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专题
《江村经济》:中国的农政问题与农政转型
(照片为作者本人提供)
叶敬忠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原文刊于《社会》2021年第3期
摘 要:
《江村经济》的核心主题是农政问题,而非土地问题。农政问题是考茨基在1899年以书名的形式正式提出的学术概念,关注的是在国家现代化发展和社会向更高形态转变的过程中,农业、农地、农民、农村的转型变迁。在《农政问题》中,作为正统马克思主义代表的考茨基认为,农政问题的理论分析必须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农政转型必须经由资本主义路径才能完成。在《江村经济》中,费孝通采用了正统马克思主义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概念和框架,尝试探索中国农政转型的生计框架视角和生计多元化发展路径,以此对话和回应正统马克思主义的农政转型理论和道路选择。这一观点是在学界对《江村经济》已有的诸多共识性评价之外费孝通的又一重要学术贡献,也是《江村经济》成为著名学术经典的重要因素之一。
笔者在研读费孝通博士论文中文译版《江村经济》时发现,作为“结论”部分的第16章很短,只有12个段落。其中第10段如下:最终解决中国土地问题(agrarian problems)的办法不在于紧缩农民的开支而应该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让我再重申一遍,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的措施。中国的传统工业主要是乡村手工业,例如,整个纺织工业本来是农民的职业。目前,中国实际上正面临着这种传统工业的迅速衰亡,这完全是由于西方工业扩张的缘故。在发展工业的问题上,中国就同西方列强处于矛盾之中。如何能和平地解决这个矛盾是一个问题,我将把这个问题留待其他有能力的科学家和政治家去解决了。(费孝通,2012:251;Fei,1939:285)
研读此段可以发现,主题句明确限定了文章讨论的范围是“土地问题”,然而其后的论述却主要围绕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工业的衰亡与恢复、西方现代工业的扩张以及对乡村工业的冲击等方面展开。这些话题与通常意义上的“土地问题”其实并不存在直接的逻辑连贯性。费孝通在第15章指出,农村工业的兴衰与土地权属变迁存在关联,因为农村工业(如蚕丝业)是农业之外的重要辅助收入,当农村工业兴旺时,佃农利用工业辅助收入便足以支付地租,并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当农村工业衰落时,农民中的土地完全所有者(既占有田面又占有田底的人)可能因为无法还清债务而失去田底所有权,成为永佃农。因此,在农村商品化进程中,农村工业因为可以创造货币收入而对稳定土地权属关系有重要作用(费孝通,2012:244-246)。尽管如此,将一般性“土地问题”的解决与增加农民收入和恢复农村工业直接按照因果逻辑联系在一起,还是显得牵强。带着这一困惑,笔者对照研读费孝通博士论文英文版(费孝通用英文撰写,中文为译版)后发现,上面引文段落中的“土地问题”并非人们容易联想到的“land problem”,而是“agrarian problems”。笔者自2011年便将agrarian problem(s)译为“农政问题”(见后文解释)。同时,与通常意义上中文的“土地问题”相对应,费孝通也在英文版中使用了“land problem”,如第16章的第8段。中国的土地问题(land problem)面临的另一个困境是,国民党政府在纸上写下了种种诺言和政策,但事实上,它把绝大部分收入都耗费于反共运动,所以它不可能采取任何实际行动和措施来进行改革,而共产党运动的实质,正如我所指出的,是由于农村对土地制不满而引起的一种反抗,尽管各方提出各种理由,但有一件事是清楚的,农民的境况是越来越糟糕了。自从政府重占红色区域以来,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个地区完成了永久性的土地改革。(费孝通,2012:250-251;Fei,1939:284-285)在第16章的最后一段,费孝通同时使用了“agrarian problems”和“land problem”概念,但中文译版均译为“土地问题”。……在斗争过程中,土地问题(agrarian problems)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更加生死攸关的问题。只有通过合理有效的土地改革,解除农民的痛苦,我们与外国侵略者斗争的胜利才能有保证。现在日本入侵,给我们一个机会去打破过去在土地问题(land problem)上的恶性循环。(费孝通,2012:252;Fei,1939:286)
尤其是作为本书“结论”的第16章,标题的中文翻译为“中国的土地问题”,而英文则是“Agrarian Problems in China”。由此可见,中文译版《江村经济》中的“土地问题”在费孝通博士论文中分别对应着两个不同的概念——land problem和agrarian problems,或者说,当论述同一个需要应对和解决的问题时,中文译版《江村经济》中的“土地”在原文分别对应着两个不同的概念——land和agrarian。从前面的分析可见,将费孝通在英文版中使用的agrarian problems译为中文“土地问题”,在逻辑上明显不通,因为这一概念所包含的内容远远超出通常意义上的“土地问题”,如农民收入、农村工业化、世界工业化进程的遭遇等。或者说,通常用来解决土地问题(land problem)的方法,如土地改革、降低地租、改革土地权属体系等,并不能解决费孝通所指的agrarian problems(农政问题)。这在第16章的第9段得到了更为充分的说明。我们必须认识到,仅仅实行土地改革(land reform)、减收地租、平均地权,并不能最终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agrarianproblems)。但这种改革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因为它是解除农民痛苦的不可缺少的步骤。它将给农民以喘息的机会,排除了引起“反叛”的原因,才得以团结一切力量寻求工业发展的道路。(费孝通,2012:251;Fei,1939:285)
对《江村经济》的中英文内容进行检索后发现,英文正文中使用了6次agrarian problems(费孝通,2012:7、247、249、251、252;Fei,1939:xix,282、285、286),均为复数形式,其中一次为章节标题(第16章),中文译版均对应“土地问题”。英文正文中使用land problem(s)4次(费孝通,2012:24、246、250、252;Fei,1939:25、280、284、286),3次为单数,1次为复数,中文译版也对应“土地问题”。这些发现和分析可以说明,中文译版《江村经济》将英文版中的agrarian problems和land problem统一译为“土地问题”,不仅导致了中文版中相关段落和内容的逻辑不通,造成了中文阅读的混乱,而且令中文读者忽略了英文原作中的一个重要概念——agrarian problems(农政问题),而这一概念正是费孝通《江村经济》的核心主题,不仅作为“结论”的第16章的标题就是关于中国的农政问题,而且第16章的第1段还对这一核心主题做了更加明确的说明。上述一个中国村庄的经济生活状况是对一个样本进行微观分析的结果。在这一有限范围内观察的现象无疑是属于局部性质的。但它们也有比较广泛的意义,因为这个村庄同中国绝大多数的其他村子一样,具有共同的过程。由此我们能够了解到中国土地问题(agrarian problems)的一些显著特征。(费孝通,2012:249;Fei,1939:282)在该段落中,费孝通首先说明了论文前面的所有章节(第1—15章)都是对一个中国村庄的微观研究,并说明了这样一种社区研究的局部性和延展性:所有中国村庄基本经历着共同的变迁过程,而这些研究都是为了帮助读者认识和理解中国的农政问题。由此可以推测,《江村经济》的核心旨趣应该是回应和对话一个重大主题——农政问题。1899年,马克思主义理论权威考茨基出版了他极为重要的作品《农政问题》(The Agrarian Question)。列宁(1984b:79)认为,这部作品是《资本论》第三卷出版以后最出色的一本经济学著作,在此之前,还缺少一部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角出发系统地考察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的著作,考茨基这部著作的第一部分,即《资本主义社会中农业的发展》填补了这个空白。正是通过这部著作,考茨基开创了“农政问题”的学术传统。具有代表性的早期文献还包括列宁(1984a)于1899年出版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恰亚诺夫(1996)于1923年出版的《农民经济组织》这两部著作。从这些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理论经典开始,“农政问题”成为百余年来世界所有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主题,建立在这些经典基础上的学术和理论探讨也一直持续到21世纪的今天。1999年,由菲利普·安东尼·奥哈拉(O’Hara,1999:8)主编的《政治经济学百科全书》精心挑选了政治经济学领域的450个概念进行阐述,其中之一便是农政问题。然而,这一具有深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传统的国际通用学术概念——“农政问题”——一直未能被中国学术界正确理解和恰当译介。“农政问题”自1899年由考茨基以书名的方式正式提出后,便在使用德语、俄语和英语等西方语言的学术界成为政治经济学的固定概念——德文的Agrarfrage、俄文的аграрный вопрос、英文的agrarian question(或agrarian problem,见后文解释)。然而,这一有着确切定义的学术概念,在中国学术界有时译为“土地问题”,有时译为“农业问题”“农民问题”或“农村问题”,如此一来,“农政问题”在中国学术界便失去了统一确定的含义和实质的意义,这一概念也因此令人遗憾地被中国学术界忽视了120余年。对此,笔者有专文论述——《农政问题:被忽视的学术概念及其传统》。可以肯定的是,在很多发表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的中译版以及国内对这些文献的讨论和研究中所使用的“土地问题”“农业问题”“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很多情况下对应的其实是一个统一的固定概念——“农政问题”(叶敬忠,2018)。为了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农政问题”的概念内涵、思想脉络和学术传统,笔者曾与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教授亨利·伯恩斯坦(Henry Bernstein)、荷兰瓦赫宁根大学教授扬·杜威·范德普勒格(Jan Douwe van der Ploeg)和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教授萨图尼诺·博拉斯(Jr.Saturnino M. Borras)进行过讨论和交流。