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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专题 | 【社会史】“以火为政”:明清时期梧州城火政与区域社会的变迁

麦思杰 社会杂志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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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火为政”:明清时期梧州城火政与区域社会的变迁

本文作者:麦思杰,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商业史研究中心、人文与传播学院社会学系

原文刊于《社会》2018年第1期

摘 要:帝国时期,火政是城市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且往往与区域社会的变迁有着密切关系。明清时期,在西江流域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广西梧州城经历了从军事重镇到商业枢纽的转变,而这一过程被全息地投射到梧州城火政的演变上。本文以梧州城的火政为中心,通过探讨其演变的过程,重新理解明清时期西江流域社会的地方动乱、人口流动及商业贸易等重大问题。
序言

自韦伯(Weber,1964)以来,类型学一直是中国城市史研究的主要范式。这一范式试图在与西方城市比较的基础上,回答中国社会的“现代性”与“公共性”等问题。韦伯的思路在对后世研究产生重要影响的同时,亦遭到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与挑战。批评者认为这一思路带有强烈的“西方中心观”,对中国社会的内在结构缺乏深入了解。在芸芸批评者之中,施坚雅(Skinner,1977)的观点尤为重要。施氏在中国城市史研究中强调区域主义的研究取向,他认为,帝国时期中国社会的结构并非由官僚体系单方面塑造而成,而是官僚体系与区域市场体系两者相互作用与影响的结果,只有在充分了解两者关系的基础上,研究者才能准确把握城市的区域特性与内部结构。罗威廉(Rowe,1992)则通过汉口研究指出,由于区域贸易等因素的发展,汉口社会在18、19世纪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罗威廉试图证明的是,帝国晚期的中国城市内部存在非常重要的社会力量,这些变化对20世纪中国社会的变迁产生了深刻影响。

施坚雅与罗威廉的研究提醒我们,如何在区域的视野下对城市社会结构的变迁展开研究,是整体把握帝国时期城市社会的关键。区域社会的变迁必然引起城市区域地位与功能的改变,进而导致城市社会结构的变化。这一变化主要由两方面原因造成:其一,城市官僚体系的变化。城市区域地位的上升与下降往往会引起驻城国家官僚机构的调整。不同的官僚机构,因性质与功能的差异,对社会生活的介入与影响程度不尽相同。其二,人口的流动与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帝国时期,科举制度促进了士绅阶层的形成,区域贸易的发展造成人口流动,城镇出现庞大的商人群体。这些因素均在不同程度上导致城市功能与社会结构在区域变动的大背景下不断被重新定义与塑造。

关于区域与城市变迁的关系,许多学者会以公共事务为切入点展开研究。这一思路主要是借助公共生活了解权力关系的互动与构建过程,由此诠释城市社会结构的过程。火灾,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生活的重大威胁,故火政是城市公共生活的重要事务之一。以往关于火政的研究多将焦点集中于近现代的大城市,研究者希望借此了解近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现代性”等问题。与此相比,古代城市的火政研究则较为薄弱。事实上,火政在帝国时期的城市公共事务中一直有着相当重要的位置,它不仅是官员管理地方社会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精英获得权力、声望与地位的重要途径。在帝国时期,火政既包括具体的救灾事务,亦包括相关的宗教祭祀,后者的重要性丝毫不低于前者。当时人认为,火患多为天灾或神明之意,奉祀火神或水神等神明,祈求得到其庇佑,是防范火患的重要举措。因此,官员或地方精英往往会借助对火政宗教的操控来获得文化权力。但对于火政宗教的理解,不同的群体因文化传统的不同而不同,他们往往会以自身的文化去构建和诠释火政宗教,用以表达权力,区分彼此。因此,通过火政去研究区域与城市变迁之间的关系时,我们必须要注意到相关宗教构建背后的社会互动过程。罗威廉研究的薄弱之处,正是对宗教祭祀研究的欠缺。

本文希望以梧州城的火政宗教为例,讨论西江流域社会变迁与城市社会转型的关系。明清时期,华南区域社会先后经历了帝国版图扩张与贸易发展两个阶段。前者使得大量原先的“化外之民”逐步被整合到国家的权力体系之内,成为为王朝政府当差纳粮的编户齐民。此后,科举制度的推行、新兴乡绅阶层的出现导致土著社会的逐渐转型。从明代中后期开始,因长距离贸易的发展,区域内的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广东商民成为西江沿岸各大城市及墟市的重要力量。这两大因素使地处两广交界的梧州城发生重大社会转型,这一转型过程被全息式投射到梧州城的火政上。本文希望在细致梳理明清时期梧州城火政问题流变的基础上,对这一时段西江流域的社会变迁产生新的认识。

大藤峡“瑶乱”与梧州城官僚体系的变动

本文讨论的梧州城即现今梧州市的河东一带,明清时期为广西梧州府与苍梧县的衙署驻地。梧州城位于两广交界,为浔江、府江、西江三江汇集之处,大江环绕,背靠大山,城市空间较为狭小,在军事上属易守难攻之地。在漫长的帝国时期,梧州城一直是帝国维系南疆统治的政治、军事重镇。20世纪80年代以前,梧州城每岁火灾无常,为当地社会生活最严重的威胁之一。事实上,早在明嘉靖四十五年(1563年),苍梧道佥事林大春就注意到梧州城的火灾问题:

梧州为东南重镇,实两省冠裳之会,三军所出,四民聚焉。然其地僻在西鄙,非通都大郡。其俗尚简朴,无高堂华屋之观。盖自官府学宫之外,率多竹庐以蔽风雨。每间岁,旱烈辄焚烧,数百家俄顷而尽。居民常望见火熒熒从屋脊起,遂谓天灾,莫可幸免。巳复结竹,环居如故, 以为常岁。(汪森, 1999a:卷44)

林大春的寥寥数语勾勒了梧州城内社会生活的基本情况及其在华南区域格局中的地位。彼时梧州城虽为“东南重镇”,但“非通都大郡”,商业未兴。梧州城内火灾频繁的原因在于南方炎热的天气与当地居民结竹为居的生活方式。此外,林的文字揭示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信息,即当时梧州城的火灾不仅威胁到城内居民的日常生活,更关乎区域秩序的稳定。

上文所引出自林大春的《肇造全镇民居碑》,这是记录梧州城火灾最早的历史文献,而《明实录》中关于梧州城火灾最早的记录为万历五年(1577年)(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1418)。从上文所引材料中可以看出,梧州每岁火灾频发,并非嘉靖末年后才有。因此,我们需要追问的是:为何嘉靖末年之前的官方文献对梧州城火灾不做记录?至嘉靖末年,地方官员为何开始重视城内火灾?在此基础上,梧州城火政又是在怎样的区域背景下成为官员重点关注的地方事务的?

