群体原型前,我想先谈一谈流行于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英国中产阶级妇女中的写作癖或“蓝袜子的涂鸦搔痒症”(伍尔夫语)。这不仅因为《傲慢与偏见》(1813)和《简·爱》(1847)的作者从属于这个庞大的阅读和写作群体,还因为这个群体在不同时代对男人的想象分别为她们的写作提供了灵感。
我将说明英国中产阶级妇女的欲望的一种变迁:1813 年她们倾心于达西这类高雅而冷淡的纨绔子(dandy),而到1847 年,这类男子却被她们冷落,以罗切斯特为象征的另一类粗野而热情的男子取而代之。在中产阶级妇女欲望的变迁下,是英国社会对“理想男子”的要求的变迁,简·奥斯丁和夏洛蒂·勃朗特不过把这种关于“男子气质”(manhood)的美学/政治要求带入了文学想象。
每个时代都会为本时代的理想的“男子气质”给出自己的定义。它看起来是一个美学的或者心理的概念,并因此只与个人有关。但美学和心理无非是一个时代的政治、权力、外交、经济和阶级关系等社会性变动的一种映射,是一个时代的占有文化领导权的阶级、阶层或社会群体对自身形象的正当化和普遍化的象征表述,它带有意识操纵的特征。当我们按照自己所处的时代关于“男子气质”的流行定义来塑造自己,或──正好相反──拒斥这一定义时,我们就在不自觉地分享这个时代的某个阶层、阶级或者社会群体的意识形态。
《简·爱》封面
不管有意或是无意,奥斯丁和勃朗特的文学行动都构成了她们各自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意识形态建构的一部分,并且为她们各自笔下的理想男子及其现实对应阶层提供了充足的美学价值和道德合法性,而这反过来又影响了现实中的人的美学和道德的选择,把自己塑造成那个时代的理想人物,并对不愿或无力按照这种要求来塑造自己的人和群体形成一种美学的、心理的以及政治的压迫。这一过程就是对象征资本的争夺和控制的过程。文学作品不仅反映现实,而且塑造现实,就这一点而言,它既是消费性的,又是生产性的。在1813 年,《傲慢与偏见》的热心读者觉得模仿达西高雅而冷淡的伦敦上层社会的方式说话、着装、举手投足,是一种能够获得象征资本并进而获得社会尊敬的时髦,但到了1847 年,中产阶级的男人们感到《简·爱》中的罗切斯特的那种具有外省风格的粗野而充满激情的言行举止更合他们的口味和时代的要求。这之间到底发生了怎样的社会变动,以至前一个时代的理想男子在下一个时代遭到了社会性的贬低?一方面是因为英国社会内部两个阶级之间的政治斗争从政权和经济领域进入象征领域,一方面是因为英国在经历了它的全球战略收缩(如贸易保护主义)后开始再次转向全球战略的扩张(以自由贸易为名义的殖民扩张)。这两方面大致构成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或者象征/权力的互动关系。
揭示文学与现实之间的这种互动关系,丝毫不减损奥斯丁和勃朗特在文学上的创造性,她们都是自觉的文学现实主义者,而文学现实主义者的最大成就,就是再现时代的一般心理特征──但对研究者来说,则不仅要揭示这种一般心理特征,还必须将它再度外在化和历史化,将其还置于由国内政治、权力、经济、阶级意识、象征形式以及国际局势等各个互动层面所构成的动态社会结构中。
“十八世纪末发生了一种变化,”弗吉尼亚·伍尔夫在回顾英国中产阶级妇女的写作史后,颇有感触地说,“如果让我来重新撰写历史,我将把这种变化描述得比十字军东征或玫瑰战争更详尽,赋予更重大的意义。这个变化是:中产阶级妇女开始写作了。”[1]不过,她把中产阶级妇女的写作动机,阐释为获取个人经济的独立。她对文学妇女说:“用你的智力一年可挣五百英镑。”[2]这大致相当于伍尔夫发表这篇题为《自己的一间房子》的演讲的1928年一个普通伦敦佬一年的开销。她的看法基于她自己以及像她一样的英国文学妇女的状况:长子继承权(迟至1925 年才被废除)和儿子优先女儿的原则剥夺了她们的经济来源,而如果她们的婚姻又不幸被延迟,甚至被耽搁,无法通过婚姻获得生活保障,那么,写作就成了惟一的谋生之道。伍尔夫的说法更适合奥斯丁的时代,因为那时英国社会没有为中产阶级妇女提供什么“体面”职业。妇女职业主要是女仆和女工,而这是下层妇女的职业。
伍尔夫(1882-1941)
摄政时代(乔治四世摄政始于1816 年,但史家一般都将1800到1830 年统称为摄政时代)的中产阶级妇女瞧不起这些职业,在她们看来,“工作”意味着“不体面”。她们被迫或自愿局限于家庭,过着足不出户的生活,而写作是惟一既可足不出户、又能获得收入的体面职业。到勃朗特所处的维多利亚时代早期,出现了另一种妇女职业,即家庭或初级教育机构的女教师,吸引了中产阶级中下层少数妇女进入“社会”。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复兴的清教主义赋予“工作”一种高尚的伦理意义,扭转了摄政时代更贵族化的对待工作的态度。
从1813 年到1847 年,英国发生了一连串事件,先是拿破仑战争,然后是摄政时代伦敦纨绔子反资产阶级“粗俗”的斗争,最后是维多利亚时代在工商业、殖民地和海外贸易方面的再度扩张,把英国男人大部分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向了非文学方面,又没给英国中产阶级妇女留下一片可以施展才华的社会舞台。这是英国男人形成自己的“Manhood”的自恋时代,中产阶级妇女受到忽视,发现自己惟一可以施展才华的地方,只剩下家庭。可即使在家庭,她们也被闲置起来,处于伊安·瓦特所说的“被强加的闲暇”中,因为家里的男仆和女仆已使她们从家务中解脱出来。
“被强加的闲暇”还有悲剧性的一面:中产阶级妇女总是成为“婚姻市场”昂贵的滞销品。这一时期,考虑金钱和门第,中产阶级妇女不会嫁给下层男子,而中产阶级男子也面临同样的经济压力,除继承父亲财产的长子外,其他儿子不得不自谋生路,经过漫长个人奋斗获得稳定经济来源后,才娶妻生子,而这时往往年过而立。长子继承权是为了确保家族的地产和房产的不分割,以维护贵族土地所有者的权势,而这样就造成了一个不劳而获的由长子构成的社会群体,而只能获得一些诸如母亲的首饰或者一套银餐具等“动产”的次子们如果不想沦入贫困,则必须外出工作,自立门户,而发家致富的最好途径是去海外从事殖民战争或者殖民贸易。“进取”精神因而主要表现在次子们身上。假若说摄政时代是不劳而获的长子们从美学和道德上压迫次子们的时代,那么,维多利亚时代则是心怀不满的次子们力图扭转长子的美学和道德统治并为通过个人的努力发家致富的资产阶级精神正名的时代。长子继承权在把长子“贵族化”的同时,将次子们变成了为财富而奔走并具有侵犯性的资产阶级。
此外,中下层中产阶级男子经常在颇具姿色的女仆或女工中寻找妻子。[3]再就是拿破仑战争、殖民地战争以及海外贸易,使大量年轻男子(无遗产可继承的中下层社会的男子以及被剥夺了继承权的大户人家的次子)长久地离开了英国,其中一些再也未能回来,这也造成了男女比例的失衡。尤其是对于摄政时代的中产阶级妇女、特别是那些能写会读的知识妇女而言,还有一重很少为研究者所注意的原因加重了她们中的部分人的婚姻障碍,那就是伦敦纨绔子的时髦刊物和小说造成了一种对于中产阶级形象的普遍贬低,使得一些有才貌的中产阶级年轻女子不愿曲就与同阶层男子的婚姻,而无休无止地幻想和等待着某个达西似的年轻绅士将自己从粗俗的资产阶级家庭和交际圈中带走,而这一等,常常就把自己等成了再也无人问津的老处女。
铜板组画《浪子生涯》(A Rake's Progress)第5幅, 《结婚》(Married to an Old Maid, 1735), 威廉·霍加斯(William Hogarth)绘
这导致了两个后果:首先,相当一部分中产阶级妇女的婚姻被耽搁了。这一时期在中产阶级家庭出现了数量惊人的老处女,甚至,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这一状况仍然触目惊心。“老处女”成了这一时期文学中不可或缺的形象,经常是小说的年轻女主角的某个姨妈或者舅妈,有那么一点感伤,又有那么一点滑稽。“大量的妇女从未结过婚,”F.M.L.汤普生说,“例如,在1881 年,英格兰年龄在四十五到五十四岁之间的妇女,百分之十二从未结婚,在苏格兰,是百分之十九。”[4]这个统计数字没说明在中产阶级妇女中间,这种现象更突出,因为下层妇女有更多机会接触男性,如在工厂里,而且她们的婚姻态度非常现实,不指望嫁给另一阶层的男子。她们基本上是在自己所属的社会阶层里寻找丈夫。
另一个后果是:更多的中产阶级妇女虽然结了婚,可婚龄被大大延后。下层妇女在二十五岁后结婚,会被认为是晚婚,而中产阶级妇女却经常在二十五岁后才结婚。“1825 年后,不识字的人比识字的人结婚更早,尤其是不识字的妇女。”哈维·J.格拉夫说,“不过,史料证明,识字的夫妇比不识字的夫妇生育了更多的孩子。”对这种怪现象,他解释说:“也许,识字的妇女以高生育率来弥补自己的晚婚。”[5]
这种弗洛伊德主义的解释,我后面将从另一个角度进行分析,这里,只提供一个非弗洛伊德主义的事实,即女工的低生育率,与其家庭和工厂的卫生条件有关,而且,由于女工生育后不久就得重返工厂,身体受到损害,影响了以后的生育,又因无暇照看婴儿,导致了婴儿的高死亡率。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后,由于经济压力、卫生条件、避孕方法的改善,中产阶级家庭的生育率也开始呈下降趋势,到这个世纪的末期,家庭平均的孩子数目减到2.65 个,比下层家庭的3.76 个还要少。[6]
不管怎样,从1813 年到1847 年,中产阶级家庭一般子女成堆。例如,加上夭折的孩子,奥斯丁家有七个孩子,勃朗特家有六个。在这些女儿成堆的家庭,谈得最多的是如何猎获门第高贵的贵族青年以及──退而求其次──富有的中产阶级青年。这成了每个待字闺中的中产阶级女子最热烈的幻想和最伟大的事业。可这并不容易。例如,奥斯丁的婚姻就被彻底耽搁了,正如勃朗特的妹妹艾米莉和安妮,而还算幸运的勃朗特也迟至三十八岁才结婚。可以说,在这个伍尔夫所说的妇女的“史诗时代”,大部分文学妇女的婚姻要么被耽搁,要么被延后,使她们面临漫长而无趣的闺房岁月。如果不想沉溺于庸俗消遣,那么,阅读和写作成了惟一高雅的消遣。何况,这种消遣还有这么一个好处,可以在幻想中获得在现实中错过的理想婚姻。
The Governess,Rebecca Solomon绘
还必须弄清她们文学修养的来源。在奥斯丁和勃朗特所处的时代,英国虽有牛津、剑桥两所大学,但只招收贵族及中产阶级男子,中产阶级女儿只能在初级或专科学校接受教育,课程无非是音乐、绘画、识字和缝补(到勃朗特时代,增加了地理课,我在后面将分析其意义),如罗切斯特讥讽的那样,什么都知道一点点,目的是培养高雅的家庭主妇,而不是有一技之长、自食其力的社会人。甚至,摄政时代保守的托利党在反对城市工业文明时,也反对为妇女和下层阶级提供教育机会,他们担心,如果这些人获得了教育,就会对自己的社会处境产生不满的意识,这对统治秩序显然不利。