伯恩斯坦教授曾长期主编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农民研究》和《农政变迁》(均为以“农政问题”为主题的世界顶尖社会科学学术刊物)。他是一位马克思主义学者,或更具体地说是列宁主义学者,也是马克思主义“农政问题”研究的顶尖学者,他于2010年出版的《农政变迁的阶级动力》已被译为10种以上的文字在全球广泛传播。范德普勒格教授是一位顶尖的农业实体主义学者,致力于研究和倡导恰亚诺夫的思想,他于2008年出版的《新小农阶级:帝国和全球化时代为了自主性和可持续性的斗争》和2013年出版的《小农与农业的艺术:恰亚诺夫主义宣言》均有多种文字的译版。博拉斯教授是一位以马克思主义为主要理论视角兼有农业实体主义思想的国际知名学者,其主编的学术期刊《农民研究》在当代“农政问题”的学术讨论方面起着引领作用。此外,笔者还多次与莫斯科经济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提奥多·沙宁(Teodor Shanin)、康奈尔大学教授菲利普·麦克迈克尔(Philip McMichael)、俄罗斯联邦总统国民经济与国家行政学院农政研究中心教授亚历山大·尼库林(Aleksandr Nikulin)、南非西开普大学土地与农政研究所教授本·卡曾斯(Ben Cousins)和加拿大特伦特大学教授阿伽·哈龙·阿克拉姆—洛迪(Agha Haroon Akram-Lodhi)等进行讨论。在这些讨论和文献查阅、研读的基础上,笔者追溯和梳理了“农政”和“农政问题”概念的含义和发展历程。总的来说,agrarian来源于拉丁语词汇ager,指的是田地(field)。经不断扩展,agrarian的含义包括许多与农业和农村有关的方面,如农业(的)、农地(的)、农民(的)和农村(的)等(叶敬忠,2018)。但在实际运用中,为了表达这些含义而使用agrarian的情况较少,因为这些含义还有其他更为通用的英文对应术语,如agricultural/faming、land、peasant/farmer、rural/countryside等。目前主要用agrarian来表达马克思主义传统中agrarian question的含义,在此情况下,agrarian主要指在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四个方面中涉及生产与再生产、物质资料与政治权力的社会关系或阶级关系(叶敬忠、吴存玉,2019)。这意味着,在马克思主义以及与马克思主义进行对话的学术文献中,agrarian并不能简单理解为农业(的)、农地(的)、农民(的)或农村(的)。笔者自2011年将agrarian译为农政(的),将agrarian question译为“农政问题”,这里的“农”包括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四个方面,“政”则主要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政治与政策之意义上的“政”。笔者认为,agrarian的“农政”之意和agrarian question的“农政问题”之概念,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研究的核心话语(叶敬忠,2018)。对于“农政问题”这一概念,考茨基(考茨基,1955:16;Kautsky,1988:12)在《农政问题》(上卷)的“绪论”中就已经简洁而明确地指出,“农政问题”关注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农业的所有变化,具体包括资本是否以及如何掌控、彻底改变农业并且捣毁旧的生产形式和土地所有权形式,从而创造出新的生产形式和土地所有权形式。此外,农民问题(尤其是农民分化或农民的无产阶级化)以及农村问题(尤其是农村的社会治理与政治动员等)也是考茨基分析研究的重要主题和产生、论争“农政问题”过程中的核心内容(叶敬忠,2018)。有很多学者根据考茨基在《农政问题》中的研究和讨论,分别给出了各种关于“农政问题”的理解和定义。例如,本·怀特(Ben White)认为,“农政问题”关注的就是在社会形态向资本主义转型的过程中,农业、农地、农民、农村都发生了什么。这是目前最直截了当、简明扼要的定义之一。其他很多的定义无论多么具体,也都离不开这一基本要素——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农业、农地、农民、农村如何转型。当然,随着时代背景和社会条件的变化,“农政问题”的内涵也有了相应的调整。在对考茨基《农政问题》一书的内容做整体性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对以考茨基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传统的“农政问题”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表述:为了实现整体性的国家发展,如何理解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基本属性,在农业生产形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和农村社会方面是否以及存在哪些实质性阻碍因素,如何解决这些阻碍因素并使农业生产形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和农村社会发生哪些转型以使其成为国家整体性发展的动力,又需要采用什么样的政治动员方式以及制定何种国家政策来促进这些转型和发展?(叶敬忠、吴存玉,2019)与“农政问题”密切相关的是“农政转型”(agrarian transition)概念。“农政转型”是指在国家发展进程中,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结构关系和制度安排发生的转变,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形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分化和农村治理等方面的转变。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现代化发展都无法回避对“农政问题”的讨论和解决,为了实现国家的发展,必须恰当理解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性质和功能,找寻适当的农政转型道路,从而实现适当的农政变迁。考茨基的《农政问题》包括两个部分,最为重要的是第一部分——“资本主义社会中农业的发展”。就整部著作来说,该书重点论述的是农业生产方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的分化与无产阶级化、农村治理与动员。虽然考茨基并未在著作中按重要性对这四个方面进行排序,但生产力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因此对农业生产方式的分析是该著作最重要的部分。农业生产方式需要建立在特定农地所有权形式的基础之上,因此对农业生产方式的分析必然与对农地权属制度的分析紧密相连。此外,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导致了农民群体的分化或农民的无产阶级化,而为了实现社会形态的转变,就需要在政治上动员无产阶级化的农民。因此,对农政问题的论述框架常常按农业(农业生产形式)、农地(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农民群体分化)和农村(农村治理)这一顺序进行排列。由此可见,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既有确切的含义,又在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四个维度上格外关注农业生产方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分化、农村治理这四个具体方面,对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分析和讨论常常按照这一逻辑和顺序进行。在此意义上,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既是明确的学术概念,又是具体的分析框架。需要说明的是,作为学术概念与分析框架的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虽然来自正统马克思主义传统,但其本身是中性的,不同理论视角对农政问题的分析和对农政转型道路的选择非常不同。在以考茨基为代表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那里,关于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理论逻辑和政治立场清晰而明确地呈现在《农政问题》这一著作中。第一,农业和工业。通过与工业进行对比和联系,考茨基(考茨基,1955:17-24、27-33、38-41;Kautsky,1988:13-19、21-27、30-33)指出,当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城市和工业中刚发展起来时,农村和农业的生产是非资本主义的,但工业发展逐渐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性质,资本力量的不断强大会逐渐征服农业。在封建时代,公社制度的农业生产系统有巨大的稳定性,但城市工业与货币经济的发展给它带来了致命的打击。农民逐渐要为市场尤其是城市市场生产,随着人口的增加,肥沃的土地不再随处可得,土地这一重要生产资料逐渐被垄断。商品生产的发展又使得农民缺乏耕地、草地和森林等生产资料,小农农业系统逐渐衰落,收成锐减,很多农民破产,不得不从自己的土地上逃亡。显然,农业并非孤立存在,它是社会发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城市经济的发展改变了农村的经济和财产所有权关系,城市把反封建的资产阶级变革力量带到了农村。资产阶级革命带来了对新的农业生产方式的需要。现实经验表明,新的农业方式生产出了更多的肉类和谷物。与此同时,为市场生产导致了竞争的产生,劳动分工随之发展起来。劳动分工又促进了劳动工具、作物和畜类种类的改进,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对商人的依赖。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越来越依赖市场购买,生产越来越专门化,交通和世界市场的发展更加速了这一趋势。随着现代自然科学成果(农业机器、化肥、固氮技术等)从城市转移到农村,农业的现代化改造更加迅猛。考茨基分析了农业大生产与小生产的优劣,认为农业大生产优于小生产,大生产必将取代小生产。他指出,大生产可以有很多手段鼓励雇佣劳动者热心劳动,工人运动的任务就是要提高农村无产阶级的道德和物质水平,就是要批判农村的野蛮性,从而增加大生产、大农业运行的理性。虽然大生产在技术上总是高于小生产,但统计结果却显示,农业小生产在与大生产的斗争中并未迅速消亡。他进一步指出,这些数字并不能否定农业的资本主义发展趋势,只能说农业比工业更复杂,农业的资本主义发展也比人们想象的更复杂(考茨基,1955:43-52、132-133、142、160-162、169;Kautsky,1988:35-43、109-110、118、133-135、141)。