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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公安交警治超“雷厉风行”,查获一枚移动“定时炸弹”

江山交警 2018-11-13

今年八月的第一周,江山交警共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22 起,强制切割货车栏板8辆,责令自行完成切割3辆


治超“雷历风行”,严管重罚不姑息

浙江江山:铁腕治超决不放松,严管重罚货车超载,半年查处612起

江山公安交警治超再出重拳,严查货车加长加宽非法改装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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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治超整治行动中,江山交警查获一辆涉嫌超载100%以上违法行为号牌为赣E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张某林因无证驾驶超载货车,被处以行政拘留。

“火眼金睛”识超载

7月22日凌晨1时50分许,江山交警在江山市江青线17KM+100M附近(坛石镇立交桥底)设卡检查超限超载现象。一辆车牌号为赣E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缓慢地行驶入卡口。民警发现该货车载货栏板超过了车厢,凭着经验推测这辆货车可能超载,便示意货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磅称重,该车核定载质量49吨,实际载质量105.66吨,超载115.6%


因张某林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该货车,并告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至江山交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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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包天”竟无证

民警通过公安网核实驾驶员张某林的驾驶信息时发现,张某林于1997年11月领取A2驾驶证,2014年11月份因其驾驶证年检逾期于2016年11月份被江西当地交警注销。

“严惩不贷”送拘留

8月7日,违法行为人张某林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江山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合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的情况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有以下五种情形:

1.未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2.在驾驶证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些车主因某些原因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驾驶证后,仍心存侥幸开车上路,要知道,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同样属于“无证驾驶”!

3.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但未满一年,不会注销驾驶证,驾驶员只需在超过有效期一年内换领新证即可延续驾驶证有效期。

4.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驾驶证上都标注了准驾车型,如C1、B1、A2等。若你为C1驾驶证,却驾驶了A或B的准驾车型,这样情况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型”,同样会被交警蜀黍拘留哦,而且这种情况的处罚一点都不轻!

5.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很多人怕考不过,因此购买驾驶证,甚至伪造驾驶证,这些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驾照的人开车上路也是无证驾驶。所以小伙伴们,不要买驾照了,努力练车,靠自己的实力来考驾照吧!


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


 蜀黍有话说

无证驾驶,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一种漠视。机动车驾驶人未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往往心慌失措,手忙脚乱,酿成悲剧,请广大驾驶员主动遵守交通法规,杜绝无牌、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重型货车

简直就是一枚移动的“定时炸弹”

幸亏江山交警及时查获

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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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蒋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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