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不妨先了解嘉靖以前梧州城的基本情况。根据崇祯《梧州府志》记载,梧州城建于北宋开宝六年(973年),“周二里一百四十步,高二丈五尺,开四门”(谢君惠,2013:165)。宋皇祐年间,侬智高叛乱,波及两广,梧州城未能幸免,城墙毁于战火。北宋至和二年(1055年),王朝政府修复并拓宽梧州城墙(谢君惠,2013:167)。宋元时期,因帝国对岭南地区控制甚为薄弱,相关史料对梧州城的记载几为空白。

 明王朝建立后,帝国致力于开拓南疆,处于两广要冲之地的梧州城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而成为军事重镇。洪武初年,明政府在梧州设守御千户所。后西江流域各地瑶人“叛乱无常”,梧州城的驻军人数遂不断增加,城内空间日见拥挤。洪武十二年(1379年),明政府“复拓周八百六十丈为五门,有五楼。东曰正东,西曰西江,北曰大云,南曰南薰,西南曰德政门,覆以串楼一百九十间”(谢君惠,2013:233),是为梧州城在明代的第一次拓建。但在宣德之前,梧州的驻军单位仍只是千户所,说明它只是西江流域较为重要的驻军地点,而非最重要的军事重镇。同时,各种史料中并无梧州城社会情况的相关记载,这恰从反面说明,当时城内的人口构成以驻军与土著居民为主,并无发达的绅商阶层。

宣德年间,广西浔州府的大藤峡地区爆发大规模“瑶乱”,是为著名的“大藤峡瑶乱”。瑶人为华南地区的主要族群,广泛分布于群山之间,梧州上游、广西中部的的大藤峡地区即是瑶人一个重要的聚居地。瑶人“不入版籍”,“居徙无常,刀耕火种,不供赋役”(汪森,1999b:卷22),游离于国家权力体系之外。从洪武年间开始,西江上游左右江地区的土司不断以平息“瑶乱”为由,在明政府的支持下向东扩张,侵占瑶人地盘。明政府希望借助土司的军事力量,将瑶人纳入帝国版图之内。土司的东扩,最后导致了“大藤峡瑶乱”的爆发(麦思杰,2005;唐晓涛,2011)。大藤峡瑶人的持续“叛乱”,构成明代中前期梧州城发展的区域背景。

“瑶乱”始于明永乐年间,但彼时仍局限在浔州府境内。至宣德以后,“瑶乱”日趋严重,瑶人开始越出浔州府府境,流劫其他府县并波及广东。瑶人越境劫掠,使大藤峡“瑶乱”从地区性问题上升为区域性问题,并由此引发两广军事统帅不协调的问题。当其时,两广的军队系统各不相属,“事不一统”,导致“瑶乱”愈发难以平息。在此背景下,整顿两广军队系统,使其令出一门,成为王朝政府在华南地区改革军事制度的关键。改革的首要之务为选择要地御控两广,而居于两广接壤、三江交汇的梧州城正是明政府统摄两广军事的理想之地。“宣德二年,以都督山云克总兵镇苍梧”(谢君惠,2013:177)。朝廷开始在梧州城安置重臣以协调两广军事,梧州城的战略地位日显重要。“天顺六年(1462年),总督都御史叶盛请设帅府于梧州”(谢君惠,2013:179),希望借此强化对两广军事的统摄。叶盛在奏疏中如是论述在梧州城开府的必要性:

今臣等看得广西梧州府是两广交界地方,北抵增城,南抵交趾,程各半月,东抵广东省城,顺流而下,仅逾七日,最为紧要。中路控扼两广喉襟之地,流贼往来,必由梧州北南两江水面偷渡。因无将官重兵总制其间,又因先年原守广西地方贵州、湖广官军一万五千俱不赴调。旧守营堡,俱各废弃。以此不能守把,贼人肆志。

伏乞皇上特敕该部会议,合无于梧州立为帅府,挂印征蛮将军,总兵官镇守节制两省,会官专管军马盗贼事务,其两广各止设副总兵一员,广西柳、庆、浔、梧等处照旧设立左右参将二员,广东高、雷、廉州设右参将一员,肇庆、韶州设左参将一员,悉听镇守总兵官调度。如此庶得耳目一新,号令丕变,将权归一,地方行事才得尔我相和,  彼此相顾,实为经久便益。(汪森,1999a:卷5)

叶盛在梧州创立帅府以总督两广军务,力图通过统一两广兵权以控制“瑶乱”。帅府的职责相当于两广总兵,而原来的广东、广西总兵则变为副总兵。但此时“瑶乱”已到失控地步,来自大藤峡地区的瑶人更为频繁地流劫梧州及广东州县。

(天顺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大藤峡贼夜入梧州城。(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 7148)

(天顺八年三月甲戌)广西流贼入广东界,劫虏肇庆之新兴、阳江及雷、廉、高州等处吏民财畜,仍围困城池,经年未散。(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85)

(天顺八年夏四月癸未)广西流贼入广东石康县,杀乌家驿丞林安等,执海北课提举司提举邹贤、翁良等,并劫虏官民男妇四百二十余名口,劫去海北盐课提举司、石康盐仓、乌家、白石驿印四颗。(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95)

成化元年二月癸未巡按广西监御史方佑奏:“广西流贼攻劫梧州、郁林、博白等州府县,而郁林荼毒尤甚……而广东群寇亦越境流劫,人情危机之甚”(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311)。“瑶乱”的不断升级使梧州的军事战略地位变得更为重要。

成化元年(1465年),在大藤峡“瑶乱”严重威胁到明帝国在南疆统治的情况下,朝廷任命都御使韩雍为两广总督,率重兵平定两广“瑶乱”。韩雍很快取得了军事行动的胜利。“瑶乱”平定后,为巩固对两广地区的控制,“成化五年十一月,(朝廷)设总府于梧州府,总制两广地方”(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1414)。梧州由是成为总督府、总镇府、总兵府三府所在地。驻梧官僚机构及军队的大幅增加,导致城内空间更显拥挤。成化三年(1467年),韩雍为此扩建了梧州城,将城墙“增高一丈,造串楼五百九十六间,遍覆之,城下复设窝铺三十六间,宿军士守夜”(谢君惠,2013:233)。成化七年(1451年)三月,韩雍上奏朝廷,要求在城厢另辟地方以作驻军之用。