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不断发展,农业可以和工业进行结合,从而形成农产品加工业,也可能出现工业排斥农业的情况——资本主义通过别的方式获取从前由农业为工业提供的产品材料,于是农业产品变得多余。资本主义的财产占有形式及其利益最终是与农业的需要相矛盾的,一切加在农业身上的重担必然导致农业的危机,结果必然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实现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社会主义的大生产带给小农的将不是剥削,而是将小农从私有财产制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农业与工业的方向是一致的,即社会化大生产,在其最高形式内,农业与工业将融合为坚固的整体(考茨基,1955:306、329、351、356;Kautsky,1988:263、284、303、307)。第二,农地。考茨基(考茨基,1955:40-43、72;Kautsky,1988:33-35、59)指出,打破封建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首先必须消灭封建落后的农地制度,分配公共牧场,废除公用土地,消灭地块零散现象,将农地变成完全的私有财产。这样农业经营者便可完全为了市场和竞争的需要而自由生产谷物和肉类商品,实现从封建农业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的过渡,后者以土地的私有产权形式和农产品的商品性质为基本特征。但是,现代资本主义农业生产的额外利润由特殊规律支配,表现为特殊经济范畴的地租。在工业中,若依靠特别有利的生产条件而获得利润,这只能是一种例外和暂时的现象,因为别的资本家会因为眼红而很快学会相应的方法,使得特别有利的生产条件很快变成普遍条件。而在农业中,由于土地条件的不同而获得额外利润是一种常态,因为生产成本不是由中等质量的土地所需要的费用决定,而是由质量较差的耕地上普遍必需的生产成本费用来决定的。因此,地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都基于各块土地的肥沃程度不同或位置不同而不同,是级差地租。级差地租从农业生产的资本主义特性中产生,而绝对地租则从土地私有权和对土地的垄断控制中产生。考茨基(考茨基,1955:88-89、93、100、102;Kautsky,1988:72-73、76、81-82、83)认为,土地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它的价格不能用生产它所必需的劳动量来决定,也不能用生产成本来决定,而只能由地租来决定。考茨基坚决反对农民拥有小块土地所有权,坚信小农注定不能与资本主义大生产竞争,否则注定要灭亡。考茨基(考茨基,1955:175-176、375;Kautsky,1988:145-146、324)认为,资本主义农业大生产需要土地集中,但在一定条件下,土地的大小不能任意增加,因此小生产的减少是大生产形成的前提。土地的这种固有特征使得农民的小块土地所有制成为现代农业大生产发展的一个强有力的障碍。在农民小块土地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地方,农民小生产无论多么衰落,无论大生产怎样胜过小生产,建立现代资本主义大生产都会遭遇很多困难。考茨基认为,小农的贫困正是因为自己拥有了小块土地,并“把自己与小块土地捆绑在一起”,这是非常封建、落后和保守的思想。农民小生产得以存续,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过分压低了自己的消费而进行了过度的劳动,因此,事实上农业雇佣工人比小农生活得好。那种认为拥有小块土地会让小农生活得更好,并促使他们从野蛮状态过渡到文明状态的幻想,是非常危险而残酷的。第三,农民。城市工业的发展和农村商品化的进程创造了变革的力量,摧毁了封建的农业制度,为理性农业的形成创造了新的科学技术条件,从而实现了农业的革命,创造了资本主义大生产超越农民小生产的技术优势。这一过程也摧毁了农村手工业与农业的统一体,使农村居民成为纯粹的农业经营者和依附市场的商品生产者,从而为他们的无产阶级化创造了条件。此时,无论农民小生产者是为家庭消费生产还是为市场生产,他们都服从工业的控制,都会因为货币需要或副业需要(雇佣劳动就是他们最好的副业)而成为雇佣劳动力。随着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农民对货币的需求愈发迫切,常常为了谋生而不得不忽视农业小生产的经营。即使他们耕种小块土地,也只是为了维持作为雇佣劳动力的谋生手段,而不是获得地租和利润。这些农民小生产者其实是无产者性质的,是以劳动力出售者的性质出现在商品市场上的。他们的小块私有地产只有在商品生产范围之外和为家庭经济生产的领域内才有意义。他们靠工资生存,因此实际上他们已经经过了简单商品生产的阶段,进入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阶段(考茨基,1955:200-203、212、347-348;Kautsky,1988:168-170、179、300-301)。这些小农生产者以劳动力出卖者的性质在商品市场上和工业无产阶级有一致的利害关系:他们都无法避免资本主义农业企业家的剥削。因此,小农生产者的加入意味着无产阶级大家庭人数的增加,大量农业小生产者的存在也不能掩盖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现实。虽然小农生产者并没有被大生产完全吞并,但无论是大生产还是小生产,它们都经历了工业发展的洗礼,这使得小土地所有者与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绑定在了一起,利益趋于一致。对于农民的无产阶级化,考茨基(考茨基,1955:212、232、382-383;Kautsky,1988:179、197、330-331)认为,虽然这一过程会经历阵痛,但不能通过国家的政策干预去支持手工业者和小农的存续,因为小生产者的无产阶级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先决条件。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无产阶级没有必要去促进这一进程,同时也一定不能阻碍这一进程,可以尽可能减轻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受影响群体所遭受的伤害和痛苦程度,但不能影响经济发展本身。对于农民合作,考茨基(考茨基,1955:145、150、159;Kautsky,1988:121、125、132)认为,小农生活和孤立的劳动条件限制了他们的眼界,他们更没有参与合作社管理的闲暇时间。其实,建立合作社对大土地所有者而言更有好处,它不但不会消减大生产对于小生产的优越性,反而加强了大生产的优越性。因此,期待农民在小生产的情况下转向合作生产是荒谬的,农民想要借助合作社,以利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大农业生产的优点来巩固其土地私有权是不可能的。农民一旦懂得只有在农业生产合作的帮助之下才能生存,他们也就会认识到,只有在无产阶级掌握权力并能够根据自己的利益组织社会关系的地方才能达到这样的生产合作形式。第四,农村。考茨基(考茨基,1955:249-252;Kautsky,1988:212-214)分析了城乡关系,尤其是城市对农村的剥削,包括地租和利息向城市的流动、价值从农村向城市的单向流动、税收向城市的集中、文化与政治生活在城市的集中以及不在主义与城乡差距的扩大等问题。资本主义越发展,城市和农村的文化条件差异越大,农村也比城市越落后,城市和农村在生活、文化娱乐条件上处于对立状态。地主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城市里,并在城市内消费其地租,出现了显著的“不在主义”,即地主离开自己的地产,大部分地租从农村流入城市。由此,城市的优势地位更有利于吸引劳动力和完成资本的积累,从而推动各种职业种类的增加和工商业的发展。考茨基(考茨基,1955:256-259、261-272;Kautsky,1988:218-220、222-232)还分析了农村荒芜的主要原因。所谓“农村荒芜”是指由于大城市的发达和工业的繁荣,劳动力从农村和农业中流出。这是因为:第一,农业大生产的发展会把小农及农村劳动力的后备军从农村和农业中排挤出去;第二,由于对辅助工资的急迫需要,小农会定期迁徙或暂时外出;第三,与农村相比,雇佣劳动者在城市有更多的职业可能,更容易建立独立的家庭经济,更能享受自由和文化,因此城市的吸引力很强;第四,农业在不同季节对劳动力的需求非常不均,所以日工需求量常常产生巨大波动,而农业雇工是农村雇佣劳动力唯一的工资来源,因此他们的生存往往缺乏保障,农业劳动者就会往城市流动;第五,交通便利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交通道路发展越迅速,城市与乡村之间往来越便利,农村劳动者越熟悉城市关系,就越容易到城市去。农业劳动力向城市流动造成了城市与乡村在智力和体力上的显著鸿沟:最年轻且能自立的人大量外流,乡村留下的大多是儿童和老人。这些流出农村的劳动力大部分是最强壮、最有能力、最有知识的人,也是农村发展最需要的人,优良农业劳动力的流失导致了有些地方农业的衰落。尽管如此,任何企图阻碍农村人口外流的行动都是徒劳的,因为城市与乡村的经济关系已经极其密切,根本不可能阻止农民不受城市的诱惑。考茨基认为,马克思主义原理适用于农业与农村,应该坚决打消小农占有小块土地的迫切愿望,并且要告诉农民,他们不可能与资本主义大生产竞争,他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抵抗进步,要么被资本剥夺。当然,考茨基的政治目标非常明确,即团结农村具有无产阶级性质的小生产者,引导他们直接占有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发展成果,建立无产阶级政权。
(二)考茨基与农政问题的影响