不过,中产阶级父亲一般具有辉格党自由主义倾向,虽不主张女儿外出工作,却也不希望女儿愚昧。家庭教育成了初级公共教育之外的弥补。这也主要是人文教育而非技能教育,目的是使她们变得聪慧,而不是外出谋生。这与下层妇女很不一样。这样,从幼年起,中产阶级女儿就沉浸在家庭圈子里的文学游戏中,这是形成作家的最好条件。可以说,那个时代把中产阶级妇女局限在家庭四堵墙之间,却又为她们打开了一扇幻想的窗子,无意间培养了她们阅读和写作的热情和才能。E.J.霍布斯鲍姆说:“也许主要是通过资产阶级家庭女性成员的白日梦,浪漫主义才得以进入中产阶级文化。”[7]如果不怕得罪中产阶级男子,那么,一般地说,这个时代中产阶级妇女的文学修养要高于中产阶级男子。这对她们的婚姻未必是什么好事。
中产阶级妇女的文学修养,还体现为妇女识字人数的逐年增加。在《傲慢与偏见》问世的1813 年,识字的英国妇女占妇女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到《简·爱》发表的1847 年,比例上升到百分之五十四。[8]这主要是中产阶级妇女识字者的增加,她们成为妇女作家巨大的读者群。当然,她们读得最多的是爱情小说和类似《婚姻指南》一类的册子,它们充斥于书籍市场,指导中产阶级的年轻女性读者如何在婚姻市场上出奇制胜。小说成为英国中产阶级妇女幻想外面世界的一个窗子,也成了她们自我教育的一种方式。这导致了她们处境上的分裂:虽有很高文学修养,却被社会冷落。巴黎女权主义者弗罗娜·瞿斯坦在那个世纪的三十年代访问伦敦时,对此留下了深刻印象。“英国存在着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她说,“一方面是妇女受奴役,一方面是妇女作家的高超智力。”[9]比起同时代英国中产阶级妇女来,瞿斯坦是幸运的,可以独自一人跑遍欧洲,像此前的斯达尔夫人一样,而不必考虑闲言碎语。英国中产阶级妇女却是家庭一员,受到父母的严格监护,很少离开家庭,更不用说长久离开本乡本土了。这种地理上和社交上的欠流动性,使她们只能以阅读和写作幻想性地满足自己。勃朗特姐妹出名后,曾结伴去伦敦访问,她们将这次伦敦之旅视为一次难得的远行,并在那里见识了《傲慢与偏见》中的那些高雅角色的现实原型,而她们的外省中产阶级的情感使她们对这些装模作样的伦敦时髦人物既感到不适应,又感到厌恶。
勃朗特姐妹,勃兰威尔·勃朗特(Branwell Brontë)绘
地理和阅历上的局限性,使她们的写作主要局限于男女情感和家庭题材。如果说F.R.利维斯能从这些小题材的高超处理中发现她们的伟大,那么,伊安·瓦特在《小说的兴起》这本有名的著作中就只评价了英国男性作家,而“未能解释十八世纪以来大部分小说是由妇女创作的”[10]这一事实,仅简单提到:“从某种意义说,妇女有更好的感受力,来发现私人关系中的微妙之处,因而在小说领域具有真正的优势。”[11]他还补充道,文学已成为主要的女性消遣物,她们有大量闲暇来把自己培养成饱学之士和作家。但他主要是将妇女作为小说的读者群置于他对小说兴起的社会原因的探求中的。弗洛伊德以他惯有的方式,把英国妇女的写作癖阐释为无处释放的力比多的升华。写作既是一种自我表达、自我愉悦的方式,又是她们获得社会承认的惟一途径。在前一种情况下,她们沉溺于写作小说、书信和日记,在后一种情况下,她们乐于把这些东西寄给远在伦敦的没有见过面的出版商。
Ian Watt. The Rise of the Novel
这当然是一些主要围绕情感、婚姻和家庭题材展开的文学作品,处理最为微妙的私人关系。可是,中产阶级妇女是从何处了解到私人关系中的微妙之处的呢?靠读小说?靠幻想?无疑,私人关系中相当多的一部分是男女关系。然而,除了父亲和兄弟,她们接触的男人非常有限。例如,在奥斯丁形单影只的一生中,只在1803 年某个时候与某位绅士有过一段短暂的以这位绅士的匆匆病故而告终的恋情,而勃朗特虽最终结了婚,可她所有作品都是在她待字闺中的孤独岁月中完成的。而且,很难设想单身的奥斯丁和婚前的勃朗特在性方面会有什么体验或经验。传统习俗和道德产生的犯罪感使她们几乎不敢设想婚前性行为。[12]她们的贞操观比下层妇女更保守,而下层妇女在工厂里与男工频繁接触,早就懂得了风月。皮特·盖伊以他所掌握的史料证实,那时,在男工与女工之间,秘密传阅着色情小说,而这类读物难得进入中产阶级家庭。她们有少数几个“闺中密友”,但没有大的社交圈,而风流韵事大多发生在本地封闭的小圈子之外。
有趣的是,色情小说充斥在同时代法国的书摊上,而英国书摊上的婚姻小说却总是一本正经,很难向毫无经验的女读者提供必要的指导。盖伊以可信的史料证明,那时,在中产阶级家庭,甚至母亲都忌讳向女儿直接谈到女儿不知所措的初潮,而当女儿出嫁前夕,才会以一些隐晦的比喻,来暗示女儿在新婚之夜该怎么做。然而,出人意料,这些似乎对自己和男人一无所知的女子,在婚后显示出一种奇特的对性的激情。[13]上面曾提到,中产阶级妇女比下层妇女更多地生育孩子,除格拉夫解释的“弥补晚婚”外,还有一些更内在的原因:由于迟迟待字闺中,她们不得不长久地压抑性欲,另一方面,阅读爱情小说又不停地刺激她们对性的好奇心,这样,一旦结婚,受压抑的性欲就变成了狂热。盖伊说,焦虑、等待和幻想,使这个时代的中产阶级未婚女子普遍患上了神经官能症。也许,精神分析学科恰恰出现在这个时代快终结的时候,也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显然,她们对男人和性并非一无所知,只是她们这方面的知识,大多是从偷阅爱情小说以及与闺中密友的秘谈中获得的,而秘谈的话题,也经常是爱情小说和男女情感。奥斯丁和勃朗特的小说显示出一种老练的眼光,能对走进她们视野的每一个男人作出迅速的观察,并迅速给出评价。这种速度,既是一种必备,因为必须在婚姻市场迅速把握行情,好把自己迅速地、合适地嫁出去,同时,又是一种才能,因为阅读小说已经使她们熟谙此道。如果按伍尔夫的说法,中产阶级妇女写作小说是为了挣钱,那么,她们阅读小说,就是为了获得一种与自己命运攸关的知识,为此她们不惜花钱。F.A.萨瑟兰提供的价格表说明了当时出版市场的情况。例如,在奥斯丁写作《傲慢与偏见》初稿的1796 年,一本平装小说的零售价大约是三先令,此后,拿破仑战争和对书籍开始征税,导致书价持续上涨,到勃朗特发表《简·爱》的1847 年,才稳定在十先令上下,不管怎样,这都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星期的收入。此外,有钱的中产阶级妇女往往订购豪华大开本,而中下层阶级的妇女往往去流动图书馆花少量的钱租阅普通小开本。
A Young Girl Reading (1776), Jean Honoré Fragonard绘。
然而,中产阶级妇女闺房中的幻想,并非与闺房外的社会没有关系,甚至可以说,她们以小说的方式再现了她们各自时代对男子的审美要求。从这一点说,她们暗中分享了男性社会的意识形态,并以文学形象强化了它。她们小说中的理想男子,都可以在现实中找到自己的原型:达西是摄政时代的伦敦纨绔子,而罗切斯特则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孔武有力的“男子汉”。从1813 年到1847 年,英国中产阶级妇女对男人的欲望幻想发生了巨大变化:她们最初欣赏伦敦蝴蝶,后来开始欣赏帝国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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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第一句是:“大凡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成了公理。”[15]这确定了它的主题范围及诙谐的世俗风格。小说在吵吵嚷嚷的具有外省气息的中产阶级家庭气氛中展开。由于浪搏恩突然来了两个有钱的伦敦纨绔子,这个小地方所有女儿成堆的中产阶级家庭陷入了一场猎取东床快婿的明争暗斗。班纳特家有五个姿色和修养各异的女儿,不过,我不准备一一描绘她们,而是把聚光灯打在二女儿伊丽莎白身上,并通过她的眼睛,看看她爱上的这位伦敦来的达西先生到底是何等人物。
奥斯丁把自己的才智和情感赋予了伊丽莎白。比起姐姐简来,伊丽莎白不那么漂亮,性格也不那么柔和;比起妹妹玛丽来,她读书很多,却没有玛丽的讨厌的女学究气;比起妹妹丽迪雅和吉蒂来,她更没有丝毫俗气。这最后一点,是伊丽莎白最大的特点。就她所处的摄政时代而言,“不俗”是一个人最大的优点,也是评价一个人的主要美学和道德指标。
电影《傲慢与偏见》(1940)中班特纳家的女儿们
从1800 年到1830 年,在乔治四世(1816 年后正式摄政)的保护下,伦敦形成了一种风气,塑造了一种非常独特的男人,其杰出代表是乔治·布鲁梅尔,一个服装设计师。他设计的那种线条简洁、颜色单一的黑色燕尾服(饰以白色宽领结,外加一顶黑色圆筒帽),后来成了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中产阶级的标准行头。布鲁梅尔试图将英国男子(具体地说,是英国贵族)从十八世纪花里胡哨、累赘繁复的宫廷服装样式中解放出来,赋予其一种更具阳刚气的男子风度。生活史家爱德华·傅克斯谈到这种首先出现于伦敦的服装样式时,说它体现了资产阶级对政治民主和肢体灵活的要求:
“男子的装束变得更为英俊刚毅。这十分符合资产阶级文化的本质,因为资产阶级无疑是一种进取的、创造性的、有效益的文化。所以它真正的代表者是男子。”
他将旧制度下男子的着装比作妨碍人灵活自如地行动的“囚服”,是“游手好闲的人、无所事事的懒汉”用来“摆谱显阔的一种手段”,但资产阶级的服装却不同,
“他的举止必须是运转自如、朝气勃勃而迅速的,因为生活不再以四平八稳的节奏在豪华客厅的虚礼客套中展开,而以越来越快的、而且往往是变化不定的步调进行着。服装不应当妨碍、而应当有助于人的活动。人的步伐必须是坚定、沉着的,他的手势必须刚毅有力。他一生中最主要的各个阶段不是在豪华的客厅中和拼镶的木地板上,而是在工厂、在公事房得到发展。资产阶级服装就应当体现这个不知疲倦地攫取、聚敛财富的思想,因为它已经成了生活的主要内涵,而资产阶级服装也确实十分清晰地体现了这种思想。各种各样的装饰、排场都不见了。服装被整理成了简明扼要的线条。再也看不到节日装束似的花哨华丽。颜色也像代数题一样朴素无奇”。[16]
乔治·布鲁梅尔(George Bryan BrummeII,1778—1840)
但是,对十八世纪的反叛,并不一定是对旧制度的反叛,因为十八世纪不仅仅有旧制度,还有体现于《鲁宾逊漂流记》一类文学作品中的生机勃勃的资产阶级精神,它是一个处于上升阶段的阶级的自信的表现。但1789 年法国大革命之后,作为对这种资产阶级精神的反动,欧洲泛滥起了一股贵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的逆流,而发端于摄政时代的伦敦的纨绔子风气是其弄潮者。布鲁梅尔设计这套线条简洁、用色单一的服装,绝对不是为了满足资产阶级对于政治民主和肢体灵活的要求,恰恰相反,是为了向根本不会穿衣打扮的“粗俗的资产阶级”显示贵族的高雅风度,以便从美学和道德上贬低他们。纨绔子刻意培养的这种“高雅风度”,主要体现为举止、言行、欲望、激情等各方方面面的“节制”,显示的是人的意志对于欲望的绝对控制,恰好是对傅克斯所概括的那种以“动”为特征的“资产阶级文化”的反动。