 “近诏立总府于广西梧州,然必宿以重兵,庶可威镇蛮獠。而梧州守御士卒止三百四十余人,乞移奉议卫官军驻梧州以守城池。又:梧州旧城三面距江,内包高山,不足以容士马,城东南有教场遗址平旷,欲别立城与梧州城联络相通,可以振军威而服蛮獠。”事下兵部议:“请令相度,其宜行之。”(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1732)

明宪宗同意了韩雍的请求,梧州城外的东南片遂成为驻军重地。开府之后,梧州城的驻军达到了万人以上(汪森,1999b:卷8)。如果再加上随军家属,相关人口估计达到了四五万人。上文已述,当时梧州城周长为860丈,换算面积约为750亩,即使加上城厢的空地,估计亦只有一千多亩。不难想象,四五万的军队人员及本地军民拥挤于如此狭小的空间,再加上房屋多用竹木建造,火灾隐患极大。

但在这一时期现存的各种文献里,我们并没有看到梧州城火灾的任何记载,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梧州城当时异常复杂的官僚体系。嘉靖末年之前,梧州城的主要功能在于应对西江“瑶乱”,实质上是一座军事型城市。此为梧州城与西江流域其他府城最大的区别。从成化初年至嘉靖末年,梧州城内除了梧州府府衙与苍梧县县衙外,还设有总督、总镇、总兵三府。总督府权位最重,苍梧知县则最为卑微。当其时,梧州城内商业并未发达,城内事务基本以军务为主。在这样的背景下,梧州城的大小事务在严格意义上并不属于地方官员的管辖范围,而是属于总督、总兵等高级武官权责范围内的军务。《苍梧军门总督志》对总兵的职责有如下记载:

总兵官镇守两广地方,于梧州府内驻扎,居中调度,操练军马,修理城池,防御贼寇,抚安人民。(应槚,1991:22)

由此可见,在这一时期,总兵除了操练军马外,还需负责城池修护、抚安人民等事务,而这些事务原本应属知府或知县的权责范围。在这样的行政构架下,需要梧州知府或苍梧知县处理的事务甚少,地方官员在梧州城的官僚体系中基本处于从属地位。同时,三府武官首先关注的是如何平定“瑶乱”,而非城内社会的稳定,梧州城只不过是其平定西江“瑶乱”的大本营。

因此,在嘉靖末年之前的各种史料中找不到有关梧州城火灾记载的原因就很容易理解了。在负责梧州城事务的武官眼中,城内火灾的重要性远低于大藤峡等地发生的“瑶乱”。当武官对“瑶乱”应接不暇之时,火政不可能成为其日常事务的重心。作为史料“制造者”的武官,自然亦不会将梧州城的火灾情况记录到档案、日记等文献之中。嘉靖末年以后,火灾始见于文献记载,正是大藤峡“瑶乱”平定以后华南区域格局及梧州城内官僚权力体系变动的结果。

明末官僚体系变动与梧州城火政事务的出现

嘉靖中后期,西江上游地区的“瑶乱”基本平定,但广东沿海地区的动乱却日趋严重。动乱地点的转移对梧州城内的官僚体系产生了重大影响,两广总督关注的重点不再是大藤峡地区的“山贼”,而是广东沿海地区的“海盗”。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两广总督移驻肇庆,但梧州城仍保留了总督府,故嘉万年间,两广总督分驻在梧州、肇庆两地。梧州总督府在广东地区的事务改由肇庆总督府负责。

在这样的背景下,梧州城的军事功能及战略地位大为下降,逐步从军事重镇转变为普通行政城市。这一转变改变了梧州城火灾问题的性质。火灾已不再是威胁驻军大本营安全的军事问题,而成为关乎地方社会稳定的行政问题。地方行政官员在社会事务中的职责日显重要。嘉靖四十四(1565年)、四十五年(1566年),梧州城连续两年发生重大火灾。其中,嘉靖四十五年的灾后重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梧州城火政转变的关键点。嘉靖四十五年火灾发生之时,两广总督吴桂芳正驻守肇庆。

是时, 吴公适以上命东征二源, 先移军于端州。(汪森,1999a:卷44)

火灾发生后,广西布政司与按察司上书吴桂芳,认为梧州城连续发生火灾乃地方官员失责所遭受的天谴。

嘉靖乙丑六月,城外火灾。其明年丙寅六月,又灾。于是藩臬二使者患之,因上书督抚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洪都吴公,自言奉职无状,弗能宣扬德美,致召天灾,殃及于民宇。民用惨戚,请与吏二千石而下,痛自修省,以回天谴。因发仓赈梧之被灾者,不胜惶恐待罪。(汪森,1999a:卷44)

广西布政司与按察司关于梧州城火灾为“天谴说”的言辞颇值得玩味。表面上,布政司与按察司是向吴桂芳请罪,认为火灾频发的根源在于行政官员“奉职无状”,因此梧州城内的地方官员“不胜惶恐待罪”。但更深层的,二司官员请罪言辞的背后实际上表达的是对高层武官疏忽梧州城事务的不满。对行政官员的责难,两广总督吴桂芳不得不做出回应。时身处广东的吴桂芳召集梧州父老论之曰:“然火之作,不在秋冬,而于盛夏,此非必皆天灾也,其居使之然也。”(汪森,1999a:卷44)吴桂芳认为,梧州城火灾并非天谴,居民“编竹为户”的生活方式才是火灾发生的根本原因。吴桂芳否定天谴的言辞,无疑是为自身开脱责任。但不管怎样,吴桂芳已经感受到了来自广西布政司、按察司的压力。随后,驻城官兵积极投入救灾事务当中。大参刘子兴、苍梧道佥事林大春先命城内外居民拆除竹庐,改易瓦房,同时又组织戍兵烧制砖瓦,供贫民易取。