在恩格斯逝世之后的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考茨基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曾被认为是马克思、恩格斯事业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因此,考茨基是那个时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界最具影响力的人物。同样,在当时各种理论学派和社会运动中,马克思主义也是最具影响力的理论思想。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中,马克思、恩格斯关注更多的是城市、工业发展和工人阶级,虽然他们也有关于农政问题的有价值的讨论,但大多为偶尔的笔记和短文。《资本论》第三卷中的地租篇虽然算作例外,但也并未完成。此外,马克思主要研究资本主义农业,但在任何社会内都存在各种混杂形态,如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前资本主义及非资本主义的农业形态存在。另外,马克思论述的焦点主要是资本家和无产者,但除了他们之外,社会里还存在着其他群体,如君主与游民、农民与小资产者、官僚与士兵、教授与学生等(考茨基,1955:7、14;Kautsky,1988:2-3、9-10;Akram-Lodhi and Kay,2010a,2010b)。考茨基在《农政问题》中的研究聚焦于农村、农业发展和农民群体,列宁对其研究的高度肯定足以证明考茨基在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同时,任何国家的发展都需要面对“农政问题”并探索特定的农政转型路径。因此,考茨基的《农政问题》成为后世关于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理论研究与政策讨论的框架基础和对话原点。当然,这与《农政问题》本身已经达到的学术和理论高度密不可分,该著作可以说是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社会研究的入门书和必读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农政领域的完整呈现。书中关于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细节分析深刻透彻,也对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应该如何转型和发展给出了明确的方向和行动方案。可以说,《农政问题》提出了农政问题、农政转型等概念,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学派农政研究的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国际理论界相继发展出农政研究的实体主义、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生计框架、后现代/后结构主义理论学派。其中,实体主义起源于19世纪50—80年代俄国的社会主义运动,主要关注发展进程中的民生和生存元素以及农民群体与乡村共同体的重要价值;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起源于20世纪50—60年代西方经济学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对自由市场经济的分析,强调市场要素的作用并致力于降低交易费用;生计框架起源于20世纪80—90年代国际发展组织对国际发展行动失败的分析,倡导立足于自身优势和可及资源的多元生计创新实践;后现代/后结构主义则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以法国学者为主要代表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所开展的对现代主义的反思和批判,倡导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重新审视等(叶敬忠、吴存玉,2019)。在考茨基之后,国际学术界的大量理论研究和著作成果在一定程度上都以《农政问题》为基础。这包括很多将“农政问题”直接作为标题的著作、论文或学术报告,如《南非的农政问题》《肯尼亚的农政问题》《伊拉克的农政问题》《亚洲的农政问题》《拉丁美洲的农政问题与改良主义》《农政问题与社会主义转型》《农政问题与社会主义》等(分别参见Mayer,1944;Janvry,1981;Sering,1984;Saith,1986;Bernstein,1996;Orvis,1997;Banpasirichote,2016)。还有大量著作以考茨基的《农政问题》作为直接或间接的对话对象,包括列宁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恰亚诺夫(1996)的《农民经济组织》、格尔茨(Geertz,1963)的《农业内卷化》、舒尔茨(2006)的《改造传统农业》、孟德拉斯(2005)的《农民的终结》、沙宁(Shanin,1972)的《尴尬的阶级》、斯科特(2001,2007)的《农民道义经济学》《弱者的武器》、波普金(Popkin,1979)的《理性小农》、艾利思(2006)的《农民经济学》、伯恩斯坦(2011)的《农政变迁的阶级动力》、范德普勒格(2013,2020)的《新小农阶级》《小农与农业的艺术》等。在国际学术界的交流对话中,学者们常常将考茨基的“农政问题”“农政转型”等概念或《农政问题》一书作为讨论的基础,且无须言明。若其他学者不了解“农政问题”的学术脉络和历史过程的话,就可能既抓不住讨论的主题,也根本不理解一些讨论为何如此热烈。同样,在阅读一部学术著作时,若读者不了解作者的对话对象或对话的理论原点,就很难抓住著作的核心旨趣,也很难理解一部著作为何著名。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指出的,《江村经济》关注的主题应该是农政问题,主要的对话方向或许是考茨基的《农政问题》或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创立的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概念。费孝通希望回答的是中国在国家发展进程中,农民、农业、农村、农地面临什么问题,如何能够成功转型以实现国家的发展。也就是说,费孝通的核心关切是应对中国农政问题,找寻中国农政转型道路。虽然费孝通(费孝通,2012:162、164、166、169;Fei,1939:180、183、187、190)在《江村经济》中并未直接引用考茨基的《农政问题》,但他多次引用了陈翰笙(Chen,1936a)的英文著作Agrarian Problems in Southernmost China (《华南农政问题》)。其实,陈翰笙的很多英文著作都使用了agrarian、agrarian problem等概念来分析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农政问题(Chen,1933)。由此可见,陈翰笙更倾向于使用“agrarian problems”的表述。我就此与当今农政研究的世界权威提奥多·沙宁教授和亨利·伯恩斯坦教授进行了确认,他们均表示,虽然“agrarian question”是后期通用的国际学术概念,但它早期从俄文或德文译为英文的“agrarian problem(s)”是同样的意思,均出自考茨基的书名——德文的Die Agrarfrage。陈翰笙是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主要从事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研究,他于1924年获柏林大学博士学位后回国。在那个时候,考茨基无论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界还是在农政问题的研究领域,都是最为权威的理论家。因此,陈翰笙深入研读考茨基的德文著作《农政问题》几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尤其是在1931年,陈翰笙与蔡元培共同主编的“农村经济参考资料”系列丛书之三就收录了考茨基《农政问题》第5章和第8章的中文翻译,陈翰笙还在序言中评价考茨基为“关于资本家社会的农村经济叙述得最具体、分析得最深刻的一位学者”(宗华,1931)。陈翰笙(1989:40)在一篇写于1930年的短文中高度赞扬考茨基的《农政问题》一书,“从前考茨基根据可靠的材料,详细分析西欧各国的农村经济,他的那本著作,到现在还是一本最有价值的农村经济参考书,最近二三十年来,还没有像他那样的著作出版”。这说明陈翰笙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考茨基《农政问题》的影响。因此,陈翰笙的著作译为《华南农政问题》而非《华南土地问题》应更为恰当。除了陈翰笙,费孝通(费孝通,2012:22、31、165-166、233-234;Fei,1939:22、29、185-186、264)在《江村经济》中还多次引用英国著名经济史学家理查德·H.托尼(Tawney,1912)的著作《中国的土地和劳动》。托尼以对英国资本主义农政转型的研究而著称,1912年就出版了被学界评价为其最佳著作的The Agrarian Problem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16世纪的农政问题》)(摩尔,2014:ii)。费孝通的学术研究深受托尼的影响。托尼于1920—1949年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任教,在此期间,费孝通在该校攻读博士学位并二度访问英伦。留学期间的费孝通受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费边社传统的影响很大,而托尼正是活跃于费边社的核心人物。在费孝通以杰出学者身份重访英伦时,主持其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学术演讲的正是托尼教授。可以说,费孝通开展的大量乡村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托尼的理论方法为基础的,甚至是为了回应和对话托尼(王君柏,2015;黄志辉,2018a)。费孝通(1999:523;2006:4)自己也明确表示,他主持的魁阁研究正是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借鉴而来的,尤其是受托尼的影响,“我最初的研究工作是以Tawney教授在他书中所提出有关中国农村经济的理论作底子的,然后在实地观察中去证实或否定他的说法”。费孝通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到不同课堂听课,因此在托尼任教该校期间,费孝通会去听他关于英国社会和历史的课程也是非常合理的(王君柏,2015)。而聚焦英国资本主义现代化农政转型,尤其是从农业现代化到工业现代化转型的著作《16世纪的农政问题》,应该是托尼在课堂上讲述或供学生阅读的材料之一。因此,这一著作很可能就是费孝通在研究江村经济转型时的参照(杨清媚,2019)。根据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费孝通《江村经济》的核心主题是分析中国的农政问题,找寻实现中国发展需要经历的农政转型道路。因此,作为“结论”部分的第16章使用了“中国的农政问题”作为标题。费孝通在用英文撰写《江村经济》时没有直接引用考茨基的《农政问题》,很可能是因为该著作在1899年以德文出版后,直到1988年英文版全译本才出版。然而,值得说明的是,《农政问题》的法文版于1900年出版,意大利文版于1959年出版,西班牙文版则于1970年出版(Alavi and Shanin,1988:xi),而在俄语界,大量关于农政问题的激烈论辩自德文版出版后便开始了。在中文界,如前所述,蔡元培、陈翰笙早在1931年就推介了考茨基《农政问题》的两个章节,由宗华自德文版翻译而成。1936年,商务印书馆发行了第一个中文全译本《土地问题》(考茨基,1936),后经修订,于1955年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考茨基,1955)。这是该书唯一的中文全译本,由翻译家、社会学家赵济从俄文版翻译而来。《江村经济》是费孝通在1936年7—8月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于1936—1938年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人类学系完成的博士论文,并于1939年在英国出版。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对考茨基的“农政问题”及相关概念的理解和使用,可能来自其对陈翰笙英文著作、1931年由宗华翻译的《农政问题》中的两章、1936年赵济翻译的《农政问题》全译本以及托尼的《16世纪的农政问题》等的引用。