电影《博·布鲁梅尔》(Beau Brummel,1924)
至于这身被伦敦纨绔子用来反衬资产阶级的粗俗的行头日后何以竟成了资产阶级的制服,部分是因为它的确适合一个患多动症的资产阶级时代的人们的普遍着装要求,部分是因为已被贵族从文化和生活方式上贬低的资产阶级丧失了自信,狂热地模仿那个时代最时髦的贵族纨绔子的着装风格。前一点正好背离了布鲁梅尔的设计本意,他原本是想以这种去掉了所有滑稽的缀饰的服装来达到“不动”的效果:它突出男子身体的笔直的线条,以便在他人的视野中成为一尊凝止不动的雕像或者一棵挺立不动的侧柏树。
在纨绔子看来,资产阶级是一个像动物一样在本能欲望驱使下忙个不停的阶级,这正是资产阶级的俗气之处。布鲁梅尔设计这款服装,是为了通过贬低资产阶级的美学品位来打击资产阶级的阶级自信心,因此,他通过这些简洁的线条和单一的颜色所刻意表达出来的阳刚气,是一种只有光而没有热的阳刚气,冷淡而节制,恰如冰冷而高贵的大理石雕像。它去掉多余的缀饰,追求一种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多”迥然不同的“少”。
乔治四世(1762-1830)
布鲁梅尔是摄政时代的灵魂。在伦敦上流社会中,他远比体弱多病、深居简出的老国王乔治三世(美国独立革命使英国被迫失去一大块殖民地,这对他的身心是巨大的打击,他从此一蹶不振,到1800 年左右,就几乎离不开病榻了)和不理朝政的摄政王乔治四世有更大的权威,被认为是伦敦上流社会的国王。摩尔斯从“摄政”一词里读出了“不负责任”的含义,是对摄政时期的政治和道德风气的准确把握。摄政王对时装的关心要远远超过对英国的国运的关心。他混迹于纨绔子圈子,一度是布鲁梅尔最大的崇拜者。但肥头大耳的乔治四世在风度和谈吐方面远逊于布鲁梅尔,嫉妒之心使他开始疏远布鲁梅尔,在社交场上装着不认识他。高贵冷淡的布鲁梅尔也不拿正眼瞧乔治四世,只是问乔治四世身边的一位熟人:“您那位胖朋友是谁?”与乔治四世不欢而散,加上又被债务所逼,使布鲁梅尔离开了英国,去了法国的卡昂,在那儿度过了自己穷困潦倒的余年。在他之后,一个具有法国血统的纨绔子多塞伯爵取而代之,成了伦敦纨绔子圈子的核心角色,也是一帮因国内革命而流亡到英国来的法国贵族崇拜的偶像,其中就包括小拿破仑──路易·波拿巴。但多塞伯爵引领下的纨绔风气,已不像布鲁梅尔时代那样吸引英国政界的大人物,纨绔子的大本营也由圣詹姆士街和国王街的俱乐部迁到了多塞伯爵的客厅。
拿破仑三世(路易·波拿巴 1808-1873)
多塞伯爵是一位美男子,但他的美不是布鲁梅尔的那种阳刚美,其女人般美丽的面孔就和他过于柔和的性格一样,把一种更阴柔的或者说女里女气的气质带进了布鲁梅尔更阳刚气的纨绔风格,表现在服装上,就是大量使用皱边,并饰以花哨的领结(这种纨绔子风格在维多利亚时代末期的伦敦纨绔子奥斯卡·王尔德那儿更增添了一重脂粉气)。他被称为“蝴蝶”,这个词后来成了纨绔子的同义词。顺便说一句,尽管伦敦纨绔子在中产阶级小姐们的白日梦中经常以情人的身份出现,但纨绔子大多是单身汉,个别的还是同性恋,而纨绔子圈子几乎是清一色的男性,甚至,对他们中的一些人来说,男女之情也是应该克服或者至少用意志来控制的动物本能。他们过于关注自己的身体,一身的事业就是将自己的身体塑造成艺术品,而家庭是这尊艺术品的破坏者。
奥斯卡·王尔德(1854-1900)
除服装高雅脱俗外,纨绔子还是一个举止得体、谈吐机智的人,略带一丝忧郁,动作和言语很少(植物性),但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每说的一句话必定包含令人回味的讥锋。这既能显示他们气质上的脱俗,又能显示智力上的优越。通过漫长的自修和相互的切磋,他们在梳妆室、俱乐部和客厅创造出了一种精致的关于穿衣、举止、风度、谈吐的艺术,连扭动一下脖子、欠欠身这样简单的动作都有十分的讲究。一句粗俗的话就很可能使一个纨绔子在圈子里名声扫地,而一句将机智和冷淡融为一体的妙语则可能在一夜间传遍整个上流社会,为它的主人带来荣誉。当有位夫人问布鲁梅尔是否吃了蔬菜时,他冷冷地说:“夫人,我吃了一颗蚕豆。”
他们具有强烈的阶级意识,但出自一种迂回的战术,他们将自己对于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反感表现为一种美学反感以及道德反感。在他们看来,资产阶级是俗气的,粗野的,成天在钱眼里兜圈子。纨绔子自己当然不反感钱,但反感通过工作来赚钱,它们瞧不起一切通过工作谋生的人,发现无所事事正是一个人的社会优越感的体现。这其实是对自己的经济生活的委婉曲折的美化和道德化,因为他们自己主要是靠地租、遗产、赠与、年金或借高利贷过活的,用不着工作,而中产阶级则必须工作。因此,对工作的贬低,就是对资产阶级的贬低。在伦敦纨绔子圈子里以机智的谈锋而不是以诗才出名的乔治·拜伦甚至对从事文学创作这一行当的人都甚为反感,说他们“可能成为才子,却断无可能成为绅士”[17],因为哪怕是写作,都与赚钱有些关系。
拜伦(1788-1824)
纨绔子追求一种没有多少欲望的植物性生活,也像植物一样依恋于一块有限的地理空间。但这与其说是出于慵懒的性格,还不如说是刻意造成一种阶级对比:因为中产阶级是动物性的,他们精力充沛,激情洋溢,吵吵嚷嚷,满世界跑,到处寻觅财富。反正,凡是资产阶级的,就一定是粗俗的。这说明他们讥讽的不是资产阶级的粗俗,而是通过讥讽资产阶级的粗俗来打击这个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合法性。美学问题的后面潜伏着一种处心积虑的政治动机。纨绔子的“高雅”变成了一种政治反击武器,用来夺取那个在议会和交易所接连打败自己的资产阶级(或英国式的称呼“中间阶级”)的文化领导权。
文化领导权事关合法性问题。失去文化领导权的资产阶级尽管在经济和政治上势力日渐壮大,但当它逼近它梦寐以求的经济霸权和政治霸权时,却突然发现自己“不能再现自己,而只能被再现”(套用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评述法国小农的著名句子),而且是被敌对的那个阶级再现。当霍布斯鲍姆说“也许主要是通过资产阶级家庭女性成员的白日梦,浪漫主义才得以进入中产阶级文化”时,他未能征用葛兰西文化领导权理论来分析与十八世纪资产阶级文化格格不入的浪漫主义“进入”中产阶级文化对其产生的腐蚀和分解的效应。
葛兰西(1891-1937)
“浪漫主义”进入中产阶级文化,是一种典型的施加文化领导权的“分子入侵”,它首先将自己表述为“一种有关生活的普遍观念”[18]以掩盖其阶级性,然后以“巨大数量的书籍、小册子、报刊文章、不断重复的谈话以及存在于其庞大的总和中的长期努力”,在对立阶级的成员那里“产生某种程度上完全一致的集体意志”,即成功地操纵其意识,给他们洗脑,“它不像阶级力量冲突那样展现,而是看不见地、一点一滴地改变着每个人意识中的观点和意向”。[19]当纨绔子以自己的有关“高雅”的观念、“高雅”的身体、“浪漫主义”时髦小说、刊登“高雅生活场景”一类文章的时髦刊物和小册子以及不断被重复的谈话,一点一滴地入侵中产阶级年轻先生小姐们的情感和意识时,就开始暗中操纵了他们对于本阶级的道德、文化和生活方式的评价,瓦解了资产阶级在上升阶段所表述出来的那种充满自信和活力的意识形态以及围绕这种意识形态而产生的集体意志和团结,使这些资产阶级分子对本阶级充满厌恶之情。
只有将自己的阶级动机表述为一种“关于生活的普遍观念”,才具有正当性和诱惑力,因此,纨绔子的“高雅风度”和“时髦小说”必须掩盖自己特定的阶级属性和阶级诉求,以便将自己呈现为“永恒价值”、“普遍标准”或者“文化”。这也是纨绔子何以抓住资产阶级的“粗俗”大做文章的原因。在一个日益资产阶级化的时代,没落贵族阶层剩下的唯一库存或者优势是“高雅”,它必须在资产阶级最难以招架的环节,向资产阶级的内心发起进攻,让资产阶级自惭形秽。一旦“高雅”和“浪漫”成功地渗透进中产阶级文化,它就开始在那里专横地推行自己的价值,使资产阶级通过贵族而不是自己的评价体系来评价自己,最终完成从“被贬低”到“自我贬低”的心理转换。
“浪漫主义”进入中产阶级文化,并不是为了让自己成为中产阶级文化的一部分,而是为了腐蚀这种文化的自信的核,让它不再继续像十八世纪那样为中产阶级提供政治、经济行为、美学、道德以及生活方式诸方面的价值感、合法性和意义。于是,当十八世纪的中产阶级以它所掌握的庞大的社会财富和即将到手的政治权力非常自信地进入十九世纪时,突然发现“社会”对自己的评价已完全变样,那个被自己在经济和政治上大大削弱的贵族阶层以“伦敦纨绔子”的形象重新激起了人们的想象力,并轻易地收复了中产阶级年轻的先生和小姐们,而十八世纪的那种生机勃勃的资产阶级精神一时还找不到自己的有力的辩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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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子很少离开伦敦,他们太需要伦敦的那些高档商铺提供的奢侈品(精美布料、瓷器、餐具等)和优质服务(如裁缝店、家具店),还需要能够在那儿展示自己的高雅脱俗的风度的场所──圣詹姆士街与国王街的上流人士俱乐部。由于把自己的身体当作了武器,那么,他们只有在贴近资产阶级成堆的地方,才能有效发挥自己的作用。这并不妨碍他们中的一些人终有一天在伦敦之外找一处风景优雅的乡间地产、买一套古老的大宅子住下来,但必须定期去伦敦的高档商铺和裁缝店,因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必须是一眼就可以被人辨认出来的“伦敦人”。
艾伦·摩尔斯《纨绔子》(1978)
“纨绔子的目标是成为他自己。”艾伦·摩尔斯在《纨绔子》一书中说,“在他看来,这意味着严谨,节制,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尽善尽美,谨防对粗人来说合适而对纨绔子来说却不合适的那些言行。对他而言,自我不是一个动物,而是一位绅士。本能反应、激情和热情,全是动物的特征,必须抛弃。”[20]纨绔子无比关注自己的身体、服装、举止和言谈,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英国摄政时代的上流社会男子的一种不懈的努力,要使自己的身体成为一个艺术品(难怪马修·阿诺德在1869 年出版的《文化与无政府状态》中将贵族文化视为一种“外在的”文化,其典型象征就是“身体”,包括与身体有关的一些肢体语言、礼仪、着装以及谈吐)。但身体不仅是身体,而且是有关身体的大量观念的集合体。身体的每一平方厘米都被编码成意义系统中的一个小单元。他们绝对不是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之人,只不过他们将自己的金钱、精力和时间花在了一项对忙忙碌碌的资产阶级来说完全不可理解的事业上。资产阶级一开始并没有发现这是一项美学政治事业。