其令民自今皆易竹庐为瓦屋,力不足者,官为赀给助之。能以义倡为,凡民先者旌之,有不如令者罚之,甚者籍其地而墟之。于是乃发窑戍千人,命中军监制砖瓦,凡累数十钜万,恣贫民所易取。令藩臬使者,以意行之。行之郡县五,阅月而镇城外内居民,无敢复为竹舍矣。(汪森,1999a:卷44)

可以看出,戍兵在此次灾后重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地方行政官员亦积极参与其中。林大春在《肇造全镇民居碑》中对此如是记载:

自太守而下,若同知柯文绍,通判陈绍文、潘仕云,推官李佐, 苍梧县知县海鹏, 则均之与有经理劝相之劳者。(汪森,1999a:卷44)

从林大春的表述可知,梧州府与苍梧县的地方官员在灾后重建中贡献甚多。嘉靖四十五年火灾的善后处理意味着梧州城社会公共事务的性质开始发生转变,逐渐从武官主导变为武官与地方行政官员共治,后者在城内社会生活中的角色日趋重要。这一转变的根本原因在于大藤峡“瑶乱”平定后梧州城军事战略地位的下降。对于此次改风易俗的效果我们并不应该过分高估,梧州城在万历以后仍火灾不断。但重要的是,火灾因地方行政官员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而开始被地方文献记载。

隆庆、万历以后,梧州城的军事战略地位进一步弱化,梧州城内驻军不断减少,行政官员在地方事务中的角色更显重要。万历末年以后,梧州城的火政完全由知府主导。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泰昌元年(1620年),梧州城连续两年发生重大火灾。《明实录》及崇祯《梧州府志》如是记载: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冬十月丁丑,广西巡抚林欲厦奏:“梧城火灾,延烧公署、官舍、楼亭二百九十余所,民居无数,死者四十四人,煨烬不辨者,不可胜计也。兼之亢旱为灾,啼饥满路,除另议赈灾外,乞留知府陈鉴免觐,以安孑遗。”(台湾 “中研院”史语所,1962:10884)

泰昌元年九月(1620),梧城大火。自西而东烧毁城外民庐八百余间,知府陈鉴、 同知陈熙韶各捐俸分恤之。(谢君惠,2013:226) 

从第一条材料可知,梧州城在万历末年同时遭受火灾与旱灾之害,时朝廷为赈灾而特地留任知府陈鉴。在明末梧州城的火政事务中,陈鉴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陈鉴认为,各种救灾制度的不完善是火灾每每为患的关键所在。

水火之灾,洋洋□楮,夫固有待修救欤!余概观梧属故无储蓄以备非常,一遇凶荒,冻馁流离,寄命无所。次则火政为先,一劳永逸,毋如易竹而陶,去木而堵之于垣。百堵皆作,虽则劬劳,其究安宅。(谢君惠,2013:228)

陈鉴认为火政之重有二,一是“易竹而陶”,二是“储蓄以备”。两者之中,储备为赈灾的重要手段。随后,陈鉴亲自捐俸禄置办义田,完善储备,以作赈灾之需。

余莅梧之冬,水西坊火,为赈其焦屋者,率菜色、鹑结、嫠居十七,怵然有感于衷,因徧索城内外不赡授衣者踰百,周之嫠独倍异哉?……余为冬计一衣,夏计一石,两庠青衿举火艰者,佐之虀粥,置田若而亩,岁籍其入,为可继冀渐拓之,以备水熯灾眚斯。(金鉷,1999:卷170)

陈鉴此举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标志着梧州府的官员彻底成为火政的主导者。在此基础上,梧州城首次出现为应对火灾而设立的储备系统。

 火政从无史料可考到救灾系统初具规模,折射的是梧州城官僚体系的变化。大藤峡“瑶乱”的平息与两广总督府的移设导致梧州城军事地位的下降,行政官员重新主导地方事务,火患由是成为备受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

明末梧州城的火政宗教

万历以后,地方官员对火政事务的主导,不仅表现在“易竹而陶”、“储蓄以备”等具体事务方面,还体现在对宗教祭祀、堪舆话语等文化要素的掌控与改造上。帝国时期,火政往往与宗教、堪舆有着密切关系,地方官员在处理火政问题时往往会求助于宗教、堪舆等超自然力量。但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地方官员会因国家制度与社会的变迁而对火政宗教有不同的理解。理解的差异导致了宗教、堪舆话语因应不同的历史场景而不断被重新表述。

万历以后,梧州城火政宗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冰井火山”话语表述的改变,二是真武庙的移址。我们首先了解“冰井火山”话语的改变。冰井在梧州城正东门外,火山位于城南隔江处,冰井与火山隔江相对。自唐以后,冰井、火山一直是地方官员与文人墨客笔下的梧州名胜。据后世文献记载,唐大历十三年(778年),容州经略使元结过梧州,在冰井题刻“火山无火、冰井无冰”一句(汪森,1999b:卷1)。该碑刻存留至明代。此句为对冰井、火山最早的描述。宋代的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一书中对冰井、火山亦多有留意:

梧州城东有方井二,冰泉清冽,非南方水泉比也,谓之冰井。其南隔江有火山,下有丙穴,嘉鱼生焉。元次山尝为梧州有“火山无火、冰井无冰”之句。(周去非,1999:卷10)

纵观唐宋文人墨客对“冰井火山”的表述,多为泛泛之谈,并没有赋予其更多的文化意涵,冰井、火山只是梧州城郊的风景名胜而已。但至有明一代,冰井、火山的文化意涵在官员与文人的笔下变得深刻丰富起来,如明末文人邝露在《赤雅》中就有如下描述:

火山,苍梧火山。传闻南武赵陀埋神剑于此。又云,下有宝珠,月星皦洁,冷光烛天,如峨眉落伽、南岳圣灯之状。其在泰山谓之仙灯,罗浮谓之珠灯,崇善白云洞谓之仸灯。隆安火焰泉,夏则有光,谓之龙灯,君山谓之蛟灯。予所见者多,不能尽述要之。道元云,火山似山,从地中出,谓之荧灯,其说似长对山为冰井寺。(邝露,1999:卷2)

在邝露的笔下,火山俨然已是南疆的风景名胜,甚至可与泰山、罗浮等地相提并论。同时,火山的传说还被增添上了赵佗埋剑的元素。由此可见,明代是梧州“冰井火山”传说发展的关键时期。但《赤雅》所展现的只是外地文人对梧州冰井、火山的理解,并不能揭示“冰井火山”话语与梧州城火政的关系。因此,我们仍需回到地方社会的脉络中理解明代“冰井火山”话语的文化意涵。