关于《江村经济》中文版将英文概念“agrarian problems”和“land problem”均译为“土地问题”这一问题,可能的原因是该书由戴可景翻译,译稿完成后费孝通并未立即完成校对,而是在一年之后,才于1986年出版。那个时期,费孝通任务活动很多,未必有时间和精力校对(费孝通,2012:6)。同时,由于中文学界一直将agrarian question/agrarian problems译为土地问题或农业问题等,费孝通可能便遵从这一习惯而并未修改。总之,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希望研究的现实主题应该是中国的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考茨基的《农政问题》理论成就非凡并在当时政治影响力巨大,因此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研究成为各国的社会研究者必须回应的主题。正如赵济在1936年版的译后记中指出的,中国农村在那几年开始成为研究的主题,但是研究必须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理论的指导。他特别建议中国学者应该研究资本主义是否侵入了中国的农村和农业,是否产生了一种变革,是否摧毁了旧的生产形态,并引发了新的生产形态,而这正是考茨基意义上的“农政问题”。赵济认为,这样的研究要比抽象地判断中国农村是封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经济深刻得多,只有这样的研究才能把握中国农村和农业发展的特质和趋势,而这就需要借助考茨基的著作给予正确的理论指导。因此,中国的研究者和读者不能将考茨基的《农政问题》看作是历史文献,而应该是研究指南(岑纪,1936:260-261)。基于《江村经济》对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道路的关注,本文希望探讨的是费孝通可能受到的《农政问题》之影响,但目的并不是要证明费孝通的写作和思考与考茨基有直接的关联。实际上,即使只是受到考茨基《农政问题》的间接影响,费孝通也可以采用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概念框架对中国现实展开分析。
费孝通的《江村经济》回应了那个时代农村研究的政治经济学主题(黄志辉,2018b)。在第1章的第1段,费孝通(2012:3)开宗明义地指出,“这是一本描述中国农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等体系的书,……同大多数中国农村一样,这个村庄正经历着一个巨大的变迁过程。因此,本书将说明这个正在变化着的乡村经济的动力和问题”。可见,费孝通的研究主题是政治经济学领域的生产、消费、分配和交易,关注的是中国农村发展变迁的动力过程,而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目标之一就是揭示农村发展变迁背后的阶级动力问题(伯恩斯坦,2011:186;Bernstein,2010)。在《江村经济》中,带有浓浓人类学味道的第1至6章,都只是为了呈现进行田野调查的村庄的地理情况和社会背景,真正重要的研究主题是自第7章开始的经济生活部分。正如费孝通(2012:105)在第7章第1段就直接言明的,“对村子的地理情况和社会背景进行了综合调查之后,现在我们可以开始研究人们的经济生活了”。费孝通的论述在一定程度上采用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意义上农政问题的概念和框架。作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考茨基在《农政问题》中考察了多国的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路径。但作为结构功能主义人类学家,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考察的是一个中国村庄(开弦弓村),通过微观分析展示了对中国农政问题的另一种理解和中国农政转型的另一种路径,这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考茨基不同,与陈翰笙的视角也不同。第一,农业和工业。在开弦弓村,农业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且已达到很高水平。有2/3以上的农户主要从事农业,农民的食物完全依赖自己的生产。因此,研究生产问题就必须研究农业问题(费孝通,2012:141)。当地农民在农业生产上采取了非常多样化的策略,除了主要种植水稻外,还种植油菜籽、小麦、桑树等经济作物。此外,农民还从事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等活动。除了供家庭消费之外,部分剩余的农产品也在市场上出售,以便赚取利润来纳税、交租、支付短工工资和购买其他消费物品。在当地,男性主要承担农业生产工作,女性不参加农业劳动,在“农忙”时节儿童也会帮助劳动。这种情况源于传统生产实践中的劳动分工,即在家庭缫丝业兴旺时,女性主要忙于缫丝,男性忙于耕作。由于丝业收入可与农业收入相当,因此农户可以依靠小块农田保持生计,这使得农田大小以及所需劳动力一直保持在有限的范围内。即使在丝业衰落,家庭缫丝业被现代工厂取代后,由于农田大小未变,过去从事家庭缫丝业的妇女劳动力也未能被小块农地的农业生产活动所吸收。不过,在周围农田较大的村庄,妇女劳动力也逐渐被农业吸收(费孝通,2012:55、152-153)。费孝通(2012:146-147、149、154)发现,很多农业生产知识是农民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积累而来的经验性乡土知识,且已经达到很高程度。同时,农民会从经济和效率兼顾的原则出发,考虑是否采用新技术和新工具。在出现人为无法控制且影响农业生产的外在因素时,农民也会寻求巫术的帮助,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继续尝试科学的手段。尽管当地已经开始采用机器进行农业生产,如使用现代机器碾磨稻谷,但机器的使用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这主要是因为使用机器节省下来的劳动力还没有找到生产性出路。例如,村民不想缴纳动力泵费用后自己闲散数月,因此很多村民宁愿使用旧水车,也不愿意使用抽水泵。在此情况下,节约劳动力的机器和水利集体化过程的效果未能显现出来。此外,排水的集体负责制也给现代水泵的使用带来了困难,因为使用水泵需要获得整片地块的农民一致赞同。乡村工业是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研究的重要主题。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农民就必须有用于购买日常必需品、礼物,缴纳税和地租以及再生产的各项资金,因此为了拓展收入来源,乡村企业是必不可少的。蚕丝业是江村重要的乡村工业,是村民第二收入来源,事关农民生计。但是,由于农村家庭生产的出口生丝达不到西方发达国家纺织工业所要求的标准,西方纺织工业对家庭传统手工缫丝需求下降,价格也出现下跌,村庄家庭蚕丝业就此开始衰落(费孝通,2012:177、181-185)。村庄的商品化进程与产品的市场价格会对农民生计产生重大影响。生丝价格的下跌使得传统家庭手工缫丝生产所获利润难以平衡家庭收支预算,这加剧了村民的贫困,有些农民甚至无力偿还债务。严重的经济不景气与沉重的地租负担让村民难以获得贷款,他们常常成为高利贷的牺牲品。同时,当地的农村经济还面临着农产品价格下跌的问题,为了满足家庭生活的需要,村民不得不向市场出售更多农产品,这样村民的自给程度就降低了。此外,乡村辅助工业的衰落也减少了农村自主生产的工业品的品种和数量,从而进一步增加了购买工业品所需的货币支出(费孝通,2012:105-106、181-182、119)。在此背景下,村庄开始引进现代工业技术和现代工厂生产模式,从而取代家庭手工业生产,但现代制丝业生产技术和现代工厂的引进却进一步导致了乡村丝业的衰退,深刻地改变了乡村手工业的命运,影响了村民的生活。村民无法单靠农业维持生活,家庭亏空严重,佃农家庭的生活则更为悲惨。当地人认为,复兴乡村工业不一定要发展出如西方那样的现代大工业。因此一开始,当地人并不想引进工厂,而是想继续在家里从事丝业生产劳动。后来,村里决定试验性地设计一个能利用现代生产技术之一切有利条件的工厂,但工厂不宜太大,并且要办在村里,以便充分利用当地劳动力和原料。若能够用较便宜的劳动力生产出与城市现代大工厂同等质量的生丝,那么通过开办小规模的乡村工厂,也能为乡村工业打下坚实基础,从而复兴乡村经济。即使如此,中国也不能低估国际资本主义生产的力量,正是由于西方工业的扩张才使得传统工业不断衰亡(费孝通,2012:16、177、181、184-185、192-193、249-251)。第二,农地。除了其他章节涉及部分对土地问题的讨论和分析之外,《江村经济》的第11章专门论述了土地权属问题。虽然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江村经济》的第12章对蚕丝业的分析最成功(费孝通,2012:7),但笔者却认为论述土地权属的第11章最为成功。费孝通(2012:157)引用马林诺夫斯基的观点指出,土地权属不仅是一种法律体系,也是一个经济事实。也就是说,除了将土地作为生产资料之外,理解和研究土地问题还需要知道人类的土地利用实践、与土地相关的文化因素和土地斗争实践。对于农地的权属划分问题,费孝通极具开创性地指出,根据当地人对土地权属的理解,土地被划分为田面和田底。田底占有者指的是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人,他们只占有田底,不占有田面,即无权直接使用土地,进行耕种,这类人被称为不在地主。而那些既占有田面又占有田底的人则为完全所有者,只占有田面而不占有田底的人为佃户。田面的所有者可以自行耕种土地,他们与不在地主是有所区别的,他们还可以把土地租给他人或雇工种地。另外,承租人可以暂时使用土地,也可以雇工。因此,拥有田面的人可以不是土地的实际耕作者,这样一来就把实际耕作者、田面所有者和田底所有者区别开了。也就是说,同一块土地的所有者和耕作者既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而这些人都对土地的产品有一定的权利,例如田底所有者可以要求佃户交地租,田面所有者可以要求承租人交租,雇工可以从雇主那里获得工钱报酬。因此,无论收成如何,不在地主、出租者和雇工都能获得固定的地租和工钱,而完全所有者、佃户和承租者则承担着风险(费孝通,2012:159-160)。江村约2/3的田底被不在地主占有,仅有1/3在村民手中。村中自己有地但不到5亩的人口约占75%,这些劳动力耕作这些田地绰绰有余,因此这部分农民常常成为承租者或佃户。由于农户的农田大小一直保持在有限的范围内,且每家的男性成人数量差别不大,所以每家耕种的土地量也相差无几。由此可以看出,土地呈现平均化和细碎化的趋势,尤其是遗产历次划分使个人占有农地的界线变得非常复杂,并表现出明显的分散性和细碎性,妨碍了集体耕作方式的运用,这一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农业技术落后的主要原因(费孝通,2012:34、60、152、170-173)。土地的基本作用是粮食生产,某片土地的生产率取决于人们对农田的照料和劳动投入。