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萨行论》生西法师笔录*第17课-01
《入行论》第17课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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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寂天菩萨
本文作者:生西法师
我们继续学习寂天菩萨所造的《入菩萨行论》。《入菩萨行论》是宣讲凡夫如何经由发菩提心修菩萨道,从而获得殊胜觉悟,再去利益众生的殊胜方法。第一品我们学习了菩提心的利益,知道菩提心具有超胜世间的巨大功德,已经在我们的相续中引发了生起菩提心的强烈愿望。
下面我们开始宣讲修持菩提心的次第。前面对受戒的所依、受戒的方法做了介绍,现在讲第二个问题——护戒方法。上节课依照《菩萨地论》宣讲了四种他胜罪,依照《虚空藏经》的学处宣讲了十四条或者十八条菩萨戒律,今天学习接下来的内容。
〖《密意庄严论》中所说的这十八条可以归纳在《菩萨地论》所说的四条当中。〗在《密意庄严论》中把《虚空藏经》中宣讲的十八条归摄在四条当中,其实不论是十八条还是四条,只是开合不同,展开宣说为十八条,归摄而言安立为四条[1]。
比如:第一条“依贪心而自赞毁他”在十八条中宣讲为“宣扬自功德,为利养恭敬,以语诋毁他”;第二条“吝惜布施财与法”也包括对众生不宣讲正法或依悭吝心不愿布施众生;第三条“对众生起嗔恚心,他人忏悔不予接受”,与十八条不一定能一一对应,但意义还是有相应之处:如具有嗔恚心,就会舍弃众生、毁坏城市、让比丘还俗或盗夺三宝财都可归摄其中;第四条“颠倒妄说法”归摄了诸如对未修心众宣讲空性,令守持大乘者退持大乘,守持小乘戒律者舍弃别解脱戒,以及诋毁小乘法非佛所说等内容。
十八条和四条两者的内容并无冲突,只是传承不一样。一个是广大行派无著菩萨的传承,另一个是甚深见派龙树菩萨的传承。不同传承随顺不同众生的根性而安立,因为众生根性不同的缘故,有的可以被广大行派的戒律所调化,有的能被甚深见派的戒律所化,所以分成这两大类是有必要的。
〖概括而言,一般菩萨戒有断除所断的严禁恶行戒、行持六度的摄集善法戒以及唯一利益众生的饶益有情戒三戒中。〗所有菩萨戒律都可以包含在三聚戒当中:
第一、“断除所断的严禁恶行戒”。指要断除一切与修持菩萨道相违的所有身、语、意恶行。
大乘严禁恶行戒的标准很高。有些在世间不算恶行的行为,在小乘中就是恶行。如:世间人认可杀人肯定是恶行,必然受到法律的惩治,如果杀条鱼,就几乎没有人认为是恶行,但在小乘就属于恶行;又如以自私自利的心修持佛法,或者发了菩提心又退失菩提心,还没有退失其余的善法,这些行为在小乘不一定是恶行,但以大乘菩萨戒来衡量,首先要断除的就是自私自利的心,以自私心修行就是恶行;退失菩提心伤害了众生的利益,所以属于恶行。因此同样是严禁恶行戒,大乘的标准更严格,在界定恶行标准的时候远远超过小乘。
上师在讲记中讲到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总的来讲大小乘都是一样的,都要断除恶业修持善法,要调伏自己的心,这就是整个佛教的思想。但是在“诸恶莫作”方面标准有所不同。小乘有小乘的标准,大乘有大乘的标准,大乘的标准更为严格。在大乘中不能舍弃利益众生的心,必须要救度众生,如果生起了不想救度众生的心,就是很大的恶行,必须要断除。
“众善奉行”就是要修持所有六度的善根。小乘也修持六种善法,但在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为真正的六度,因为无法到达彼岸。大乘的六度因为有菩提心、空性慧等摄持的缘故,善法的标准更高。
“自净其意”在小乘主要是断除伤害众生的心,断除人我的执著,证悟部分空性,清净自心的垢染。在大乘还需要进一步断尽法执、习气。所以,同样的偈颂放在小乘、大乘当中解释时,含义完全不相同。
为什么说大乘佛法功德很大呢?从对严禁恶行戒的分析就可以看出,它的标准很严格,所以功德也很大。如在菩萨三聚戒中,严禁恶行戒不仅包括了现在我们认为不该做的恶行,还包括一些在小乘当中非常推崇的善法,因为这些善法以大乘的标准看,还没有真正完全断尽恶心,在大乘中还属于严禁之列。