当阿尔伯特·加缪和摩尔斯分别将纨绔子称为“形而上的反抗者”和“精神的人”时,他们就简单地把纨绔子对身体、着装、谈吐和风度的“完美之追求”等同于艺术家的“绝对之探求”,仿佛纨绔子仅仅在追求一种绝对完美的形式。但身体、着装、谈吐和风度在纨绔子那里不仅是一种外在的形式,还是一种处心积虑的政治。布鲁梅尔和多塞伯爵一连数小时端坐在梳妆镜前仔细琢磨自己的身体和装束的每个细部的形象,不是一个孤芳自赏者的形象。尽管这一形象也体现了人的意志对本能的史诗般的战争,是精神对物质、诗对散文、艺术对庸俗的持久的反抗,但他们心中有一个非常现实的敌人,那就是先前已攫取经济霸权、如今又吵吵嚷嚷要求政治平等权的英国中产阶级。他们在穿衣镜前花漫长的时间并以不屈的精力来修饰自己,是为了在出门时让满街忙忙碌碌的资产阶级暴发户们自惭形秽,重新承认贵族的优越。动机如此,他们就断断不会像湖畔派诗人那样跑到乡野隐居起来。他们必须在资产阶级成堆的地方展示自己。
倘若纨绔子是“形而上的反抗者”和“精神的人”,那他们将对一切体现着庸俗、粗野、不洁的人和物开火,而不仅仅针对资产阶级。最能显示纨绔子的“高雅”的意识形态性和政治动机的,是他们反倒对衣不遮体、肮脏龌龊的下层阶级和工人有一份持久的同情。日后,巴黎的浪荡子波德莱尔在诗中将这些人绘成了“拾垃圾者”的群像,他们是“波希米亚人”的兄弟。
就摄政时代的英国社会阶层变化而言,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同时感到自己是新崛起的资产阶级的受害者,它侵蚀了前者的政治特权和经济霸权,并使后者沦为自己工厂的廉价雇佣劳动力。它像楔子一样插进英国社会从前一直视为自然状态的上下两个阶层的传统社会结构,使社会阶层之间的纵向流动加剧,模糊了当初清晰稳定的阶层等级之分。伦敦纨绔子的全部努力,是想至少在文化和生活方式上重建这一已经变得模糊的社会等级意识。纨绔子第一位小说家罗伯特·华德在谈到这个新崛起的阶层时讥讽地说,他相信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但对那中间的,却不那么有把握”。1812 年2月,继承了勋爵爵位和十万英镑遗产的拜伦在上议院第一次发表演讲,为那些因破坏纺织机器而可能面临法庭的死刑宣判的纺织工人(卢德分子)仗义执言。
Thomas Phillips 绘
但伦敦纨绔子罕有行动的欲望和激情。他们追求植物性,而行动的欲望和激情是动物性的,即资产阶级的,是粗糙的还未被人的意志所驯服的自然本能。假若说纨绔子的简洁的着装是对十八世纪过于繁复的花枝招展的人工性的反动,那么这种反动并没有使他们像同时代的浪漫派诗人一样走向纯朴的自然,而是要将人工性呈现为一种意志对于自然的绝对控制。一个失去至亲的上流社会女子不会像同样失去至亲的下层阶级妇女那样号啕大哭,发泄自然的情感,因为她任何时候都必须显示意志对于自然的控制。
浪漫派厌恶资产阶级成堆的工业城市,认为它是现代罪恶的汇聚地。他们逃离伦敦,在乡野的湖光山色中寻觅自然的诗灵。对十八世纪雕琢繁复的诗风的厌倦,使威廉·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1802 年版序言中给诗下了一个新定义──“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溢”,他甚至呼吁用“口头语”、“自然语言”和“乡间言语”作诗。尽管后来他在不同场合对这个定义进行了某种程度的修正,但“自然”依旧被作为浪漫派诗歌写作的源泉,以至当丹麦文学史家以“英国自然主义”来概括这一时期英国的浪漫派的文学特征。正如对资产阶级的粗俗的反感,伦敦纨绔子对浪漫派诗人“强烈情感的自然流溢”也同等反感,这基于他们对于人工性的全新理解。但纨绔子的人工性不同于十八世纪的那种繁复雕琢的人工性,它是被意志严格控制的一种人工性,或者说,它是经过人工设计的一种“自然”。布鲁梅尔说:“我花了好几个小时来整理自己的领结,好让它看起来像是匆忙系上的。”这种被精心设计的局部的零乱或者随意,体现了对于社会常规的蔑视。资产阶级却相反,几分钟之内就把自己穿戴得整整齐齐、一丝不乱,就像自己工厂的流水线出来的标准制品一样。
湖畔派创造了一种清新自然的文学,而伦敦纨绔派则创造了一种人(男子)的类型,一种纯粹消费性的人,而一个纯粹的消费者,如果他是上流社会中人,在资产阶级将勤俭奉为一种宗教的普遍匮乏时代,并不见得一定会被看作败家子。这有赖于这种宗教到底是全民宗教还是某些阶层的宗教,或是否已成为“一种关于生活的普遍观念”。在1800到1830年间,显然资产阶级的勤俭精神只是针对资产阶级自身,而以伦敦纨绔子为代表的贵族的奢侈消费则被普遍认为更能使一个人在社会上获得敬意和荣誉。它也变成了一种宗教,而且侵入中产阶级人群,在那儿腐蚀着资产阶级在十八世纪以初出茅庐者所具有的自信实践着的清教工作伦理──清教徒作家笛福的小说《鲁宾逊漂流记》是这种工作伦理的图解。
纨绔子对一切职业和工作的反感,其背后就有这种“荣誉宗教”的支撑。无所事事,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一种脱离为生计而奔忙的自由状态。在这个圈子里,欠一身债,并不是一件难堪的事;如果在负债的情形下还能大摆排场,反倒会增加自己的荣誉。但这不仅是贵族寻求个人社会优越感的生活方式,还是对资产阶级施加一种美学、道德和政治的评价标准的意识控制行为。但纯粹的消费,毕竟给他们留下了债务危机,以至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后来不得不选择写作,靠写有关“高雅生活场景”的小说来赚取正狂热崇拜和模仿纨绔子高雅生活的资产阶级年轻的先生和小姐们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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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不幸出生在浪搏恩,又不幸在一个俗气的中产阶级家庭长大。她的不幸感一定非常强烈,以致每次看到母亲或妹妹在外人面前显出俗气,都感到非常痛苦。在一次有达西和彬克莱在场的社交会上,“伊丽莎白觉得她家里人好象约定了非在今晚来这儿尽量出丑”(第123 页),此时她观察她家里人的眼光就重叠在达西的眼光中,即带着达西的伦敦纨绔子标准而不是浪搏恩的标准来评判浪搏恩的乡亲。在浪搏恩,没有人能理解她的渴望,因为没有人像她那样熟读那些有关高雅生活的文字。当柯林斯先生自以为胜券在握,贸然向她求婚时,他使自己成了一个滑稽角色。很难想象伊丽莎白能成为这种人的妻子,尤其当他以未来牧师的口吻提到小说会败坏人的道德感时,他就完全把自己推向了她最反感的人物之列,而当她的闺中密友夏洛特小姐接受柯林斯的求婚后,奥斯丁这样描绘她的反应:“她一直觉得夏洛特在婚姻上的见解与她有些差别,但她没有想到,一旦付诸行动,夏洛特居然会为了那一点世俗的好处而宁愿全部牺牲自己的美好情感。柯林斯太太夏洛特,这是一幅多么丢脸的画面啊!”嫁给俗气的柯林斯,使夏洛特小姐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的身价一落千丈,而伊丽莎白费尽心机地嫁给了有钱的达西,倒好像是嫁给了“高雅”。很难设想如果达西不是继承了家里的地产和房产的长子,而是一个手头拘谨的次子,他对伊丽莎白小姐会产生多大的吸引力──他甚至都不可能来浪搏恩附近置地购房,而大有可能去海外发迹或在英国哪个城市做一点生意,使自己成为一个俗气的资产阶级。
如果达西不从伦敦来,那么,不愿按浪搏恩的习俗嫁给随便哪个有钱人的伊丽莎白,一定会以老处女的身份终老在浪搏恩,就像她的作者奥斯丁。达西身上有一些让伊丽莎白一眼看不透的神秘感,其实那背后可能并没有太多深刻的东西。他的高雅脱俗、忧郁、刻薄和无所不在的阶级优越感,使浪搏恩一带的中产阶级年轻男子看起来像是一群俗得不可救药而且在爱情上没有指望的俗人。他从伦敦纨绔子为那些在中产阶级青年中大有市场的时髦杂志所写的“高雅生活”文字中走出来,来到了浪搏恩这个小地方,让伊丽莎白小姐看到了希望,余下的事是把希望变为现实。
简·奥斯丁肖像(“莱斯肖像”,关于画中人是否为简存一定争议),乌西亚·汉弗莱(Ozias Humphry)绘
纨绔子开始创作时髦小说,是在1825 年后,不过,探讨“高雅生活”的纨绔子杂志,如《La Belle Assemblee》、《Bell’s Court and Fashionable Magazine》及《The New Bon Ton Magazine》,在奥斯丁写作《傲慢与偏见》的年代,就已非常流行,成为评判男子的美学标准,引得中产阶级男子群起效仿。纨绔子正好利用了他们的自卑感,把自己的文化标准和生活方式标准推向了一个极端,成为对中产阶级的一种心理压迫。这一时期的出版物也打上了这种精神的烙印。有趣的是,在资产阶级开始大权在握的时候,资产阶级却起劲地谈论贵族气质、贵族纹章、贵族生活方式。尽管他们不是贵族,但在意识上已贵族化了。一个不具备或者躲避自身阶级意识的阶级,是很容易被一个具有清晰的阶级意识和推行这种意识的技巧的阶级所操纵的。
奥斯丁暗示达西来自“英格兰的北部”(第11 页),这是指最早开始工业化的北部地区,那里云集了钢铁厂、纺织厂及通商港口,还形成了以城市工商阶层为主体的反《谷物法》联盟的曼彻斯特派。达西和彬克莱这两个显赫贵族世家的长子,通过长子继承权获得了大片地产(长子继承的主要是不动产,例如地产、房产),而且,随着铁路和工厂出现在地产上,还可以坐收高额地租。一句话,他们是坐享上代人的余荫的不劳而获的闲人。然而,摄政时代的风气,使这两个从工业化中获利的世家子反倒瞧不起工商阶级。“她们对自己的出身记得挺牢,”浪搏恩的太太们议论彬克莱的姐妹时说,“却忘了她们的财产和她们兄弟的财产,原本是做生意赚来的。”(第25 页)在出入伦敦纨绔子俱乐部和客厅时,他们在古老贵族的傲慢外,又学会了高雅的风度。他们离开伦敦,来到浪搏恩,是因为伦敦的工业烟雾已使纨绔子无法呆下去了。
在伦敦,具有辉格党自由主义倾向的中产阶级正在呼吁议会改革,扩大选举权,并以自由贸易取代关税壁垒。这显然危及到老式贵族的政治理想和生活方式。然而,在摄政时代,自由主义改革还仅仅是呼声和递交到议会的提案。摄政王本人是一个纨绔子,他的内阁由保守的托利党组成,几任首相全是托利党人。1815 年颁布的《谷物法》建立了关税壁垒,以损害城市工商业者的利益来维护贵族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托利党保守主义理论来自埃德蒙·柏克这个前辉格党理论家,他痛感法国大革命和工业化带来的灾难,由自由主义转向保守主义,强调传统、秩序和特权,体现了英国保守主义者对田园诗般的传统英国生活方式的留恋以及对城市、变革、工业、自由和平等的恐惧。达西不把继承来的遗产用于在北部城市兴建工厂,或在海外进行殖民扩张,而是在南部乡村购房置地,仅此就能说明他是一个有托利党色彩的贵族保守主义者。
埃德蒙·柏克(1729-1797)
