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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遭打脸? 盈利性质的汽车共乘服务应为非法

2016-12-07 TechNews科技新报


瑞典近期推动出租车、计程车等汽车共乘的规则修改,长期来看,这可能有助于像 Uber 这样的专车服务,但也同时暗示着运用叫车服务来盈利是非法的。


一个政府委任的委员会提到,瑞典应允许计程车在没有计价器的情况下营运,使司机更容易使用自己的汽车;这种发展对于近来在其他国家大量削减其传统服务的 Uber 来说,无疑来说是个好消息。

Uber 的市值已经超过 600 亿美元,其投资者包括高盛和 GV(前身为 Google Ventures)。





然而近期,Uber 在美国及欧洲其他地区的服务面临瓶颈,其中包含世界各地的抗议、禁令和法律规范,因为其商业模式扰乱了原有的出租车服务。Uber 目前已经在瑞典提供计程车服务,但仍然必须遵守与市场上其他人相同的规定。

该委员会的修正提案中只允许没有计价器的汽车在事先预订并连接到预订中心的情况下使用;另外,预定中心也需将数据汇整提供给税务机关。同时提到,收费的汽车共乘服务是违法的。如 UberPOP,它依赖非专业司机使用自己的车辆,在瑞典、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比利时等地区进行汽车共乘,最近在瑞典被禁止其服务。

瑞典内政部长 Anna Johansson 在记者会上提到:“这也证实了汽车共享的意义不同于花费请别人载你一程。”瑞典在近三十年前取消了计程车业的管制,而在去年重新思考如何调整其计程车和乘车共乘的法规。

Uber 于 5 年前在欧洲推出,遭受到来自传统计程车公司和一些地方当局的反对,认为其造成不公平的竞争,因为他们不受严格的当地许可和安全规则约束。

Uber 瑞典总经理 Martin Hedevag 在回应瑞典委员会的提案时说:“世界各国政府几十年来一直努力鼓励汽车共享,而真正缺乏的是连接。如何连接群众?如何鼓励人们分享他们的旅程?”


同时提到,“现在已经有了这项技术,但这些提案却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汽车共享的真正助益──通过让更多的人在更少的汽车里,它缓解城市目前面临最大的挑战,也就是拥挤和污染。”

Uber 目前正在寻求说服欧洲各高级法院他们是一个数码服务,而不是传统运输公司,这影响了他们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应用程序背景的新创公司”,而使用与传统运输公司不同的法律。


*本文由科技新报 李 秉勋 编译,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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