第二、“行持六度的摄集善法戒”。菩萨应修持的善法全部归摄于六度中:如全知麦彭仁波切所著的《释迦佛广传》,就以六度分品讲述了佛陀因地行持善法的故事;《六度集经》也将佛陀因地修道的内容以六度归摄。佛陀通过修持六度圆满了资粮,我们也要通过行持六度的方式圆满资粮。
第三、“以及唯一利益众生饶益有情戒”。大乘的终极思想就是唯一利益众生,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目的:哪怕是自己修持善法、观修空性,实际上都是为了救度众生、利益众生。如果不是为了利益众生,菩萨不会修持这种善法。此处包括所有菩萨学处:所有恶行要断除,所有善法要修持,其目标或动机唯一是为了利益众生。如果我们严格遵照上述要求去修持,相续中一定会很快生起殊胜的菩萨功德。
〖略而言之,菩萨的学处就是要断除有害自他的一切因素,脚踏实地利己利他。〗如何归摄菩萨的学处[2]呢?我们需要断除的是有害自他的一切因素,主要是恶心、恶行和自私自利的作意。因其有害于自他,所以必须首先根除,然后才能脚踏实地利己利他。菩萨的利己也是利他,利他就是利己。从不同的侧面、反体来看,利己、利他完全不同,但从本质上讲,菩萨修持菩提心到达了一定境界之后,利己和利他已经没有很严格的界限了,看起来利己的修法实际都是在利益众生,在利他中自利也顺便得以成办。倘若真正一心一意利他,自己的利益会不求自得,但如果一心一意利己,那么利他的功德将无法获得,也无法获得究竟的自利。这就是菩萨道的核心、关要和窍诀。这就是为什么在学习《入菩萨行论》时,必须要想方设法抛弃自私自利的发心和行为,一心一意培养利他观念的原因。我们应该把自心从利己的状态调整到利他的状态。利他观念的产生也要观待相续中的宿善深厚与否:宿善比较深厚,利他心比较容易产生;如果宿善比较薄弱,观修利他就会受到我执分别习气的阻挠。所以,要产生纯净的利他心还要付出很多努力。如果方法正确,加上精进祈祷上师三宝,内外因缘具足,自心就可以被改造为纯粹利他的菩提心。
〖成办利益的方式也是依照《菩萨戒二十颂》中所说:“无论于他抑或己,虽是痛苦凡有利,一切利乐皆当为,虽乐不利切莫行。”〗《菩萨戒二十颂》中讲:凡是对于自己或他人有利的行为,虽然暂时看起来有痛苦,但都应该去做。如在学习菩萨戒律的过程中,碰到难懂之处;在修学菩萨行时,看到佛法的标准和自己实际的心行差距很大;有时观修很长时间却没有什么觉受;有时看到菩萨戒和自己的职业有冲突,这些情况都会有痛苦。但我们要想到:修学是为了自他二利,我们暂时忍受这些痛苦,把自己的心调整到菩提心的高度,与菩提心完全一致,逐渐减少对自他有害的行为,慢慢就可以从痛苦走向安乐。
“虽乐不利切莫行”:虽然现在显现上很快乐,比如通过杀生赚了很多钱,通过放荡得到一些短暂的快乐,但以后都会有不利的后果,所以不应当做。同样,我们现在放逸不好好修行,对自他也不会有任何利益,所以要“切莫行”,这是一个总的原则。世间也有类似的情形,如果先过几年苦日子,以后能够幸福快乐,大家都愿意接受。相反,如果现在享乐,以后要过苦日子,谁都不会愿意。
西藏有一部修心的窍诀《开启修心门扉》,在这个论典中有一个故事:过去藏地有一对夫妻,妻子有一天试探性地问:“你是愿意选择喝三年的粥,以后过好日子,还是过三年好日子,以后永远喝粥?”丈夫想都没想就说:“我当然选择先喝三年粥,熬过三年喝粥的日子,以后我永远快乐,当然选这个。”同样的道理,我们现在的修学就属于喝三年粥的阶段。虽然在求学过程中,身心会感受到一些痛苦,但是如果坚持下去,求学圆满了,内心逐渐生起菩萨功德,以后会让自他都永远安乐。相反,倘若选择现在过三年好日子,以后永远喝粥,就相当于有些人通过各种非法或不正当的手段赚钱,虽然在显现上过上了好日子,但是因为没有符合于缘起规律,造下了以后永远受苦的因。作为有智慧的人,应该对这个问题认真思考之后做取舍。
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观察是否有堕罪:绝对没有堕罪;绝对有堕罪;堕罪的形象;非堕罪的形象。
第一类是绝对没有堕罪:〖也就是说,如果心存善意、行为善妙,则绝对没有堕罪;〗“心存善意”即发心非常善妙,是为了度化一切众生,或者是为了利益某个众生;“行为善妙”是符合业果的规律、符合善法、符合菩萨道的行为。心意好、行为好当然没有堕罪,这比较容易理解。
第二类:〖与之相反,心怀歹意、行为恶劣,可以肯定是堕罪;〗与前相反,如果怀着伤害别人的心,也做了伤害别人的行为,心恶、行为也恶,在菩萨戒当中肯定属于堕罪。