“他身材修长,眉清目秀,举止高贵。”(第18 页)奥斯丁这样描写达西的出场,但很快就发现他的另一面:“傲慢,瞧不起人,不易相处。”(第20 页)高贵和傲慢其实不矛盾,同是摄政时代排外主义纨绔子的特征。要知道,他们是方方面面的“排他主义者”。但达西尽管傲慢,却没有多少侵犯性,因为这只伦敦蝴蝶太关注自己的翩翩风度,失去了向外的热情和冲动。如果他一生有什么事业的话,那就是在乡下购置一块地产,娶一位高雅的太太,靠银行利息或地租无忧无虑地生活,最好还能被册封一个爵位,然后,在儿女成群后,以一个年迈而依然高雅的绅士身份,终老在这块仿佛失去时间概念的地产上。他当然反对蚕食他的土地和幻想的圈地运动,当然赞成托利党政府的《谷物法》。在这一点上,高雅的达西和不高雅的自耕农站在了一起。这体现了那个时代的一个特征,即在对抗社会革命、工业革命和自由贸易时,贵族和农民常常是同盟者。农民本来就是贵族地主庄园上的人。我不想提1793 年法国贵族和农民肩并肩对抗来自巴黎的资产阶级革命军的史实,只说明一点:摄政时代托利党的社会基础是经济落后、思想保守的农村地区,当圈地者或工业家分别带着尺子和机器走进这些地区时,贵族和农民都同时感到了某种危及他们传统生活方式的变革的到来,他们有理由站到一起。
土地所有者是工业化和自由贸易的最初受益者,却竭力保持传统生活方式。“英国贵族和绅士几乎没受工业化的影响,除非是在好的方面。”E.J. 霍布斯鲍姆说,“随着农产品需求增大,城市(他们在这里有房产)、矿业、冶炼和铁路(这些出现在他们的地产上)扩大,他们的地租反倒有增无减。”[21]可是,他们不将地租用于工业或商业投资,而是用于纯消费方面,这又事与愿违地在经济上支持了他们在政治上反对的资产阶级。贵族的奢侈消费导致了财富由贵族阶层渐渐向资产阶级转移,而资产阶级立即将自己获得的财富变为扩大再生产的资本。财富的雪球在资产阶级那里越滚越大。
新兴的城市工商业者没有地产可以继承。“尤其是,他们大多数不是盎格鲁人,来自缺乏贵族传统结构的地区,因而对旧制度没有情感依恋。这成了以新兴商业世界曼彻斯特为基地的反《谷物法》联盟的支柱。”[22]城市日益成为工业家、商人和工人的世界,一个忙碌而吵闹的世界,建筑和街道被林立的烟囱喷吐出来的浮云般的烟雾熏得发黑。显然,它已不适合纨绔子居住,他们纷纷迁往工业化起步较晚的南部,在日益缩小的田园诗的乡村土地上寻找传统生活方式的最后堡垒。在与达西交谈时,卢卡斯得知达西在伦敦还有一处房产,便说:“我曾想在城里安家,因为我喜欢上流社会。不过,我可不敢说伦敦的空气适合卢卡斯太太。”(第36 页)而卢卡斯获得爵士头衔后,开始讨厌起做生意和住在城里,迁到乡下,做了悠闲的绅士(第27 页)。工业、城市、生意,对纨绔子来说,都是难以忍受的。撇开伊丽莎白有一群庸俗的家庭成员不谈,仅因为她“有个姨父在乡下当律师、还有个舅舅在伦敦做生意”(第214 页),就足以让她在达西面前抬不起头。
《傲慢与偏见》插图
达西是介于拿破仑战争与维多利亚时代之间泛滥于全欧洲的那股反动思潮的昙花一现的产物。说穿了,他无非是一个厌恶任何工作的食利者。一个标准的伦敦纨绔子正具有食利者的特征。然而,由于纨绔子无意于扩大再生产,又要维持高雅排场,遗产很快告罄,地产渐渐转移到放高利贷的资产阶级手中。《傲慢与偏见》发表十几年后,从1825 年起,纨绔子开始走下坡路,为了谋生,不得不选择一门很能挣钱的职业──写时髦小说,向中产阶级青年男女兜售“高雅生活”。实际上,在1825 年后,纨绔子已相当熟悉中产阶级商业社会的营销术。这在维多利亚时代晚期的伦敦纨绔子王尔德那里表现得尤其明显。
《傲慢与偏见》插图,Hugh Thomson绘
达西不会料到1825 年后他这类男子的处境。1813 年的他仍是一个有魅力的纨绔子,非常投合伊莉莎白对男人的幻想。比起浪搏恩的众女子来,伊莉莎白在婚姻市场最幸运。除了高雅,她一无所有,却嫁给了那些男人中最有钱、最英俊、最高雅的一个。她庸俗的母亲会以商人眼光来看待这桩婚姻,满意地说,这是一宗不坏的买卖。而对女儿的聪明一直非常赞赏的班纳特先生却可能没料到他给予女儿的高雅教育,在婚姻市场上具有极高的交换价值。稍后一些时候,也就是当众多贵族已贫窘到只剩下一个高贵的出身而众多资产阶级已富裕到只缺少一个高贵的纹章时,资产阶级男子与贵族之女或资产阶级女继承人与贵族青年之间的“金钱与头衔的买卖”才盛行起来。这正是巴尔扎克最热衷的题材。
我无意贬低伊莉莎白的爱情,然而,与当时的婚姻手册一样,情节曲折的《傲慢与偏见》一直围绕一个核心展开,即它开篇所说的那个“公理”。不管怎样,这是一个“trap man”的故事。假若说F.R.利维斯这位男评论家从奥斯丁小说中处处发现“使她成为伟大小说家的那种深厚的道德关怀”[23],那么,女评论家南茜·阿姆斯特朗则以不带浪漫成分的政治眼光,发现“奥斯丁所有小说的第一行都提到了钱”,并且,“她以一个深暗两性关系的作家自居,致力于揭示性契约的真理”。[24]阿姆斯特朗有意在“性契约”与“社会契约”之间建立一种同构,揭示其交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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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朗特对奥斯丁很不以为然。在致《简·爱》当初的审稿人W. S. 威廉斯的信中,她说:“[奥斯丁]是一位贵妇,但决不是一个女人,”因为“她对人的眼睛、嘴、手和脚的关注远大于对人心的关注”。[25]在致G.H.刘易斯的信中,她对这位眼光犀利的评论家居然如此欣赏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表示不解,说自己“一点也不愿意与她的那些住在雅致但却密封的房子中的女士们和先生们生活在一起”。在她看来,对内在激情的忽视,使奥斯丁笔下的人物缺乏性格深度。
姑且不论此番评价是否公允,它至少抓住了摄政时代时髦男女的一种特征,即植物性或大理石雕像。它有光但没有热,像人的眼睛。摄政时代的人看重视觉,但他们的视觉只停留在客厅,停留在客厅里的时髦男女身上,即使偶尔穿越窗口,也只落在几米远的花园里。这是一种向内而非向外的视力,不是简·爱渴望的那种“能超出极限的眼力”,“使我能看到繁华的世界,看到曾听说过却从未到过的城镇和地区”。[26]这眼力一次次越出英国的边界,延伸到西印度群岛和更遥远的东方。这当然不是在精致的花园里优雅地飘飞的蝴蝶的视力,而是迎风高举的鹰的视力,一个殖民者或帝国主义者的视力。
夏洛蒂·勃朗特肖像,乔治·瑞奇蒙(George RIchmond)绘
与《傲慢与偏见》的逼窄的空间相比,《简·爱》弥漫着海外气息,它多数人物来自殖民地(西印度群岛,如罗切斯特、疯女人、梅森;马德拉群岛,如简·爱的叔叔),要么将去殖民地(印度或“东方”,如圣约翰)。我注意到,勃朗特至少四次提到“地球仪”(第47页和第104 页)和“地图”(第89 页和第107 页),而海外地名更是遍布字里行间,可以说,她被一种扩张的地理意识所吸引。
这种地理学还与博物学及海外故事混杂在一起。我只提一下简·爱最着迷的几本书籍就行了,如博物学家比维克的《禽鸟史》(第8 页),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第21 页)及东方的《一千零一夜》(第38 页)。这也是勃朗特在少女时代最喜欢的读物,此外,还得加上《圣经》、《鲁宾逊漂流记》、《天路历程》以及司各特的那些小说。在她那时写的大量习作中,可以看到以下题目:《十二个冒险家》、《爱德华·德·克瑞克历险记》、《欧内斯特·阿里姆博特历险记》、《岛民生活的故事》等等。她笔下的理想人物都有一种要从封闭的客厅逃出去、逃向远方的冲动。她所阅读的东西,说明她的幻想和情感停留在十七、八世纪的那些为了上帝的恩宠、世俗的财富、海外经历以及罗曼蒂克的爱情而冒险和扩张的岁月里,与十九世纪前三十年伦敦的风气格格不入。
这是关于海外风俗、传说、风物的知识,而《圣经》和《天路历程》则为这种渴望海外冒险和征服的冲动提供了宗教驱动力以及道德合法性。关于海外的知识与对海外的权力经由“责任”和“天职”结合在一起。同一时期,伦敦为赴印度殖民地任职的英国人提供两年职业培训的海莱伯里学校,也正在为学员们传授这类知识。与剑桥和牛津偏重人文教育不同,海莱伯里有明确的实用目的。它的立校原则是效率,而不是礼仪。而且,由于它率先实行考试制度,避免了流行于牛津、剑桥的那种懒惰的贵族风气,成为日后英国文官制度改革的范例。其实,地理学和博物学在很大程度上是殖民事业的构成部分,甚至是其前锋。罗切斯特和圣约翰是剑桥毕业生,但他们的精神,却是海莱伯里的,既不看重仪表或风度,也不留恋英国,而是被一种向外拓展的激情所充满。这也是勃朗特的激情。值得一提的是她的爱尔兰裔身份,正如1865 年出任首相的狄斯累利的犹太裔,不会因为对英国土地和旧制度的依恋而把自己拘泥于英国。不过,她同时又分享了英国人对待英属殖民地爱尔兰的敌视态度,通过罗切斯特说道:“我不大喜欢爱尔兰这个国家。”(第254 页)。要知道,那时爱尔兰正在为独立而与英国斗争,但勃朗特特别强调自己作为英国人的身份,时刻表现出自己对于“国家”的责任。奥斯丁的小说显示出她对客厅里的谈话的观察的细腻,但勃朗特却显示出丰富得多的地理学和博物学知识。中产阶级的目光穿越客厅窗子,落在广博的大地和海洋上,他们的脚步随后也将到达那里。
班扬《天路历程》(1679)
勃朗特对奥斯丁的评价,透露出时代风气的变化。其实,从摄政王死的1830 年起,变化就开始了,它致力于扫荡伦敦的华而不实的纨绔作风。也许不该夸大勃朗特的爱尔兰裔使她产生的对伦敦时髦社会的疏离感,然而,她的确把一种非常有个性的北部中产阶级男子带入了文学,赋予他高度的评价。与达西相比,罗切斯特不是家庭长子(也就是说,他不能继承遗产,只得去西印度群岛发迹),且相貌不雅,举止粗鲁,有侵犯性,行踪不定,激情似火。这全是摄政时代纨绔子竭力避免的动物性。再看看简·爱,这个在环境恶劣的慈善学校培养出来的女教师,与伊莉莎白不同,是一个孤儿,姿色平常,衣着朴素,说起话来也不那么婉转曲折,而且,更让人头痛的是,她打小就反抗权威。勃朗特有意嘲讽摄政时代的高雅人士,当他们出现在罗切斯特的客厅时,她使他们成为装模作态的喜剧角色。“我在高雅人士中生活过一个时期,”她说,“跟他们在一起真是活受罪。”(第95 页)勃朗特出名后去伦敦访问,就自己在伦敦穿什么衣服合适而咨询于自己的出版商斯密斯先生,她在信中写道:“裁缝已将我需要的衣服做好了,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来为我参谋一下,给一些意见。我还是坚持将衣服做得非常朴素。”她要穿着那套简·爱式的服装去伦敦向高雅人士示威。
然而,这还不仅仅是审美观念的变化。摄政王刚死,格雷组建的辉格党自由派内阁就掌握了大权,取代托利党保守派。同年,反纨绔派杂志《弗雷泽》创刊。“乔治四世已死,一个新时代诞生了。”[27]布韦尔说。布韦尔原是一个写时髦小说的纨绔子,像卡莱尔、狄更斯、狄斯累利和萨克雷这几位纨绔子一样,对时代风气的变化有非常敏感的嗅觉,也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真实阶级身份──他们来自社会的中下层,靠自己的努力才获得如今的地位。这几位前纨绔子以《弗雷泽》为阵地,率先开始对纨绔子的挞伐。这意味着改革风气的来临。上台伊始,格雷内阁就致力于改革,清除托利党设置的种种特权障碍。1832 年颁布《改革法案》,扩大选举权(使部分城市的有产者获得了选举权),瓦解了摄政时代的贵族排外主义,1846 年又废除《谷物法》,代之以自由贸易政策,更为工商业松了绑。《简·爱》的写作正是在这一政治动荡的时期,而这本小说试图为十八世纪更为自信和进取的资产阶级精神恢复名誉,并支持资产阶级及其“伟大的尾巴”无产阶级的要求政治平等的运动。