如前文所述,嘉靖末年之前,梧州城内事务由高级武官负责,故这一时段梧州的宗教系统亦由其掌控,武官为“冰井火山”话语的操控者。在历任高级武官中,以天顺年间的都御史叶盛与隆庆年间的两广总督张瀚对“冰井火山”着墨最多,但两人又因时代不同而侧重点有所不同。天顺六年(1462年),叶盛为平定大藤峡“瑶乱”而驻守梧州。在冰井与火山两者之间,叶盛对前者描述较多,其观点见于《漫泉亭记》:

苍梧当二广之冲,小大命吏往还京国,多道出其下。间为刻辞于亭,将使读公之文,求公之政,慕公之为人,有如公所谓:徐李与夫彼不徐李者,知感发而惩艾焉,则吾民庶几其有廖乎?是宜以漫泉名亭,盖又欲天下后世人皆知食人之力而居人之上,有公也。或曰:冰井以压郡火山,或又曰:双井泉高下异常,得异人言,分愈疾疫,兹固不足究已。(汪森,1999a:卷32)

可以看出,当地社会关于冰井有两个不同的说法,一是“冰井以压郡火山”,二是“分愈疾疫”。在当地文化中,冰井有防御火灾与治愈疾疫两大功能。显然,地方土民的传统与官员的理解截然不同。对于当地的说法,叶盛不置可否,他更愿意将冰井、漫泉亭与大明帝国的开疆拓土联系起来。两广总督对于地方传统的漠视,从另一侧面证明当时高级武官对城内社会状况的不甚重视。

隆庆年间,两广总督张瀚在“冰井火山”的理解上,对地方传统仍采取漠视态度。但与叶盛不同的是,张瀚开始强调“冰井火山”与科举制度的关系。在梧期间,张瀚将火山更名为冲霄山,并撰写了《冲霄山碑记》,兹摘抄部分如下:

苍梧镇城北枕大山,通星东耸,金石西峙,朝台南俯大江,江上诸峰从罗珠,又云南越王赵佗埋剑山,莫可考证。居民往往戒火十日,不雨闾阎,祈禳献赛,金鼓相闻。问之曰,火山相对,故多火灾,不禳疑有害,夫山以兴云注雨利润民物。故曰说万物者泽终,始有万物者。山奚不察,夫山本有利无害,而徒称名之惑也。今学宫坐对此山太近,余窃于斯有深意焉。改题其山曰冲霄。冲霄冲傍从水,霄上从雨,皆以制火且不失夜光之意,既以解愚氓之惑重为士人祝继……即灵钟秀孕,焯烁冲汉,不在珠剑,而在人才矣!(李百龄,2010:279)

从上引材料可知,当地民众认为梧州城因与火山隔江相对,故城内多有火灾发生。为防止火灾的发生,民众“戒火十日,不雨闾阎,祈禳献赛,金鼓相闻”。显然,梧州城内的土著居民有着自己的火政宗教传统,但这一宗教有着强烈的巫术色彩且不符合国家正统。张瀚对此严加否定,认为它只是“徒称名之惑也”。张瀚在碑文中强调,火山影响的是科举考试与人才选拔,因此更名为冲霄山,意在润泽一方,为朝廷选举贤才,而非出于火政之虑。值得注意的是,张瀚在否定地方传统的同时,又试图对其加以改造,展现出官员将地方文化纳入国家正统之中的努力。有意思的是,张瀚尝试与地方传统对话的举措被后人理解为接纳地方传统的开端:

冲霄山即火山……明总督张瀚因郡市多火, 更今名。(吴九龄,1961:62)

叶盛与张瀚的言行表明,以平定“瑶乱”为己任的高级武官与地方的火政宗教传统一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态度。但不同的是,后者注重对地方社会的教化。这一转变的原因在于,嘉靖、隆庆以后,“瑶乱”日渐平息,许多土民开始进入王朝版籍,成为编户齐民。在此背景下,两广总督开始注意到对土民的教化。

高级武官与当地以“冰井火山”话语为核心的火政宗教保持距离,并不意味着其对火政宗教漠不关心。有明一代,梧州城东郊的火神庙是官方祭祀系统中最重要的宗教活动场所。该庙位于城东郊的大校场(谢君惠,2013:296),而大校场就是韩雍开辟的驻军重地。火神庙位于军营,表明该庙与军队有着密切的关系。

随着地方行政官员对梧州城内事务的掌控,火神庙的地位大不如前。崇祯年间,知府谢君惠在《梧州府志》中就对火神庙颇为微词:

火神庙,在大校场。府城患火,祀火神者岂其听命于神乎?而不闻祝融之不煽□也。蕴火藏于水,先王之意徵也。(谢君惠,2013:297)

谢君惠认为,如果只是简单奉祀火神,无异听命于火神,此非火政宗教之本意。火政宗教的关键在于“蕴火藏于水”,以水神制约火神。谢君惠的言辞表明,地方行政官员与武官之间在火政宗教的理解上有着巨大差异。火政宗教的变化与梧州城官僚体系的变革相互呼应,折射了这一时期梧州城社会权力变迁的一个侧面。

万历之后,水神的地位不断上升,在官方的火政祭祀系统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天启元年,知府陈鉴将奉祀水神北帝的真武庙从西江北岸、城南江边移至火山之巅。

真武庙,在税课司前。万历六年建,以镇火山。天启元年,知府陈鉴复建火山之巅,守道鲁公廊之,以攘火也。(谢君惠,2013:296)

陈鉴此举不但折射出地方行政体系的变革,还包含着更为重要的社会信息。将火山看作火灾根源,乃地方土著居民的观念,陈鉴的做法表明地方官府在一定程度已经接纳了土著居民的文化,或者说,具有“巫术”传统的地方宗教开始成为国家正统的一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火山与真武是两个不同的宗教传统。众所周知,真武是西江下游、珠江三角洲的重要神明。真武在这一时期出现在官方的祭祀系统中,实为大量广东商民客居梧州的结果。这一变化表明,客居梧州的广东商民开始积极参与梧州的社会生活,并扮演着重要角色。

