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下称《接收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号,下称《卓越中学教师计划》)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校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下称“接收推免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布的为准。
我校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各单位可根据需要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要求。
(一)9月24日前,各单位按《接收办法》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督查组、接收复试小组。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接收推免生年度工作方案,根据实际确定各专业接收名额和相关要求,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接收过程中复试、录取的督查工作。
(二)9月25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按照《接收办法》要求,根据推免生意愿情况,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含直博生和《卓越中学教师计划》培养对象),其中直博生拟接收前应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各单位应向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及时反馈信息。
(三)10月24日前,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院网页文档下载区)。
(四)各单位一般应为拟录取的推免生指定指导教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拟录取直博生的指导教师一般应为当年有招生资格且能带满一届培养对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五)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一)学费
按学制年限收费,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奖助政策
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校接收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学校“优秀生源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8000元;确定为《卓越中学教师计划》培养对象的,另外享受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奖学金,每人8000元;直博生享受“宝琛创新奖学金”每人50000元。学校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yjsy.fjnu.edu.cn/)。
5联系方式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链接)。
咨询电话:0591-22867434(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zb@fjnu.edu.cn
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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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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