可以看出,辉格党的社会基础不同于托利党,主要是城市工商业者以及满世界跑的殖民者。1833 年,《弗雷泽》宣布取得了对纨绔子的胜利。然而,使新风气成为新的时代精神的人物,是1837 年登基的维多利亚女王。1837 年6 月20 日清晨,坎英翰勋爵把她从梦中唤醒,禀告她老王刚刚去世、她从现在起是英国女王时,这位十八岁少女在当天的日记中踌躇满志地写道:
“我将尽力履行我对我的国家的责任。我很年轻,在许多方面没有什么经验,但我肯定,没有人比我有更强的意志和更强的愿望去做合适而正确的事。”[28]
她所说的“合适而正确的事”,在数年后很快证明是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或如她后来的首相狄斯雷利所说:“东方,是一个事业。”纨绔子或许有成为帝国主义者的才能,却没有这个兴趣,因为这些排外主义者迷恋于英国的乡村,顶多像蝴蝶一样在庄园附近优雅地飘飞一圈。显然,他们不是维多利亚女王所希望的那种理想英国男人,那种粗糙有力、野心勃勃的男人,那些工业家、生意人、传教士、殖民者和军人──他们才是使英国从摄政时代的文弱状态中重新振作起来的力量。能指望那些花好几个小时来整理自己的领结以便把它弄得像匆忙系上去的男人吗?
维多利亚女王加冕
还在少女时代,维多利亚就对充斥在宫廷的华而不实的纨绔子非常反感。的确,就像任何处在她这个年龄和她所属的上流社会圈子里的年轻小姐一样,她一度也迷恋于纨绔子的高雅风度,但她身边很快聚拢了一群辉格党人,他们一刻不停地向她灌输有关“英国的对外贸易的危机”、“君主对于国家的责任”、“神奇的机器和工业发明”等等的布道。她登基后,伦敦的纨绔子的日子更不好过了。多塞伯爵流亡到了巴黎,在那儿靠了他当初的崇拜者路易·波拿巴的提携,当上了第二帝国的艺术总监,把伦敦纨绔子风气带到了巴黎,使巴黎的资产阶级也患上了严重的贵族崇拜症,稍晚一点的巴尔扎克甚至说出了“三代才能培养出一个贵族”的蠢话。但维多利亚女王治下的英国已脱离了纨绔子时代。
维多利亚女王是一个非常有主见的年轻女子,这甚至体现在她对丈夫的选择上。她谢绝了英国的那些风流倜倘的公子哥儿的追求,与私订终生的日尔曼人亚尔培结为夫妻。亚尔培对工业和技术非常入迷,他宁可把时间花在观察机器的齿轮是否脱落上,也不愿与伦敦的一帮高雅的纨绔子在客厅的无聊的谈话中浪费光阴。再说,他的外国身份也使他在这个圈子里显得落落寡合。由于是女王的丈夫,不能干预政治,他就对糜费、混乱的宫廷家政进行了一番改革。这是他后来涉足政治改革的预演。维多利亚女王突然发现丈夫是一个具有各方面才干的人,于是在国家大政方面也经常听取他的意见。为维多利亚女王写传的里顿·斯特莱切说亚尔培在首相墨尔本爵爷退任后“变成了女王的秘书、她的亲信、她的心腹”,而在皮尔首相下台后“实际上已经变成了英国国王了”。[29]斯特莱切总想让人相信年轻的维多利亚女王背后肯定躲着一个高参,所以他就把亚尔培当作“影子内阁”来加以描绘。不过,亚尔培的确对女王有很大的影响力,尤其是当他们的婚姻越来越使女王幸福的时候。顺便说一句,亚尔培这个日尔曼人一直受到伦敦时髦人物的嘲笑和嫉恨,而他对待时髦人物的冷淡态度也深刻地影响了维多利亚。
年轻的女王敏锐地感到美国和德国这两个新兴工业国对英国古老霸主地位的威胁,她考虑的不是风雅,而是实力,是重新将停滞的英国带到世界帝国的位置。她有意恢复英国十八世纪那种体现在航海家和殖民者鲁宾逊·克鲁梭身上的有侵略性和扩张性的“男子汉气”。看一看勃朗特对罗切斯特的描绘,我们对这种理想男子就能获得一个大致印象:“体育家的身材”(第141 页)、“又圆又亮的鹰眼”(第275 页)及“像狮子或这一类的东西”(第441页),等等,不过,最多的还是“鹰”,总之,是突出其高远和有力,并把“力”看得比“美”更重要(第248 页:“你的严厉有一种超越美的力。”)。摄政时代的蝴蝶在维多利亚时代的鹰面前失去了魅力。粗野有力的中产阶级已经获得自信,为自己的形象加了冕。
维多利亚女王,John Hanson Walker 绘
此外,让纨绔子纷纷逃避的烟雾弥漫的工业城市也不再是可怕的地方,也具有了某种美学特征。简·爱说:
“我渴望到有生活、有活动的地方去。米尔柯特是艾河上的一个工业大城,它准是个热闹非凡的地方,这就更好,对我至少是一个彻底的改变。这并不是说我一味沉浸于对那林立的烟囱和浮云般的浓烟的幻想,而是,桑菲尔德也许离城太远了。”(第89 页)
烟囱和烟雾进入了工业时代的美学。看来,1847 年离摄政时代的确很远了。这种美学本质上是实用主义美学,意味着大量的工业产品和巨额的贸易顺差。当罗切斯特对简·爱说“瞧,算术是有用的”(第125 页)时,他触到了这个时代英格兰北部地区的工业主义及自由主义的核心,即可测定的数量概念,它既表现为工业家的效率和科学领域的实证主义,又表现为边沁所说的“尽可能多的人的尽可能大的快乐”。
边沁(1748-1832)
同样,“工作”这个被摄政时代贬低的词,在维多利亚时代重又获得了它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时的尊严。由于复兴的清教主义进一步把它纳入神学范畴,它甚至变成了“责任”或“天职”。我们在维多利亚女王的日记中看到过这个词,而它在《简·爱》中俯拾皆是。如果说《傲慢与偏见》描绘了世俗的逸乐,那么,《简·爱》就差不多是清教徒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在维多利亚时代的翻版,只不过“天路”变成了通向“东方”的海路,而朝圣者变成了海外传教士和殖民者。勃朗特这个圣公会牧师之女不仅是《天路历程》的热情读者,并在《简·爱》中对它多处加以引用,而且,《简·爱》的精神也是清教主义的,尽管它试图与禁欲主义保持一定距离(第372 页)。它的画面中到处晃动着《圣经》里的意象和面孔,如“桑菲尔德”(Thornfield,即“荆棘地”)、“冰”与“火”(《启示录》)、圣约翰等。甚至,简·爱从桑菲尔德出走,冒着冷雨,忍饥挨饿,在泥泞路上跋涉三天两夜,圣约翰在天职的召唤下,历经海上颠簸,热切地到遥远而酷热的印度传教,最终死在那儿,这些,都象征性地再现了《出埃及记》里的犹太人或《天路历程》里的朝圣者的经历。一方面是去远方的冲动,另一方面是清教徒的天职,而把两者结合起来,去远方就变成了天职。
Daniel Defoe. Robinson Crusoe
简·爱对待工作的态度充满了清教徒般的热忱。勃朗特最喜欢读的作品之一,是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在她1842 年7 月所写的一篇题为《皮埃尔·里士满的肖像描写》的习作中,她以雄浑的文笔写道:
“不时地,生活中的人要被用来当作大变革中黑色的或政治的工具……有时,这是一个热情的教徒,就如马奥梅或皮埃尔·里士满,用思想的杠杆支撑起所有的民族,将他们连根拔起,移植到新环境中,使欧洲的居民移向亚洲。”[30]
勃朗特很少谈到钱(这和奥斯丁正好相反),这给人一种印象,仿佛她对“东方”的兴趣只是宗教上的,即同一篇习作中所说的“感化东方那些萎靡不振的国家”。她写这篇习作时,正是《南京条约》(1842 年8 月)签订的前夕,该条约为英国带来了二千一百万银元的赔款,这还不算此前英军在进攻广州等地时沿途抢劫的七百三十多万银元。几千英军就为英国带来了如此巨额的财富,并在遥远的中国沿海撕开了英国鸦片贩子费尽心机也没能撕开的贸易缺口,足以让英国政府再次伺机进行这样的“起因就不公正而且对英国极不光彩”的远征。引号中的话是威廉·格莱斯顿在议会中反对鸦片战争而说的,但反对的声音那么少,完全淹没在议会里吵吵嚷嚷的要求重新开战的声浪中。当英国资产阶级的男女蜂拥到英国的码头去欢迎凯旋的皇家海军时,爱国主义的令人晕眩的冲动使他们装作不知道这一切均得自于鸦片和掠夺,何况,英国的法学家和外交家早已将这场战争合理地解释为对不讲贸易规则的“野蛮人”的战争。英国人非常气愤地得知,这些傲慢无礼的东方野蛮人居然没收并销毁了英国的“财产”,并称呼英国人为“英夷”(经由在华传教士的再次翻译,这个词由最初的“外国人”变成了“野蛮人”),倒好像鸦片这种“财产”在英国本土可以合法拥有,倒好像英国人从来不把东方民族称为野蛮人。
海外视野如此开阔的勃朗特居然没有一句提到“鸦片”,就像当时的英国报纸很少谈到它一样。“维多利亚时代人”(Victorians)这个后来的称呼,暗含了“伪善”的词语,这至少在英国对东方的关系中是恰如其分的。但爱国主义使这一切显得正当。勃朗特也是一个按1842 年的精神所定义的“爱国者”。在她的书信和作品中,“国家”一词出现的频率堪比奥斯丁笔下的“上流社会”,而她笔下的“国家”和日渐萎缩的“上流社会”不同,是一个只有一个权力中心而其边界却可以随着英国的战舰和货船无限延伸的世界帝国。
《简·爱》版画插图,Firtz Eichenberg制作
维多利亚时代复兴了英国十八世纪资产阶级的清教工作伦理和政治自由主义,但清教工作伦理很快就被金融投机和海外冒险及其带来的一夜暴富的热烈幻想所瓦解,资产阶级的发家致富的观念像军号一样回荡于英国社会,而政治自由主义则在英国国内取得长足进展时,英国在对外关系中却一直奉行着一种唯利是图的利益至上主义。此时的卡莱尔突然感到一头从物质欲望中释放出来的巨兽正在碾碎一切心灵的、道德的、正义的东西,他一方面求助于他心目中的“英雄”来对抗这头怪兽(《英雄和英雄崇拜》,1841),说它精神平庸、道德可疑,因此接近当时的牛津天主教复兴运动对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批评,另一方面又试图向这头怪兽灌输一些宗教精神以驯服它,说一切真正的工作都是宗教(《过去与现在》,1843),这又使他的苏格兰式的加尔文主义接近十七、八世纪英格兰资产阶级关于清教工作伦理的表述。
对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和机器文明的抵抗,在伦敦纨绔子当初的母校之一牛津形成了一场运动。1833 年到1845 年间,以亨利·纽曼博士为灵魂人物,以牛津为中心,一些知名人士展开了一场范围有限的被称为“牛津运动”的天主教复兴运动,他们在天主教中发现了可以用得上的武器。阶级意识非常敏感的阿诺德从牛津运动中看出了它的反资产阶级的政治动机,他后来说,牛津运动滋养了“对美和文雅的渴望”,显露出“对中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僵硬和粗俗的强烈厌恶”,并“使中产阶级清教教义的丑恶怪诞纤毫毕现”。[31]牛津运动的反对者在政治上也十分敏感,他们看出这些一天到晚把“美和文雅”挂在嘴边的牛津人是想通过这场具有天主教色彩的运动来恢复贵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专横领导,他们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精神的最阴险的敌人,是“加尔文主义者”[32]。