明代广东商民移居梧州城的原因有很多,而首要原因在于食盐贩运。明初大藤峡“瑶乱”爆发后,两广政府因连年征讨而财政窘迫,故不得不借助盐法的改革获得财政收入。嘉靖年间的著名学者黄佐曾对此总结道:

照得两广用兵,全仗盐利。而盐利之征,则出之于商,而不取之于灶。盖灶丁所办之盐,则专客商支额,别无额外征备。(金鉷,1999:卷101)

在明初的盐法制度中,广东食盐不能越境贩卖至广西。张江华(1997)的研究指出,明初广西大部分地区的食盐主要来自海北盐场,但由于南流江在宋代堵塞之后,海北盐场销往广西各地的食盐成本极高。在此背景下,成本低廉的广东私盐借西江水道的便利大量进入广西。开中制度的破坏,使海北提举司日渐衰落,引地不断缩小。在巨大财政压力之下,广东私盐得到了合法承认。依靠广东官员支持的两广总督不断鼓励广东盐商越境到广西鬻卖食盐,以使明政府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麦思杰,2008:125—132)。叶盛在《措置军饷疏》中言道:

查得两广紧要用兵去处,仓粮一时虽够支给,俱各不多……及访得各处客商中到广东盐课司引盐,为因行盐地方北止南雄,西止肇庆,俱系盐贱去处,难于发卖,往往违例通同无籍之徒寅夜载去梧州、南安等处发卖,积弊有年。但禁之则滞盐商,而利归奸贪之手; 不禁则有碍盐法, 而利归商贩之家。(叶盛,1999:卷10)

在新的盐法制度下,两广总督在梧州设置关卡,榷收盐税。梧州由是成为重要的食盐转运、销售地。食盐转运的兴盛导致了大量广东商民客居梧州。真武庙在移至火山顶前,修建于榷税司前,从侧面印证了真武庙与广东盐商间的密切关系。

此外,军事戍守的调动是城内广东人的另一大来源。彭勇(2004)指出,隆庆以后,驻守梧州的军队多为来自广东的班军,人数约五千人左右,数量多时可达一万人。盐业的兴盛与军队的戍守,再加上区域内长距离贸易的逐渐发展,使得客居梧州的广东人数目不断增加,且职业各异。

惟东省接壤尤众,专事生息,什一而出,什九而归。中之人家,数十金之产,无不立折而尽。充兵戍衙役,急即迯去,多翁源人。习文移恃刀笔,为官府吏书,仰机利而食遍于郡邑,多高明人。盐商、木客、列肆、当垆,多新(会)、顺(德)、南海人。(谢君惠,2013:133)

可以看出,客居梧州的广东人,或较为富有,或与地方官府有着密切关系。在此背景下,他们不仅将原籍地的宗教信仰带至客地,更将这一宗教变成组织参与当地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因此,前文所述知府陈鉴将真武庙移至火山顶的举措,正是客居梧州的广东人参与火政事务、影响官府决策的体现。

火山与真武,分别代表着本地土著与广东商民两个不同的文化传统。梧州知府试图将其结合到一起,并形成新的火政宗教,这表明土著精英与客居梧州的广东商民逐渐成为影响地方事务的重要力量。陈鉴之后,晚明的历任知府均延续奉祀北帝的理念,将火山真武庙看作是压制城内火灾最重要的宗教,“天启间,守道曾守身重修,每岁致祭”(吴九龄,1961:157)即是有力证据。

梧州火政与清代西江流域社会变迁

由明而清,西江流域的社会状况发生了两个显著变化:首先,地方平定之后,土著居民通过科举考试成为士绅,逐渐取代原有的地方豪强成为新的权力精英;其次,长距离贸易进一步发展,更多的广东商民溯西江而上,客居广西各地。这两方面的变化,既是晚明西江流域社会变迁的延续,又是清代该区域新问题的体现。位于两广枢纽的梧州城,更是深刻地呈现了这两大变化。上述变化首先导致了社会的流动,而社会的流动又带来的权力变迁。这一过程构成了清代梧州城火政事务变化的社会基础。

我们先了解本地士绅阶层崛起对梧州城火政的影响。如前所述,隆庆以后,驻守梧州的两广总督开始注意对当地社会进行教化,梧州地区的土著族群由是日渐向化。刘志伟(2010)、科大卫(Faure,2007)的研究指出,华南地区土著居民的入籍和士绅化过程伴随着宗族的建立,新兴的士绅阶层通过宗族来控制土地等资源。但在明末,梧州地区因教化时间不长,真正意义上的士绅阶层尚未形成,在方志等文献中亦未见有宗族的建立。地方社会的权力多控制于没有文化身份的豪强手中。

明清鼎革及吴三桂之乱,包括梧州在内整个华南社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陷入混乱与无序。康熙承平以后,社会秩序开始重组,土著居民重新登记入籍与科举考试的恢复使社会流动成为可能。康熙中叶以后,梧州城郊的不少土著居民通过参加科举考试获得了文化身份,并移居梧州城。随后,这些有功名的士绅逐步建立宗族,并以之为手段不断参与城内的公共事务以获得社会权力。在此背景下,火政成为新兴士绅阶层确立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清代梧州城内最为显赫的宗族为长洲李氏。雍正、同治两本《苍梧县志》均由李氏家族主修,其在梧州的地位可见一斑。考察其族源,我们不难发现,李家崛起的时期正是康熙中叶西江流域社会重组的阶段。《梧州李氏族谱》关于其始祖如是记载:

祖始讳勤,号明一,前明诰授朝议大夫,由安徽徽州府歙县(缺)。明朝宦游粤西,任左州知州,擢升梧州府知府,览苍梧之胜景,(缺)居长洲尾华严坊,为来梧始祖。有绢轴遗像留存,世远年湮,生卒无考。

上述材料中关于李氏始祖的故事无疑为后人杜撰,在明代文献中并无此人的任何记载。《李氏族谱》关于始祖的描述极为简单且语焉不详,证明李氏在明代并非名门望族。康熙中叶,李氏崛起于长洲,部分族人迁居梧州。迁居梧州的关键人物为李世瑞,同治《苍梧县志》对李世瑞生平有如下记载:

李世瑞,字非凡,号月菴,始居长洲,吴逆之变,徙居长行乡,后迁梧城水街。康熙四十一年岁贡生……生平乐善好施,建宗祠、置义田以瞻族人,立义学、社学以兴文教,设义渡以济行旅,舍田于各寺庙以奉香火,积贮备饥,施乐救病,善无不为。(李百龄,2010:1080)

