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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5年,“最年轻院士”李宁贪污案判了

化学加 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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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历时5年的中国“最年轻院士”贪污千万案件,近日有了一个结果。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1月3日,该院公开宣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同案被告人张磊贪污一案,对被告人李宁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被告人张磊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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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 资料图


  记者注意到,李宁1962年出生于江西南昌,曾是我国动物生物学方面的著名科学家。2007年,他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时年45岁,是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两院”院士。


  2014年6月20日,李宁以涉嫌贪污公款罪被羁押,于2015年4月被提起公诉。当时,李宁为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另一被告张磊为该实验室特聘副研究员。2014年12月9日,中国工程院停止李宁的院士资格。


  松原中院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李宁利用所担任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以及负责管理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同张磊采取侵吞、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其中贪污课题组其他成员负责的课题经费人民币2092万余元。上述款项均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个人控制的账户并用于投资多家公司。


图源:松原中院官方微博


  松原中院认为,李宁同张磊利用李宁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科研经费,数额特别巨大,李宁、张磊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鉴于近年来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断调整,按照最新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依据李宁、张磊名下间接费用可支配的最高比例进行核减,对核减后的345万余元可不再作犯罪评价,但该数额仍应认定为违法所得,故被告人李宁、张磊贪污数额为人民币3410万余元。


  在共同犯罪中,李宁系主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本案部分赃款已追缴,对李宁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张磊系从犯,且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张磊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记得关注标题下方公众号:化学加)




来源 | 人民日报、松原中院            编辑 | 化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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