但土地不仅仅是生产粮食的资料,土地还带有显著的社会、情感、记忆、关系等属性。正如费孝通(2012:162)指出的,“恐惧、忧虑、期待、安慰以及爱护等感情,使人们和土地间的关系复杂起来了。……名誉、抱负、热忱、社会上的赞扬,就这样全都和土地联系了起来。村民根据个人是否在土地上辛勤劳动来判断他的好坏。……这种激励劳动的因素比害怕挨饿还要深”。土地总会给人们一种生活相对有所保障的期望,人们热衷于拥有土地的动机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关系。因此,虽然获取食物的方法很多,但人们总是不愿意拿自己的土地交换其他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在家庭财产继承中有着特殊价值,如果有人把家庭继承的土地卖掉,那么他就会被认为触犯了道德观念。费孝通(2012:162-163)指出,一个人一直在某块土地上劳动,就会熟悉这块土地,对土地产生个人感情,因此人们一生都在同一块土地上劳作的现象很普遍。毫不夸张地说,土地是农民人格整体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的非经济价值使得土地交易异常复杂。不在地主掌握了村里2/3的土地,因而佃农的地租负担很重。这样的土地权属体系导致了大量财富从村庄流向城镇,不过在家庭蚕丝业兴旺时,村民仍可交得起地租,维持一定程度的生活水平,部分人还可有积蓄。但蚕丝业的萧条使村里的平均收入减少了1/3,急需用钱的人不得不向放贷者借钱。在一定期限之后,若借款人仍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便不允许再延长借期。这样,借款人就被迫把土地所有权(田底所有权)转交给放贷者,从每年偿付利息转变为每年交付租金。从此以后,借款人不再是一个借债人而成为一个永佃农,不在地主常常从高利贷者手上购得土地所有权,这样田底所有权便从耕种者手中转移到不在地主手中,实现了土地权属的彻底变更。总的来说,乡村工业的衰退打乱了城镇和农村之间的经济平衡,具体表现在经济破产所导致的土地权属的变更上。因此,恢复乡村蚕丝业非常重要,至少可以减轻农民的痛苦(费孝通,2012:164、234-235、244-246)。可见,在农村商品化进程中,乡村工业在创造货币收入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乡村工业一旦衰落将导致土地所有权的转移,恢复乡村工业则可以使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第三,农民。费孝通充分呈现了开弦弓村的小农社会特征。除去无地的外来人,几乎所有居民的基本职业就是务农,有条件让孩子种地的父母会愿意让晚辈继续种地。因此,该村极少有完全不干农活的人家。他们靠种稻挣得一半以上的收入,除了自家消费之外,剩余的稻米会拿到市场上出售,以换得用于其他开支的钱。土地很少在市场上出售,一个人若失去祖传的土地将被看作违背孝道,会受到其他人的责备,由此可见,土地对村民具有重要的社会文化价值(费孝通, 2012:13、107、111、123-126)。虽然村民可以出租土地,也可以雇工耕种土地,但他们几乎从未获得过田底所有权,尤其是在土地完全所有者、承租者和佃户之间并没有形成轮廓清楚而严密的阶级体系的情况下,一个家庭可能拥有一部分土地的全部权利,也可能承租或出租另一部分土地或者有一部分土地属于不在地主。当田面所有者的家庭无法提供足够的农业生产劳动力时,雇农就产生了,包括住在雇主家里的长工和住在自己家里的短工。短工通常自家也有土地,在完成自家的农业生产劳动后才会受雇;长工来自土地太少而劳动力有余的家庭,特别是那些需要挣钱娶妻的家庭。但在村庄的经济生活中,雇工制度并没有起到什么重要作用,因为农村家庭原本就没有太多劳动机会,人们一般不会离开土地去从事其他职业又同时雇工耕种自家的土地。一方面,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土地附有特殊价值,另一方面,城里的工业并不发达也是重要的原因(费孝通,2012:161、170)。农村引入现代水泵、现代缫丝机等机器设备必然会节省很多劳动力,让很多人失去劳动的机会,例如现代缫丝机的使用可使近300名妇女失去劳动机会。这本是很大的技术进步,但“失业”的问题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土地面积太小,这些被“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无法被农业吸收,又没有其他的新工业来吸收多余的妇女劳动力,一部分妇女开始向城镇流动,成为现代工厂中挣工资的工人阶层,另一部分妇女则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传统的家庭工业。挣工资的工人阶层并不属于村庄传统的社会结构,城市机器缫丝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吸引了农村劳动力,这样的人口流动对农村社区的传统社会结构造成了破坏,这与乡村现代工业改革原本的意图是背道而驰的。可见,村庄里的小型工厂无法充分利用村里现有劳动力,而农业雇工又很少,因此劳动力只能进入商品领域(费孝通,2012:201-203)。如果乡村企业不能快速恢复的话,那么农民只能放弃手工业,放弃传统家庭工业的收入来源;而如果没有新的职业可以代替旧的职业,那么劳动力的剩余将意味着家庭收入的进一步减少(费孝通,2012:201-203、249-250)。技术的变革需要社会组织的相应变革作为基础,现代机器的引进必然引起从家庭个体劳动到工厂集体劳动的变革。在集体企业系统下,生产资料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复杂。费孝通认为,之所以使用机器的工业组织之原则应该是“合作”而非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式来组织新的工厂,是因为由技术改革和使用机器所得的利益应该归参加生产的人们所有。但在合作社运行过程中,由于农民受教育机会缺乏,文盲率高,农民社员对投票制度、投票权利、工厂运行、生产数据等问题都不熟悉、不了解,因此无法真正成为工厂的主人,他们关心的只是以利润形式可以分得的实际利益。因此,创办合作社的结果并不理想,农民并没有从合作工厂里得到好处,只有少数工人和职员获得了工资,增加了收入。该村开展的农村信贷合作社实验也未成功,主要原因是农民缺乏对当地信贷组织的充分认识。尽管如此,上述以合作为原则而发展的小型工厂与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方式截然不同,它防止了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集中,虽然遭遇了很多困难甚至失败,但对中国乡村工业的未来发展来说,合作工厂实验具有重要意义(费孝通,2012:185、193-194、200-201、246、251-252)。总之,蚕丝工业过去是且应该继续是一种乡村工业,如果把工业从农村引向别的地方,那么农民就会挨饿。因此,如果中国工业以牺牲穷苦农民为代价,那么这一代价太大了。费孝通(2012:185-186)主张,应该通过引进科学的生产技术并组织以合作为原则的新工业来复兴乡村经济。第四,农村。费孝通(2012:242、245-246)指出,城里人和村民的关系主要是经济性质的,如地主和佃农的关系,而不是个人的关系。总体来看,城里人和村民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不紧密,不足以保持一个经济互补或互助的系统。当农民需要外界资助时,通常还是倾向于借米和借高利贷。在当时的土地权属体系下,农民以向不在地主支付地租的形式,每年使大量财富从乡村外流到城镇,为城镇提供了愈益增多的产品,而农民却没有从城镇获得等量的东西。在农村蚕丝和棉织工业兴旺发达时,农民用工业出口获得的利润来补偿农村财富的外流,但农村工业的迅速衰退打破了这一经济平衡。在开弦弓村,职业固化现象明显,当地人想要改变职业非常困难,传统力量是人口流动的主要阻碍,改变职业甚至难于改革现有工业。对于他们而言,农村居民只有离开农村才会选择改变其职业,职业流动即意味着人口从农村流向城镇,其中大部分出去寻找新工作的是女青年。这种流动可能会对传统亲属关系和家庭群体的稳定性造成挑战,因此,反抗破坏社会稳定的力量常常成为人口外流的阻力。总的来说,村庄的人口外流速度非常缓慢,男性人口外流更少。此外,村庄也有一些外来户,他们没有土地,基本上从事着一些特殊的职业(费孝通,2012:23、229-230)。自考茨基提出“农政问题”的概念框架后,学界对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理论对话十分活跃,热度延续至今,其中也包括20世纪80—90年代发展形成的“生计框架”理论视角。“生计框架”倡导一种“自下而上”的底层动员和地方主导的发展模式。它以农户为分析单位,侧重于从减贫的维度切入农村问题,分析农户的生计资本、内在潜力以及采取的生计策略。生计框架认为,农业是穷人获取生计资源的一种生计策略,农民在农业方面采取集约化或粗放化生产以及将农业和非农业结合起来的多样化生计策略,维持了乡村生活和中小规模农业的存续。生计框架倡导小农农业的可持续性和农户在生产面积、经济投入和农业生产形式方面的多元化以及其他形式的生计创新,如乡村工业、兼业、劳动力迁移等。生计框架将农地视为农民最重要的一种资产,其可及性对农民生计有重要影响。生计框架立足于微观情境考察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继承或非正式方式(如“习惯法”)对土地资源获取的影响,分析土地资源的分配、组合与利用的微观实践及其与贫困的联系,关注土地的商品化对农民生计的影响。生计框架将农民视为具有能动性的行动者,他们能够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建生计策略且有能力改变和形塑其生计选择的社会结构。基于灵活的家庭分工和生计资产利用,农民创新出多元化的生计策略,为自己或家庭成员继续留在乡村、留在土地上创造可能。生计框架将村庄视为一个构建生计策略的场域,村庄既是生计方式展开的背景,也是各种生计资产生产和再生产的空间。因此,乡村发展和减贫行动既要关注农村的社会、文化、生态、地理和场域,也要注意一些动态变化的维度,如季节性、动态性因素以及农村中复杂的制度和其他条件等。生计框架分析的起点是农民拥有什么,而不是没有什么。因此,该框架显得较为温和与价值中立,并不直接挑战社会结构。在农民走向无产阶级化、农业走向资本化之外,该框架提供了更多关于农民、农业转型以及基于农村生计的农政转型和发展选择的想象。生计框架也因此受到来自政治经济学等领域学者的批评,认为该框架过于地方化,过度沉浸于对多元生计的复杂性和个体创造力的分析,而缺少对政治和阶级的关注等。尽管如此,生计框架对于理解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还是有诸多贡献。它提供了综合性视角,不仅能够引导研究者关注宏观结构的转型,还关注微观现实的复杂性、行动者的能动性以及改变结构的可能性,从而更好地理解和解释农政转型的动力和过程(叶敬忠、贺聪志等,2019)。尽管“生计框架”的理论视角形成于20世纪80—90年代,但纵览《江村经济》的内容、结构、思想和立场可以发现,费孝通在20世纪30年代便已经设计出了关于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分析的“生计框架”理论视角的雏形。当然,接受过扎实人类学训练的费孝通会选择“生计框架”作为分析视角,也完全在情理之中。《江村经济》第7章直接以“生计”(Livelihood)为标题,并在全书的论述中贯穿了“生计框架”的基本思想。费孝通(2012:5-6、10-11、105-106、209-211、226、233)在前言中直截了当地指出,“我们的根本目的是明确的,这就是满足每个中国人共同的基本需要。……一个站在饥饿边缘上的村庄对谁都没有好处”。在结论一章,他再次直接言明,“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他大量关于国际生丝价格下跌、工业技术改革、乡村工业衰落、高额地租负担等的分析,均指向了农村家庭收入不足、口粮短缺、婚期推迟、家庭工业破产、无力偿还债务、乡村经济不景气、村民处境进退维谷等生计结果。其中,对于村民的互惠式贸易、信贷和非资本主义式生产,甚至以补偿的方式维持村庄的航船制度等的分析,也都是以村民生计为核心价值来展开的。书中提到的村庄养羊事业的兴起、货物贩卖以及对恢复乡村工业的呼吁等,都是农民进行多元化生计创新、增加家庭收入的重要尝试,体现了农民的能动性。作为《江村经济》的续篇,费孝通(2006:12)将“生计框架”这一理论视角延续到了《禄村农田》等学术著作及其指导的很多调查研究中。例如,《禄村农田》的第8和第9章分别以“生计”和“生计(续)”为标题,考察了在受现代工商业影响较浅,人多地少且几乎完全依靠农田和简单农业技术的村庄,农民靠土地生产来维持较低生计水平的现实。深受费孝通影响和指导的张之毅(2006:220、310)在《易村手工业》和《玉村农业和商业》中也聚焦在了现代工商业发展过程中不同类型村庄的农民生计和经济结构的变迁。