长洲是位于梧州城上游数里的一个岛屿,居西江之中,明时为狼兵驻守之地。清代长洲以盛产竹子闻名,时有谚语云:“出不尽戎墟谷,斩不尽长洲竹”(饶仁坤、陈仁华:1989:30)。康熙中后期,李世瑞获取功名,进而创建宗祠,并通过兴办文教、纂修地方志等手段使李氏宗族的社会地位迅速提高。更为重要的是,迁居梧州后,李世瑞热心城内社会公共事务,在赈灾方面捐助尤多。此后,李家数代人一直热心梧州赈灾事务,藉此获得社会地位。乾隆年间,李世瑞之孙李朝桐亦常有慈善之举:

李朝桐,字少白,别号竹庄,世瑞之孙……岁贡生……迁居古教场,遇荒歉水灾,贷助外亲,驾小舟,载钱米,分送里党,人各如愿,冬寒则具棉衣分送,岁以为常。(李百龄,2010:1086)

需要指出的是,李家的赈灾活动之所以被同治《苍梧县志》所记载,其关键原因在于该书的修纂人为李朝桐之孙李百龄。嘉庆年间,李百龄出任长芦盐运使。还乡之后,李百龄除热心公益事务外,还担任了同治《苍梧县志》总修一职。李百龄生平如下:

李百龄,字明伦,别号仁山,朝桐之孙也……岁贡生……旋授长芦盐运使……归里出俸金浚城,培北山,修宗祠,置祀田……又以县志为祖世瑞公所辑,久为续修,倡捐开局,采访编纂。(李百龄,2010:1091)

文教与赈灾并举,成为李家获得社会地位与声望的重要手段,而对火政、救灾、赈灾事务的参与,李家更是积极有加。李家对城内火政的参与,主要体现在与地方官员共同倡修火神庙及相关事务上。前文已述,梧州城火神庙修于明代,但至明末倾圯。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西门发生大火(李百龄,2010:1426),知县刘国臣随后在城内重建火神庙,“祀火神祝融以御火崇”。当其时,前明祀于城外大校场的火神庙已废圯多时。乾隆十九年冬(1754年),梧州城再次发生火灾。此次灾情极为严重,火灾从北关一直蔓延至西门,死伤无数(李百龄,2010:1443)。火灾发生后,李家联合其他邑绅与官府重修火神庙。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火神庙落成,李世瑞之孙李朝柱负责撰写《火神庙记》,兹摘抄部分碑文如下:

我梧州俗类黄岗,民居多剖竹以代陶瓦,自有明迄我本朝,时有灾于火。康熙六十年太守黄公于城内始建庙祀火神……然神不主而像则未知,其为荧惑与?心与?咮与?祝融火正与?盖自是梧民无布新之惊矣!迨岁之癸酉甲戌,城南大火,乙亥复火。维时太守永公来涖兹土,既听于民,亦听于神,政平民和,道路桥梁,坊表古迹,无废不兴,尤厪念火灾。修火政、置水具、选火兵、诣火神,以告虔然于庙之湫隘。像之于邑,谓神灵之滋恫也。捐俸谋以新之,而司马李公亦乐赞勷,暨同城诸当道者、邑之人士,遂踊跃趋事,扩旧址、高殿宇,焕其像貌,翼以回廊,右库左厨。经始于乾隆二十二年六月内落成。(李百龄,2010:451)

材料显示,李家与官府共同倡修后,城内邑绅均踊跃趋事。而李朝柱能担任碑记的撰写人,更是彰显了李氏宗族在城内的地位。同时,此次火神庙重修并非简单重塑神像,而是有着更为丰富的内容。通过邑绅与官员的合作,水具、火兵等具体的火政事务被重新组织与安排。李氏宗族通过上述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其名门望族的地位。

康熙末年李家重修火神庙的举动,除彰显其在救灾、赈灾事务方面的参与外,还凸显了对火政宗教的改变。康熙末年的重修,使火神在宗教祭祀系统中的地位重新上升,成为地方官府与士绅互动与合作的中介。这一改变与以李家为代表的士绅阶层的出身有着密切关系。前文已述,火神庙在明代属军队火政范畴。有明一代,为了防守来自西江上游的瑶人,明政府将梧州附近的许多瑶、僮等土著编入军户。

瑶僮胜代取为狼兵,今皆编户,无异齐民。间有读书,入泮者亦可见教化。(李百龄,2010:375)

明清鼎革之际,这些土著瑶僮中的一部分经历了由军户而及士绅的过程。李氏正是其中的代表。李氏宗族的原籍地长洲华严坊,现仍存有赵公元帅一庙。该庙为华严坊的村庙,内祀赵公元帅。根据当地老人的口述,赵公元帅为明代的元帅,因平定西江流域“瑶乱”有功而受封,并赐居长洲。此外,该村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仍保留着浓厚的习武传统。神明的故事与村落的风俗从不同层面证明李氏宗族很大可能为明代军户之后。因此,火神地位的重新上升实际上是前明军户跻身士绅阶层并影响梧州社会的结果。

清代梧州火政问题变化的第二个原因主要在于大量广东商民的流入。康熙年间,天下承平,西江流域以米粮、食盐为大宗商品的长距离贸易迅速发展,尤其广东严重缺粮的情况更是促发了西江米粮转运贸易的兴盛(陈春声,2010)。商业贸易的发展带来大量的人口流动,广东商民遍布梧州及广西各城镇,当时即有“无东不成市”(饶仁坤、陈仁华,1989:31)之说法。与明末相比,客居梧州的广东商民人数更众,梧州的社会经济因此有了更大的发展。“国家承平二百里,商贾乐于赀迁梧地,遂为广西巨镇”(李百龄,2010:341)。作为城内重要社会力量的广东商民,对梧州社会势必产生巨大影响。

城郭街市多粤东人,亦多东语。(李百龄,2010:272)

商贾辏集,类多东人,为其渐染,事尚纷华,川浴、山讴、鼻饮、手搏,出苍梧旧纪者,今虽僻远,乡俗亦知以陋习为耻,彬彬日变矣。(李百龄,2010:269)

