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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某出租屋内,这对男女当场被抓获
为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进一步净化全区社会治安环境
清新公安紧密结合治安形势特点
掀起了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的强大攻势
近日
清新成功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
现场抓获2人
近日
太平派出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
清新区太平镇某街的一出租屋内
疑似存在卖淫嫖娼的情况
太平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查处
当场抓获韦某、何某2人
随即依法传唤2人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
韦某、何某2人
均对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
违法人员韦某、何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来源:太平派出所通讯员:徐焕英编辑:梁潇哲审核: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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