约翰·亨利·纽曼(John Henry Newman, 1801-1890)
新教与天主教自十五、六世纪以来的持续不段的斗争在维多利亚时代中期的激化,不仅与英国资产阶级对自己的形象的重新表述的努力有关,还因为维多利亚时代所激发的爱国之情使众多英国人不能忍受罗马天主教教会对于英国人的精神的控制。勃朗特的爱尔兰血统也未能使她对纽曼博士的天主教运动有丝毫的同情,她是反对天主教复兴运动的。1842 年,也就是牛津运动处于顶峰的时刻,时在布鲁塞尔跟随埃热先生学习写作的勃朗特在一封信中谈到了英国的许多新教徒纷纷改信天主教,写道:“对于那些经不起诱惑的信天主教的新教徒,他们应该过海去欧洲大陆,参加一个时期的弥撒;仔细观察可笑的仪式,以及教父们的愚蠢、贪婪的嘴脸。然后,如果他们仍然认为天主教不是一种最虚伪、幼稚的宗教,那么就让他们去信天主教吧。”[33]她没有提到英国的新教徒们此时正在把整船整船的鸦片从东印度公司经营下的印度贩运到中国,而英国政府却严厉禁止哪怕一箱鸦片流入英国,除非用于医疗目的。她对世界的热情是一个宗教和财富的征服者的热情。有意思的是,在1858 年11 月签订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中,“洋药”(drug)这个委婉的词取代了它在1842 年《南京条约》中的本名“鸦片”,倒好像仁慈的英国政府突然开始关心起中国人的健康,而强迫他们服用“洋药”。实际上,自1843 年起,英国的一些政治家就想使对华鸦片贸易合法化,如帕尔默斯顿爵士指示派驻中国的代表“采取举措,使中国政府准许鸦片作为一种合法贸易商品进入中国”[34]。以“洋药”取代“鸦片”,正是他们试图将非法的鸦片贸易合法化时进行的词语替换。难怪勃朗特以为去东方的英国新教徒都是些圣人,如她笔下的圣约翰。
轰轰烈烈一时的“牛津运动”最终证明自己不过是贵族文化的一曲哀凄的挽歌,它和维多利亚时期的强调实利的精神格格不入,遭到资产阶级实利主义者们的迎头痛击,在1845年左右分崩离析、一蹶不振了。牛津的阿诺德于1869 年发表《文化与无政府状态》,对“牛津运动”的失败扼腕叹息:“看一看约30 年前那场震憾牛津、波及其心脏的伟大运动的历程吧!它针对的东西,一言以蔽之,是‘自由主义’。这一点,凡是读过纽曼博士《自辩书》的人都看得出来。自由主义甚嚣尘上;它是受命前来经营时务的力量;它应和时求,不可避免,自然广为流行。牛津运动于是分崩离析,落了个败局。”[35]贵族文化已经不能像伦敦纨绔子时代那样进行专横的统治,它退守到了防御战阶段,并指望“赢得人心”。动物性终于战胜了植物性。纹丝不动的大理石雕像变成了一手执十字架、一手持火枪的殖民者。
马修·阿诺德《文化与无政府状态》(韩敏中 译)
不管“东方”在简·爱的想象中激起多少诗意和色欲的想象,它主要是一个异教徒的东方,有时是一个作为市场的东方,而英国传教士和殖民者有责任去那儿完成使命,像圣约翰所说:“去扩大主的王国,为十字旗赢得胜利。”(第380 页)这句话在英国殖民者那里的世俗版是:去扩大女王的帝国,为米字旗赢得胜利。圣约翰又说:“上帝给我一个使命;如果我把它带到远方并很好地完成,就必须有技巧和力量,勇气和雄辩,这些是军人、政客、演说家的素质,全集中在一个好传教士身上。”(第366 页)。勃朗特在幼年时曾经常与姐妹们在桌子上摆弄绘着士兵、殖民者和传教士形象的木偶玩具,幻想在东方异教世界里创造出种种丰功伟绩(获得爱情和财富、征服异教徒),现在,这些早年的木偶形象全都集中在圣约翰这个人物身上了。勃朗特写道:“他坚定、忠实、虔诚,精力充沛,激情洋溢,满怀真理,为他的人类同类而工作:为他们扫除进步路上的障碍,像巨人一样斫去挡在路上的教义、种族偏见。他或许是严厉的,苛刻的,野心勃勃的,但是,他的严厉,是武士‘伟心’的严厉,保护着朝圣者免受亚波里昂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的苛刻,当基督说‘跟从我的人,都得抛弃自己,背上十字架,来跟从我’时,他唯斯言是听;他的野心,是殉道者的野心,想在那些从尘世获救的人们中获得第一排的一个位置,他们毫无瑕疵地站在上帝宝座前,共享耶酥最终胜利的荣光;他们是被召唤的人,被选中的人,忠诚的人。”(第457 页。随便提一句,武士“伟心”和亚波里昂都是班扬《天路历程》中的人物)简·爱只因为依恋罗切斯特的怀抱才没有跟从圣约翰去东方,可她并不缺乏这种热情:“我愿意作为他的助手或同志,与他一起漂洋过海,一起在东方的烈日下、亚洲的沙漠里辛勤工作。”(第412 页)。
这些话,对那些成群结队去东方发财的英国人来说,简直是出发前的宗教布道。在离开罗切斯特后,一贫如洗的简·爱突然得到了一笔两万英镑的遗产,它来自她的一个叔叔,一个在马德拉群岛可能从事酒类贸易的英国商人(小说并没有明白交待钱的来路,但这谨慎的一笔却意味深长,因为那个时候的英国人大多不会自寻烦恼地去追问自己或他人的每一笔来自海外的钱是否有一个道德的来源)。这可是一大笔钱,想一想吧,简·爱在罗切斯特家当家庭教师的年薪才30 镑(这并不低)。当圣约翰将这笔钱转交给她时,对她说:“你现在有钱了。”(第386 页)这笔遗产像机械降神一样,在简·爱最需要钱的时候出现在她眼前,情节虽然有点离奇突兀,但从当时英国的海外掠夺和合法与不合法的海外贸易来说,却有逻辑联系。一个从零开始的普通英国人,如果他在英国国内工作,是不可能赚到这么多钱的,但如果他去海外发展,则是一个能够快速致富的途径。得自海外和殖民地的巨额财富,既解决了英国各行各业所需的资金问题,又使更多的英国人产生了出国淘金的诱惑,缓解了国内的失业危机。简·爱的个人奋斗,最终以不劳而获的一笔海外遗产而告终,这对勃朗特试图赋予简·爱这个角色的“个人奋斗”、“经济独立”、“平等”等诸种美德来说,不啻一个败笔,但它却像一个裂口,透露出维多利亚时代自四十年代后期开始英国经济形态的结构性变化及其对道德的深刻影响,那就是英国的对外贸易的极度扩张以及由此引起的获利方式的改变为无数英国人带来了一夜暴富的梦想。
6
简·爱最终没有成为殖民地的传教士,而成了国内的宪章主义者。这两者并不矛盾。与反《谷物法》联盟一样,宪章运动的发源地也在英格兰北部的工业地区。我们知道,勃朗特的家乡约克郡正在这一带。《简·爱》第130 页隐约提到一天夜里,罗切斯特“要去米尔柯特参加一次公共会议”(显然,这是宪章主义者的秘密会议);第272 页,简·爱对罗切斯特说:“我将收拾行装,出门去给受奴役的人们宣讲自由……除非你签署一个宪章,君主所能签署的最自由的宪章,否则……”第368 页提到在谢菲尔德发生骚乱后,一个步兵团驻扎到该地(显然,这场骚乱是因宪章主义者的请愿活动遭警察和军队的阻止而引发的)。难怪托利党评论家在《每季评论》上对《简·爱》发表评论说,正是滋养了宪章运动的那同一种思潮孕育了这部作品。其实,简·爱从罗切斯特身边出走后的那段经历,也是一个宪章主义者的经历。她在一所为贫苦女孩子设立的乡村学校担任教师。“我不能忘记,这些衣着粗陋的小农民,是用与名门望族后裔一样的血肉组成的;她们心中,与出身最好的人的心中一样,埋藏着天然的美德、优雅、聪明和仁慈感情的胚芽。我的责任是培育这些胚芽;我在履行这个职责时,肯定会发现乐趣。”(第363 页)如果说简·爱在宗教上显示出一种清教主义的热忱的话,那这里就显示出一种对平等的热忱。但这个“平等”在范围上是有限的,不能无偿馈赠给东方的“野蛮人”。
平等观念,使简·爱一度离开了罗切斯特,并在成为与他平等的人后,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也使英格兰北部的工商业者和工人于1838 年发动宪章运动,要求普选权,使每个成年男子享有一人一票的权力(1867 年议会颁布第二个《改革法案》,使部分城市的工人获得选举权,而英国妇女到1918 年才获得选举权)。宪章运动的参加者主要是北部工人,它的精神后来孕育了1848 年革命以及1893 年工党的建立,而它最大的受益者是辉格党(1831年托利党获得保守党的名称,而辉格党也从此被称为自由党)的北部工商业者,他们被推上政治舞台,为工业和自由贸易松了绑。难怪恩格斯在1871 年说,在将近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内,英国工人阶级甘心充当“伟大的”自由党的尾巴。
《简·爱》版画插图,Fritz Eichenberg制作
英国工人阶级之所以在很长时间里充当着资产阶级自由党的跟班,不仅因为资产阶级将自己的政治要求表述为一种普遍的要求,对政治上无权的工人阶级具有强大诱惑力,还因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家向他们指出了一条更容易致富的路,那就是跟随英帝国的舰队到海外去掠夺,去殖民,去扩充市场。这样,那些因摄政时代的贸易保护主义而导致的大量游手好闲并对秩序构成危险的失业者,终于有了一个去处,而他们在每次凯旋时,背上总有一个鼓鼓囊囊的行军包。摄政时代的纨绔子提倡的“植物性”只会妨碍英国的工商业和海外贸易的发展,但维多利亚时代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家却重新为“动物性”赋予了一种崇高的宗教色彩,使英国人的目光掠过英伦三岛,穿过重洋,远远落在亚洲大陆上,那里还存在一个庞大的尚未被殖民的停滞的老帝国,而且拥有大量的对英国的海外贸易来说至关重要的硬通货──白银。
摄政时代的布鲁梅尔设计的那款为显示贵族的高雅的纨绔子服装,成了维多利亚时代的资产阶级的整齐划一的制服,他们穿着这套黑色的行头,脚步匆忙地出入伦敦的公事房和交易所,或远赴殖民地,俨然一支为财富和不义之财而奔走的军队。1800 年,英国对华鸦片贩运量为四千多箱,到1838 年,也就是维多利亚登基的次年,激增至二万多箱。不久,年轻的女王陛下又因为虎门销烟的事件而对华开战,割取了香港这个通向中国腹地的跳板,使英国的工业品以及英国人在印度种植加工的鸦片得以源源不断流入中国。正是维多利亚女王使英国的势力从南亚次大陆的印度进一步向东亚的中国延伸,形成了一个日不落的英帝国。大量的白银,为英国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提供了强悍的金融支持,到1851 年5 月伦敦万国博览会举办之际,女王治下的英帝国可以向全世界炫耀它的面积、财富、胆量、技术发明和想象力了。
万国博览会的水晶宫
维多利亚女王亲自为博览会执开幕礼,而整个博览会的宏大而现代的设计方案出自她的丈夫亚尔培。博览会一开始便大获成功。几天后,女王在一封信中表示了她对亚培尔的敬仰,说开幕日是“我们历史上最伟大的日子,最美丽最堂皇最惊心动魄的空前大观,我心爱的亚培尔的成功”。[36]博览会上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座用玻璃搭建成的“水晶宫”,它成了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资产阶级辉煌的顶峰的标志。在这个举国为工商业、殖民地、海外贸易和水晶宫发狂的时代,纨绔子再也难以找到感觉了。帝国鹰振翅而起,高飞在日不落帝国广袤的海洋和陆地上。