时至今日,梧州城的语言风俗、文化传统仍处处保留着浓厚的广东色彩,许多居民的省城认同感是下游的广州,而非上游的南宁。广东商民对梧州城的影响可见一斑。

移居西江上游的广东人,通过原籍地神明信仰来构建他们在客地的社会生活,“东人客也,以庙为家”(平南大安《创建列圣宫题名碑记》)。清代,客居梧城的广东人主要聚居于城南市场的沙街一带,城廓沿江一带遂出现了许多东人的庙宇:天后庙、洪圣宫、三界庙、五通庙、五显庙、龙母庙。一个庙宇,往往就是一个社会组织,城南大街的五显庙即是其中一例。

 五显庙神同五通在城南大街湻政坊,为市商祝釐之所,旧讲乡约地。(李百龄,2010:461)

 这些由广东人建立的各色神明庙宇有着不同的功能,或保护舟楫,或祛除瘟病,而位于西门大街外的真武庙则为御火救灾之用。

祀北极佑圣真君,取坎离相济之意。岁以三月三日致祭。(李百龄,2010:458)

囿于材料的散佚,我们无法进一步了解清代梧州真武庙的具体情况,只能大概知道真武庙为在梧广东商民的火政宗教,该群体通过此庙组织火政事务。

如果将广东人的真武庙与本地士绅的火神庙结合起来考虑,我们会发现,清代梧州城内的两大群体分别有着各自的火政组织。从上述材料还可发现,同治年间广东商民在火政宗教上持“坎离相济”的理念。在八卦之中,坎为水,离为火,“坎离相济”指水火相济为防御火灾之根本。这一理念既有别于前明的“蕴火藏于水”,亦有别于康熙末年城内士绅“听命于火神”的理念,实际上是与本地官府、士绅互动的结果。

前文已述,晚明梧州地方官员对真武庙异常重视,采取真武压火山的做法以御火灾,这一举动实为本地巫术传统与广东传统的结合。但至清代,火山顶的真武庙不复存在,官方亦不再坚持以真武压火灾。地方官员甚至对“火灾因火山”的说法不屑一顾。康熙末年,苍梧县知县刘以贵就撰写《火山说》对这一观点严加驳斥。

梧有火山,其名已旧,或以数被火患,故更名冲霄。谓冲傍从水,霄上从雨,将欲藉之以压灾患也,不意名既更,而火患日益多,是岂名之不可更与,抑或火所自起人实致之,不系于名之更与不更与……梧俗篱墙竹櫞,鳞次栉比,盖未火而已有致火之具,不此是咎,徒归咎于火山,不亦诬乎!

刘以贵此举不仅否定了前明时期梧州城内的“巫术”传统,亦否定了北帝在火政宗教方面的功能。这一做法背后有两大原因:其一,本地士绅崛起并取代了地方豪强;其二,地方初定,梧州城内广东商民未众。因此,刘以贵的言辞实际上表明官府的火政宗教取自于本地士绅,盖因本地士绅为这一时期官府统治最为依赖的社会力量。但至清中叶之后,随着客居梧州的广东商民日益增多,真武北帝的地位再次上升。乾隆年间,时任梧州知府的吴九龄将火神庙迁至城外的冰井,真武的元素由是重新出现在官府的火政宗教中。

(火神庙)乾隆三十二年知府永常重修,然庙承旺气,灾故不免。三十四年吴九龄以冰井正对真武,盖取坎济离之意为禳灾设也。遂用其地修庙,迁神祀之。(吴九龄,1961:151)

从材料可知,火神庙在乾隆年间被迁至冰井的依据是“坎离相济”之理念,而这一理念实为火德与水神并祀。乾隆《梧州府志》对此一针见血地指出:

前明亦未有专祠,然春秋传,曰国灾,子产使郊人祝史除于同此,禳火于元冥、 回禄,则火德与水神并祀矣!(吴九龄,1961:157)

官府在乾隆年间将真武与火神两种火政宗教理念相结合,体现的是雍正以后广东商民的影响力日增。本地传统与广东传统在此背景下重新融合。对于在梧的广东商民而言,真武北帝既是他们构建地缘组织的文化符号,又是与当地官府及士绅展开合作与互动的工具。

由明入清,梧州官府的火政宗教经历了从“蕴火藏于水”到“坎离相济”的转变。这一转变的背后所折射的是梧州城内社会结构的变迁。士绅阶层与广东商民成为主导梧州城社会事务的两大群体,两种不同的文化传统通过官僚机构的运作被结合到一起,形成新的火政宗教,而这一系列的变动又是清代西江流域社会流动带来的结果。

简短的结语

明清两代是西江流域社会发生重大转型的历史时期。首先,西江流域逐渐从“化外之地”整合到王朝的权力体系之内。在地方叛乱与军事征讨的过程中,土著民众逐步变成为帝国当差纳粮的编户齐民。随后,地方社会又因政权的更替与科举制度的推行而出现了士绅阶层。再次,18世纪以后,在白银贸易的推动下,西江成为全球最为繁忙的航道之一,区域贸易的发展带来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这三个因素导致梧州社会在明清时期发生了重大转型。梧州从一个重要的军事据点逐步演变成为由官府、本地士绅、广东商民共同主导的商业枢纽。

城市的转型使得火政在社会生活中不断被重新定义。官僚机构的变动、新的社会群体的出现,在不同程度上导致了社会秩序的变迁。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不同的群体均以火政为手段,获取权力、声望与地位。作为火政重要内容的宗教祭祀,更是不同群体互动的手段。火政宗教观念的流变无不折射出社会结构的变迁。火山、火神与真武,三个不同的宗教传统在历史的过程中此起彼落。具有强烈巫术色彩的火山祭祀,在国家教化与土民向化的过程中逐渐湮灭;属于军队传统的火神,在明末因军队系统的衰落而式微,至清代以后又因军户的士绅化而重新显赫;属于广东传统的真武,则随着在梧广东商民势力的消长而地位时有高低。乾隆以后,后两种火政宗教随着梧州社会秩序的逐步固化而相互融合,最后形成了“坎离相济”的观念。

以区域的眼光审视帝国时期的城市社会变迁,意味着我们需要以城乡一体的观点为前提展开研究。城市社会是乡村社会的延伸,城市社会的构建无不深刻地带着乡村社会的烙印。梧州城火政事务的组织方式无不是乡村社会构建方式的复写,宗教在其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因此,我们也只有带着乡村的关怀,才能深刻理解帝国时期的城市社会。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责任编辑:田青、王培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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