下面两类从表面上不是特别容易判断,一件事情是对还是错,有时很难抉择。但在法本中已经给出了指导意见,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标准反复衡量自己,仔细闻思这些教义并记在心中,处理事情的时候就能够正确取舍。
第三类:〖如果是好心好意,那么即使外表行为显得为非作歹,也只是堕罪的形象;〗“堕罪的形象”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指看起来好像是堕罪,但实际上不是堕罪。好心好意是指发了利他心。真正为了利益他人,即使表面形象与善业相悖,做了一些为非作歹的事情,但只是堕罪的形象,不是真正的堕罪——不但没罪,还有很大的功德。
经论中经常提到佛陀因地为大悲商主的公案:当时为了救护五百个商人免遭杀害,也为了使短矛黑人不要因杀死五百商人而长时间堕在地狱中,大悲商主发起了强烈的利他心、大悲心,毅然杀死了凶手。发的是利他心,表面的行为是杀人,此行为非但没有沾上过患,反而圆满了八万大劫的资粮。
我们要注意,有时表面上好心好意,实际上是自私自利。所以取舍行为要非常谨慎,不能以好心作为幌子,行持自私自利的事业,这样当然无法获得真正的功德,有可能成为真实的堕罪。在开许菩萨身三语四恶业方面,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做的,初学者最好不要行持非法的事情。如果不是很大的问题:比如为了救度众生说妄语;或者父母很吝啬,平时没有做什么功德,把他们的钱偷一点出来放生,这些情况不会有很恶劣的后果,可以开许。但是像大悲商主杀人反而圆满资粮的行为,不是随便一个初发心、具备相似菩提心的人就可以做的。
第四类:〖相反,如果居心不良,那么即使行为上显得多么道貌岸然,也是无堕的形象。〗反过来讲,即使表面上显得非常如理如法,如给别人传法、做善事,实际上居心不良,并没有利他心,就是一种无堕的形象:即表面上是善业,没有堕罪,但真实成了堕罪。在修菩萨行的过程中,外表的形象不是很重要,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心。如果居心不良,就好像树根有毒,其树枝、树叶等分支都会有毒。所以心不好,行为也被染污,当然只会是堕罪,死后有可能堕入恶趣之中。
庚三、还净方法
上师经常讲菩萨戒不同于别解脱戒律,尤其是出家人的别解脱戒律,犯别解脱戒如果有覆藏心,基本上就没有重受的机会了。如果犯了菩萨戒,还可以通过忏悔重新获得戒体,所以了知还净的方法很重要。如果自己不小心犯了戒,就不会惊慌失措,也不会破罐子破摔,认为反正破戒了,干脆就不学习、不修行了;或者如果其他道友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也不会犹如盲人想引导盲人一样无从着手。因为菩萨戒有还净的方法,只要我们好好学习掌握,是可以处理这些问题的。
佛法中具足所有的修行方法,关键就看我们学不学,如果认真学习就能够逐渐在见解和修行上趋于殊胜的行列;如果不学,就将一直愚痴下去。虽然顶着佛教徒的名称,实际上离真正佛教徒的标准还差得很远。以前一位大德这样讲过(我当时看到这位大德的教言,内心震动很大):一个佛教徒,如果不懂佛教的教义,那是一种耻辱!说自己是佛教徒,凭什么?如果对佛在经典中讲了什么,佛的教义是什么一无所知,那就是一种耻辱。所以我们既然已经选择了学佛这条路,就应该对佛教大小乘的主要思想有所了知。我们真的很幸运,上师发大悲心加持我们有了学习的机会:我们从一个一无所知的人,慢慢地知道了菩提心、菩萨戒的重要性,知道了很多修行方法,在学习过程中受益最大的还是我们自己。所以选择做一个佛教徒,必须要了知佛的教义,否则就是我们的耻辱。(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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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条根本罪:以贪欲心自赞毁他;以悭吝心不施财物、正法;对众生起嗔恚心、不接受忏悔;以愚痴心选择非法舍弃正法。
[2]学处有时是指戒律,有时是指菩萨应该修学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