在新一代更为雄心勃勃的资产阶级前(如年轻的圣约翰),罗切斯特显得有些过时了。他只能算是一只折翅于乡间的帝国鹰,正如他的创造者勃朗特能够欣赏烟囱和烟雾却难以发现现代建筑之美一样。她于万国博览会开幕后一个月来到伦敦,参观了水晶宫,但她对水晶宫的观感,说明她来自一个尚处于工业化阶段的地区,而不是一个人声鼎沸的繁荣的商贸区,但伦敦的新精神正体现为“世界之都”的商业,其在建筑上的表现则是玻璃的大量使用,以便在一种晶莹剔透的场景中展示来自世界各国的琳琅满目的商品,这样,你即便在玻璃窗的外边走过而且兜里只有一便士,你也似乎行走在伸手可及的财富的边缘,它与你之间仅隔着一层薄且透明的墙,而你若想真的拥有它,就得先绕道去工厂、证券和股票交易所或者──更远一点──海外殖民地。
“水晶宫”的设计者曾经设计过一个巨大的玻璃花房,而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希望他像展示鲜花一样展示来自世界各国的商品。财富成了维多利亚时代供奉在玻璃神龛里的偶像。当日后豪斯曼男爵为路易·波拿巴治下的巴黎设计拱廊街时,他也感到玻璃和商业之间的紧密联系。但更强调工作而不是消费的勃朗特更喜欢结实的石头一类的东西。她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中写道:
“星期五,我去了水晶宫。那是个奇迹,它的景象令人浮想联翩迷惑不解。这既是一座魔鬼宫殿,又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但我对它没有大兴趣,我还是较喜欢听报告。”[37]
向上滑动阅览注释
[1] Virginia Woolf, A Room of One’s Own, London, The Hogarth Press,1931, p.97.
[2] Virginia Woolf, A Room of One’s Own, p.99.
[3] F.M.L. Thompson, The Rise of Respectable Society: A Social History of Victorian Britain, 1830-1900,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8, p.95.
[4] F.M.L. Thompson, The Rise of Respectable Society, p.52.
[5] Harvey J. Graff, The Legacies of Literacy, Bloomington and Indianapolis,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7,p.320.
[6] F.M.L. Thompson, The Rise of Respectable Society, pp.60-70.
[7] E.J. Hobsbawm, The Age of Revolution:1789-1848, New York,New American Library,1962, p.321.
[8] Harvey J. Graff, The Legacies of Literacy, p.324.
[9] Ellen Moers, Literary Women, New York,Doubleday & Company,Inc.,1976, p.21.
[10] Nancy Armstrong, Desire and Domestic Fiction: A Political History of the Novel,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p.7.
[11] Ian Watt,The Rise of the Novel,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57,p.57.
[12] 皮特·盖伊描绘过英国1822 年左右两对男女的恋爱,甚至到订婚阶段,他们都不曾有过任何越轨行为。盖伊依据的材料是当事人的日记和书信,有足够的可信度(详见Peter Gay, The Bourgeois Experience,Vol.2: The Tender Passion,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3-42)。
[13] 参阅Peter Gay,The Bourgeois Experience,Vol.1: Education of the Senses,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 其《一份色情记录》一章对1879 年一个名叫马贝尔·鲁米斯的美国中产阶级女子婚前和婚后的秘密日记作了详细解读。
[14] F.A.Sutherland,Victorian Novelists & Publishers,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6, p.11.
[15] Jane Austen, Pride and Prejudice, New York, The World Publishing Company, 1946, p.11. 以下引自该书的引文只在文内标注页码,不另作注。
[16] 爱德华·傅克斯《欧洲风化史:资产阶级时代》,赵永穆等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年,第161-163
页。
[17] Ellen Moers,The Dandy:Brummell to Beerbohm, New York, the Viking Press, 1960, p.42.
[18] Antonio Gramsci, Prison Notebooks, Volume I,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53.
[19] 谢·卡拉-穆尔扎《论意识控制》,徐昌翰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年,第78-79 页。
[20] Ellen Moers,The Dandy:Brummell to Beerbohm, p.18.
[21] E.J. Hobsbawm, Industry and Empire,London, Penguin Books, 1990,p.80.
[22] E.J. Hobsbawm, Industry and Empire, p.83.
[23] F.R. Leavis, The Great Tradition,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63, p.7.
[24] Nancy Armstrong, Desire and Domestic Fiction: A Political History of the Novel, p.42.
[25] Charlotte Bronte, Letters to W. Smith Williams in 1859, included in T.J. Wise and J.A.Symington, eds., The Brontes: Their Friendships, Lives and Correspondence,vol.3,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2, p.99.
[26] Charlotte Bronte, Jane Eyre,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0,p.110. 以下引自该书的译文只在文内标注页码,不另作注。
[27] Ellen Moers,The Dandy:Brummell to Beerbohm, pp.184-185.
[28] Gordon S. Haight, ed., The Portable Victorian Reader, London,Penguin Books, 1988, p.20.
[29] 里顿·斯特莱切《维多利亚女王传》,卞之琳译,商务印书馆,2005 年,第116 页。
[30] 盖斯凯尔夫人《夏洛蒂·勃朗特传》,张淑荣等译,团结出版社,2000 年,第184 页。
[31] Matthew Arnold, Culture and Anarchy, p.63.
[32] R.W. Church, The Oxford Movement, London, MacMillan and Co., Limited, 1922, p.13.
[33] 盖斯凯尔夫人《夏洛蒂·勃朗特传》,第189 页。
[34] W.W.Willoughby, Opium as a International Problem: The Geneva Conferences,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Press, 1925, p.11.
[35] Matthew Arnold, Culture and Anarchy, p.62.
[36] 里顿·斯特莱切《维多利亚女王传》,卞之琳译,商务印书馆,2005 年,第123 页。
[37] 盖斯凯尔夫人《夏洛蒂·勃朗特传》,第414 页。
作者简介
程巍,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外国文学评论》常务副主编。发表论文《反浪漫主义:盖斯凯尔夫人如何描写哈沃斯村》《夏洛蒂·勃朗特:鸦片、“东方”与1851年伦敦博览会》《辜鸿铭在英国公使馆的“身份”考》《胡适与“层累造成”的文学革命史》等,专著有《中产阶级的孩子们:60年代与文化领导权》《否定性思维:马尔库塞思想研究》《泰坦尼克号上的“中国佬”:种族主义想象力》等,译著有《疾病的隐喻》《反对阐释》等。
延伸阅读
《中产阶级的孩子们:60年代与文化领导权》
程巍 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6月
ISBN: 9787108024589
《泰坦尼克号上的“中国佬”:种族主义想象力》
程巍 著
漓江出版社,2013年11月
ISBN:9787540766610
《否定性思维:马尔库塞思想研究》
程巍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
ISBN:978730104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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