虽然费孝通采用了考茨基创立的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概念框架,但他在《江村经济》中呈现了与以考茨基为代表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关于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截然不同的立场和观点,这些不同之处也是生计框架视角和马克思主义视角的核心差异。第一,费孝通没有使用“阶级”的框架和“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化”的概念,而这些正是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分析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核心框架和核心概念。《江村经济》虽然在少数几处使用了“阶级”一词(Fei,1939:109、185、209、231、233),但并非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阶级”意涵。费孝通(费孝通,2012:121、170;Fei,1939:192、238)也明确指出,“(土地)完全所有者、承租者以及佃户并没有形成轮廓清楚、严密的阶级。同一个家可能拥有家里一部分土地的全部权利,可能承租或出租土地的另一部分,也可能还有一部分土地属于不在地主”。而对于“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化”这一重要概念,费孝通则只字未提。在《江村经济》第8章,他分析的是职业分化,而非农民分化。可以说,费孝通研究了政治经济学的生产、消费、分配和交易等经典主题,分析了中国农村发展变迁的过程,但是在他笔下变迁的动力不是阶级,而是生计创新和生计多元化。第二,费孝通重视传统的力量,而这正是考茨基坚决批判并认为必须由先进的革命力量进行扫除的。费孝通(2012:105)认为,社会研究必须要了解传统经济背景的重要性,应该考虑到以传统土地占有制为基础的家庭副业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传统的力量与新的发展动力对社会变迁的发生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甚至有时强大的传统力量足以抗拒任何重大的变化发生。出于对农民生计的深深关切,费孝通在分析的过程中对一些带有封建色彩的村庄制度持一种适当的理解态度(这些是考茨基坚决不能容忍的),如他试图说明,“单纯地谴责土地所有者或即使是高利贷者为邪恶的人是不够的。当农村需要外界的钱来供给他们生产资金时,除非有一个较好的信贷系统可供农民借贷,否则不在地主和高利贷是自然会产生的。如果没有他们,情况可能更坏”。他认为,“一个站在饥饿边缘上的村庄对谁都没有好处,即使是对于高利贷者也没有好处”(费孝通,2012:250;Fei,1939:5)。此外,在费孝通看来,土地附有显著的社会、情感、记忆、关系等传统文化属性,乡村生活常常包括以信任和互惠为基础的日常互动,而这些都是考茨基所批判的小农落后意识的体现。第三,费孝通支持小农拥有小块土地,而考茨基坚决认为这是小农落后保守的表现。费孝通(2012:251)分析农村工业重要性的逻辑是位于农业之外的辅助工业是获得现金收入的重要手段,如果失去了这样的辅助手段,就可能出现土地权属的变动,农民可能会失去土地,从田底所有者变为永佃农。因此,恢复农村工业是很重要的手段,目的是保留小块土地。正是因为土地对于农民生计的经济作用和对于农民生活的文化作用,因此费孝通认为,减收地租、平均地权等都是解除农民痛苦的重要步骤,这样便可以给农民以喘息的机会,排除农民的“反叛”(费孝通,2012:251),而这恰恰也是考茨基所批判的。在考茨基看来,拥有一块土地是封建的小农思想,会使小农因为眷恋小块土地这一私有财产而失去斗志和革命的动力,阻碍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从而阻碍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第四,费孝通重视乡村工业的生计和就业功能,考茨基则强调现代大工业的发展和无产阶级队伍的形成。由于费孝通(2012:201-203)的基本立场是农民的生计,他更加关注的是乡村工业对于家庭生计的贡献以及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因此他提出的方案也是复兴乡村工业。他指出,在农业采用水泵、家庭工业引进缫丝机之后,劳动力利用成为一个问题:村庄过去至少有350名妇女从事缫丝工作,开办工厂之后只有不到70个人工作,这虽然从技术上看是很大的进步,但对农村则意味着有近300名妇女失去了劳动机会。与此同时,由于农田面积过小,农业无法吸纳工厂和技术革新所解放出来的妇女劳动力,有些妇女向城镇流动,但这被认为是违背改革者原本意图的。附近城市机器缫丝业的发展的确吸引了大量农村劳动力,但这种人口流动被认为是对农村社区传统社会结构的破坏性力量。与费孝通不同,考茨基强调现代化大工业的发展与无产阶级队伍的形成,认为农村或农业释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正是无产阶级队伍的重要来源,现代工厂解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不应该继续进入小农农业,而应该成为无产阶级雇工。无产阶级雇工的生活常常好于小农,而且挣脱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可以自由移动和聚集,从而形成无产阶级工人组织。在这方面,费孝通担心农民失业和由此引发的生计艰难,认为在农村生产中雇工制度并不能起什么重要作用,挣工资的阶层群体也不属于村里传统的结构。第五,费孝通试图探索非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农政转型道路,考茨基则认为农政转型必须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并经过资本主义的路径。与考茨基一样,费孝通(2012:186)将社会主义视为社会形态变迁的更高级形式,但他对中国乡村现实和农政转型的理解与判断是中国不需要走资本主义的路径。他指出,“变革者趋向社会主义的思想代表了当前中国知识阶级的部分思想状况。……公众普遍反对资本主义,甚至于那些代表资本主义的人也不敢公开为资本主义的原则辩护。……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国并非新的东西。孙中山先生的基本政治思想是实现传统的教导,诸如‘天下为公’和‘耕者有其田’”。在对合作制进行讨论时,费孝通明显表达出了主张使用生计框架的立场而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立场。或者说,他认为中国乡村的发展应该避免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和阵痛。他引述了变革者的解释,即“要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式来组织新的工厂容易得多,但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应该为资本家的利益工作而使人民更加痛苦吗?从技术改革所得到的利益应该归于参加生产的人们。……蚕丝工业曾经是而且应该继续是一种乡村工业。……如果我们把工业从农村引向别的地方,像很多工业家所做的那样,也是非常容易做到的,但农民实际上就会挨饿。……我也很了解,工人们在城市里是如何生活的。农村姑娘被吸引到城市工厂去工作,挣微薄的工资,几乎不能养活自己,她们离开了自己的家。这种过程既损害了城市工人又破坏了农村的家庭。如果中国工业只能以牺牲穷苦农民为代价而发展的话,我个人认为这个代价未免太大了”(费孝通,2012:185-186)。在《江村经济》的最后,费孝通(2012:251-252)还强调,中国应该避免西方资本主义在发展中犯过的错误,而这个村庄以合作为原则发展小型工厂的实验与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不同,它防止了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集中。显然,费孝通的农政转型道路是非资本主义的,或者说他希望是跨越资本主义的,尽管这未必是跨越卡夫丁峡谷的替代方案,但这一道路与考茨基的方案截然不同。他的这一思想在《禄村农田》中表达得尤其直接,并指出马克思本人对于资本主义农政转型道路是否适用于东亚社会也并非确定无疑。国内论社会变迁的人,因为受西洋19世纪传下来的进化论派的影响太深,常有认为社会形态的变化是有一定不变的程度:从甲阶段到丙阶段,一定要经过乙阶段。这个程序是放之四海、证之今古而皆准的。依着这个“铁律”,若我们要知道一个社区的前途,只要能在这不变的程序中,找到它现有的进化阶段,过去未来,便一目了然了。因之,在30年代社会史论战曾闹得锣鼓喧天。不幸的就是他们所奉行的“铁律”并没有事实的根据,社会变迁并不若他们所想像那样简单。连马克思自己对于他深信的进化程序能否通用于东亚,尚且存疑不论。(费孝通,2006:184)
