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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主动弃领”养老金:这哪是为国分忧,分明是添乱!

新浪新闻 201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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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社局页面截图 


 “为了为国家减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加强引导,鼓励宜春市民主动申请放弃领取养老金……我市市民要多为国家想,现在养老金紧缺,大家不能只顾自己不顾国家,对于这种只顾自己利益的行为,却不为国家考虑的个人,已经丧失了做人的基本资格,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建议没收财产,直接驱逐出境。”


今天,宜春人社局官网上的一则市民留言引发热议。


宜春市人社局也回复了这位市民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您建议中提到的强制规定市民主动放弃领取养老金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因此,该建议不具可行性。


这位市民的建议,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网络上引发不少关注。有媒体对该提议做了一项调查:是否支持放弃领取养老金。




超过90%的网友表示不支持,仅有6.5%的人表示支持。但是,对于参保的个人,若确实有此想法,个人是否有权利放弃领取养老金?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社保专家鲁全表示,依法发放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是政府的义务,政府必须依法履行这一义务。“说到个人有没有权利放弃,当然可以的,政府发给你钱,你不去领就行。个人不去领取养老金,也没有哪个部门会去追责。但是你不领,不能要求别人放弃领取,更不能要求政府不履行发放养老金的义务。”鲁全表示,建议中对不放弃申领养老金的个人进行处罚,就更于法无据了。

媒体辣评


这位老同志也许的确是“为国家着想”,想为“养老金紧缺”想个“好办法”。但是说实话,整条建议使用的都是近乎“大字报”的语言与逻辑,不仅无视公民个人权利,而且只看到了养老金短缺的问题表面,没有看到破坏契约的可怕之处。


其实,个人言论奇葩一点并不可怕,人们真正担心的是某些官员也会这样想。鼓励“主动放弃”养老金的奇葩建议,对各地政府部门,未尝不是一个提醒:无论何时,千万不可打养老金的主意,依法足额发放养老金,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契约责任。


来源:宜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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