对考茨基来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必须有坚实的生产力水平和物质财富的积累作为基础,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手段,因此不能阻碍其发展。而且,无产阶级队伍的形成和壮大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前提条件,尤其是无产阶级成员在体力、智力和道德方面的锻炼和提高是未来管理国家的重要基础。而费孝通倡导的显然是非资本主义的农政转型路径,他虽然非常强调家庭经济和乡村经济的发展,但并未论述如何实现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如何发展无产阶级队伍以及如何实现社会向更高级的形态转变等问题,也未讨论大生产与小生产的优劣。这些是费孝通与考茨基在农政转型路径方面的明显差异。《江村经济》已经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的经典,尤其是在国内,大凡从事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学者和学生基本必读此书。很多学者对该著作的学术贡献做出了评价:一是在人类学方法上有所突破(周晓虹,2017;赵旭东,2018),二是对经济社会学做出了贡献(邱泽奇,2004:37),三是对社会变迁研究亦有贡献(郑杭生,1987;甘阳,1994),四是推动了中国社会学学科建设(郑杭生,2006)。虽然目前学界对《江村经济》的理解不乏随意的想象,但上述评价基本有理有据,有较为严谨的学术逻辑。然而,无论是做出评价的学者还是评价内容本身,大多局限在人类学或社会学的学科范围之内。无疑,这些评价和给予评价的学者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江村经济》在学术界影响力的提升,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初次阅读者感觉全书论述略显零散而宽泛,前后结构的严谨性、连贯性和深入性不够。本文尝试提出,尽管《江村经济》具有上述诸多学术贡献,但无论是该书的核心关切,还是费孝通尝试回应与探索的理论框架和实践路径,都应该是以考茨基为代表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的经典命题——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但是,与正统马克思主义者相比,费孝通提出了一条非资本主义式的以生计为导向的农政转型道路。第一,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和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发展均为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如何发展转型所困扰,各国都无法回避,必须直面这一挑战,并尝试探索符合各国特点的有效转型路径。这种现代化发展模式以资本主义的工业化道路为主流,中国也深受这一发展范式的影响。在此宏观背景下,中国的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应该如何转型,是费孝通在那个时代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费孝通(2012:23-24、249)指出,中国不能低估国际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对农村社会的影响,工业化是一个普遍过程,世界各地都在经历着工业化对农村的影响和改造,中国也正在经历这一过程。而伴随这一过程的是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但那个时代还缺乏对现代化工业发展给农村带来的诸多现实问题的深入研究。费孝通(费孝通,2012:252;Fei,1939:286)在著作的最后指出,这些问题在国家发展建设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其中农政问题——以工业化为路径的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问题——最为关键,这是“我们时代的问题”,对其必须有清楚的认识。第二,自考茨基出版《农政问题》后,马克思主义的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成为各国讨论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之性质和转型的主流视角。世界范围内的理论和政策讨论大多围绕“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框架展开,并发展出五大理论视角(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生计框架、后现代/后结构主义)和多种转型道路,如英格兰式、普鲁士式、美国式、东亚式道路等(Byres,1996:23-26)。在此背景下,费孝通采用了正统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概念框架。具体来说,他对那个时代的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研究,分析的是国家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基本属性,讨论的是农业生产形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和农村社会实现顺利转型的道路选择。对这一本身为中性的学术概念和分析框架而言,上述五大理论视角之间的价值分析和道路选择非常不同。同样,作为以“志在富民”为毕生价值追求的人类学家,面对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的苦难,费孝通必然关注中国社会的发展变迁问题。因此,不难理解他为何会采用这一概念框架去探索那个时代中国的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道路。第三,考茨基的分析主要聚焦于德国、英国、法国、美国等工业化资本主义国家中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西方主流的发展转型道路基本上遵循的是以大机器和大生产为特征的现代化路径,认为小农农业和家庭传统工业都与现代化大生产相矛盾。因此,以考茨基为代表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主张发展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首先,由于大生产排挤小生产,所以小农必将消亡;其次,农业资本主义必然要求土地集中,土地私有制将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被公有制取代;再次,农民分化与无产阶级化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和必然结果;最后,资本主义发展必然伴随着城市对乡村的盘剥,但一定阶段后将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叶敬忠、吴存玉,2019)。而作为人类学家的费孝通,带着对人民生计的关切和对人民饥饿的担忧,尝试探索一条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农政转型并适合当时中国国情的特殊道路。他相信,基于乡土知识和现代技术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多样化家庭农业和乡村工业是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重要途径。由于农民一般不愿意将作为家庭重要生计资料的土地进行交易,因此他提醒要防止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集中。他指出,农民劳动分工主要以性别和代际为基础,农村并无轮廓清楚的阶级体系,因此不能依靠雇工制度。同时,城乡社会关系并不密切,人口的城乡流动非常缓慢,并必然受到传统力量的巨大阻碍。第四,以考茨基为代表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所设计的农政转型道路,以社会宏观发展为长远目标,认为农业、农民和农村在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所经历的阵痛不可避免,在资本主义完成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充分积累之后,成长壮大的无产阶级必然可以夺取政权、管理国家,成为国家和财富的主人,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而费孝通(2012:3-6)的研究聚焦国家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农政转型变迁的动力问题,期望借此引导这一转型变迁的方向,并明确指出这种引导必须坚持一个明确的目的,即满足每个中国人共同的基本需要。可见在费孝通这里,中国农政转型变迁的动力不是阶级关系,而是生计需求。正因如此,费孝通提出,中国人应该避免政治分歧,不应将对转型变迁的讨论变成哲学问题或不同思想的论争,而应该围绕现实的生计问题展开。他进一步指出,在现代工业发展过程中,中国是后进者,应该避免西方犯过的错误。例如,中国的农村发展要防止正统马克思主义者所倡导的西方资本主义发展中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集中(费孝通,2012:251-252)。概而言之,作为结构功能主义人类学家,费孝通的直接落脚点是农民生计,并希望中国乡村能够避免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农民经历的种种阵痛,因此他提出的恢复乡村工业等转型方案并非正统马克思主义者提出的道路选择。同时,费孝通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不触及阶级关系的基础上来发展乡村工业,这是他与正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差异。在20世纪初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大力倡导农政转型的资本主义道路这一主流范式时,费孝通提出了以生计为导向的非资本主义式的农政转型道路,这既是他的价值选择,也是他的学术勇气,更是他的理论贡献。同时代的陈翰笙等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派学者与费孝通在中国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立场观点和道路选择上十分不同。例如,陈翰笙的农村研究以“农政问题”为框架,阐述了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影响下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变化与变革阻力,指出了封建生产关系对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阻碍和实行土地改革的必要性(潘璐,2020)。陈翰笙从生产关系和阶级结构这两个方面出发来分析中国农政问题,可见其对生产关系的侧重和对农民分化问题的关注,展现了其与马克思主义农政研究传统的联结与传承(陈航英,2020)。简而言之,费孝通采用正统马克思主义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分析框架,尝试探索中国农政转型的生计框架视角和生计多元化发展路径,从而对话和回应正统马克思主义的农政转型理论和道路选择。这是《江村经济》的重要理论贡献,也是其成为学术经典的重要原因之一。
责任编辑:田 青
实习编辑:黄泽宇
排 版:黄钰澄
新媒体编辑: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